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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门村的春天一向好看。等到第一场春雨落下后不久,漫山遍野就会开出粉色的桃花,一片连着一片,风吹时,朵朵桃花便如雨般落下,将地面铺上一层细粉。
桃花落得很快,每年开花时,杨雁歌都会告诉唐暄一声,让他快些去看。
唐暄并不喜欢看花,但杨雁歌既然来找他,大概是希望他陪伴着。
两人在桃花林中走走停停,不用刻意地说什么,都觉得十分舒服。他会在杨雁歌想要摘桃花枝时替她摘下,陪她躲懒晒太阳,还会和她一起听踩在草地上的声音,比谁踩得声音更响。
有一日,杨雁歌隔着树枝,看着天上的太阳,忽然问:“唐暄,到底什么是喜欢,喜欢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心动,才算是爱?”
唐暄想说喜欢是陪伴,又觉得不对,毕竟唐复每天都陪伴他,他可不喜欢唐复。
想说喜欢是让人心动的感觉,也觉得不对。到底什么才算是“心动”?单纯的心跳加速,会紧张,还是别的什么?
至于什么是爱,就更难说了。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已经十四岁啦。”杨雁歌伸出手,任由阳光透过指尖,落在她脸上,“我想我这辈子,总要明白和一个人恋爱是什么感觉,不然简直白来一趟。我喜欢很多人,剑门村的很多人也喜欢我,可我觉得不一样。”
“这些都还早。等你长到十七八岁,也许会更明白。”
“所以我来问你啊。唐暄,你明不明白?”
她翻过身,用手撑着下巴,眨着眼睛看着他。
那时杨雁歌懂的还不多,连问问题也是小心翼翼的,带着好奇,还有些紧张。
“我也不明白。”唐暄直白道,“我还没遇到过我喜欢的人。”
她重新躺回地上,“所以你替我挨打,替我赶走柳凌州,给我准备好吃的,帮我补衣服,还替我抓虫子......都因为我们是同门喽?”
“是啊。”他道,“否则我帮你干什——”
他不小心咬到了舌头。
仿佛是说了不该说的话一般,心也随之一颤。
杨雁歌却笑得十分高兴,“那太好了。等我有钱了,就去找人谈恋爱,我立志这辈子至少谈十个恋爱。如果真的成了,我就请你喝喜酒。”
“......什么?”
“我想通了。人这辈子最重要的是尝试,不尝试永远不知道哪个适合自己。”杨雁歌道,“就算没有结果也要多试试。你说柳凌州向我示好这么多次了,我要不要去试试?”
“不行。”唐暄立马坐直了身子,“他才不是真的喜欢你,这些事不能乱试。”
“你不是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吗?”
“他对你还不如我一半好,怎么算喜欢呢?”
杨雁歌也坐了起来,“那我们,可以......”
唐暄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话说到这个地步,哪怕她停顿住,他也能猜出她要说什么。
——那我们,可以试试吗?
有风吹来,桃花不偏不倚地飘在她的头上。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又有一束光在她眼中闪啊闪,藏都藏不住,就好像......这句话,她已经藏了很久。
他不由自主地抓住了地上的花草,害怕她说出来,又害怕她不说。
他知道自己一定会拒绝。
他还不够成熟,还没有稳定的收入去接纳生命中的另一个人。他还没想清楚自己该走什么样的路,杨雁歌又该走什么样的路。就这样玩一玩般答应了,像什么话?他讨厌不负责任的人。
偏偏,他又觉得难受。
杨雁歌比他想得更自由,更不服管教。她说要找十个人恋爱,一时兴起就真可能去做。那些乱七八糟答应她的人,能考虑到这些吗?
“我们可以算是一辈子的同门。”唐暄主动道,“我对你的照顾,都是出于同门之情。”
他不敢抬头。
所以他没有看到,杨雁歌很快眨去了眼里的失落,若无其事地躺在地上喃喃,“这样啊......那也是件很幸运的事情。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有人关心我。”
其后的生活日复一日,二人间非但没有疏远,反而更亲密了。
许是“同门之谊”的掩饰,杨雁歌开始试探唐暄的防线,从悄悄牵他的手,到最后,他已经会习惯性在街上同她十指相握,每一次都嫉妒得柳凌州发疯。
杨雁歌却笑吟吟道:“我和同门亲近一些,关柳少爷什么事?”
再后来,杨雁歌会在树旁不知不觉地睡着,在唐暄去扶正自己时,抓住他的胳膊,顺势靠在他肩上。
他知道这些举动已经超过了“同门之谊”的范畴,可那年的春天太过绚烂,总有另一根绳索牵住他的心,让他朝着触不可及的美好下坠、再下坠。到最后,他竟然开始贪恋这种感觉。
不可以,不可以。
......算了,算了。
他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冲动,掩耳盗铃般观察杨雁歌的情绪,在她低落时逗她开心。
唐暄最不喜欢的的就是情绪。
但在那些时日里,他只要一看杨雁歌没什么神情地回山,心中便发紧。
他庆幸还留有她爱吃的糯米糕,装作不经心道:“木刀不能闲置太久,会被人骂。”
杨雁歌竖起耳朵,“为什么?”
“因为别人会说你刀霉。”
杨雁歌立时笑出了声,唐暄继续道:“隔壁村里的李大夫就和人吵了一架,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他家有木刀?”
“因为有人把他门口的‘妙手回春’改成‘妙手回锅’。”他将青椒和炒完一遍的五花肉放回锅里,“我这也算是‘妙手回锅’了。”
“你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话?”杨雁歌好奇地围着他转来转去,“是不是背着我看了什么书?”
“哪里还用看书啊。”唐暄幽幽道,“碰上你愿赌服书。”
他喜欢看杨雁歌笑。
不笑也没关系,难过也没关系。他愿意陪着她,哪怕什么话都不说。
在某个一起数北斗星的夜里,杨雁歌忽然低唤了一声:“唐暄。”
她将手覆在他肩上,如同做贼般,飞快地在他颊侧落下一吻。
他心弦微颤,撞见的是她明亮的、紧张的,仿佛在期待回应的眼神。
那些由他自己施加的禁令,在这眼神中轰然崩塌。
他情不自禁地掀开她的碎发,轻轻吻在她的额头上。
一切都不重要了。
是同门,还是恋人......都不重要。他只知道自己喜欢她,无法忽视,无法抗拒。
但在次日,师父唐复却把他叫到了刀冢,负手道:“跪下。”
唐暄直着身子,“我为什么要......”
“跪下!”唐复陡然震怒,一甩衣袖,双目圆睁。
他碍于唐复的怒火,忍气吞声地跪了下来。
刚一屈膝,便觉一阵剧痛抽打在右胳膊上。他吃痛抬头,只见唐复拿着一柄未出鞘的刀,指着他道:“那《破云九式》,你练到第几式了?突破第四式了没?”
唐复缓了口气,又逼近一步,“你连阿雁的功夫都不如,有什么资格和她在一起?——你是我唐复的儿子!长铮刀的诅咒,会让你一辈子不如她,甚至连常人都不如!”
“难道因这诅咒,我就没有资格去喜欢一个人了吗?”唐暄蓦地抬起头,挺直身子,毫不妥协地反驳着,“我喜欢她,我也会努力给她一个未来,只要她也喜欢我,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她不会离开剑门村,你也认命了是吗?”唐复颤抖着指向他,“练到第三式,你就不练了?在剑门村混吃等死,你也不介意了?你忘了我带你回来时自己说过什么吗——你说这天下还有乞儿吃不饱、穿不暖,你不是来刀宗过好日子,是要去造福他们的。你都忘了?!”
唐暄攥住衣衫,胸口发闷。
他忘不了。
当年母亲尹寻兰身死他乡,他一路颠沛至锦官城境内,与乞儿们相依为命。他想要护自己、护身边人一个周全,却挨不过冬天的大雪,前些时日还分给他食物的人,眨眼就没命了。
后来龙牙帮虽救了一部分,却也无法拯救天下人。他由此被龙牙帮帮主知道身份,送往刀宗,那时他便想,他一定要做那个能拯救天下的大侠。
“这件事,我可以和阿雁一起去做。”唐暄咬牙道,“她会支持我的,她也并非是苟且贪生之人,她——”
“她不会离开剑门村的。”唐复一字字道,“你和她,从头到尾,就不是一路人。”
那夜落了很大的雨。
天上闪着雷,他在雨中敲打着杨雁歌的屋门,大喊道:“阿雁,你和我一起离开吧!”
“在剑门村不会有出路的。我们的功夫不该被埋没在这里,我们要去救天底下的人,去做更多的事情!刀宗立身之初,就是为了一个‘侠’字,阿雁——”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准备继续喊下去时,屋门终于开了。
杨雁歌倚在门旁,忧愁地看着茫茫雨夜。
“‘侠’字啊......”她喃喃着,“真好听的字。可是唐暄,我是一个自私的人。”
“我没有那么大的理想,我很平庸,也很普通......我只想在这地方平平无奇过完一生。”她摇着头,自嘲道,“连我自己的性命都无法保全的话,怎么去保全其他人呢?我从不是大侠。”
“不......”唐暄喃喃着,目光灼灼地看着她,“不是的!你不是这样的人。你一直在帮剑门村人,你也曾说想去当大侠不是吗?是不是师父和你说了什么?阿雁——”
他疾行一步,想抓住杨雁歌的手,或者将人揽入怀中。
可他淋了太久的雨,一身寒气,最终止步在了屋外。
他见杨雁歌扯了下唇角,十分无奈,又十分凄惨地笑了笑,“是我告诉师父,我这辈子除了剑门村,哪里也不想去的。你可以飞去任何地方,但我没有翅膀,我只是个普通人。”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唐暄难以置信地喃喃,“我可以照顾你,需要的只是一起踏出剑门村,我们——”
“你还不明白吗?”杨雁歌忽然扬起了声,“你口口声声说成为大侠,但你不是!你和我都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如果你真的有本事,就等成了大侠的那一天来找我,而不是说一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你说要成为大侠,但你不是。
唐暄后撤几步,跌入雨中,看她关上了门。
那天他收拾好了包袱,冒着雨走啊走,咬着牙走过了一个村子又一个村子,一座山又一座山。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换了名字,换了刀,戴上了面具,仿佛只要一直走,就可以将那个默默无名的唐暄甩在身后。
而在那个雨夜,杨雁歌扑在自己的被子里,嚎啕大哭。
“我也想离开啊。”她大哭道,“可是除了剑门村,哪里还能容得下我呢?”
她有些后悔没有早一些告诉唐暄心意,至少也算恋爱过一场。
她难得喜欢一个人,就这么让他跑了,真是太亏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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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一章 黑原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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