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风景秀美。马车行驶在栈道上,周围绿树茵茵,远处群山叠嶂,云雾缭绕。再往前十里,便出了常乐镇的地界。
常乐镇是这群山寥皑中最富饶的一个居住区。
出了常乐镇,便是群山缭绕的脊山居。据说这里十座山脉相连,方圆百里都没有人家村镇,只有简单的驿站和露天茶馆,所以行车并不方便。好在,这里是人族居住南北通疆的必经之路。虽然距离南疆北疆贸易并未开通,但是自打三界互通以后,无论是前往诡域冥府,还是皇商仙界,都要经过这里。所以路途艰险,也算平稳。
深色帷帐的马车行驶在路上,车轮碾过碎石,发出辘辘声响。
九尾端坐驾车位,修长的手指稳稳攥着缰绳,指节微微泛白。他面容冷峻,直视前方,看不出一丝疲态。而身旁的时方达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他眯着眼,一脸惫懒,一手枕在脑后,一手随意地叼着一根枯黄的狗尾巴草,草茎随着马车颠簸在他唇边一翘一翘。他翘着二郎腿,半倚在车上。
马车帷幔半掩。
车内,阿离抱着双臂,背脊挺直地倚着车厢壁,清冷的眸子半阖,黑发垂落。黄小仙则蜷成一团毛球,窝在角落,小肚子随着呼吸微微起伏。天刚蒙蒙亮四人便已在游魂镇出发,算起来,马车摇摇晃晃已经走了四五个时辰,日头渐渐爬高,晒得人身上暖洋洋又懒洋洋。
时方达侧过脸,瞅着九尾那依旧绷紧的侧脸,忍不住开口问道:“喂,九尾,你真的不累吗?”他张大嘴巴,毫无形象地打了个又长又响的哈欠,眼角甚至挤出了点湿意,“哈——啊——要不我们歇一歇吧?骨头都颠酥了!走了好几个时辰了,就算你是铁打的狐狸精不腰酸背痛,我这把老骨头也熬不住啦!”他挪了挪屁股,在硬木车辕上蹭了蹭,试图找个更舒服的窝点,“就算你心急火燎想赶到阴山,可这路还长着呢,急也急不来。慢慢走呗,我可不想还没到地头,就先散了架!”
九尾听闻,眼皮都没撩一下,目光依旧锁在前方蜿蜒的山路上,声线平稳无波:“再忍忍,马上就到了。出了常乐镇界碑,前面十里便有一家驿站,可歇脚。”
帷幔内的黄小仙一听,连忙挑起幕帘,小巧的身影“噌”地一下跳了出来,急切地叫道:“哎呀,主人,我的肚子都饿扁了!早上走的匆忙就没让我吃几口,我现在肚子已经直冒酸水,饿的咕噜咕噜直叫了!”
黄小仙说着,挺起自己毛茸茸的小肚皮,学着人的样子摸了摸自己已经干瘪的肚子,一脸委屈巴巴。
阿离闻声挑开帷幔,坐在里面冷眼瞧着黄小仙,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弧度,冷冷说道:“睡到卯时还不起,自己还好意思说。”
黄小仙一听,像被踩了尾巴,立刻炸了毛!他“噌”地一下整个跳出来,站在车辕边沿,小爪子叉着自己毛茸茸的腰,气得小胡子一抖一抖,尖声反驳:“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每日都睡到日上三竿怎么了?我只是一只小动物!又不用考功名!卯时不起有什么错吗?”他激动地挥舞着小爪子。
阿离微微侧头,冷眼藐了它一眼,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哼,日上三竿不起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情吗?起不来就不要跟着。难道日后赶路还要等着你睡完懒觉再上路?我们是去阴山有要务在身,又不是游山玩水还带着一只拖后腿的宠物!”
宠物两个字,她咬得格外清晰。
“你!你说谁是宠物?!你说谁呢?!”黄小仙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声音拔得又尖又细,小胸脯气得剧烈起伏。
阿离冷眼微眯,寒光四射,薄唇轻启:“我说谁,谁心里没点数么?”
两人之间的火药味浓得几乎能点燃空气,无形的刀光剑影在车厢内外碰撞。
时方达却依旧歪着身子,一手枕在脑后,一手百无聊赖地转着那根狗尾巴草,二郎腿翘得老高,连姿势都没变一下。他半眯着眼,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懒散笑意,仿佛身后上演的是一场与他无关的滑稽戏。
“够了!”
一声沉喝骤然响起,如同惊雷!同时,九尾猛地一勒手中缰绳!
“吁——!”
马儿吃痛,长嘶一声,前蹄高高扬起又重重落下!整个车身剧烈地一晃,车轮在碎石路上刮出刺耳的摩擦声!
“哎哟!”黄小仙猝不及防,小小的身子像颗毛球般被甩了出去,手忙脚乱地扒住车辕才没飞出去,吓得小脸煞白。
车内的阿离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急刹晃得身体猛地前倾,幸好她反应快,一手撑住了车厢壁才稳住身形,但脸色也瞬间更冷了几分。
时方达更是被晃得“咕噜”一下坐直了身体,嘴里的狗尾巴草“啪嗒”掉在地上。他揉着被撞疼的后腰,一脸错愕地侧头看向突然发难的九尾:“嘶…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怎么突然停了?”
黄小仙惊魂未定,小爪子死死抓着车辕,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忽然指着前方枯树下,大声叫道:“主人!快看!那…那是什么?!”
时方达顺着黄小仙毛茸茸的小手指望去。
马车已驶出常乐镇地界。
路旁一棵歪脖子老枯树下,聚集着七八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流民。他们正围着一个蹲在地上的身影指指点点,交头接耳,脸上混杂着好奇、畏惧和一丝麻木。
那蹲着的身影,壮硕得令人窒息!他光头锃亮,在日光下反着油光。身躯如同粗壮水缸,蹲在那里也像一座小山,比旁边站着的流民还要高出一大截!
身上那件破烂的麻布褂子,被底下虬结贲张的肌肉撑得几乎要裂开,胳膊粗壮如同树根,一块块肌肉像坚硬的岩石般块块隆起。他傻呵呵蹲在一块门板旁,门板上一个人形的轮廓从头到脚蒙着一块发白的粗麻布。麻布旁边歪歪斜斜地立着一个木牌子,上面用黑炭写着四个大字——卖身葬父!
时方达皱了一下眉,对着九尾说道,语气里充满困惑:“这里怎么会有流民?还如此凄惨?我们刚刚从常乐镇游魂村出来,那里距这不过数十里,民风淳朴百姓富饶,并没有看到有流民居无定所的迹象啊,更没有卖身葬父这种凄惨的事啊!”
他说着,眼神却不由自主地、好奇地往那个蹲在门板旁的壮汉身上瞟。
那壮汉虽然容貌丑陋,看起来愣头愣脑,但身体四肢发达的程度简直异于常人。
时方达不禁看得眼里冒光,心里啧啧称奇,默默想到:这汉子,这身材!看看,那胳膊粗得简直能跑马,肌肉块块隆起,如同覆盖着厚厚的铁甲。蹲在那里,仿佛一座山,这体魄,简直是天生神力,恐怕十个寻常汉子一起上,也难以撼动他分毫!老天爷,这身材!真是平生罕见!
九尾声线冷淡,刚欲开口:“别下去,不要多事,我们继续赶……”
话还未落地,只见时方达已经“腾”地一下,动作利落地翻身跳下了马车!
靴子重重踩在干燥的土路上,激起一小蓬黄尘。他蹙着眉,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好奇和探究,大步流星就朝着那巨人和那块写着“葬父”的门板走去。
九尾几乎是同时伸手想拦,却只堪堪擦过时方达的衣角,抓了个空。他望着时方达毫不犹豫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无奈:“罢了…看看究竟,歇歇脚也好。”
“耶!累死了!听主人的,歇歇脚!”黄小仙一听能休息,立刻把刚才的惊吓和饥饿抛到脑后,欢呼一声,笨手笨脚却又灵活地从车上滚了下来,小爪子拍得啪啪响。
阿离没有做声,只是撩开帷幔,轻盈地跃下马车。
她先是微微仰头,迎着阳光闭了闭眼,伸展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腰肢和手臂,黑袍的布料勾勒出流畅的线条。然后才抬步,朝着时方达的方向走去,口中淡淡唤道:“龙崽……”
九尾将马车缰绳仔细地在车辕上系好,防止马匹受惊逃跑,这才利落地跳下马车,迈开步子,也朝时方达几人所在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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