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养狗

往年的清明,沈渊也喜欢来瑶音湖踏青。

但今年不太一样。身边有了一个时时刻刻都在在意的人,会在意她冷不冷,在意她会不会渴,也会情不自禁替她挽起耳边的发丝。

沈渊的情意和真心,程笙并非察觉不到。

情之所至时足以暴露一切,无论是朦朦胧胧却又欲盖弥彰的话语,还是想靠近她触摸她又微微羞赧的表情,自以为把所有情绪都掩盖的很好,殊不知青涩少年郎的心思旁人早已看透。

她以往见过许多世家子弟,大多是心高气傲的草包废物,说出的话自以为是惹人心烦。但沈渊不一样。

非要找一个词来形容的话,程笙觉得他像个呆头呆脑的呆头鹅,一遇上她就开始手忙脚乱,把理智全然抛在脑后。

但程笙总是强迫自己忽略他的情意和真心,告诫自己他的心动也好,温柔也好,总有消失殆尽的那一日,喜新厌旧才是男人的本性。

一开始把一切都说的天花乱坠,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诺言不知许下了多少,最后抛妻弃子的男人还见得少吗?

况且此前她与孟盛浔也有过一段情缘,一开始也是如胶似漆情投意合,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她若是又因沈渊陷进去了,届时自寻烦恼的人是自己。

沈渊不是没有察觉到,程小姐早已为自己铸了一堵防御的墙,他每进一步她便后退一步,直到退进她觉得安全的距离。

沈渊满心以为成了亲便会好转,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夺取美人真心的最大绊脚石。

两个人各怀心思,手牵手漫步在湖畔,一阵凉爽的清风吹过,四周安静得仿佛能听到树叶沙沙的轻响。

二人虽没怎么说话,但沈渊并不在意她的沉默。只要她就在他身侧,哪怕沉默不语,他都心生欢喜。

程笙在一树梨花下仰首,伸手想摘一朵花儿,只是她个头矮,踮起脚尖也够不到。

瞧见她小手小脚的甚是可爱,够不到便泄了气,沈渊在一侧稍一伸手便拉低了花枝。

程笙一愣,梨花的香气便忽然近在眼前。

程笙伸出手想摘一朵,不小心被粗糙的树枝划破了手指。

“嘶!”

程笙倒吸一口冷气,指尖氤氲出几滴血珠。

“怎么了?”

程笙摇头:“没什么。”

但沈渊以为她是疼的,急切地拉过她的手查看伤口,因焦急而略显灼热的吐息喷洒在她的掌心。

“疼吗?”

“没关系,一点小伤,不疼的。”

沈渊还有些担心,但程笙骤然抽回了手,沈渊只得作罢,抬手摘下一朵洁白的梨花,插在程笙发间。

程笙喜欢素净的白色,以前偶尔提起过。程笙只是随口一说,但沈渊一直记在心里。她或许从来没有察觉到,自那之后,沈渊便只穿白色的衣服。

方才摘花的时候,两个人一直牵着的手便松开了,二人之间保持着一个微妙的距离。

唯有两个人的影子在阳光下抱成一团。

细碎的阳光透过树荫照射下来,灼眼的阳光下,沈渊看见了她颈后的那颗小痣,和婀娜纤细的腰肢,恰好是他能一手圈住的大小。

沈渊趁着她笑靥如花的空当儿,又像摘花之前那样,悄悄牵过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

许是有些羞赧,他还给自己找了理由,一本正经说道:“清明时节雨纷纷,这里才下过雨,地上滑,还是我牵着你安全一些。”

程笙没有拆穿他拙劣的借口,笑道:“好,那就麻烦沈公子了。”

沈渊另一只手握拳抵在唇边,遮住了上扬的嘴角,可到底还是遮不住笑意盈盈的神色。

二人又并排在湖畔漫步了一段时间,直至夕阳西下。远方只剩几缕残光,透过云层间的缝隙落下来,一望无垠的天空泛着淡淡的霞光,细微的轻尘在一束束晚霞的光线中飞舞。

夕阳西下,现如今已是黄昏了,该回家了。

想到明天也许还可以见到她,沈渊便有了朦胧的期待。

“时辰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听见“家”这个字,程笙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低声应了一声。看似风光的尚书府,不过是她努力想逃出去的牢笼,哪里配的上“家”这个字。

程笙心里头明镜儿似的,她今日众目睽睽之下和沈渊出来踏青,尚书府里没有一个人敢明面里嚼她舌根子,是因为想攀附沈家的权势。

往后程笙是程家嫁出去的姑娘,和尚书府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在尚书大人眼里,是像送一件衣裳、一块破布一般把她送给了沈渊。

程笙此前与草包周易络那桩婚事,也是被尚书大人像送一件东西一样送了出去,要不是遇到了沈渊,她这一辈子都会毁在周易络这个人渣身上。

此前二姐姐程茗迷了路七天七夜未归,好不容易回了尚书府,大家关心的不是她有没有受伤,而是她还是不是处子之身,会不会连累府中小姐的名声。

程茗将迷路的实情告知各位,但尚书大人仍怀疑她撒谎,竟派府中婆子脱去她的衣裳验明她是否处子之身。

即使真相大白,二姐姐分明没犯什么错,可还是挨了尚书大人几耳光几鞭子,被罚在祖宗祠堂里跪了一宿,险些晕过去。

具体还有些什么细节程笙记不清了,只记得二姐姐屈辱而绝望的眼泪,和那双心如死灰的眼睛。

后来程茗被父亲嫁给了一个奄奄一息的病秧子守活寡,这辈子都没了盼头。

程笙那时便暗暗起誓,绝不要成为第二个程茗。

瑶音湖到尚书府的路程不算远,况且沈渊还想单独和程笙多呆一会儿,二人便没有坐马车,慢悠悠往尚书府的方向走去。

也是碰巧,二人回去的路上,听见一只狗凄厉的吼叫。

程笙皱了皱眉,朝路边看了看。

那只狗不算大,看起来才刚断奶的年纪,毛发如同枯草一般没有光泽,后腿一道很长的伤口,不知道是在哪里被割破的。

小狗肚子干瘪,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但好在那狗身上还算干净,没有沾染的泥巴和尘土。

程笙踌躇了一会儿,正犹豫要不要帮一帮它,那狗一瘸一拐向她走过来,可怜巴巴蹭她的裤脚,颤抖着身体乞求她的收留。

程笙很容易对小动物心生怜爱,以前也养过一只狸花猫,只是猫儿发/情时跑出了院子,再也没有回来。程笙伤心不已,决意往后再也不养猫猫狗狗,免得自己再伤心难过。

程笙犹豫了半晌,最后还是撕下了一小截衣角,抱起小狗来,替它把流血的伤口包扎好。

沈渊怕它咬到程小姐,但小狗实在乖巧得很,一双湿漉漉的黑亮眼睛可怜巴巴望着他,让他都有些不忍心了。

小狗贪恋程笙温暖的怀抱,伤口包扎好之后依旧扒住她的胳膊不松手,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趴在程笙柔软的胸/脯上。

沈渊突然就觉得心里有点堵得慌,把小东西拎着脖颈提溜到眼前,瞧见那小小的粉红色的东西,原本温和的神色霎时冷了下来。

小东西不知道哪里得罪了沈渊,莫名其妙被拎在半空,嘴里可怜兮兮地哼唧起来,四只小爪子在半空中乱七八糟地刨了几下,发现乱蹬没有用之后,又扭过头试图用柔软的乳牙咬他。

沈渊手忙脚乱地躲避小狗的进攻,还凶巴巴质问它:“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一条狗在这儿?你的母亲呢?你的兄弟姐妹呢?它们抛弃你了吗?还有,你的伤怎么弄的,怎么这么长一道伤口?”

许是画面太过滑稽又可爱,程笙也跟着“咯咯”笑了起来:“它又听不懂人话,你和它说这些也没有用啊。”

望着程笙无拘无束的笑颜,沈渊神色怔忡。

她笑起来很好看,沈渊一直都这么觉得。但程小姐以往的笑,总是温柔的,蛊惑的,勾人的,似乎连嘴角翘起的弧度都计算得分毫不差,引诱猎物上钩。

这还是第一次,沈渊听见她这么无拘无束的笑声。细碎的夕阳光亮透过树荫落到她眼睛里,亮晶晶的格外耀眼,比他从前见过的所有美人加在一处都要好看。

沈渊提溜起小狗的后腿看了看,正色道:“看它伤口的撕裂程度,应该是被其他野狗咬了后腿,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沈渊说罢叹了口气:“它这么小,又伤了后腿,如果把它扔在这里不管的话,也许就活不过这个春天了。”

程笙不愿再养猫猫狗狗,可见它这样可怜良心过意不去,妥协道:“要不我先把它带回去,等它的伤养好了,再把它放回这里。”

小狗在沈渊手里闹腾得欢,程笙还在一旁担心地看着,沈渊没办法,只好把小狗又放回程笙怀里。果不其然,那小狗霎时就安静下来,乖乖趴在程笙柔软的胸脯上。

某人霎时黑了脸,更加不爽了。

连一条狗的醋都吃

狗:我不是真的人,但你是真的狗(▼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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