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山上打猎回来,翌日一早,不等天亮,沈应都会和江松赶着骡子车去一趟城里,他先把野物带去江家,装上骡车,两人再一道从江家门口出发。
这回除了野鸡野兔,还多一头受了腿伤的野鹿,另外还有喜礼送来的一只公鸡。
他们上了山都是各下各的套子,各自给套子做好记号,像野鸡野兔这些也都是各猎各的,只有碰到稍微大点的猎物,才会一起行动,卖来的银钱也一起分。
江松这次猎到了一头狍子和两只野鸡,其中一只野兔是沈应给他的,每回打猎完下山,沈应都会给江家一只野兔或一只野鸡,算作平日坐骡车的银钱。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这样关系才会更长远,若不是大山叔教他打猎,他也不会这门手艺,更别说平日里还得了江家那么多照顾。
经过村口时,有个同村的汉子扛着锄头下地,同他们招呼了一声,“大松大应又进城呢,猎到了什么好东西?”
沈应和江松分别坐在左右两侧,随口回道:“没什么,就几只不值钱的野兔野鸡。”
那汉子自是不信,可也没有往下追问,人家有真本事,真猎到了什么,想酸也酸不着,顶多眼红地看上几眼。
从水塘村坐骡子车进城将近半个时辰,等他们到城门口时,天已经亮了。
如今太平盛世,国泰民安,当今君王以贤仁治世,朝廷为此免去了许多赋税,商贾百姓们过城门都不必收取门税。
进了城后,两人直奔市集。
这种野物要越早去才越好卖,除了饭馆酒楼,有时候还会有城里的大户人家来买,尤其是野鹿野羊,最是受他们喜欢。
两人没在一个地儿卖,一个在市集东边,一个在市集西边,都是人多又热闹的地方。
沈应解了绳子,把野鹿牵下骡车,刚迈出脚,忽地记起昨日的盘算,回过头去问江松城里胭脂铺的位置。
昨晚洗碗的时候,他无意中看见了陆芦手腕上的红印子,一问才知是他后爹打的。
听说城里的胭脂铺有一种羊脂膏,用之可以消痕祛疤,他便想着待会儿走时买盒回去,再顺道给他买盒胭脂。
江松看了眼他:“怎么?要给芦哥儿买?”
沈应点点头。
江松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笑:“早跟你说了,叫你早点成亲,前年催你还不乐意,现在知道成亲有多好了吧,这么快就知道疼夫郎了。”
沈应也跟着笑笑,没驳江松的话。
他不是不乐意,而是不愿夫郎跟着他一起吃苦,想多攒些银钱再娶亲成家。
分家也是,他知道后娘偏心三弟,对他不公,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但他不能让夫郎跟他一样。
沈应又问了江松布庄的位置,说道:“我还想给他买几块布,做几身衣裳,到时候恐怕要麻烦一下青荷嫂子。”
“什么麻烦不麻烦,你我之间还用得着说这些。”江松道:“你嫂子每天在家里围着秋小子打转,手上正闲着,刚好找点事做,你尽管买就行。”
沈应说了个好。
两人说完,分别前往东西的市集,而另一边的水塘村,陆芦也背着背篓走出了院门。
他昨日和江槐约好了,今天一同去山上摘野菜,东边的天刚微微发亮,江槐便挎了个篮子来找他。
背篓是他昨晚连夜编好的,背系用的是沈应搓的草绳,草绳搓的较粗,不用担心勒着肩膀。
家里没有锄头和镰刀,陆芦于是带了一把柴刀,还从路边捡了根树枝,边走边打着野草上的露水,以免湿了裤脚。
村里的媳妇夫郎们上山挖野菜去的都是前山,后山深处有吃人的熊瞎子,只有在山里待久了的猎户才敢去。
他们上山的时候,有几个年轻的夫郎走在前面,其中一个是昨日在水塘边洗衣裳的。
江槐不爱跟那些乱嚼舌根的人来往,便带着陆芦走了另一条小路。
他爹和大哥都是猎户,他从小跟着他们在山里跑,对前山早已十分熟悉,是以他说要和陆芦上山摘野菜时,他阿娘一口便答应了。
穿过一丛清幽的竹林,有一条流水淙淙的小溪,小溪对面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林间鸟雀啁啾,叫声很是悦耳。
才下过一场春雨,竹林里已长了不少竹笋,从松软的泥土里冒出小小的尖来。
可惜他们没带锄头,不然还能挖上一些,带回去煮肉片汤吃。
“这里的竹笋已经被人挖过了。”江槐扒开地上的竹叶瞧了瞧道:“我知道哪里还有,等下次带了锄头我们一起挖。”
陆芦点头应了声好,跟着他踩过小溪,溪边长着一片绿油油的水蕨菜,他顺手掐了些嫩尖放进背篓里。
蕨菜有山蕨菜和水蕨菜之分,山蕨菜味道微苦,相比之下水蕨菜口感鲜嫩,也更好吃,摘回去后焯去涩味,炒着拌着都很不错。
走过小溪,陆芦又在林子入口处采了一些苦斋菜和野芥菜,苦斋菜可以用来煮汤吃,野芥菜则切碎了炒鸡蛋,除此外,还可以拌了肉馅包成芥菜包子。
江槐走在前面带路,回头见他在后头弯腰摘着野菜,朝他挥了挥手,喊道:“嫂夫郎,快过来,快来我这儿!”
陆芦抬头哎了一声,直起身来,甩掉野芥菜根须上的泥土,和苦斋菜一块儿扔进身后的背篓里。
他走进林中,江槐正前面等他,眼睛看着不远处一片长满矮树和灌木的小山坡。
陆芦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小山坡上长着一棵两人高的香椿树。
春天的香椿刚刚发出新芽,颜色紫红鲜亮,掰了顶上嫩嫩的芽尖,焯水后切碎炒鸡蛋,比野芥菜还要好吃。
江槐把篮子放在脚边,挽起袖子道:“嫂夫郎你在这里等我,我爬上去摘。”
香椿树枝干较脆,容易折断,陆芦有些担心道:“你小心点。”
江槐道:“放心吧,没事儿。”
他常常上山摘果子,早便练就了一身爬树的本领,一转眼,便摘了满满一篮子,有的还掉进了野草丛里。
江槐撑着树干跳下树,从小山坡上滑下来,拍掉落在头发和肩膀上的草屑,说道:“沈应哥最是喜欢香椿炒蛋,他今日回来见了一定很高兴。”
陆芦听了,默默在心里记下,帮他提起装满了香椿芽的篮子,问道:“那你知道他还喜欢什么吗?”
江槐想了下道:“沈应哥喜欢的多着呢。”说着,又冲他俏皮一笑,“只要是嫂夫郎做的,他肯定都喜欢。”
陆芦被他这么一说,脸皮微微一热,双颊和耳朵肉眼可见地红了起来。
摘完香椿芽,他们绕过小山坡继续往前走,在一座山崖后面又发现了两棵香椿树,树枝上的嫩芽已经被人掰过了,看样子有人在他们前面来过这里。
陆芦刚采了把野芥菜,江槐很快又被什么吸引了注意,指着山崖边道:“嫂夫郎,你快看,那儿好像有棵野樱桃。”
话音刚落,一道瘦小的身影飞快地自树上跃下,从他们面前一闪而过,躲在了野樱桃树下一片茂密的草丛里。
两人互看了一眼,江槐率先出声问道:“谁?”
对方似是被吓到,躲在野樱桃树后一动不动,他于是拨开野草慢慢走过去,陆芦从后面将手里的树枝递给了他。
等到走近了,江槐才停下了脚,看清那道身影的模样后,却是呆了下,愣愣地喊了声:“穗姐儿?”
陆芦听见声音走到江槐身侧,定睛一看,沈穗正抱着背篓蜷缩在草丛里,脚边掉了几颗尚未熟透的野樱桃。
看样子刚才她是在树上摘野樱桃吃。
树上的野樱桃刚结了果,还没有成熟,果子又青又小,根本入不了嘴。
陆芦不禁想起他在陆家的时候,后爹不给他饭吃,他饿得险些晕倒,一个人跑到河边摘果子吃。
那果子便和这野樱桃一样,味道又酸又涩。
他心念一动,摸出昨天江槐带给他的米糕,他没舍得吃,还剩了一块,一直包在手帕里。
陆芦展开手帕,弯腰递给她,温声说道:“吃这个吧。”
沈穗抬起眸子,看了他一眼,过了一会儿才慢慢伸出手来,拿起那块米糕,很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她说完把米糕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到一半差点被噎住,江槐解下腰间的水囊,给她喝了一口水。
像是许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吃完后沈穗还舔了下拿过米糕的手指。
看着她这副模样,陆芦不由地蹙了下眉。
走的时候,沈穗想把背篓里摘来的香椿芽送给他们,他们没要,让她自己留着,继续到别的地方去摘野菜。
等走远了,回到了来时的小溪旁,江槐才忍不住气愤道:“这冯香莲真是狠心,连自己的亲女儿都这般对待。”
末了又感叹了句,“要是素云婶子还在就好了。”
素云这两个字陆芦在堂屋的牌位上见过,是沈应亲娘的名字,他不认识上面的字,沈应便告诉了他,但沈应没说太多,大抵是不愿在旁人面前提及。
江槐说着,忽然想起陆芦并不知道,解释道:“素云婶子就是沈应哥的亲生阿娘。”
陆芦有些好奇地问:“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江槐想了想道:“那时我才刚出世不久,记不太清,只听阿娘说,素云婶子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哪怕自己生了病,还给未出世的我绣了块肚兜,现在那块肚兜仍被我阿娘压在箱底。”
说起这些,江槐又聊了些小时候的往事。
当时的他已经到了记事的年纪,沈应比他年长几岁,亲娘病逝后,亲爹后娘对他都不太好,他的阿娘便常常把沈应带来江家,给他吃给他穿,待他如亲子一般。
最后,江槐说道:“所以,沈应哥就跟我亲哥一样,算起来我该叫他一声二哥,你就是我的二嫂。”
听见这个称呼,陆芦忍不住又红了脸。
他只知道沈应幼时失母,亲爹虽娶了个后娘,但一直尚在人世,他又是家中长子,想来处境不会太差。
却不想,原来他们曾经一模一样。
看天色不早,陆芦和江槐没在林子里面多待,随便摘了些野芥菜便下了山。
虽是前山,可难保入夜后会不会有什么野物钻出来,而且山里黑得早,天还没暗,林子深处已是伸手不见五指。
回到山脚的草屋,沈应尚未归来,陆芦喂完了草棚里的鸡鸭,把背篓里的野菜全部倒了出来。
他先将尾部烂掉的叶子掐掉,再放入木盆内清洗干净,每种野菜分别放在一处。
时值初春,山里的野菜长势正好,上山不过半日多,他和江槐采的野菜便装满了整个背篓。
其中野芥菜最多,陆芦打算一些用来炝炒吃,一些用来凉拌吃,剩下的焯过水挂在屋檐下晾干,以后做成梅干菜,炒菜吃配饭吃都行。
若是有猪肉,还能做芥菜馅的肉包子,可他不知道猪肉在哪里买,也不敢随便动木匣子里的银钱。
陆芦刚把野芥菜晾完,便听见木栅栏吱嘎一声,沈应卖完野鹿从城里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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