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欢自幼就晓得,狩猎是危险的。
她目睹过被猛兽重伤的猎手挣扎数日后悲惨地死去,见过意气风发的猎手在断臂后郁郁寡欢的凄凉模样,也知道很多跟随猎队出猎的族人再也没能回到部落,永远地留在了残酷的原野。
她不想哥哥阿喜做猎手。
所以她藏起了哥哥常用的那幅老旧的弓箭,眼睁睁看着哥哥为寻找弓箭失魂落魄却守口如瓶,直到妹妹阿乐泄露了她的秘密。
哥哥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反问哥哥,能不能不做猎手。
“我不做猎手,又能做什么呢?”哥哥自嘲地笑了笑。
于是阿欢开始绞尽脑汁为哥哥谋划别的出路。
她去拜访了阿爸。
跑得快告诉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阿爸,阿爸和母亲结合,才会有婴儿诞生。
阿欢不知道结合是怎么结的,但她想,既然母亲疼爱自己的孩子,阿爸应该也一样。
阿爸是冶造师,掌管部落里铜器的冶造,阿欢打算求阿爸收下哥哥做学徒,将来让哥哥继承阿爸的衣钵,她认为这大概不是难事。
到了阿爸那儿,阿欢受到了热情的招待,有滋有味的熏肉干儿、喷香的羊奶酪、酸酸甜甜的果子、热乎乎的茶水……阿欢敞开了肚皮大吃,心想阿爸果然疼她。
于是阿欢说出了自己的心愿。
阿爸笑了,说这件事很难。
“为什么?”阿欢问。
阿爸说,因为阿喜不会同意。
“为什么?”阿欢更奇怪了。
“因为我是你阿爸,不是他阿爸,他不喜欢我。”阿爸说。
阿欢这才知道,阿喜虽然是她的哥哥,和她有同一个母亲,却有不同的阿爸。
阿欢费劲地四处打听,知道了哥哥阿喜的阿爸也是个猎手,一个被族人唤做天才阿风的出色猎手。
天才阿风曾是整个哥霖的骄傲,他像只矫健而灵敏的雄鹿,带领猎队穿行于丛林与旷野,有他在,猎队总是满载而归,极少伤亡。
每次狩猎归来,都是他的歌声先随风传入部落,他的歌喉很美,动人心魄,恰如他的笑容。
可妖冶美丽之物都不长久,人人都喜爱的天才阿风死于一只发狂的黑熊,那年,他的儿子阿喜四岁。
天才阿风亡故后的第三个月,阿贝同异族男子莫忘结亲,他便是阿欢的阿爸。
莫忘来自以善铸铜器闻名的部落多芙,是多芙族长的第三个儿子,莫忘来到哥霖后不久,哥霖也有了自己的铜器。
做为交换,哥霖族长快晴的弟弟去了多芙,带去了驯化后的猪和饲养之方。
知晓了这些旧事,阿欢隐约明白了哥哥阿喜为何执着地用着过时的兽骨箭簇,即使更为锐利坚硬的铜质箭簇早已在哥霖的猎队中普及开来。
阿欢求阿爸莫忘帮助哥哥阿喜的事不胫而走,族人议论纷纷,消息传到阿喜耳中,向来疼爱妹妹的阿喜,第一次冲妹妹阿欢发了火。
争吵中,两人都说了很难听的话,从那之后他们就不再搭理对方。
哥霖的族规,年满十六岁才可随猎队出猎,还有数月才过十六岁生日的阿喜,几次三番拜求猎首,终于得到通融,年龄不到就加入了猎队。
阿欢得知阿喜提前出猎,气恼怨恨,一气之下竟悄悄在母亲为阿喜准备的饯行酒里添了马尿,即便如此,也不觉解气。
“半个多月没见哥哥了,我刚刚在外头看见哥哥,觉得他长得更高了。”阿乐仰着脸,乐呵呵地说着,把阿欢的思绪从回忆中拉扯回来。
阿欢出言相讥道:“半个月能长多少呀,是你自个儿一直不长个,看谁都觉得高。”
“才没有,哥哥就是高了。”阿乐反驳道。
母亲阿贝担心两个女儿争吵起来,赶紧问道:“阿乐,你哥哥现在人呢?”
“跟着猎队在外围游行呢。”阿乐说。
族长快晴接话道:“前阵子闹羊瘟,咱们的羊剩了没几只,这次猎队捉了好多只野山羊,活的,有公有母,留些做种羊不成问题,大家伙都高兴,非要猎队游行,我想着你也醒过来了,就没拦着,也没让人告诉他你之前昏迷的事,等游行结束,阿喜肯定要立马回来看你。”
“这是好事,拦着干嘛?我只是生了个孩子,有什么大不了的,至于昏迷,你也知道,对我更是平常之事,让他只管游行去吧。”
“可惜了,只捉了羊,没捉到马。”阿乐突然在一旁自言自语起来。
“哦?怎么,阿乐想要马么?”快晴笑问道。
阿欢生怕阿乐说漏嘴,把她给阿喜饯行酒里加马尿的事抖出来,急忙把怀中的弟弟递给睡得香,拉着阿乐说道:“阿乐,带我去看哥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长没长高。”
“那好,要是哥哥真的长高了,你可得给我两骨贝。”阿乐来了劲儿,迈着短短的小粗腿带着阿欢往外部跑去。
整个哥霖都很热闹,内围的人群拥挤着往外围涌,阿欢本打算跟着阿乐跑一会儿就找个借口开溜,却被人潮推着向前,转眼从内围移到了外围。
外围更是人声鼎沸,阿喜原本跟着猎队同走,不知是谁弄来了一辆拉货的牛车,让阿喜站在牛车上,方便远处的人看到这位一战成名的少年猎手。
阿欢挤在人群中,远远看到了站得高高的阿喜。意气风发的阿喜,正在朝冲他欢呼的族人挥手,看似面无表情,眼角眉梢却难掩得意。
阿欢恨得牙痒痒,巴不得他当即从牛车上摔下来磕掉两颗牙才好。
“怎么样,哥哥长高了吧?”阿乐扯扯阿欢的衣袖,问道。
“离得太远,看不清。”阿欢敷衍道。
阿乐不依不饶,说道:“那等会儿牛车走到咱们这,你好好看个清楚。”
拉车的老黄牛缓缓挪步,牛车愈来愈近,阿欢终于将多日不见的阿喜看得分明。
脏兮兮的脸蛋,油塌塌的头,破烂烂的衣衫,黑乎乎的手,不修边幅至此,仍旧藏不住的好看,像散发光芒的宝石,让人根本移不开眼。
阿欢盯着阿喜,看到了阿喜眼睑下方的划痕,看到了阿喜胳膊上已经结痂的伤口,看到了包扎在阿喜小腿上的麻布正在往外渗透殷红的血,鼻子一酸,流下泪来。
阿乐在阿欢身旁蹦跳着招手叫喊:“看吧,哥哥就是长高了!哥,哥!我在这呢哥!”
阿喜循声看去,看见了手舞足蹈的阿乐和眼眶湿红的阿欢。
他看到阿欢用手抹掉眼泪,转身挤进密密麻麻的人群中,不见了踪影。
阿欢回到住处时,天色已晚。
“跑哪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母亲问。
“姐姐肯定是打赌输了想赖账,舍不得给我说好的那两骨贝,才不敢回来的。”阿乐啃着块儿烤鹿肉说。
“看你眼皮子浅的,区区两骨贝,明早给你就是。”阿欢冷冷地说。
母亲见阿欢脸色不好,以为她还在为白日争执之事耿耿于怀,说道:“你这几天累坏了,快晴又派来两人帮着照看阿福,你今夜就回自己屋里睡吧,厨房里烤的有鹿肉,你去拿块吃,吃完早些休息。”
阿欢并没有吃鹿肉的胃口,拜别了母亲,径直往自己屋走去,走到一半,迎头撞见了哥哥阿喜。
借着院子里那座高高筑起的神火台上熊熊燃烧的火焰,阿欢看到阿喜已经梳洗得清清爽爽。此刻的阿喜,肌肤洁净,长发飘逸,身着一袭新衣,分外俊美。
“怎么,还生我气么?”阿喜笑着问绷着脸的妹妹。
“你洗澡了?”阿欢皱着眉看哥哥的伤口处。
“洗了头,擦洗了身体,伤口没沾到水。”阿喜猜出妹妹所虑,解释道。
阿欢松了口气,随即感到场面尴尬,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我给你带了好东西,要不要看看?”阿喜神秘地眨眨眼睛,问道。
阿欢有些惊讶:“什么东西?”
“你随我来。”
阿欢随阿喜来到后院,深沉夜色中,后院中央那颗枝叶繁茂的枫乳树下,放着一个小小的摇篮,摇篮上盖着一件旧衣,里面似有活物在微微动弹。
阿欢远远看到,拽拽阿喜的衣袖:“你带了婴儿回来?”
阿喜笑笑,大步走到摇篮处,蹲下身掀开盖在摇篮上的旧衣服,冲阿欢招手:“快过来。”
阿欢走过去,看到摇篮里卧着一只棕黄色的斑纹小猫,小猫右侧前腿上缠着裹伤的细布,在阿喜轻抚它脑袋之时,眯起眼睛,发出呼呼噜噜的声音。
“是猫!”阿欢惊呼道,上手去摸小猫的脊背,小猫忽然警觉地弓起背,支起了耳朵。
“刚见面,别吓到它。”阿喜说。
阿欢缩回手,对着小猫说:“小漂亮,你应该小心这个人才对,他才是杀生不眨眼的无情猎手。”
“喵——呜。”
小猫拉长了嗓子叫了一声,对着阿欢狠狠呲了呲牙。
阿喜瞄了阿欢一眼,说道:“猎队返程时,我从一只豺的口中救下了它,我知道你一直对姥母那只猫念念不忘,就把这个小家伙给你带回来了,喜欢么?”
阿欢虽不言语,但喜悦的笑容已经泄露了答案。从前姥母那只灰身黑纹猫是她的最爱,但三年前姥母寿终之后,那只猫也很快不见了踪影,寻了好久都没找到,让阿欢伤心了好久。如今阿喜送她这只猫,比送十张虎皮还令她开心。
“是只母猫,给它起个名字吧。”阿喜说。
阿欢思索片刻,说道:“叫它万幸吧,幸好它遇见你,留下了小命,希望以后它也好,你也好,都能幸运常在。”
阿喜点点头,对着小猫说道:“万幸,以后这就是你的名字了,你要和阿欢好好相处,我会抽空回来看你的。”
“抽空……回来?”阿欢不解地看着阿喜。
“是啊,我过两天就要搬到猎户区了,再过几个月我就成年了,总不能一直赖在这里。”阿喜平静地说。
阿欢几乎大喊起来:“什么叫赖在这里,你在这里长大,这里是你的家啊!”
“嘘——”,阿喜示意阿欢冷静,待阿欢胸口的起伏和缓下来后,慢条斯理地说:“阿欢,这里是奉神居,是神婆才能居住的地方。它现在是母亲的家,以后会是你的家,它永远都不会属于我,等到阿乐和阿福长大,他们也会离开这里,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去,你早就知道这些,只是不愿意面对而已。”
阿欢咬紧了牙,才没让自己哭出来,她站起来背对着阿喜,等待眼眶中的泪水被夜风吹干。
阿喜在她身后抚摸着小猫,语气很温柔:“万幸也许会把这里当家,不过,这需要你好好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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