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煊灵力不济,隐身术并不能维持太久。
好在,离荒泽山已经够远。
林间有一间猎户的小屋,看来已经空置了许久,门窗都已破烂不堪,屋顶瓦片稀疏,漏下一地斑驳的星光。不过,至少还有一张床。
孟子煊小心地将小月抱到床上,又从乾坤袋里掏出一床被子。说来好笑,小月在临出门时非得带上一床被子,现在看来,倒是颇有先见之明。
小月身体尚未复原,此时已是困得不行,孟子煊捋了捋她额间的鬓发,柔声安抚她,“睡吧,他们发现不了咱们!”
小月是真的困了,“嗯”了一声,便翻身睡着了。有孟子煊在她身边,她一直都能睡得十分安稳。
孟子煊却睡不着。
明天早上,最迟是到中午,那些人必定会察觉出异样。即时,钟无羡会不会派人满世界找他们?
一想到钟无羡,孟子煊就有些头疼。他实在想不通,钟无羡此番专程来找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如今已然是一无所有,对钟无羡而言,既没有利用价值,又构不成威胁。
百思不得其解,就只好走一步算一步。反正只要自己不被他找到,也就太平无事了。三界的事,他早已不想过问,也没有资格和能力去过问。他如今只想找个安全的地方,隐姓埋名,和小月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看着小月熟睡的模样,孟子煊越发觉得平静安宁的可贵。他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些人喜欢搅乱这种平静。
视线落到她手腕上的一抹绯红,这红痕是钟无羡扣住她手腕时,她拼命挣扎留下的。想到钟无羡这反常的举动,孟子煊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探了探小月的脉博,脉象平和,并无异样。他还欲探得更为深入一点,可惜如今修为有限,虽已竭尽全力,却仍触不到她的元神。
天将破晓,小月迷迷糊糊喊着要喝水,孟子煊解下腰间水囊,喂给她喝。小月还欲再睡,孟子煊笑着唤她,“小月,怎么说咱们也是在逃跑,你这样一直睡,咱们一天能跑多远?”
小月顿时清醒了,对哦,咱们是在躲钟无羡那个怪人哦!
说起钟无羡,小月就一肚子气。明明她和孟子煊在荒泽山生活得好好的,他一来,他们俩只好跑路。
太阳的第一线光辉从窗外照了进来,两人一边啃着饼子,一边商议。“妖域,肯定是待不得了。眼下安全的地方,一处是天宫,钟无羡就是再厉害,也断然不敢去天宫找咱们麻烦。”孟子煊道。
小月摇头,她并不喜欢那个虽然明亮富丽,却拘束压抑的地方。
“要不,去凡界。凭咱们和李瀚的交情,只要有他在,咱们就能想怎么潇洒,就怎么潇洒。”小月真诚建议。
孟子煊果断拒绝,身边有这么个情敌对自己的老婆虎视眈眈,真是想想都膈应,哪还能潇洒得起来。
最后,两人达成共识,回青丘。
青丘早已经不复存在,如今的青丘,被天族和妖族以洛水为界,分南北各据一方。六千年前,天族将青丘灭国,本欲独吞这一片富饶的土地,可惜,很快,天族内乱,妖族趁机发兵,夺走了青丘一半领土。上次钟离亭攻打妖族,本已重新获得了这半边领土的控制权,可瑶姬以解药为交换条件,迫使钟离亭签订了割让洛水以北土地的永久协议。
孟子煊和小月要回的青丘,自然是洛水以南,天族控制下的青丘。
青丘远在千里之外,他们又不敢走大道,专挑荒僻偏远,人烟稀少的地方走,这就免不了要风餐露宿。
好在,带的东西足够多,乾坤袋可容万物,小月就差没把房子装进去了。
十月下旬的夜晚,从北方刮来的冷风开始发挥它如刀的威力。荒山野岭,别说没客栈了,连户人家都没有,只好住山洞。好在,住的次数多了,两人也就习惯了。
小月身上裹着被子,眼巴巴地看着孟子煊手里烤得滋滋冒油的兔子。
“多加点孜然啊,香!”小月咽了咽口水,郑重其事地提醒。
孟子煊抓了一把孜然,均匀地撒了上去,随着噼噼啵啵一阵响,空气中立时蹿出一股浓郁的香味。
小月打了个喷嚏,香,真香。
自从发现了孟子煊在厨艺方面的惊人才华,小月便过上了十指不沾阳春水,只管动口不动手的生活。
孟子煊先是体恤她身上有伤,而后,便发现自己已经很难改变如今的处境。
改变不了,只好认命。毕竟,他爹爹的人生也是如此。
爹爹当年是这样教育他的,“儿子,你不要以为父王是怕你母亲,父王这不是怕,是爱。爱就是无止境的宠溺,就是无条件的包容。”
真是非常成功的启蒙教育呢,成功地坑了自己儿子一把。
孟子煊撕下一条兔腿,递到小月手里。
外焦里嫩,油而不腻。怎么说呢,大约就是幸福的味道吧!
小月三两下吃完了一整只兔腿,抹抹嘴,下巴磕在膝盖上,一脸痴迷地看着孟子煊斯斯文文地吃兔肉。
咋吃个肉也那么好看呢!
虽然已经被小月这样色眯眯地看过很多次,但孟子煊仍然不能适应,仍然要害羞。于是,他停止了撕兔肉的动作,和她商量,“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看着我吃东西?”
“不,不能。”小月摇头,“我虽然已经吃饱了,但是看着你吃,我还是很高兴,比我自己吃还高兴。”
孟子煊虽然满腹文才,却总是说不过小月。说不过,就只好由着她。
“子煊,我真是特别的欣赏你”,小月斟酌了半天,才用出了欣赏这个词。
孟子煊抬头,“你欣赏我什么?”
“你看,你会读书写字,会吹埙,武功又高,还烧得一手好菜,我真想不出,你还有什么不会的。”
饶是孟子煊不慕荣利,但被小月这么直白的一夸,心里仍免不了有些得意,“活得长,最大的好处就是,你无论想学什么,都有大把的时间去研究揣摩,将这件事做得最好”,顿了顿,他又补充一句,“浮生漫漫,总要找些事情来打发时间。”
小月比孟子煊还得意,嘻嘻,任你才华盖世,最后还不是都便宜了我!
青丘近在眼前,孟子煊却生出了一种近乡情怯的感情。他无法想象,失去了国家庇护的青丘子民,现在正过着怎样的生活。青丘,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和平,最为富饶的国度,他们的国君英勇而公正,他们的太子善良而仁慈。淳朴正直青丘国民,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世世代代安宁幸福的生活着。
六千年了,沧桑巨变之后,他再一次踏足这片土地,竟然有些惶恐。他害怕看到面目全非的景象。对于青丘子民,他始终心怀愧疚。
小月握住了他的手,带着他走向城门。
城门高耸,上书三个篆书大字——“天星城”。
名字都改了,果然这世上,已再无青丘。
守城门的天兵拦住了他俩,“你们是什么人,来此做甚?”
孟子煊掏出了通关令牌,这是钟离亭给他的。有了这快令牌,天族治下的土地,没有一处,是他不能去的。
一进城门,熟悉的喧嚣便潮水般涌来。那是小贩叫卖的声音,酒楼拉客的声音,香车驶过的声音和青楼女子娇俏的哄笑声。
小月一听这声音便兴奋起来了,这些日子,在穷山沟沟里转来转去,她早就厌烦了。城市也有城市的好啊!小月虽然喜欢乡间的宁静,但也喜欢城市的富足。她从前之所以看中了荒泽山,便是因为荒泽山山下,就有一个热闹的集市。
小月拉着孟子煊,快步走了过去。
天族治下的青丘故地,其繁华丝毫不逊于六千年前。那一场惊天动地的战争,三十万将士的鲜血和无数平民百姓的性命,都已被埋进了历史,成为青丘遗民永远不愿再触碰的伤疤。
硝烟散尽,满目疮痍的土地都已愈合,冬雪覆盖了森森的白骨,春风一吹,地上又长满了鲜嫩的草,五彩的花。
没有什么是时间带不走的,记忆是,仇恨也是。青丘的遗民选择不再复仇,他们只想在这片土地上,继续好好的生活下去。狐族陆续与迁徙到此地的天族通婚,亲情进一步消泯了仇恨。
天君钟离亭并不是一位暴君,他虽然冷峻,却并非无情无义。待天族内乱平定、三界重回安宁之后,他曾多次踏足这里,就算是为了凤曦,为了孟子煊,他也愿意施予青丘遗民更多的恩惠。
所以,现在的天星城,依然是世界上最安宁、最富庶的地方。
宽广的大道,鳞次栉比的茶楼饭馆,百业的营生,熙熙攘攘的人群,和大冷天还有摇着扇子的风雅公子,构成了丹青笔墨也画不出的生动的市井画卷。
这就是小月最喜欢的烟火人间。
一路的风霜与凄凉,在这一刻,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小月站在望月楼前,笑得如三月暖阳。
“走,上去吃一顿。”小月拖着孟子煊就往楼上走。
望月楼气派轩昂,一看就是本地数一数二的酒楼,能取出“望月”这个名字,也足见得楼主品味不凡。
门口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大书着今日特别推荐的两道新菜,“水中掬月”和“芙蓉泣露”。孟子煊啧啧赞道:“好名字!好名字!”
小月从前,大抵是不敢进去这样高档的酒楼的,便是荒泽山下,最好的那家“团圆酒家”,她也得攒好一段时间的银子,才能进去吃一顿。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从天宫带来的银子,以及李翰的慷慨馈赠,足够他们挥霍好长一段时间。
捡了个靠窗的位置,居高临下,一城繁华尽收眼底。
孟子煊心中滋味难辨,即欣慰于此地的安乐,又不得不慨叹一句——物是人非。
小月自然不太能理解他的这种文人情怀,只一心一意等着上菜。
所谓的“水中掬月”,不过是一碗碎肉丸子菌菇汤,而“芙蓉泣露”则是一碟摆成花朵样子的片切烧鹅。样式平平,味道却也鲜美。
小二是一位特别热情好客的年轻狐狸,见他们面生,便主动搭讪道:“您二位是新来的吧?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晚上城中巨贾钱员外招上门女婿,钱家小姐要在城楼上抛绣球。据说这位小姐生得是花容月貌,您二位要去看看么?”
孟子煊心道,我又不去做什么上门女婿,有啥好去看的。不过,小月倒似乎很感兴趣,“去啊去啊,几时开始?”
小二的提议得到如此热情的呼应,自然是眉开眼笑,“戌时,戌时开始,还有烟花看呢!你二位可以先去客栈订间客房,晚间再出去逛。这儿没有宵禁,晚上可热闹了!”
好提议,小月果然去找客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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