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24章 重逢

血尸嚎叫声戛然而止,群山寂静。十里山林的血尸都被尽数剿杀,化作齑粉。

赤色灵力收拢消散,少年聚气敛神,缓缓落地,身轻如燕。

拨云见月,云雾渐散。晚风如玉润香脂般顺滑,漫天星子倾下,倒映着他朱雕玉砌的容颜。

前世,在姜翊麟赠剑之前,鹤唳是东方曦烨唯一的武器。

李芳歆如棒槌击打般清醒,扯住缰绳翻身上马,企图趁他没反应过来之前逃走。可红鬃马朝天嘶鸣,情绪完全失控,眨眼间就将她掀下马背。

她竟忘了,前世被她养大的韶天这一世根本没有遇见过她,怎会听她摆布?

她从马上摔下,耳畔风声簌簌。没有想象中的血肉横飞,她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少年的模样清晰映入她眼眸。

那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目光锐利如刃,还没长开却有刚毅狠戾的气势。宫中相师曾言,这是“鹰视狼顾之相”。

“我救了姑娘,姑娘却想偷我的马,”少年的嗓音冷冽而低沉,“江州的风土人情,我今日算是领教了。”

偷马算什么,她还想取他狗命呢。

李芳歆不经意瞥向他腰间,盘算着怎样才能抢夺眼前仅有的武器。

“怎么,姑娘对这支玉萧感兴趣?”少年解下玉萧,随性转了几圈,“它的确很漂亮,但漂亮,往往也意味着危险。”

呵呵,这阴阳怪气的腔调,是他没错了。

可不应该啊。

现在是承平十五年七月,大皇子谋反案没有发生,官家尚未南巡,他应该在京都皇城里当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八皇子,怎么会出现在江州?

她以为这一世只要不在冬至那日去玉樑山,只要这辈子都不去京都,他们就不会再见。

真正的重逢却永远令人始料未及。

他们还是相遇了,甚至比前世早了整整四个月。

不过,他现在还是个十二岁的少年,也不认识她。

选择摆在李芳歆的面前:替天行道,将恶魔扼杀在襁褓中;继续充耳不闻,从此远离纷争,诸事与她无关。

李芳歆看了看他手中的玉箫,无论如何当下她也只能暂时选第二种了。

“姑娘,你还好吗?”曦烨看不懂她眼底复杂的情绪,问道。

“抱歉哈,情势危急,刚刚下意识逃命了。”李芳歆尽量让自己表现的自然些,“那个…少侠,我有朋友与我走散了,我要去找他。咱俩就此别过?”

谁知曦烨道,“你说的朋友,是那个折扇里藏暗器的公子吧。我来时也顺道救了他,就是他拜托我来找你的。”

……凎,陈嘉鸣关键时刻掉链子这个毛病是从小就有的啊!

“你朋友让我找到你后送你去明和医馆。”曦烨催促道,“天色已晚,我们最好尽快出发。”

谁跟你“我们”。李芳歆腹诽着,面上露着客气的笑,“不用麻烦了,这些怪物不都被你杀干净了嘛?我认路,可以自己回去。”

“此处离主城区尚远,姑娘打算走回去?”曦烨尾音上扬,“那请自便。”

“谁说我要走回去了,”她伸手去拽韶天的缰绳,腆着笑道,“少侠既然受了我朋友之托,就该好人做到底。这匹马借我用一回,改日定让人亲自护送上门。”

刚刚的失误纯属匆忙所致,拿出前世所学的驯马术,加之对韶天的了解,这一次,她稳稳当当地爬上马背。

然而,某人比她脸皮更厚,竟纵身跃起落在她身后。

她心下小鹿乱撞,趁她惊慌之际,他的手环过她的腰,轻松地抢走了驭马权。

“看来那一摔还不够姑娘长记性的。”

“关你屁事。”李芳歆毫不留情地回怼。

“姑娘多虑了。”他故作叹息,“你摔一次差点儿害我丢匹马,再摔一次,我怕是要被姑娘讹死了。”

附在她耳畔的气息温热滚烫,说出来的话却不似人言。

李芳歆呸道,“本姑娘有的是钱,谁稀罕讹你!”

“原来姑娘是个富家千金。那好办了,关于这次营救和护送的报酬…”他认真想了想,“就按市场上镖局护卫押镖的费用,如何?”

好家伙,这人是半点儿行善积德的事都不干啊。

李芳歆恨得牙痒痒,“你放心,一个铜板都不会短了你的!”

韶天在林间奔腾,须臾间杀出山林。至城门下,远远停着几辆华贵马车,车前挂着象征李家商号的藤花硫金牌。

李芳歆跳下马,头也不回朝他们奔去。骤然看见车前那人,她霎间顿足。

站在车前的是李家长子李珩峯,身着素色白衣,容貌昳丽,儒雅端正,不浓不淡的细眉下,偏有一双桃花眼柔情款款,引得多少江州女子芳心暗许。

他扶住身子瘫软的幺妹,言辞关切,“芳歆,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兄长刚到江州就听闻济善堂出事了,赶至城门便撞见咱家的车马,还是迟了。”

李芳歆愣愣地盯着他,那张脸跟记忆中的某张脸重合又分离,她许久缓不过劲来。

在李珩峯眼里,他们不过小别数月,在李芳歆这儿,却是冗长难熬的十年。

万佛寺的高塔,泣血之言犹然在耳:

“他是你的哥哥。”

“抢走你哥哥这么多年,现在我把他还给你了,

红墙金瓦的凤鸾阁里,冷冷的声音说着:

“逆贼高亓已于三日前被凌迟处死,他死前坚持供认长公主为弑君案同谋。”

时间再往前,袅袅香烟缭绕,八角宫灯渐暗,白脸宦官匍匐于地,高呼:

“奴替高家和天下百姓谢公主救命之恩!”

而故事的开始,是翰林院的朗朗笑声,是金满楼的长夜灯明,是灯壁落尾处的“万树寒无色,南枝独有花。”

高亓和兄长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情都截然不同,到最后李芳歆都无法将他们当成一个人看待。当时的情况也不允许她找出更多证据去证实,所有结论都是推断。

但这不妨碍再次见到他时,她心中抹不掉的隔阂。

“完了,幺妹被吓傻了。”李莲绮从他身后冒出个头,咿呀呀地叫唤,“闹出这么大动静,明和医馆倒不见人影,准是光顾着自个儿逃跑了!我就说伯父心大,怎么敢让幺妹独身前往难民窟,这不是活受罪嘛!”

“今日济善堂确是明和医馆主值,官府查究起来也怪不到咱们李家。”李莲韵一贯秉持着镇静的态度分析,“听闻顾老先生和顾家小辈都伤得不轻,想来事发突然,他们自顾不暇了。”

“好叭,那他们也挺倒霉的。原本还等着拜月节去他们家吃螃蟹呢,阿弥陀佛神仙保佑,顾老头可千万得好好活着啊。”

姐妹俩讨论得热烈,那厢蒋氏领着几个随行郎中把李芳歆里外都检查了一遍,幸而没甚大碍,只有几处擦伤。

作为唯一的男子,李珩峯自觉地和女眷们保持适当距离。他老早注意到跟着李芳歆一同出现的赤衣少年,上前鞠了一礼,“不知英雄姓名,何方人士?多亏英雄仗义相助,小妹得以化险为夷,我李家上下必定重金酬谢。”

谁知那少年冷哼一声,半句不言,兀自策马离去。

李珩峯愣了愣,摇头笑了起来,心道现在有点本事的年轻人都难相处。

李芳歆在前呼后拥中懵懵地回到李宅,刚踏入府门,又被一伙人围住。坐镇府宅的陶氏早已安排好膳食,吩咐下人照顾李芳歆沐浴更衣。

李枭云、李桑云两兄弟送走上门走访的衙门官员后,也连忙赶来询问情况。

这是李芳歆回到人世后第一次见父亲。

李枭云年逾四十,风姿卓越飒爽,身材魁梧高大,皮肤因早年长期海上航行受日光暴晒而呈现小麦色,一头利落的黑色短卷毛格格不入,比起寻常商贾,他的外型更像个习武莽夫。但他从小饱读诗书、学富五车,经商方面最有天赋,年纪轻轻便游历四海。因此,他的言谈举止和思想观念不似世家大族那般古板循礼,时有名士在背后嘲讽。

李芳歆大致讲述了济善堂事发经过,李氏兄弟全程眉头紧锁,女眷们听得狂冒冷汗。就连一向自诩刚猛的三姑娘都忍不住直打寒颤。

李枭云揉了揉女儿的头,言辞满是愧疚,“罚你一个人去济善堂帮忙,是阿爹考虑欠妥。这趟绝处逢生,吓坏了吧?”

蒋氏哭着把李芳歆抢回来抱进怀里,“你还有脸提!哪有你这样当爹的?把女儿赶到那种腌臜地方去,历练历练险些把命给练没了!”

“害,我也不曾想过事情会闹到这般田地。”李枭云懊恼不已。

“大哥,你就别自责了,芳歆肯定不会怪你的。”相比之下,叔父李桑云倒是儒生打扮,长着一张白净漂亮的脸蛋,体型微胖,笑起来和蔼亲切。

“是啊父亲,”李珩峯接过他的话茬,“我刚接到妹妹的时候,她虽行魂游走,却没掉一滴泪。刚刚复述事情经过时有条有理,可见我们家芳歆长大了,不再是爱哭鼻子的女娃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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