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枚铜币一颗!”
鲁弗斯和路翊排到了队伍最前端,送走了上一位客人的老板娘热情地招呼着。
将早已准备好的四枚银币和五枚铜币递给老板娘,鲁弗斯比了个手势:“帮我们拿十五个,谢谢。”
老板娘动作迅速地木头夹子向纸袋中连续地丢入焦糖球。路翊敏锐地看到了后面被母亲牵着的孩子露出了稍许羡慕的表情。
在北境,一到两枚铜币就能买到一大块黑面包了。三枚铜币只能买这么一个小球并不便宜。不过考虑到这里又是各种坚果又是焦糖的,成本比面粉贵得多,价格也算合理。
当然,住在外城或者附近乡镇的小孩很难这么“豪横”地一口气吃上十五个就是了。
路翊回忆起当初花两个银币住一晚普通房间就心疼得要死的日子,不得不感慨,现在确实发达了。
接过袋子后,路翊惊讶地发现隔着纸袋还能感受到温热的触感。这些焦糖球刚出炉不久,
两人脱了手套,直接从纸袋子里取出焦糖球送入嘴里。路翊在浓厚温热的焦糖充斥在口腔的一瞬间就忍不住眼前一亮。更别提咬碎外面脆脆的糖衣后,口感丰富的各种坚果碎带来了回味悠长的独特香味,中和了偏甜的焦糖,搭配恰到好处。
而且路翊敏锐地捕捉到了一点点朗姆酒的味道,在舌尖上转瞬即逝。应该是制作焦糖液的后期加入了几滴丰富口感。
幸亏地下城有史莱姆冻和其他一些特产,否则只论做甜品的天赋和技术,地下城的住民真没办法和这些掌握家族手艺的人类们比。
比起第一次品尝细细咀嚼的路翊,几口咬碎了坚果全数吞下的鲁弗斯进食速度快多了。因为是自己推荐的店铺和食物,鲁弗斯很在意路翊的反应。虽然说食物合不合口味是个人问题,但他还是迫切希望路翊能够露出满意的神情。
“美味!唔,这一点几乎品尝不出来的酒味很棒啊。三种坚果的比例也正好。”路翊迫不及待地又拿起了一个。
怪不得小孩会羡慕他们。这么小一个球,只吃一两颗解馋确实意犹未尽。
鲁弗斯见他喜欢,松了口气,露出浅笑:路翊的表现让他相当有成就感。
“果然是你喜欢吃的口味。”
路翊点点头:“甜品口感丰富最好了。我虽然爱吃甜的,但也不至于喜欢直接啃白糖和奶油。比如说……”
听着路翊开始一边吃一边讲关于开发菜单的心得,鲁弗斯赶紧又拿起一颗仔细品尝,试着理解路翊说的优点。
他有点惭愧,以前吃的时候压根没考虑过什么口感丰富,只是觉得这玩意外面挺甜的,里面的坚果嚼着香脆,仅此而已。
鲁弗斯自认为吃过不少东西,但他吃什么都觉得味道不错,反而没有挑剔的路翊这么多想法。
嚼着焦糖球,鲁弗斯的思绪飞到了莉蒂希婭送给他的那本小说上。
希婭小说的主人公冒险家救了异国公主,给对方自己吃惯了的黑面包。娇贵的公主其实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但在窘境之下跟主角一起嚼干面包,竟然苦中作乐地觉得很有意思,回到家乡后还念念不忘。
果然,虚构的东西还是幻想成分居多。
鲁弗斯知道路翊以前在那个世界过的大概是什么样的日子后,回想起在野外扎营吃硬面包时,路翊满脸菜色、吃得灵魂仿佛出窍的表情,忍不住暗想:路翊当初真够给面子的。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吃东西也能生存下去,但他们递给路翊黑面包,他还是出于礼貌吃下去了……
不对,莉蒂希婭的小说完全是虚构的。只不过灵感来源是自己的故事而已。他怎么又代入到路翊身上了?
鲁弗斯赶忙在心里摇了摇头。虽然只是故事,但毕竟路翊是彻头彻尾的男性,将他幻想成别的性别是很不尊重的行为。
想到这里,鲁弗斯悄悄撇了一眼吃坚果焦糖球吃得心情愉快的路翊。
如果路翊是女性,自己一定很早就意识到了。而且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畏缩犹豫。
他忍不住反思起来:在王都坎蒂达,他可以抱着妹妹杀人、逃亡,甚至连抹脖子自杀都手也没抖一下。对路翊却这么胆小,真的不应该。
“……怎么走神了。”
路翊嘀咕了一句。他并不是责怪鲁弗斯,只是纳闷。平时一起吃东西时,不管自己说什么话题,鲁弗斯都总是认真听着,仿佛永无止境——他咀嚼食物的嘴也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在自己讲话时神游天外的鲁弗斯真的很少见。难道是食物的话题太长、太无聊了?但以前也经常说的……
对谈话能力颇为自信的路翊一时间竟然拿不准主意了。
在地下城有感知情绪能力时,他嫌自己也会被影响。但这种时候,路翊又因为想不通鲁弗斯的反应,忍不住揣测他现在是什么情绪。
“抱歉,我刚刚在想很重要的事。”
鲁弗斯面容严肃地说道。
“啊,哦……”路翊瞥了一眼鲁弗斯,见他竟然没有解释下去的意思,顿时更不解了。
这不像鲁弗斯的作风啊。
“是不方便说的事吗?”路翊试探道。
停顿了一秒,鲁弗斯的语气至少听上去很平淡:“我在想,这一袋够不够吃。还有……还有晚上我们要去吃什么。”
路翊忍不住笑了。这倒是挺像鲁弗斯会考虑的问题。
“什么?已经开始想晚饭的事情了?也是,这一小袋我已经吃了一半还多。其实就十五颗,哪怕全给你吃,也顶多算个餐前甜品。”
鲁弗斯悄悄松了口气,立刻提议道:“我带你去一家炖菜很好吃的小店,他们做的萝卜和牛腩也很不错,听说老板在城西边不远有自家的农场供货,食物很新鲜。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买到切片的胡萝卜蛋糕。不是每天都有的。”
虽然总是因为进货需求跑来斯佩北境的几座城镇,但路翊吃过的店肯定不比土生土长的鲁弗斯全面。听到这不错的提议,他顿时来了兴致。
“这种冷飕飕的天气,确实很适合吃炖菜和软烂的牛腩。要是晚上在街边有专门吃烤冷面或者自选煮物的小摊就完美了。”
“那是什么……?”
鲁弗斯问了一句,路翊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又有新生意可以试试了,立刻掏出外套内侧口袋里的小本子,一边解释一边写写画画。
如果能和安东尼奥主教谈谈,能够在城市里经营地下城外派的移动小吃摊位,甚至盘几个门店开餐厅,那就再好不过了。
在没有固定户口制度的斯佩,悄悄跑到城镇摆摊不难,顶多被市场的老大赶来赶去。但要在门店正规营业,那可是要递交文件申请让当地管理者走检验资质的流程,动辄几年。地下城居民们在斯佩举目无亲,店铺大概率开不进来。
……
今天鲁弗斯和路翊的运气不错。
到达餐厅点餐的时候,他们幸运地得到了当日的最后一片胡萝卜蛋糕。
胡萝卜蛋糕不是胚子细腻的类型,扎实甚至略微有些粗糙的口感与胡萝卜的味道相得益彰。老板在夹层之间大方地抹上了厚厚的奶油霜,还撒入了一点树莓干增添甜度。
吃到树莓干时路翊异常惊喜。服务员介绍说这是老板从旅行商人那购买的外郊地下城特产。
以前他们都从南部购买小红莓,但自从去年发现地下树莓的口感更厚实甜美,进货路线还短,老板就决定换配方了。
除此之外,炖菜虽然没有用什么地下城食材,做法也不太有新意,但传统的口味就足够令人满足。路翊在这里喝了牛腩萝卜浓汤,还吃到了很类似于以前地球上普罗旺斯炖菜的食物。新鲜的番茄、洋葱、茄子和西葫芦等蔬菜配合五种不同香料炖到软化,香味十足。
鲁弗斯大概也吃得格外满意,因为路翊发现他晚上埋头吃饭的模样都比平时认真了不少。
吃过晚饭,两人在附近找了一家不算高档的小旅馆,临时订了两个单人间。
如果顺利的话,也许下次就可以定双人间了……路翊有些轻飘飘地想着,心情因为这一下午轻松的逛吃体验犹如羽毛飞在半空。
他嘴角挂着笑容,轻快地脱了厚重的精美外套,重重地吐了口气。这衣服前短后长,仿佛背了个大包在后背,穿着的时候为了保持身姿挺拔,肩膀和腰都不轻松。
随后是耳坠和项链。把手套一扯仍在桌上后,路翊又快速依次脱了绣着图腾暗纹的内绗棉上衣、细羊皮腰带、黑色系带靴和裤子。最后他身上只剩下睡觉时穿的背心和底裤,终于可以不顾形象地往床上随意地一躺。
感受着火炉的温度,路翊长出一口气,觉得自己“全副武装”地到处吃吃喝喝了一天,其疲惫程度不亚于打了一仗。
但至少氛围很不错。辛苦是有价值的。路翊笑了笑。这一天下来,鲁弗斯时不时就会偷瞥自己,对方可能以为做得很隐蔽,但这点其实很容易被发现。
咚咚。
房门被敲响,陷入床铺路翊突然睁开眼睛。他完全不想动弹,也懒得把好不容易脱下来的“装备”套回去,想着大概是哪个醉汉敲错门了,抬高音量问道:“谁?”
“是我。能借用点时间吗?”
本来不想起来的路翊,听到门外是鲁弗斯,有些惊讶地坐起了身。
该不会又是邀请自己一起去楼下洗澡的吧!?
路翊扯了扯嘴角,现在的鲁弗斯应该干不出这事儿了。
难道有什么急事?吃夜宵……?
他随手扯过外套,以披风的形式随便在上半身裹了一圈,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从柔软的床上起来,远离了那个一般情况下绝不会离开的火炉温暖范围。
“怎么了?”
路翊打开门,习惯地想要靠在门框上。
然而门外表情严肃而僵硬地仿佛要去受刑的鲁弗斯先一步抢占了那个好位置,左手“啪”地按在了门框上支撑着,似乎要是没个地方给他使点劲儿,他就说不出话来了。
“啊、呃。我有事情想跟你说。我可以进去吗?”
“嗯……可以是可以。非要现在吗?明早怎么样?或者我去穿一下衣服。”路翊困惑地提议道。
鲁弗斯似乎一点都不想把手撤离门框:“没关系!我要说的话很简短的,不会耽误你很久。而且你现在不是穿着衣服吗?”
路翊干笑了一下。很像鲁弗斯会说的话!自己现在穿的甚至不是那种可以见人的居家睡衣,只是宽松的背心和裤衩。但在鲁弗斯眼里,它们的区别应该不大。
“好吧。倒是你,回屋这么久了还穿着外衣外裤,在做什么呢?难不成等会儿还要出去?”
路翊耸耸肩膀,让开了进门的道路。
走到房间里,被火炉的热度包围,穿着外套的鲁弗斯从胸口到头顶都开始逐渐发烫。他像是为了降温好维持思考能力那样,夸张地深呼吸了一口气。
“不。其实我只是进房间后一直在做心理建设,想着该怎么组织语言。你知道的,我一向不太擅长说话。”
“啊……其实也还好啦。嗯……?等等,等下……”
路翊的眉毛逐渐拧在了一起,他盯着鲁弗斯憋得通红的脸,突然有了一种不妙的预感。
现在?
这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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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第 17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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