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夕曛 番外

我是林夭,是江南林府的二小姐,也是林府买来的第一个瘦马。曾经我以为,林煜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把我从那个不负责的混账父亲身边带走,带到一个丰衣足食的生活。年少时不懂,错把这样的生活当作天赐福报。

一直到,林煜战场上带回一个女孩。第一次见到阿姊的时候,林煜还穿着盔甲。女孩从他身后悄悄探出脑袋,小心翼翼地打量着林府上下。

“来,阿晔,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阿夭,叫阿姊。”

和她目光接触的时候,她将头扭到一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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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了解到,阿姊,乃是林煜已故战友的遗孤。一开始林煜待她当真如亲生闺女一般对待,总之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

阿姊学的很快,知书达理,也能抚琴吟诗。

而我,愚笨不堪,书念不下去,琴也学不了一点,反倒是贪玩的不行。偷鸡摸狗翻墙的事情没少干过。每每管家夫子要责罚我,阿姊都替我受了。

在我眼里,她似乎永远是微笑的,云淡风轻的,似乎在她的世界里没有乌云,任何糟糕的事情都不是问题。

-

只是到了阿姊十四周岁那日,林煜带她出了府,我偷跟了出去,被管家发现,将我抓回去,足足软禁了七日。

任凭我在屋里哭闹,我的光,一直留在我身边的光,我以为会来救我,可她始终没有出现。

出来后,林煜亲自揍了我一顿。那是我被打得最惨的一次。阿姊从始至终都没来。

莫约一个月,我才在书亭里再一次见到了阿姊。阿姊的眼里少了光芒,多了几分忧郁。

“阿夭,过来。”她轻声唤,摸了摸我的头,“让我看看阿夭长高了没。”

“阿姊,这些天你跑哪里去了?”

“阿姊怎么舍得我们阿夭呢?阿姊永远不会离开阿夭。”

她只字未提那日发生的事。或许,她连我差点被林煜的鞭子打死,都不知道。

只是后来,阿姊越发的古怪,忤逆管家和夫子的话,甚至顶撞林煜,她变得不再温顺,不再听话,反倒桀骜不驯,叛逆反抗。唯独在我身边,她还是那般温柔。

阿姊啊,后来我才知道,林煜将她以三万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赵家大公子作妾。

而她十四周岁那晚,林煜带她去的地方,琉璃阁,琴城最著名的淫楼,其目的,便是让她学习枕上风情。

但她反抗了,于是被林煜狠狠揍了一顿,狠狠羞辱了一番,关在淫楼,被迫学习了一个月如何在男人床上承欢。

可她永远不会向命运俯首的。阿姊挨的惩罚,比我的痛一万倍。

我才明白,林煜哪里是什么救命恩人,他只不过是把我从深渊带去地狱的恶鬼罢了。

可我,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

阿姊出嫁前傍晚,她停在我的帐前,足足等了两个时辰。而我便是不肯见她,我恨她,恨她就这样离开我。阿姊会永远是我的光,不过是一汪幻想罢了。

阿姊在帐外晒得一身月光,我终归是不争气,哭着让她进了。

她递给我一支桃木发簪,说这是她送我的生辰礼物,虽然赶不上了。

虽然年龄只相差一岁,但或许,我永远比不上阿姊的淡然。

她说,女子可以持剑上阵杀敌,亦可以蒙面抚琴奏乐;可以熟读诗书,挥笔作文,亦可以通习医书,救死扶伤。女子不是生来娇贵,也不是生来卑微。我们的命运,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她说,就像这两支桃木簪,鸢尾花开,自由烂漫,可以是温文尔雅,也可以是傲骨凌霜。

道理我都懂,可是阿姊啊,你没有做到……

我将桃木簪拍落在地。

阿姊,既然你都做不到,又何必来强求我呢?

阿姊,我祝福你,早生贵子。

-

一年后,我被林煜以同样的价格卖给了赵家二公子作妾。

再一次见到阿姊时,她已经俨然是一副糟糠的模样。

仅仅一年而已。

赵府两位公子在江南是出了名的好色花心,施虐成性。

似乎,已经看到我未来是什么模样了。

赵家大公子娶回阿姊后,第二晚便本性暴露。阿姊在长达一年的施暴里,滑过三次胎,已经无法再怀上孩子。大公子先后纳了四个小妾,她们的结局跟阿姊相似。

赵家二公子自小与大公子厮混,更别猜有多恐怖。

喜服?红盖头?唢呐?呵……

我知道,我这辈子,终归和阿姊一样,逃不出深闺厚墙,成为不了那一支鸢尾花。

-

在我成为赵家二娘子后半个月,我亲眼看见了赵家两位公子,在联手对阿姊进行施暴。

阿姊没有反抗,许是已经麻木。他们拳头上缠着湿了水的棉巾,一下一下重重落到阿姊赤.裸的身体上。他们兴奋笑声传到墙外,这女人,不过就是他们的玩物而已。死一个,和死一百个,对他们而言都只不过是糟蹋死一只蝴蝶而已。

美丽的东西,似乎天生就是用来糟蹋的。

不知从何来的力气,我扑去救阿姊。两个人双眼闪着猩红的光,撕扯着叫嚣,将我死死按住。我也成为了他们取乐的玩具,那个即将被撕裂翅膀的蝴蝶。

疼。

从来没有想象到,原来拳头上裹一张浸湿水的棉巾,打人会这么疼。

这可比林煜的鞭子差不到哪去。

可我就这么低头了吗?

两个畜生并不满足于暴力带给他们的快感,又开始撕扯身上的衣服,撕咬我们身上的肉,掐着我们的脖子,窒息感让我想过死亡。阿姊从始至终没有叫一声,她知道,惨叫只会让畜生更加兴奋。我挣扎,但压根抵抗不了两个壮年男子。

阿姊碰了我的手,她将那一支鸢尾花发簪递给我,望着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朝我一笑,便合上了眼睛。

那瞬间,我疯了。

是的,我疯了。我扯下头上那支鸢尾花发簪,用尽所有的力气扎穿了赵二的脖颈,刹那间鲜血直涌,赵二惊恐地捂住脖子也止不住鲜血像瀑布一般倾泻下来,没出一会儿便倒在血泊里。

赵大见我杀了人,抄了一把刀来要为弟弟报仇,我高举桃木簪,红着眼,尖叫着,疯魔着,倒是让赵大有一丝忌惮。

就着这一丝忌惮,我杀掉了他。

随后,换掉全是血的衣服,若无其事去库房拿来了火折子和油。

整理了阿姊的遗容,揣好两支簪子,锁好门窗,关闭所有逃生通道,点燃了赵府。

我不知能去哪里,我好像死了,和阿姊一起。

赵府被天雷劈中,我们的尸体在那场大火里化成了灰烬。

-

但老天最终还是眷顾了我一次。

像涅槃一般,我成为了一个全新的人,遇到了行走江湖的万毒谷后人和药王殿后人,夫妻俩无儿无女,收留了我,并教了我学识。加上天赋,跟了他们半年,我学成了所有技艺,凭借师父残存的半张配方研制出了失传百年的天仙散。

又一次机缘巧合,我去到了邵北战场,去了林煜的军营,做了军医。

复仇?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好多年了……

战火里,林煜是骁勇善战的大将军。私下里,林煜是邵元叛党。

呵,我就知道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东西。

五皇子重伤,诊断疗伤时,发现若不是师父留下来的独家秘药,五皇子必死无疑。

一查,果真是林煜。

至于那晚营地失火,也不是巧合。

如果不是因为突然闯进来的那个刺客,如果她没有要挟我带她离开营地,我可能,就在那场大火里被烧死了。

原来林煜,从那时候起就一直想置我于死地。

-

休战后,我便留在太医院,时常为宫里人医病消灾,至于外面的事,我不太知道。

一直到林府老太爷病入膏肓,林煜带我和那陌生人一般的兄长返乡,还给我招了赘婿,说什么……冲喜?

原来女子的婚姻,在这个时代,不过是个工具而已嘛。

既然他要这么做,我何不将计就计呢?我告诉五皇子,如若他想除掉林煜一党,我有个办法,但是需要银子。我要以朝廷的名义雇佣柳叶宗的刺客,前来入赘我林府,杀了林煜,便可除掉他争权夺位最大一块绊脚石。

万万没想到,居然给我派了个女的来。可惜我这个侍婿已经忘了两年前我俩见过的事情了。

不过也罢了,至少我知道,她是柳叶宗最厉害的刺客,一定会完成任务,就够了。

这个叫寒霜的,解开了我对女子的认知桎梏。原来“叛逆”的女子,不止阿姊一个。我总算是理解了阿姊说“女子可以持剑上阵杀敌”此话的含义。

林煜此人戒备心异常强,我知道,我一日不死,便一日无法给寒霜争取刺杀林煜的机会。

我带着要假死的计划回到林府,从最开始故意将阿姊和簪子的事情说给寒霜听,到给她制作与天仙散相克的香囊,到伺机将簪子丢到天马崖下,借丢簪子之故支开寒霜。在房间里点燃天仙散,服下假死药,制造我中奇毒而死的假象。

这一切都是计划好的。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林煜会对外将我的死推到寒霜身上。

我亦是没想到,寒霜会因为我的死,一气之下诛灭林家全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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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便在谍者营接受谍者特训,非人能承受的我都承受了,整整一年,虽然还达不到寒霜那般持剑上阵杀敌,但至少有力自保。

我终于成为了阿姊口中说的,不循规蹈矩的、肆意生长的鸢尾花。

-

可是阿姊,那晚,我不该与你吵架,我应该带着你,逃出那方院子,带着你成为你想成为的模样。

阿姊啊,城东的鸢尾花开在了城西。我知道,有一朵,正是为我而绽放的。

《空山新雪,夜止长庚·夕曛篇》完结

夕矄卷完结啦!

撒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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