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第 79 章

从梦中惊醒,他脸一抖,狼狈地躲开视线:“郑兄还有何事?”

郑徙抿着唇,一副天打雷劈都不愿开口的样子。牧归见周围人都注意到他们,顺势起身,走时不忘将残余的几颗毛豆捞走。

正如他所说,身在楼中,灯火通明,不觉夜深。赶一天路,兼酒下肚,外表还能维持处变不惊的姿态,内里疲倦早已泛滥成江海,看似悠然自得实则累得挪不动步子。

没想到郑徙和她如此有缘,难怪她一见就觉得面善,两个月前的西京发生了许多事,不知哪件牵扯到他妹妹。

说起来,那会阿溱正好被关了吧?不知她们现在如何了。

想着阿溱,不禁又想起西京人人喊打的那段血泪史。牧归自客栈一人宽的小床上醒来,瞧着结了蛛网的墙角,决心忆苦思甜,体会过去。由奢入俭难,好日子过得太多,她怕自己某天开始对食物和床褥挑剔,往大冰碴子上抹蜂蜜。

客栈是她特意挑选的,价格便宜,只要五十文。优点显而易见,具有较新鲜的空气,远离世俗喧嚣,偏僻得几乎找不到地,有效防止他人暗杀。店内早膳价格高得吓人,牧归果断抛却,转身向那城中去。

说是城中,实际只是不那么偏僻的馆子。这家店生意极好,寅时至,只见桌前坐满人,客人绑了护腕,束了发,将兵器往膝上一放,低头喝粥。

牧归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却无一人理会。换做别的店家,早就陪了笑脸将其引入室内,而这家,不仅小二视她为空气,连客人在她刻意的咳嗽声中,只是抱紧自己的碗,不肯抬眼看她。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这家店氛围古怪,对外来者极为排斥。

有言曰:强扭的瓜不甜。于是她昂首挺胸,自顾自地往里头走。

还没上楼,就被人拦了下来。

“小二哥,我是客。”

牧归看着拦在她身前的、比其高一个头的小二,加重了“客”。

“客官,吃饭在外头,里头已经有人包圆了。”

似因她现在身份是男子,小二上手推搡,而牧归一晃,一个闪身,绕过了他。

里头空空如也,桌上还留着上一位客人不慎洒出的油。牧归看了,哪里不明白他们敷衍,只道玩笑,又欲向前,小二哥一拍柜子,震起一个脸盆大小的托盘,闪电般地一按,抵在她膝上。

“里面不让人进,你聋么?”

话音极尽嘲讽,店外客人听了,眼睫扑闪,暗道一声倒霉,挪了位置。

“这位哥儿,第一次来吧?”

沙哑的嗓音,带着宿醉后的颓然,携浓郁的酒气,向他们靠近。

郑徙眼皮浮肿,持筷,筷子上夹着一只包子,步伐虚浮,飘进屋,将包子塞入嘴中,对他们抱拳:“掌柜的定了规矩,头一回来,要先去东头道观讨一张黄纸,带到这。第二日再来,小二哥会送上符水,您喝了,才有能坐在这的资格。”

他见牧归半信半疑,将筷子一扔,退至小二身后。小二点头:“十几年前,这地死了不少人,被掌柜买下时,方圆五里的人不敢靠近,说里头有鬼。掌柜怕生意黄了,让道长做了法事,再给乡民们分了黄纸,妖邪才渐渐平了。据说这水不喝容易克周围人,因而不是我不允,实在是不行。”

牧归一个旋身,接了筷子:“这不是封建迷信吗。我也是道士,清字辈,云游到这,喊他出来比划比划?”

她对道士一窍不通,就是来砸场子的。

小二没心思和她闲扯,拖着她的衣服,欲将其拽出,扔到街上,免得弄脏了店。牧归半蹲,两腿使力,正如黄河中央的石墩子,在其拉扯下岿然不动。郑徙眼睛一转,退后两步,猛地往前冲,向其身上撞去。前有拖拽,又来袭击,危急之时,她手指一转,反拿筷子,往前一指:“留神。”

所幸冲出时速度不算快,面对对准他眼睛的筷子,还有时间反应,等到堪堪停住时,筷子离其只有三寸了。

“急什么呢,谁都有份,”筷子移向他喉间,轻轻地戳了戳,“郑贤弟。”

他一僵:“您认错了。”

陡然被人叫破身份,惊惧相加,趁他们不注意,抛了一把迷烟,冲其面门。小二不留神,吸入些许粉尘,顾不上牧归,忙盘腿坐下调息。牧归屏住呼吸,定睛一看,郑徙轻功了得,短短几息,借迷烟遮掩,冲出屋子。她跟着追出,却被人绊了一跤,一个小小的布囊滑出,牧归一捞,只抓上绳结,里面的东西正如悬崖上的落石,失了控制,往地上坠去。

这是青姨送的药,她还没弄明白药效,西京又远,摔倒地上可就真没有了。无奈之下,她只好去接瓶子。许是拿时太过着急,掀了盖子,沁人药香顿时充盈了整间屋子,连门口不明所以的客人都停箸,嗅着空气。

牧归再耽搁不得,一手还在塞瓶子,人已飞出屋子,踏屋檐,跃脊兽,瞥见一个狼狈逃窜的背影,一掌拍去:“跑什么?是我。”

郑徙发出一声惨叫,抽出两把淬毒匕首,向她身上招呼。牧归弯下腰,抓了瓦片:“看清楚,我,郑得鱼,昨天请你喝酒的你刚认的兄长。”

提到酒,他眼中闪过一丝茫然,思索片刻,见她掏出斗笠,恍然。

“声音洪亮,贤弟身子骨不错,再跑一时辰都没问题。”

“您就别取笑我了...我这不是被您吓了一跳,没认出仁兄吗,”郑徙收了刀,理了理瓦片,“您是去打听了吧?难怪您来这。”

二人把臂言欢,谈笑风生,郑徙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羞赧之时,牧归一挥袖,慷慨地请他回馆子,再进佳肴。

这回再进馆子,小二不知怎的不赶人了,一声不吭地拉开椅子,示意他们坐下,菜肴丰盛至极,香气浓郁,包子皮薄肉实,油汤中加了酱料,肥而不腻,筋道可口。

吃了一半,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笑:“英雄少年,少年英雄。方才小试,在下见二人功夫卓绝,甚是欣赏,可愿邀在下一坐,请一杯酒?”

牧归点头,这人又是一声笑,道一声借过,挤开郑徙,在他们中间落座。

这声笑里怎么有像是得逞了的阴恻恻的感觉。

“在下也姓郑,家中排行第一。”

他喝了一杯酒还没有要走的意思,牧归闲着没事,有一茬没一茬地搭话。郑大穿着普通,面容平凡,并不多言,只在牧归问起时说一两句,简明扼要,如做汇报,却不敢过多地与牧归对视。每次对上视线,他必然是先移开的一方。

牧归怀疑地盯着他的耳珠。

“得鱼兄,方才我咳咳时,似乎闻到了什么味道?好像是药味?”

郑徙知道自己的表现不佳,用咳嗽声掩饰了。

“你说这个?”

袋子不见了,药瓶还在。牧归想着,摸入袖子,将其取了出来。

“正是这个。”他脸上激动再难压抑,拍案而起。

“我闻到了,就是这个味道,一点不错,”郑徙脸烫得要烧,梗着脖子道,“能不能暂借给我?这市子进去要点东西,您看我身上这什么都没有,怕我还没问到妹妹的消息,就给赶出来了。可否帮帮贤弟?这...这顿饭,我请了。”

过短的衣衫露出一截小臂,束腰的草绳毛躁,牧归将其从头打量到脚,将玉瓶递给他:“为兄在这,这顿饭哪能由贤弟请。来,多吃些,不过进这市子,有什么门槛么?”

郑徙囊中羞涩,听牧归一说,倒是松了口气,再开口时格外殷勤。

“要一件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什么都行。玉佩,毒药,手镯,剑法,伤口,什么都成。上面说的这些,小弟有是有,但拿不出手。”

他说完,转向郑大:“郑大哥也是去那吗?不如结伴,一道去?”

郑大却瞥了一眼牧归,点头。

市子主体位于金陵郊外,其中有一部分藏于镇子最无人问津的角落,如某处低怂房屋,破败小庙,乞丐抱团取暖地,均用围墙隔了。瞧着不太正规,但布设倒是齐全,地上随便撒一把土,就是上好的锦缎,各类带着血气的东西堆作小山。

时辰差不多了,他们便跟着几个鬼鬼祟祟的人,钻入狗洞。洞中守在门口戴着狗皮帽子的壮硕男子冲他们伸手。

“拿来吧。”

“什么?”

牧归佯作不知,茫然地左顾右盼,郑徙上前一步,将药瓶捧上,郑大不知给了什么。一个妇人给了香囊,另一个站姿笔挺的女子给了一盒膏药。还有几人两手空空,被带去另一间屋子,出来时各自拿着一块牌子。

“到你了,你的东西呢?”

男子一步也不肯挪,越过人群,冲她大喊。站在她前头的有所感应,为其让开一条路。牧归顶着他们的目光,淡定上前,递上一块玉佩。

现在不便暴露官府身份,药借给别人了,面具不想给,她身上还能拿得出手的,就是澹台家的玉佩。

“看看,这个如何?”她离得很近,没有错过他脸上的任何表情。

见其从漫不经心,失了笑容,减了颜色,最后凝成粥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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