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训练室里,气氛压抑。
野鸡默不作声收拾着座位上的东西,老杨坐在位置上,沉默着抽着烟。
巧克力眼睛通红,戴着耳机,啪嗒敲击着键盘。
野鸡将东西全都收拾到单肩包里,拉上拉链,将正要出门,恰好碰上回来的程应,野鸡神色微顿:“队长。”
程应抬手拍了下他的肩膀,说:“送你下去。”
巧克力重重敲了下手中的鼠标,发出一声不小的动静,他小声嘟囔了句:“这种忘恩负义的东西送他坐什么,浪费时间。”
野鸡看了眼巧克力,脸色难看,程应说:“走吧。”
两人没坐电梯,往楼道走。等到了停车场,程应给野鸡递了一根烟,笑笑说:“巧克力就是小孩子的脾气,别跟他计较。”
野鸡接过烟,摸出打火机点燃了,吸两口烟,自嘲道:“巧克力骂的没错,我就是忘恩负义,队长,我对不......”
程应弹了下烟灰,打断他的话,淡淡道:“没什么对不起,这是个人选择,本来合约到期,你就可以有另外的选择,没必要觉得歉疚。”
程应虽话这么说,但野鸡清楚自己这事做得确实不地道,当初他能进入PAM队,也是由于程应的引荐。如今眼看全球的预选赛,还有两个月就开始了,他自己走了 ,留下这一烂摊子给程应收拾,确实不对。
野鸡最后吸了口烟,神色暗淡:“队长,谢谢你。”
程应送完野鸡,上楼回到训练室。
巧克力还在忿忿不平,绷着一张脸,程应抬手推搡了下他的后脑勺:“行了啊。”
巧克力:“我就是生气!”
程应靠坐在桌上,低眉笑了笑:“本来合同也到期了,人没做错,就是你到时候合同到期了,也可以有另外的选择。”
闻言,巧克力忙不迭说:“我才不走呢,我就跟着你。”
老杨抬手挠了下眉峰,问:“那野鸡走了,谁来替他”
“邹游。”
老杨点点头,没再多说。
顾宁回到宿舍时,林琼正抱着手机,一脸郁闷的小声抱怨几句。
顾宁没太听清,随口问了句:“琼琼,你在说什么?”
林琼捧着手机:“野鸡退队了。”
“谁?”顾宁一头雾水。
林琼:“就hobo队里的一个队员,叫徐宥的那个,上回在乌市,你也见过。”
顾宁仔细想了想,依稀有点印象。
林琼忧心仲仲:“两个月后就是预选赛,这关头退队,hobo他们又得再磨合......”
顾宁正欲再问,搁在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孙青打来的,顾宁疑惑地按下接听键,那端孙青声音不太对劲:“宁宁,你陪我出来喝酒吧?”
她的声音听起来不大对劲,顾宁也没多问,说了声好,便挂了电话:“琼琼,我出去一趟。”
顾宁拿了包和门卡,出了宿舍楼。
孙青蹲在宿色楼前的花坛边上,顾宁走过去,孙青仰着头,说:“宁宁,什么都别问,陪我喝酒,好吗?”
顾宁也没多问,大概知道孙青应该又是和家里人闹矛盾了。大一时,顾宁就知道孙青跟家里关系不太好,父母在她高考后离异,父亲再婚,对象是公司里的秘书,大孙青四岁的女人。
两人出了校门,拦了辆出租车。
顾宁问:“想去哪里喝?”
“blue吧。”孙青说。
顾宁嗯了声。
两人到了清吧时,郑逸也在,看到顾宁,意味深长道:“真巧。”
顾宁一头雾水,郑逸招来店员:“小赵,带着这两位妹子,到我那桌。”
顾宁和孙青跟着店员往楼梯走,等上了楼,才发现程应也在那里,二楼贴墙角除处有一张台球桌,绿色的台球桌面,边上站着几个男人,手上拿着球杆,程应就在其中,他穿着件灰色线衫,一只手拎着根球杆,靠在桌台边沿,边上有人跟他说话。
他低眉听男人讲话,眼角微微挑起一点笑意。余光晲见了从楼梯口上来的顾宁,朝这边看来两眼,那个跟他说话的男人,似乎也发现了什么,顺势看了眼顾宁问:“哪一个?”
“什么?”程应问。
“你带去我寿司店的姑娘?”
顾宁这才后知后觉郑逸嫌弃那句真巧是指什么,她和孙青落了座,郑逸也来了,问:“想喝些什么?”
孙青:“威士忌。”
郑逸哑然而笑:“不怕醉”
孙青伏在顾宁的肩膀,说:“不醉不归。”
身后有渐近的脚步声,程应在位置上坐下,他松散的靠着椅背,端起眼前的酒杯喝了一口,看向顾宁:“今天没课?”
顾宁点了下头,手指玩着杯中的吸管,说:“你不用训练?”
程应挑了下唇角:“不用。”
邵时清完一桌球后,走了过来,在程应身边坐下,看向顾宁和孙青:“邵时,程应的初中同学。”
顾宁客气道:“你好,顾宁。”
邵时笑着说:“我知道,程应带去寿司店的妹子。”
顾宁看了眼程应,他没什么太大反应,搭在杯子上的手指轻轻敲着杯身,顾宁礼貌一笑:“你店里的寿司很好吃。”
邵时:“谢谢,改天让程应带你去乌市,我做东请客。”
期间,顾宁去上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时,位置上只剩孙青和程应。邵时和郑逸在台球桌上打球,顾宁问了句:“你不去玩?”
“不想玩。”
顾宁伸手拿过杯子,手指刚触到杯壁,程应出了声:“在清吧这种地方,一旦离开座位,酒水就得再换一杯。”
顾宁手搭在杯上,杯里加了冰块,手指触碰到杯壁的水珠,有点凉,她下意识道:“你不是还在这儿?”
他往后倚着椅背,唇角微翘,搁在桌上的手指轻轻敲了敲烟盒,眼睛落到顾宁的脸上,不疾不徐问:“这么相信我?”
这里光线昏暗,他嘴角微挑起,透着几分吊儿郎当,却又不令人反感。
楼下的驻唱歌手,又换了一首歌。是一首外文歌《come here》,顾宁最初听到这首歌时,是大一时,她和舍友几人一时无聊,窝在宿舍里看《before sunrise》。
她最喜欢里头试音室的那一幕场景,两个陌生男女,困于狭窄的试音室中,彼此微微动一下手臂,就能触碰到的空间里。一台复古的黑胶唱片机里放着这一首歌,彼此眼神之间微妙的交汇,闪避,暗昧。
眼下她和程应在这方六十多平米的空间里,顾宁莫名觉得,她和程应两人好像就困于那抬手就能碰到的试音室里,气氛一时有些微妙,他的眼睛还是睨着她,顾宁喉咙微干,莫名觉得耳根子一阵发烫。
她借喝水来掩饰自己的心慌,余光中瞥见他唇角挑起一点弧度。
楼下的驻唱歌手还在唱着,声音悠扬。
There\'s wind that blows in from the north.
And it says that loving takes this course.
No I\'m not impossible to touch,
......
I have never wanted you so much.
Have I never laid down by your side.
Baby, let\'s forget about this pride.
Come here. Come here.
身旁的孙青忽然出声,打破了这微妙的气氛。
孙青靠在顾宁肩上,小声嘟哝了句:“宁宁,我头好晕啊,我应该醉了。”
顾宁回了神,摸了下孙青的脸:“那我们回宿舍?”
孙青撑着脑袋,点了两下头:“好啊。”
孙青是真喝高了,对面的程应也起身,说:“我送你们一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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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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