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在荆州街头嫌弃着“丐帮帮主”一职的我并没有意识到,那时我实际上已经是当地最大的乞儿团伙头目,坐稳了荆州分舵舵主之位,只可惜呀,那时虽有丐帮,却还未流行以袋数分阶,否则我起码也是个九袋长老,在我长长的头衔上又可以添上一笔。
当然,这都是在说笑,虽然丐帮自称是第一大帮派,可哪怕是帮主那也是“丐户”,属于“贱民”。而我父为都督,母为隋杨宗亲,虽然我们家在贵族圈子里属于暴发户,但在“丐户”眼里,我就是一个贵得不能再贵的贵族,跟他们之间的身份差别有若云泥,本来我们的人生应是两条平行线,我怎么就跟他们掺和到一起了?这事,还要从利州说起。
在担任荆州都督之前,我父亲在利州就任都督一职。到利州那年我四岁,离开前往荆州时我九岁,在利州整整五年。这五年,我父亲虽名为“利州都督”,但却掌“利、隆、始,静、西、龙等六州诸军事”,而且是带着太宗特别下达的任务——平叛。叛乱势力的头目叫“李孝常”,他是唐高祖李渊族弟,太宗的族叔——又是一个背后捅刀子的族亲。
李孝常曾任隋华阴令,掌握永丰仓。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他的归顺,不仅保证了唐军粮供应和赈济饥荒稳定民心的需要,而且断绝了隋炀帝西归的希望。大唐立国,他功不可没。大唐对他也不薄,在武德元年就他封上柱国、义安郡王,出任利州都督一职。但在贞观元年,他却借进京朝见之机,借符命之说与宿卫兵密谋作乱——又是“符命”,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一点都不知道变通。“天命”是不是上天之命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所谓的“天命”背后一定躲着一颗“叛乱”的心,顺着这些蛛丝马迹一抓一个准。如果老天爷真的看上某人了,在这个司法体系尚不十分建全的时代,老天爷要让自己的“宠儿”心想事成,帮忙捂着瞒着还差不多,哪会到处宣扬?怕“宠儿”命太大死不了吗?太宗对于这套路特别熟悉,很快就把李孝常给纠出来以谋反罪处死,“天命”也就变成了“催命”。
李孝常虽死,但他经营多年的利州却“余党分窜,祸乱未息”。那时,我大唐外有强悍的突厥乘机大肆侵扰,朝内则刚经历“玄武门之变”,太宗皇位并不稳固,前太子李建成的残余势力也待肃清,所以,太宗对于平叛的人选十分慎重,千挑万选选中了我父亲——当然,这是明面上的说法,实际上,太宗另有考量。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是诗人李贺写的一首诗,诗中所说的“凌烟阁”原本只是我大唐皇宫内三清殿旁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楼,但贞观十七年太宗李世民命阎立本描绘了二十四位功臣的图像挂在凌烟阁内,自此,“入凌烟阁”也就成了“功成名就”的代名词,类似于今天的“生进□□,死入八宝山”。如果我父亲真被太宗所倚重的话,我父亲就应该有一席之地,可惜上面的功臣排名都到了第二十四位,仍不见我父亲的踪影。
是我父亲功劳太小了,所以太宗也爱莫能助吗?当然不是。早在武德元年,大唐的开国皇帝,太宗之父高祖李渊就发布了一份“太原元谋功臣名单”,列入名单中的人都是我大唐的开国功臣,我父亲位列第十三位。
是名单不能重复,入了其中一个,后一个就不再重复纳入了吗?当然也不是,比如长孙顺德就两个名单都榜上有名,他在元谋功臣名单中排名第四,在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位列十五。所以那年太宗将我父亲外调利州,不仅是出于对他能力的认可,更是想隔开太上皇李渊与旧日伙伴之间的联系,确保其帝位稳固。所以贞观二年,太宗急忙借机将我父亲外调。那年,我小妺刚出生,我们一家就千里迢迢来到利州,远离了长安的富庶与繁华。因为水土不服,我小妺自小体弱多病,而信佛的母亲,也将她的出生与父亲的外调联系在了一起,将之视为不详。唉!
利州位于剑门关之北,是蜀中重镇,军事上具有重要地位。重要是重要,但跟长安一比什么都不是,我们家在这里住了五年。蜀中多山地,便于隐匿,山间有土地能种植粮食,气候也适宜作物生长,所以这里也便成了逃户们选择的最佳落脚地点。多年战乱,导致这里的山间林后聚集了大量逃户,渐渐地产出不足以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口,这些人或被裹挟,或主动加入,使得小小的利州之乱绵延五年之久。
“逃户”,顾名生义,逃的是户籍,但实际上,逃的却是“税”和“役”。
唐代户籍分为两种:“编户”与“非编户”。其中“编户”为良民,也称自由民;而“非编户”为贱民,也称非自由民。而“逃户”,则没有户籍,连“贱民”都算不上。逃离户籍虽然避掉了赋税和劳役,但同时他们也得不到官府的保护。如若人烟稀少之地,自给自足还可以说一声“世外桃源”,当人口越来越密集时,弱肉强食便也开始到处上演,生活在这些法外之区的人就得听天由命。当遇到流窜的叛军时,这些逃户便成了待宰的羔羊。所以,那时的利州城到处是无父无母靠乞讨为生的弱童幼女。等待他们的或是饿死街头,或被人贩掳走,沦为“贱民”。
不过,外面的这些风风雨雨未曾侵扰我分毫,我在父母的庇护下无忧无虑地长大,不曾见过一丝阴暗。最大的烦恼就是母亲偏心,更喜欢大姐。为了争宠,我像那个年龄的孩子一样开始逃学打架,以博得母亲关注。七岁才开始“捣乱”事业,八岁便大功告成了——被我母亲拎着鸡毛掸子追了三条街,从此我在利州出名了,还是“黑红”的那种。
母亲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我当时在街头认识的孩子中,就有逃户之子,他们的父亲押在大牢中等候处决,他们说都是被裹挟加入的,不是自愿的,知道我是都督之侄后,便央告到我这,求我救人。我一听立刻同情心泛滥,想了一个蠢得不能再蠢的主意去帮他们——偷盗父亲印信,伪造文书,打算拿着这份文书到大牢去放人。当然,结果是没成。主要是经验不足,拿了印信后,趴在盗窃现场的书桌上临摹父亲笔迹,被我母亲逮了个正着,然后,她打我逃,跑了三条街还是被母亲给逮了回来“正法”。当然,对外宣告的事由是我摔坏了传家古董,价值连城的那种。
经此一事后,我父亲下令对收押的犯人进行重新审讯,开始甄别处置,我也不清楚他们怎么分辨是自愿的还是裹胁的。但如果是被裹胁的“逃户”,全被拨去给朝廷干活,为利州的建设事业添砖加瓦。虽活罪难逃,但人总算是不用死了,本以为小伙伴们会感谢我,但是我伤好归队时,迎接我的却是指责和谩骂——他们觉得都督是那么大的官,放个人不是个小事嘛他们觉得他们都哭得那么惨了,我不但应该放了他们父亲,还应该给钱给粮,让他们“荣归”。我觉得这个世界好奇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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