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分离

去南京的路上,崔秉文不是没有害怕的。

崔家选了条最惊险的路。

自从把长辫绞去,留了一头短发,就再回不了头了。

背叛皇上,他便一步踏上钢丝,走在半空里,转不了身,没有退路了。

去往南京的路很颠簸,颠得人左右乱晃,睡也睡不着,很难受。

这新兴的工具,他还是坐不习惯,往常坐马车上,帘子一撩,清风徐来,坐在这车上哪怕开着窗,也闻到浓重灰尘汽油味,出门不久,在车上已风尘仆仆了。

一日的时间,天光还没亮起时出发,太阳落山才入住旅馆。

拎着箱子,甫一踏入旅馆,见到一楼客厅已坐了好些人,都把辫子绞去,都穿着与他相同的外衫,彼此点头致意,一两个上前来与他握手。

握手,也是新兴的礼仪,从西方传来的,不拘男女,说是西方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他们自诩新青年,把作揖那一套礼仪早早地废除。

“这位同志。”第一个上前的问他,“怎么称呼?”

啊,大家真互相称为同志了,也就是昨天,他还被人少爷少爷地唤着,眨眼的功夫,像来到一个小小的全新的中国了。

他微微一点头,“崔秉文,秉持的秉,文章的文。”

从前他要说,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就是我的名字了。

为了今天,在车上已想好要如何介绍自己,不能再用过去的话,他也要全新的开始,秉文,以文救国,才是他现今名字的含义。

那人道,“我是薛瑞,祥瑞的瑞。”

“薛瑞?”

他一笑,“是我,秉文,从前我们通过德律风的,我一看见你,就知道是你。”

他很自然地叫他秉文。

真是很不一样了,小五也叫他秉文,他和小五年纪相差不大,不过半年,开始那小少爷只肯称呼他为崔哥哥,直到他慢慢懂事,慢慢有了自尊,忽有一日问他,“我不想哥哥哥哥地叫你,往后我能不能叫你秉文?”

小心翼翼,试探着,好似换个亲昵些的称呼是天大的事,要郑重地询问,否则唐突了眼前人。

郑重得可爱。

而在这里,每个人都亲昵,自然而然地亲昵。

不守旧,就干脆把前尘往事全抛弃,一心奔着未来奔着文明,尽管前路未卜。

心里安定了,志同道合的人都在一起,他和崔家,都不再是孤军奋战。

薛瑞带他坐下,往众人介绍,“这位是崔秉文,苏州来的,很有学问,也很有理想,以后我们大家是兄弟姊妹了。”

座上一人问他,“苏州的崔家?是前段时日绞断头发判出清廷的崔家?”

崔秉文点头,“我是崔家的人。”

“呀。”那人瞠目,“我还说呢,这样的气度不凡,原来是崔家人。”

薛瑞一招手,“明日孙先生要发表讲话,秉文也和我们一道去,我预感这将是历史性的时刻,一个伟大的政府要诞生了!”豪气干云,屈指往桌上一顿。

“啪!”

惊堂木一拍。

座下众人一静,齐望向跪在地面的丫头。

丫头满身伤痕,仰着头看上首的大人。

“你还不说实话!”大人两指并起,往她一指。

“我说过了,全是我干的,和旁人无关,我把毒涂抹在小少爷的茶壶和茶碗壁上,我看不惯他的做派,忍无可忍,我罪不可恕,我认罪。”她的话听来也静极了,没有一丝波澜。

周慎不知怎地,不敢望向她。

昨夜大哥好一番羞辱,几乎是把他赶出了院门,回屋里,门一关,连恨的力气也全没了。

他落进一个圈套,周家落进一个圈套,他从没看清大哥,原来兄友弟恭不是兄友弟恭,是云深不知处,他身在此山中。

王公公,皇帝身旁的人,伙同了大哥来害周家。

恩奶临去前说帮扶清廷,好讽刺。

那苦命的爷爷也没能找到,兀自辗转反侧,一夜不眠,眼见天光乍起,尘埃落定了。

他救不了丫头的命。

低着头,坐在长椅上,身后随侍着万里与紫绫。

如坐针毡。

大人有些讨好地,“小少爷,你看……”

如梦初醒,抬眸时正正撞到丫头的眼睛,她盯紧他。

该如何收场?他昨日给出了承诺,却没能做到,一颗心狼狈不堪,恨自己没用。

英雄只合该在话本里有,一到现实,该怎样就怎样,管他是好是坏,权力、靠山,才是输赢的标准。

他输给大哥,且输得一塌糊涂。

大哥笑着,“大人,就这样罢,罪犯已认罪,还枉费那么多口舌。”

大人顺着台阶把闹剧收场,“好,好,大少爷说的不错,本案到此为止,罪犯画押。”

紫绫欲上前争辩,一步尚未跨出,被周慎拦住。

“啊。”丫头还看着他,忽地笑一笑,“还有前几日井里捞上来的女尸,她把毒给我,却以此威胁我,向我索要名分和钱财,否则就要告发,她一个下人,怎么敢威胁我?我把她勒死,丢进井里去了。”

就这样罢,就像大少爷说的,认一项罪名是生不如死,何不认了两项,死得利落干净,也省去家里走动的开销。

是啊,死得利落干净好,嘴里再厌恶娘亲,到底她是娘亲啊,那野孩子是个男孩,她早就可有可无了,何必活下来遭娘亲的骂呢,不是拖油瓶么。

周慎猛望向大哥。

名分!向一个女子讨要什么名分——又是大哥杀的人,她连这桩罪名也替大哥顶下!

大人官场沉浮数十年,听出些猫腻,脸上的笑挂不住,瞧着二位少爷脸色,不敢出声。

全明白了,在场周家人,这小女子最后的反抗,是把大哥的魂儿引到自己身上,当着天下说出他罪行,说出来也没用,但她不甘心呐。

紫绫再也忍不住,“你瞎说什么话,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为什么要认!你真是——”

“大人。”大哥讲,“画押吧。”

“诶。”大人额角鼻尖挂着汗,“来人,把罪状递上来。”

一个女子的生死就这般定了,要她生,她必须生,要她死,她必须死。

既如此,那日院中救她一命何如不救,以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原来是他自作聪明,弯弯绕绕还是逃不了大哥掌心。

几个男人,拽着她的胳膊,拽着她的腿,不由分说,把一个如花的女子拖在地上带走,她一贯不屑的伪装摔了个稀碎,一路叫着,“小少爷!你记得你的话呀!”

到头来自尊全无,只剩这小少爷还能倚靠。

她也不全怪他,只是仗着他善良,仗着他好脾气,把这些年受过的委屈通通发泄,偏要看看高高在上的公子哥儿能不能受住她的骂。

哪晓得这善良的小公子真要去帮她救人了。

不光恨他富贵娇气,也恨他至纯至洁吧,像自己这阴沟里出来的丫头,一辈子也学不来他的贵气,越相处越能明白,她装得再好也全是金玉其表,永远没有他的浑然天成。

被带走时还远远望着他,这般公子,谁不爱慕?

她是爱极生恨么?

白茫茫的天,她倒在地上,天地倒换了模样——周家的朱门锁住她一生,尽管不堪,但也算逃出来了罢。

周慎看着她慢慢远去,腿脚由四处乱蹬,认命似的再不挣扎,不自觉已站起身,一动不动,烧红了眼眶。

背后犹在尔虞我诈。

大哥讲场面话,“有劳大人,过几日还要酬谢,请来一叙。”

听得出大人已慌得不成样子——谁知这大少爷有什么心思?只好一味推脱,“下官该做的,该做的,不必酬谢……”

一来一去,像酒席上推杯换盏,你方唱罢我登场。

看着延伸的血迹,他想起枕头下垫着的帕子,儿时他送给秉文的帕子,绣着梅花,鲜红欲滴,也像血一样。

那时候秉文姊姊远嫁,他追着轿子,拍着轿子,头一次见他哭,一边哭一边问,“阿姊何时归?阿姊何时归?”

阿姊并不回应他,追得累了,他停在路旁,喘气喘得撕心裂肺。

周慎就拿这张帕子替他印印额头的汗水,从此它留在他身旁。

送他时还安慰他呢,“我俩永不分开,我今日陪着你,明日陪着你,永远陪着你,你阿姊嫁人了,还有我呢,我是不嫁人的。”

一派天真。

而今秉文留下帕子,自己走了,他去哪里,去赶赴他的革命么?

他的革命在何方?自古揭竿起义总要有振奋人心的理想呢,他是什么理想?

啊记起来了,秉文曾说过的,在他把长发绞断之前,他说,“小五,我要帮他们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什么是政府?”

“就是新的朝廷。”

他又说,“先生讲,我们的革命,要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秉文走的这条路,是对的么,还会回来么?

再过不久他要上京拜官了,天南海北,再见不知几时。

朝廷还给他一个官做呢,以为他是好打发的。

好笑,科举废除许久,还想拜新官。他从前身在局中,以为大清还是大清,非亲眼见证一场场悲剧,才晓得大清已是死而不僵。

待看清时,他已家破人亡。

老太太明日一下葬,周家的盛世就一去不返了,他想着丫头的话,通红着眼眶,丢下自尊,转脸看向大哥,“你让他走吧,人再留着无用。”

他,指丫头的爷爷,两人公然地打着哑谜,周慎认输了。

大哥一挑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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