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晦气

等到了两宋,科举才真正成为平民阶层上升的通道。

整个宋代,布衣出身的进士终于占到了一半以上。

当然,科举也迎来一些新问题。

因为南方人太能考,导致北方人很不爽。

山西人司马光和江西人欧阳修,为此还吵过大架。

虽然有各种方法来平衡各方矛盾,但是整个北宋,南方仍将九成的进士收入囊中。

到了南宋,北方都沦陷了,那就更不用说了。

福建浙江江西,登顶科举大省。

来到明代,前期最能考的是江西。中期,浙江逐渐发力,后面江苏后来居上。

你想想,人才都出自东南,你让其他地方的人还有什么奔头?

所以清朝时,就采用按省取中了。

就跟现在的高考差不多,分省录取。

不过,即使进士能够分省录取,状元三年一个,实在是搞不了平衡。

清代江南一共出了六十九个状元,其中光苏州府就二十四个,确实降维打击。

虽然这里是架空的时代,但凌鸢看着科举的制度和宋明也大差不差了。

那为什么东南地区,个个都是科举界的卷王呢?

大概因为到了这个时期,个人能力固然重要,但其实大范围上考试已经到了“拼资本”的阶段。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家里能出一个秀才、举人,家族当中都牟足了劲儿来供养他。

东南沿海富得流油,多得是能心无旁骛的职业科举人。

反正科举也没有三十五岁的年龄限制,你就是想考到七老八十也行。

他们南直隶扬州府,虽然比不上盛产状元的苏州府财大气粗,倒也聊胜于无。

像她爹这种开书院,也就是培训班的,只要想、肯定能赚个盆满钵满。

偏她老爹脑子不行,你看她和凌云凌羽来京城会试,真真是一贫如洗,住的都是最便宜的客栈。

看人家财大气粗的,恨不得直接买个院子。

“本来我也说,干脆先租赁一个院子,也不比住客栈贵多少。”

凌羽大概是手头的牌不行,没什么“排兵布阵”的心情,就插科打诨,想要扰乱他们的“军心”。

“可没想到,咱们来晚了,居然早就被租没了。”

凌鸢说:“咱爹不是在京城还有一些旧日同僚故交么,你没舔着个脸去求人家帮忙?”

按说他爹搞培训的,也算是朝阳产业、蒸蒸日上。

不说日进斗金,怎么也能过的滋滋润润,结果却……

“唉,就咱爹那执拗性子,能和他交好的在官场也混不出个头绪来。算了,能用钱解决的,就不必动人情。”

他们打牌算是动静小的,不像楼上打麻将,那哗啦啦洗牌洗的那叫一个排山倒海。

亏的他们还算有自觉,没有打通宵。

“这么没有自制力的人,到底是什么……”

凌鸢啧啧:“你还好意思说人家,要不是爹和我从小拿着鞭子在你后面抽着,我看你举人也考不上。”

老爹的学生们虽然稀松平常,算起来只出了谢狗一个。

好在肥水不流外人田,把自家的闺女儿子教的不错,也算是聊胜于无了。

“你们说,今科的会元,不会就是楼上这几个打麻将的吧?”

“你是说贺九霄?”

“你们见过这个贺九霄没有?”

“没见过,这小子神秘的很,架子也摆的够足。”

重生,还是有那么一点好处的。

凌鸢可是把自己满副身家全买了某人赢,现在兜里比脸上都干净。

这位会元,确实就是一个月后殿试的状元。

真正的强者,就是要连中三元。

蜀中之地,人杰地灵。

虽说这些年在科举考场上被东南碾压的不轻,但时不时总能出一些非凡的人物的。

贵精不贵多。

不过,状元是一顶高帽子,风光是风光,好听是好听,却未必有多大的用处。

至少在官场,咱们大状元郎就远不是谢鲤的对手。

谢鲤简直用一根手指,就能够碾死他。

好在他人缘不错,大家都舍不得轻易碾死他,包括谢狗这种心狠手辣的屠夫,对他还是多少有些手下留情的。

也许这就是人格魅力吧。

凌鸢脑子里一边想着这乱七八糟的,还得一边算着牌。

不过好在这一把她手气不错,加上老三确实是个猪队友,果然是她赢了。

凌云卷起袖子,就啪啪给了老三两个巴掌。

“姐。”凌羽眼泪汪汪,“他欺负我。”

“愿赌就要服输。”

凌鸢表面笑眯眯、内心恶狠狠看着谢狗——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夫人。”谢鲤微微一笑,主动把脸凑上来,“可要轻一点。”

凌鸢:……忍一忍吧,反正你也活不了几天了……

殿试指日可待,死亡倒计时。

……

所谓人靠衣装,殿试的新衣也都早早送了过来。

“几位先试试,若要改动,都还来得及。”

按照科举用人制度规定,举人、就已经够做官了,去吏部报个到,自然能排队当个县令。

当然,海南的县令也是县令,苏州府的县令也是县令,同令不同命。

若是命实在好,知府也不是不可能

但要想当大官,那非进士不可。

更进一步,有“非庶吉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说法。

而每三年的几百个进士之后,能当庶吉士的也不过几十人而已。

这都是后话了,总之,举人既然作为“准”官员,袍服上就赢可以用青色了,而之前只能是蓝色。

朝中官员,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

能着青、代表你已经实现阶级跨越了。

果然,到处都是等级森严。

“这一盒是我的?”

会试的考生都是统一服饰的。

头戴儒巾,身穿青色圆领袍,丝质腰带,朝靴。

古代的衣服容易褪色,殿试之前礼部会统一送了新衣过来。

毕竟大家的家庭的水平参差不齐,也不是各个都财大气粗的。

偶尔也是会夹杂了几个贫寒之辈,以显示阶级还是畅通的,你不行不代表大家都不行。

可到时候若是穿的寒寒酸酸的出现了皇帝面前,这不是打了皇帝的脸么。

索性朝廷统一花了这个钱。

谢鲤按住她的手:“我替你穿。”

凌鸢:……晦气……

她拒绝:“不用了吧。”

谢鲤说:“那你替我穿。”

凌鸢:……更晦气了……

穿衣服,多么暧昧的动作。

对于她如何处理和谢鲤之间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何时翻脸,她已经有所计划,不得不暂时忍耐一二。

而且,谢狗的直觉是很敏锐的,她不得不小心应付。

青色,是个特别衬皮肤的颜色,白的人穿了就更加显白。

谢鲤大概是许久不大出门,比之前白了一个色号,穿上青色的衣裳,确实显得人模狗样的。

凌鸢拿着腰带从后面绕过去,谢鲤突然一把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臂不算长,当然、谢鲤的腰也不粗,这样被从前面抓住手腕,也着实是无法动弹了。

凌鸢不得不侧脸靠在他的背上,压抑怒气说:“别闹。”

——再闹我就勒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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