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简乡不见风过痕

讲一会儿翠院的事。

大花园里的一座临湖水榭。

水榭小巧雅致,廊腰缦回,檐牙高啄。景色颇为怡人,不远处的大池塘里一对鸳鸯戏水,翠柳梢头两个黄鹂和谐相鸣。

水榭里并排坐着两个人,一个是二八少女,另一个是玉树临风的少年,脸上挂着一抹俏皮的微笑,不是绝世美男,但很耐看。

二人是柳晓霁和金明。

柳晓霁进步神速,短短几年已经逼近绿级巅峰。金明呢,则不是老天的宠儿,仍停留在绿级中级。

前些日子,翠院的巅峰赛刚好落幕。

巅峰赛,是一项翠院弟子较量武道修为的赛事。弟子可量力参加,进入前二十者会得到挑选藏经阁内秘籍的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柳晓霁、金明、齐馨兰三人组齐齐报名,并表现优异。柳晓霁是第九,金明是第十二,齐馨兰是第十五。

不过,此赛事有水的成分。

为什么?

因为前几届已得秘籍的弟子不会年年参与巅峰赛,是故参赛者多为后起之秀,而并非翠院最强者。

不过,翠院人才济济,堪称大楚第一学府。所以,前二十也不是白给的。

他们三人均获得了入藏经阁挑选心仪秘籍的机会。

然而,金明和齐馨兰的秘籍均得到了,可柳晓霁寻找秘籍之旅却不那么顺遂。

她奉命医治师父林雨桥在翠院乌衣社大战中所受之伤,那时她刚入翠院不久,品阶尚才黄级。然林雨桥中了乌衣社二长老的天下第五奇毒银水毒,毒势猛烈,极难去除,故柳晓霁稍有闪失,不慎被银水母毒侵入体内。

不过好在母毒被她卓绝的天赋震慑,乖乖蛰伏在她经脉中,做那遥远天际一片仙气飘飘的云霓——简单点说是做银光闪闪的闷葫芦。

从此,银水剧毒除了趴着睡觉就是在柳晓霁经脉岌岌可危时化险为夷,甚是可喜。但总有这么个东西趴在经脉里毕竟有碍修炼,所以柳晓霁欲找到记录灵流毒质融合的《凝华录》一观。

可偏巧不巧,这大冤种《凝华录》在几年前失窃了。因此,柳晓霁也成了大冤种。据说,那偷窃者是翠院修炼奇才夏百川。不过,原因未知,而他已被逐出翠院,所以此案成为了翠院一大迷案。

好啦,不瞎唠叨了。

碧空如洗,晴空万里;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好鸟相鸣,嘤嘤成韵。

金明欲言又止。他本想提及《凝华录》之事,但转念一想,此事对柳晓霁打击应不小,遂把到了嘴边的话憋了回去。但憋回去了,又不知该怎么挑起话头。

终于,他没话找话道:“晓霁,今天景色挺好啊。”

不知谈什么,先从天气谈起。

“嗯,确实。”柳晓霁端详起了戏水鸳鸯。

金明转过头,看着柳晓霁的侧颜。她从正面看锐气有些凌厉,不过侧颜却化去了柳叶眉的锐利之感。嘴唇粉粉的,鼻子很小巧,一头乌黑的长马尾飘逸清雅。如果说初遇时柳晓霁还是一个舞枪弄棒的娃娃,那么现在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潇洒女侠了。

“不过风景虽美,还得有美人画龙点睛。”

“你说谁呢?”柳晓霁神色有点咄咄逼人。全翠院也只有金明叫过她“美人”了。因为……她嘛,初来乍到,竟自创了一种风险极高的心功战斗技法。名曰:心火化实,其实是用心火凝结成一杆通体火红的长枪。

就像气功有“灵气化实”一样,心功也有“心火化实”。所以她得了个“翠院小妖女”之称。

“别说‘不敢当’啊!你知道这是事实。”

“明哥,你说陶小夭学姐还好吗?”

陶小夭是大楚帝国东南部曲国的华京陶家。照族谱看,陶家应是四大家族中陶族的后裔。

“什么?”

“你不知道吗?她去年就离开翠院了。”

“为什么?”

“她有一门亲事,要回去。”

“……!!!”

“和谁的?不会是黄烨吧?”一石激起千层浪。金明的八卦**被挑了起来。

黄烨,何许人也?

他是陶小夭的男朋友,气门大长老的弟子,韬略系学员,在翠院可是极为不可一世目中无人的主儿。柳晓霁女侠曾在他手底下救过金明,故那傲然挺立的少女背影在金明心中不可磨灭。

柳晓霁摇摇头。

“她和黄烨早就分了。好像是她老家曲国一个大家族的少爷。”

“噢……”金明有些悻悻。“我怎么不知道?”

“她单独告诉我的。我不爱聊八卦,没跟任何人说。”

原来如此。金明还以为柳晓霁是顾及陶小夭的颜面,没把她的私事传出去呢。刹那间还以为她情商暴涨。

金明和柳晓霁又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柳晓霁似乎在闲呆着,金明却正忙着观赏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配上清风徐徐雕梁画栋水光接天两个黄鹂鸣翠柳,端的别有一番韵味。

静坐甚久,不知今夕何夕。

……

话说云山国与翎国交界处行着两个少年。一人高一些,背着一把长长的灰不溜秋好像风吹日晒了几百年的剑,另一人背上背着一个小小的青布包袱,里面鼓鼓囊囊,不知装了些什么。

“阿蓁,这附近有什么城镇或村吗?咱们的口粮要吃光了。”

两人正是竹子和谢蓁。

谢蓁似乎对这里很熟悉,一路上竹子就靠他来带路。

“嗯……好像有一个小镇,叫简乡。那里有许多文人墨客,听说较为富庶。哥哥要去那儿吗?”

“也好,怎么走?”二人顺着一条荒凉的羊场小路行走在绵延起伏的丘陵之间。

这几天两人全靠竹子的几个馒头苦苦支撑,省吃俭用了好几天,终不免弹尽粮绝。现在竹子肚子里叫得正欢,但是谢蓁那边传来的鬼哭狼嚎压倒性地完胜了竹子的肚子。虽然谢蓁说他采来的野果够他自己吃,但是竹子怀疑他根本就是哄自己,故以后再也不肯轻信阿蓁这个小机灵鬼了。

进了云山国地界,走着走着,不那么荒凉了。远处出现了渺渺炊烟与覆陇庄稼。

拐拐绕绕,二人转过山坡,立在了一座高耸的城门楼下。牌匾上写道:“简乡”。

又是城门楼。又是面目严肃的守卫。不知这次能不能进?

“您好啊!我们两个是省亲的客人,不知可否让我们进城?”竹子正要发问,谢蓁抢先一步朝城上喊道。

守卫仔细看了他们一眼,竟然话不多说,打开了厚重的城门。

这么容易?其中莫不会有诈?

但他们两个穷得叮当响的少年,有什么可诈的呢?

要是诈他们,一定不是为了钱和粮,肯定也不是为了当人质来讹钱。那企图是什么就不好猜了。竹子两人再不弄点吃的就要饿死了,这时管他图谋什么不轨,进城再说。好歹成了人质也能混口饭吃。

城里异常繁华。大街铺得甚是平整,砖块规规矩矩,齐整码列,基本上挑不出一点毛病。车轮辚辚,马声啾啾,行人鱼贯,小巷鳞次栉比。不得不说,简乡真是一个过休闲生活的好去处。

行人衣着光鲜,大多有着一股斯文气;街道挺干净,无杂物堆积,也很少有乞讨之人。不远处小巷里踏出一队黑衣巡逻兵,踏步整齐划一,极有组织。

竹子用心灵感知力大致查探了一下,惊奇的发现巡逻兵中最差的都到了黄级,领头的那人更是逼近青级。

这还只是一支巡逻小队呢。

怪不得城门楼上的守卫这么轻易就把他们俩放进了城。不是有所图谋,而是视他们为蝼蚁。

“这么强悍啊!!!”

竹子小声对谢蓁低语道:“没事别找事,这些人强悍得很!”

身为他乡客,应严格遵循“没事别找事,小事化了,大事化了”原则。

谢蓁点头应允,一副极其乖巧的样子。

“阿蓁,咱们从哪儿弄点钱买东西吃啊?”

谢蓁颔首思索片刻,朝竹子笑道:“乞讨最简单,不知哥哥可否做得来呀?”

竹子愣了愣。这么简单粗暴?直接要?!他还以为谢蓁会提议找什么工作赚钱呢。

谢蓁看见竹子脸上惊愕与呆滞风云变幻,又来了一句说:“哥哥要是不愿意,阿蓁自己来就可以了。哥哥等着吃饭就行。”

这可不行啊。

竹子忙将手摆得像蒲扇一样,连声说道:“不行不行不行不行,这怎么行呢?我白吃你的,会问心有愧的。当个乞丐怎么了?我行的。”

“真的行吗?”

“哎呀,我又不是没当过,只是好久没当,生疏了些。”

“哦哦。”谢蓁煞有介事地点头道。“原来是退役同行啊。”

竹子嘿嘿了两声,搓了搓手,抿了抿嘴唇。

“走?”

“走!”

今天就要委屈一下这石墙厚的老脸了!

于是大街上凭空多出了两个乞丐少年,还是灵秀可爱的两小只。

行人纷纷报以疑惑的目光,仿佛在寻思这两个突兀的少年是不是哪个大户人家偷偷溜出来扮乞丐玩的小公子。

竹子和谢蓁在大街上蹲了半天,努力让自己显得委屈巴巴、可怜一些。行人都开始围观了起来,看看这两个小公子什么时候走、回哪个府。甚至有个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给他们丢了几个铜钱,跟他们说:“别胡闹了。”

竹子感觉多年不启用的超级厚脸皮似乎变薄了,脸颊微微发热泛红。

日薄西山,看着破碗里少得可怜的铜钱,竹子叹了口气。

“咱们太像公子哥了。”

乞讨这条路,似乎填不饱肚子。

“再想想别的办法?”

“那哥哥你先想着,我再讨会儿。”谢蓁对乞讨上了瘾,执意不肯走。

“那一边讨一边想吧。”乞讨和高端复杂的大脑活动,互不干涉。

竹子思索至夜深人静,终于想出了什么。

他的专长是什么?他有什么经验?

讲故事呀!

他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传奇故事库吗?他没写过吗(没自己写过,但口述过)?他不会写字吗?再者,简乡多识字者,应该很流行看话本吧。

“就这么定了!”竹子左手一拳砸在右掌心,大喊了出来。

声音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回响,显得越发孤寂的。

竹子的灵魂回到现实,发现谢蓁已经困得睡着了。一阵饥饿袭来,腹中咕咕作响。

他见谢蓁睡得香,不忍叫醒他,于是拿出几件包袱里的衣物,给他盖在了身上。

没地方睡,只好露宿街头了。反正他也不是没干过这事,他想谢蓁应该也有经验。

幸好简乡的夜晚不算太冷,竹子二人不至于冻成冰块。

但是巡夜的有点多,竹子迫不得已把谢蓁熟睡的小身子挪到了一处偏僻破旧的巷子深处。

一早起来,又是一堆围观之人。

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还有人!他们俩就好像香味逼人的诱饵,引来了一群阴魂不散的吃瓜纨绔。

两个少年脸皮耗也耗光了,默默地卷铺盖子准备找个人少点的地方。虽然人少讨不到钱,但他俩——主要是竹子,实在受不了这么多人的指指点点熙熙攘攘。竹子想换地儿,谢蓁自然也跟着。

两人信步瞎跑,不知不觉来到了一座古香古色的小楼前。楼前设了一个书摊,其上摞着花花绿绿的书册。牌匾上写着:“韦编书局”。

卖书的。

竹子停下脚步。

“阿蓁,进去看看?”

两小只乞丐进入了素雅的小楼,在木阶上留下了一连串脏兮兮的脚印。

书局老板一开始不相信竹子能写出像样的话本。事实上,他连竹子能否写字都深表怀疑。经过了一番激烈的讨论,竹子和老板达成协议:竹子先写一本给老板看看再说。

两人出来,如释重负。至少竹子找到了(准)稳定收入来源。

竹子发现自己是一个写作天才。

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笔法流畅自然文笔优美,人物性格突出立体圆润,纯纯的竹子自传文,这便是竹子五天熬夜赶制出来的绝世佳作。当竹子挂着大大的黑眼圈和肥厚的眼袋来到韦编书局交稿时,老板都不由得拍案叫绝,立刻赏了竹子和谢蓁一顿美餐。

简乡以前盛行的狗血剧情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故竹子独树一帜的少年游侠勇闯天涯故事引起了读者们极大的兴趣。

连改都没改,印发伊始,第一天就售出一千余卷,万人空巷,韦编书局前的大道都要挤爆了。

等到竹子赚到了第一桶金,两人春光满面地租了一个小屋,开始了期盼已久的檐下生活。

就这样不愁吃不愁穿除了书迷无人打扰的安稳生活,实在挺好。

可是,变故骤生。

又是风和日丽的一天,竹子心情好,打算带着谢蓁出去下馆子,满足一顿饕餮之欲。

街上熙熙攘攘,有一人似乎有急事,横冲直撞,激起了人群的一阵骚乱。竹子被这人撞了一下,险些摔倒。

“干嘛那么着急?”竹子不满地嘟囔了一句,拉起谢蓁的手,以防在人流中失散。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的钱袋。

糟了,钱袋没了!!

“定是叫刚才那人偷去了!”竹子暗骂一声。那袋子里可是有好几两银子的!

“阿蓁,你去物华居等我,我去拿一下钱!”话音未落,就撇下茫然的谢蓁,自顾自追小偷了。

小偷跑得出奇的快,竹子发挥出轻功的极致都只能做到不追丢。

“站住!!!”行人莫名其妙地看着竹子的青衣身影一闪而过,一线灰尘扬起,随即落寞的尘埃落定。

韦编书局,铁马兵器铺,蔡氏纸厂,三味私塾……

小偷好像有心戏弄他似的,绕到了竹子租的小房。竹子好不容易赶上,却见那人已经抱着落尘和装着一堆药瓶的包袱出来了。见到竹子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那人嘿嘿一笑,做了个鬼脸,转而又跑了起来。

柳晓霁给他的药也被他偷了!

竹子原本打算放弃追赶,可这时又眼睛泛红,充满血丝,发狂一般赶了上去。

不知疲倦地跑了很久,小偷消失在了拐角处。竹子跑过去一看,小巷里早已空空荡荡,连个人影也没有。

“有种就出来啊!畏畏缩缩算什么男子汉?”竹子朝巷子里喊了一嗓子。

无人应答。

尘土味的风溜过鼻尖,竹子打了个喷嚏。

就在这时,一只手从低矮的围墙上探了过来,一把提起竹子后襟,把他拎小鸡一般拎进了青苔称霸的一处别院。

“有种就进来聊呀。”一个笑得颤颤巍巍的声音在竹子耳边响起。

竹子最讨厌被拎后襟了。

他多年的战斗经验派上用场。啪的一下子,左手向后甩了出去,干净利落点打中了身后之人的手臂。

这一击没有用上灵气,但威力不可小觑,平常之人手不折也定不会好受。没想到那人仅仅咦了一声,松开手,把他丢到了地上。

竹子立即转过来,摆好架势。

“你是谁?为什么抢我东西!”

那人高出竹子一头半,十分有压迫感地俯视着竹子的头顶。他是一个相貌俊美的青年,嘴角常年带着一抹讥讽意味浓重的笑容,眼眸晶亮。

“我是谁,不关你事。”他一字一顿地说道,嘴角的讥笑更加明目张胆。“还有,原来是你的东西,经过我手,就是我的了。你方才说的‘你的东西’,已经不成立了。”

简直比禾老还爱胡搅蛮缠。

“你快把东西还回来!别叫我不客气!”

“不谢。阁下的大礼,我可经受不起。”青年一脚扫出,朝竹子膝盖弯处撞来,疾风掠过,尖啸刺耳。

竹子一闪,险之又险避开了他的攻击。他眼睛陡然瞪大,心想这厮的功夫竟如此厉害!

可是背后的一巴掌让竹子面朝下来了个五体投地。

原来那人已经不知不觉地闪到了竹子背后。竹子倒下去的那一刹那,他又鬼魅般闪到竹子跟前,光荣地受下了竹子的一拜。

“我都说了,阁下的大礼我可经受不起,你怎还执意要拜呢?你可忒讲礼貌了。”

竹子气得脸色发白,说话都不连贯了,十指使劲扣着苔印苍苍的石板地。

“你、你!”

那人笑得愈发猖狂。

“你是不是神行大道‘风过无痕’?”竹子突然想起什么。

“风过无痕”在竹子进入翠院前就四海闻名。这是文明的说法,略加褒贬带上一丢丢感**彩,就成了“臭名远扬”。此盗以轻功极佳著称,这也就是为什么他的外号为“风过无痕”了。

青年耸耸肩,不置可否。

“咦?你和翠院什么关系?”风过无痕拾起丢在一旁的落尘,颠来倒去看了半天,眼神忽然凝重起来,问道。

“你怎么知道的?”

“喏,这剑鞘上不刻着吗?你自己的剑,仔细看都没看一眼。”

竹子一把抢过落尘。果真,剑鞘上刻着一朵桃花。先前因灰尘太多没看见。

“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学的是密临派功夫吧。”

“……!!!”

禾老的师承,他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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