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盛唐遇李白——孤独里的绝对自我

历史场景中,殿堂楼阁外,雕墙峻宇间牡丹花圃里,一眼中充斥着了无尽怒火的老太监,手里拿着一只靴子,暴戾恣睢的眼神盯着一醉生梦死,随笔墨而摇晃的傲然挺立身躯。眼神似漆黑的夜空深不可测,心里暗暗发誓要让靴子主人付出惨痛代价。一旁绝世美人红袖添香正磨墨,媚眼含羞合娇,丹唇逐笑开,风卷玉色带,日照灿若花。轻罗小扇上锦绣牡丹花,似她的脸庞一样精美绝伦,玲珑腰肢舞天纱,回眸笑靥胜星华。酒精刺激下,执笔前、眉飞色舞看着脚下,恨意满满的高力士俯首半蹲地为自己脱靴,男子灵感瞬间一触即发,挥笔赶出千古名篇。黄衫帝王看着娇艳欲滴的妃子欣喜不已,当墨迹尚未干,龙飞凤舞的字迹,呈现在帝王眼前的时候,更是拍案叫绝。这便是《新塘书》里桀骜不驯的李白,让玄宗令高力士脱靴,才肯动笔的高光时刻,只是自此埋下与高力士擦枪走火的定时炸弹。觉得自己受到奇耻大辱的力士,怀恨在心,于是向杨贵妃进谗,说李白诗中讽刺她,是以赵飞燕的瘦弱,来讥讽玉环肥硕,丛而激怒了杨贵妃。不久,遭贵妃厌弃的李白被贬官出京。

先不论这个故事的真假,但是这一千年流传公案,使得李白伟岸形象入木三分,却将高力士打入了刘瑾童贯魏忠贤之流,从此一个阴狠狡诈的阉人呼之欲出。首先太监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是一群心理阴暗变态,贪婪残暴之徒,所以人们对他们这个族群是嗤之以鼻的。但高力士却是太监这个群体的一股清流,作为李隆基身边的首席大太监,虽官至一品,淡他识大体顾大局,丝毫没有居功自傲。当时李隆基与自己的姑姑太平公主饮皇位之争而倒戈相向,太平逃跑被高力士带人抓住,并亲自押回长安,这一卓然功绩,使得他官拜银青光禄大夫。后来玄宗即位,他又升至右监门卫将军,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李隆基年老昏庸,将政权交于李林甫,他劝告:国家大势怎么能轻易交付他人,唯有自己励精图治,才能使国运延绵昌隆。而杨国忠为了一己私利,发兵攻打南诏,许多人忌惮杨氏兄妹的权势熏天,不敢直言进谏,只有高力士苦口婆心的规劝,而李隆基沉浸在杨贵妃的温柔乡里,对高力士的善意提醒,对死伤的十几万人竟然不闻不问,于是席卷大唐十三年的安史之乱如蝗灾一样,铺天盖地而来。当如同丧家之的李隆基被儿子软禁,成为一个名存实亡失去自由权力太上皇的时候,只有高力士一路追随。后来遭肃宗贬谪,听说李隆基驾崩的消息,他悲痛欲绝、对着长安方向长跪不起,最后吐血而亡,这样的忠义之士,不觉令人肃然起敬。

当时为了当官,李白四处拜访达官贵人,写诗文拍那些达官贵人的马屁,给荆州长史韩朝宗用来毛遂自荐的一句话是这样的: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赤/裸/裸的阿谀奉承,跃然纸上。最后他不过是个六品翰林待诏,而且还是个虚职,面对权倾朝野的高力士,就是借几个胆,也不敢让一个一品大员脱靴子的。而这位正直无私的太监,以贤良著称,一生安分守己,从不恃宠而骄,他不但不会结党营私,还积极荐举治世人才,不但为开元盛世贡献了一己之力,最后还成了李隆基唯一的陪葬太监。因世人对太监这个行业的鄙视,他光辉伟岸形象,却被钉在小说情节的耻辱柱上。其实仔细想来,他们不过是一群可怜之人,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自己做主,更别谈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了。而高力士一直拖着残缺的身体,坚持着良知与忠义,生命最好一刻也不忘初心。

翻阅唐代的各种杂记小说,最早记载“高力士脱靴”这个故事的,是中唐文人段成式所著《酉阳杂俎》,作为一部笔记式鬼神小说集,它本身的真实性,就值得商榷。但因后世的文人墨客,甚至编修史书的士大夫,从《酉阳杂俎》引用、叙述“高力士脱靴”故事的时候,又只摘录其中的一部分以假乱真,让人信以为真。《酉阳杂俎》原文:“李白名播海内,玄宗于遍殿召见,神气高朗,轩轩然若霞举,上不觉亡万乘之尊,因命纳履。白遂展足与高力士,曰:‘去靴。’力士失势,遽为脱之。”短短几句话,把李白的器宇轩昂神采飞扬刻画的淋漓尽致,连玄宗都为之倾倒。这引发了历代文人墨客的羡慕,从而反复加工雕琢,一个傲睨一世藐视权贵的李白形象脱颖而出。可是小说不是历史,前者需要文字加工后,注入丰富的情节来吸引读者,其中不乏虚构推理神补刀。可能是李隆基发现李白,除了写诗喝酒以外,并无半点政治智慧,也毫无治国理念,“奋其智能,愿为辅周”,虽然李白的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从他投靠永王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政治眼光极其短浅之人。

而《酉阳杂俎》也在最后加上了加上了一个“神补刀”情节,故事赋予了一个讽刺性结局,玄宗说:‘此人固穷相”。以示自己对李白的不满,这脱靴的豪横壮举,玄宗皇帝一句“此人固穷相”,一盆熊熊烈火被简简单单几个字而泼灭。任谁看了这最后一句,都不会再争相传颂李白这风流傲岸的壮举了,从这个句子上看,艺术加工的意蕴已经很明显了。写《酉阳杂俎》的段成式,收集资料的时候,或许听到了不同版本,记录的高力士为李白脱靴的故事,可能最后的“神补刀”,从另一个人口中听说。而《酉阳杂俎》的叙述中,李白是点得意忘形的,他摆不清自己位置。然而随着这个故事越传越广,艺术加工逐渐替代了历史。再后来的民间传说中,更是加入了李白醉酒写书信退蛮夷的故事情节,这样的经历确实令人匪夷所思的,而且严重缺乏真实性。在《松窗杂录》中,又对当时的传说进行精细加工糅合,而《新唐书·李白传》也引录了小说的记载,从而使人们对这个故事深信不疑。然《新唐书》是由宋朝欧阳修、宋祁修撰,而他俩一直采用笔记小说中的资料,历史真实度值得商榷,这是学界共识,但小说不是历史,只有丰富情节才能打动人。因宋人对李白武则天一直都是鄙夷的态度,从农业伦理讲,这两个人是离经叛道的,唐朝鼓励青春式的出走,而青春就意味着叛逆不羁。宋朝鼓励回归循规蹈矩的农业伦理,所以宋词中只有小院清风明月各自缠绵,唐诗中气势恢宏的宇宙观很少提及。而宋人苏辙说:“李白诗类其人,骏发豪放,华而不实,好事喜名,不知义理之所在也……”对于李白,他直接批评了一个体无完肤,所以《新唐书》才有了愤青李白的精彩脱靴故事。

此后李白虽然官场不得意,但是在长安混得风生水起,篇篇千古名章从酒中打捞上来,带着湿漉漉的醉意,散发着酒香的清凉月色,洒向千年后,有时他举杯敬竹林七贤!有时敬先秦明月。千年前一个晴朗午后,大唐最顶尖的两位诗人坐在酒肆里,畅聊着别后思念。瘦削的杜甫拉住李白的手,眼中泛着泪花:“这些年、兄长过得可好?让小弟仔细瞧瞧……”李白:“白天喝酒晚上喝酒,不亦乐乎?不用记挂我,只要有酒有肉,我必悠哉乐哉,只是你许久不见,又消瘦了些许,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又如何?何苦杞人忧天为难自己。来、喝酒才是硬道理……”杜甫:“兄长的洒脱不羁,是我学都学不来的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是何等的气魄,我自叹不如啊!“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看来终究是小弟遥不可及的旧梦一场,如今我报国无门,想做到与兄台这样豁达开阔,奈何刚要放下,便涌上心头,百无一用是书生啊!”说完垂头。李白劝慰:“我在翰林院的这几年,除了跟在天子后面吟诗,记录他们的吃喝拉撒,陛下也只是询问一下朝政大事,起草一些重大诏书指令外,我并无任何功绩了。这与我为国尽忠、为民请命、安邦兴国的凌云壮志差之千里,如今我也看透这世道了,什么“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即使我想成为管仲和晏婴那样的杰出宰相,有朝一日辅佐天子,使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这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如今从忙碌和喧嚣中解脱出来,日日将自己交付与酒,我得以在这个瞬间将自己完全交给内心,倾听灵魂深处的声音,感受那份无与伦比的平静。把遗憾揉碎,塞进心里,而后酝酿一壶酒,醉一世红尘,也算是不枉人世走一遭,来、对酒当歌、你我今日得见,又不知何年何月再遇,不醉不归方不负美酒。”杜甫低头:“你看泯泯众生尚在水深火热中,让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着实不忍心啊!”《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祖在自己的国家即将灭亡的时候,都不能出手相救,因为他无法介入别人的因果。而你我终生忙忙碌碌,一辈子转眼即逝,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皆为过眼云烟,又何必执念太深,这样拯救不了别人,也不放过自己何苦呢?一念放下、万般自在,与知己举杯畅饮,方不负人间一场惊鸿宴。”富有的家庭,从小他就极其挑剔,他认为喝酒固然很重要,但喝酒的地点和一起喝酒的人更重要。喝多了,才能真正忘我,进、是万物之神,总要找一个出口,撒撒酒疯恰好游走。刚好他又是一个文字表达圣手,在酒精的神助攻下,酣畅淋漓的大气宇宙观,倾泻而出,酒饱饭足一觉醒来,他所有的愁苦,都消失不见。杜甫特别喜欢他这种特立独行散发出来的光芒四射,自己活在泥土里,而李白高高在云端,所以杜甫彻底沦陷在他的人格魅力中。在长安里、他看到李白酒后趾高气昂桀骜不驯的样子,更是顶礼膜拜。

“喝酒也不等老夫一道?是何居心?”贺知章的声音传来,(贺知章大约是唐朝最好命的诗人,36岁高中状元,官运亨通。告老还乡时,天子亲自出城相送,为人臣子所求荣耀不过如此。他还是难得一见的长寿诗人,一直活到了80多岁,别说是唐朝,历代都算罕见。)两个人起身:“老丞相等你许久了,没有您我二人岂敢碰酒……”“还有我呢?不等等我“酿王”吗”一个声音传来,俊美儒雅的汝阳王李琎大步走进来。(他是唐玄宗的侄子,因聪慧无争,一直深受唐玄宗的喜爱 ,又因其嗜酒,曾有“酿王”的称号。)贺知章一见他大笑:“老夫许久不见酿王殿下,您可清醒着?据我所知每次去朝见天子,路上若是碰到装载酒曲的车,便被酒香引得口水直流,有时候回忘记朝见事宜吧?”李白也跟着大笑:“据说酿王殿下,一直恨不得将自己的封地移到盛产美酒的“酒泉”。(“酒泉”一向是嗜酒之人心中的圣地,李白也曾提过“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看来都到齐了吧,今日别推辞,敞开肚皮吃喝,老夫做东、酒水管够……”边说边笑,罢相在家李适之大步而入,他是唐太宗长子李承乾之孙,和唐玄宗是堂兄弟关系,曾任宰相。贺知章笑呵呵道:“都知道您豪奢,每日为了饮酒不惜花费万钱,酒量之大更是:鲸鱼吞纳百川之水。不说自己好酒,倒给自己戴高帽称:“衔杯乐圣”在下佩服啊!佩服……”李适之哈哈大笑说:“老夫生来愚钝,沉醉酒中还不是为了避免案牍劳形,以便让贤人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治国才能……”门外一阵声响,李白起身,迎面一英俊少年,风姿宛如玉树随风摇曳,来者乃名士崔宗之,他的父亲曾在神龙政变中立下汉马功劳,因此被封为五侯之一的齐国公。李白一看与自己交情匪浅的俊美小老弟也来捧场,大喜过望抬眼看去,后面还跟着常年吃斋念佛的苏晋。唐朝人因为自由奔放,躲在深山里参禅悟道的诗人不在少数,而苏晋也是与他们并无不同。但他有是一个矛盾综合体,虽然常年吃斋念佛,可一旦闻到酒香味的时候,佛祖彻底抛掷脑后。所以盛唐的青春叛逆,在这群人身上淋漓尽致的发挥,只有青春才可以这样有恃无恐。

草圣张旭随后而来,杜甫惊喜到:”稀客稀客,张兄的草书,太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被誉为“三绝”啊!可惜今天少了裴旻。”“少了他不是还有我吗?天气晴好、酒水甘美,市井小民焦遂前来讨酒喝……”张旭道:“一阵风吹过,焦老弟拂衣而来……”李白开口:“今都到齐了吧,那就开宴吧……””都是老相识,彼此了解彼此的酒风,老夫不再客气啦!”贺知章话音未落,捧起酒咕咚一声,一碗畅快入喉。接着杜甫敲箸,李白放声高歌。张旭几碗下肚,便脱帽露顶,挥毫落笔,如云烟舒卷自如的草书倾泻而出,大家不仅大声喝彩。古人尤其是文人都十分注意礼仪形象,而张旭即使在达官贵人面前也不拘礼仪,“脱帽露顶”,是何等的倨傲?他狂放不羁的表情令杜甫十分敬佩。焦遂在五杯酒下肚后,便觉得精神振奋,在酒席上高谈阔论,语出惊人,惊艳了四座。桌子上聚集了八位好酒之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姿,或风流缊藉芝兰玉树,或朗目高鼻,或洒脱不羁 ……个个令人拍案叫绝。雪花飘洒在空中,深巷静谧无声,白雪覆盖下的豪华酒肆显得宽广而令人倍觉闲适。银烛高照,金炉燃烧着温暖的火焰,佳肴美馔在玉盘中摆放得十分精致,其中嫩绿的葱芽像玉簪一般,羊肩则被精心切割成薄片,呈现在食客面前。沉香炉冒着金色的火光,惹一场风花雪月的冬,歌姬娇美的身姿与琴声清扬相得益彰,重逢生波澜横划,八个人不拘小节,开怀畅饮 ,喝酒喝到不知不觉通宵了,依旧意犹未尽。

醉了我就是自己永远的王,“嗜酒见天真,醉舞梁园夜”,或许只有像杜甫那样的知音,以客观应对浪漫,才能真正理解李白的魅力是那:毫无无掩饰的天真未琢。还有他常常一个人独自离开人群,在山水间与大自然对话,于名山大川的孤独险峻世界里,面对绝对自我。所以他喝酒时融入世间浮华,声色犬马,酒醒后、一个人做笃实沉静的自我,寻遍山河与四季美景,让自己的灵魂生香。?长安那一场盛宴过后、杜甫折梅相赠,梅花不只可以入诗成画,还可以谱曲成妆,在历史长河里摇曳生姿。东晋名士桓伊曾为陌路相逢的王徽之吹奏《梅花三弄》笛曲,客主未交一言,听罢潇洒归去,道尽名士风流,成为千古绝唱。还有陆凯赠范晔的那枝梅,是一份远隔千山万水的思念,纵使陆凯戎马倥偬也不忘惦念他的知音范晔。而李白不只是惦记梅花,更怀念与他剪烛临风、西窗闲话的梅下佳人。辞别一众好友,入吴地会吴姬,他又端起了酒杯……

《 对酒》

蒲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

道字不正娇唱歌,玳瑁筵中怀里醉。

芙蓉帐底奈君何,青黛画眉红锦靴。

后世很多人欣赏这首诗的时候,应该是哈喇子直流,美酒美色加赠,将吃喝玩乐玩到这种高度,夫复何求?青黛色的眉毛下,耀如春华的脸上清眸流盼,红红的锦缎靴,一双美足玉软花柔。她虽然吐音不准的歌唱着,但娇滴滴的吴侬软使人**荡魄,女子朱唇皓齿,娇艳欲滴、妩媚淘气。或许这就是妖媚与正色女子,男人往往倾向其一的原因吧。微醺后,尽态极妍的女子栽进李白的怀抱,在温柔乡里,谁舍得把她推开呢?入芙蓉帐底,让人浮想联翩……他不但会玩,而且妙笔生花,这首诗极其会撩,撩得人心猿意马,仿佛一杯杯美酒,一个个娇俏美女豁然于眼前,哪怕隔着千年依然有人意淫不断。对李白来说,酒的味道,就是生命中最完美的的味道,因为嗜酒如命,他爱上了女孩们的“酒晕妆”。或许恍惚间,他想起年少时那个清澈的女孩吧,惊鸿初见,曾引思遐无数。游历了蜀川吴地后,带着玄宗赐予的黄金万两,他再次来到山东,遇见了他的第三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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