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朱颜改(一)

金陵的医院里,给赵满唐会诊的于教授还是有些奇怪的。

他起初答应过来,其实更多是看在同门情分上。檀非所在医院的院长是他的师弟,而檀非本人,也算是他一路看着成长起来的后辈。过去这些年里,他们在医院里、在各类肿瘤学术会议上见过很多次。

在于教授的印象里,檀非做事沉稳,是个做学术的好苗子,他一直把他当作学生看待。

来之前,于教授已经了解过赵满唐的病情,翻看过她的检查报告。

卵巢癌晚期,伴随骨髓转移。

很显然,这样的病情在临床上几乎是已经走到尽头了。癌细胞一旦扩散至骨髓,病人的身体机能往往会迅速衰败,后续治疗能起到的作用实则有限,更多时候,只不过是在勉力维持生命质量罢了。

可是他还是过来了。

一方面,是因为师弟亲自开口;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檀非。

更重要的是,他一直有参与宁养院项目,接触过很多癌症终末期病人,人都是有感情的,他就是想尽自己的本能,让这些病人少受一些罪。病人在看到他后,往往也会得到一些心理上的安慰,而他也能积累一些研究材料。

但是他在这边的这段时间里,赵满唐的病情不但没有继续恶化,反而还好转了。

赵满唐从以前的每天都要吃一片镇痛麻药,到如今感觉不到疼痛,不需要任何止痛药,而且精神状态也十分稳定,不需要人搀扶,可以在病房里独自行走。

于教授已经从业几十年了,这样的情况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他清楚地知道,临床上是没有奇迹发生的。

他将这情况和檀非说明后,同样是医生,檀非在电话里倒是很平静,没有多问一句,只是向他道谢。

倒是宋晓风格外激动,在他眼前一拍手:“那是医生治得好,我照顾得好啊!喜事,真是喜事啊。菩萨显灵了,菩萨保佑了。”

宋晓风就这样回了病房。

昨天下了一整夜的雨,天光被云压住,明明已经是早上七点钟了,外头却昏暗得还像是凌晨四点,天边是浓郁阴沉的深蓝色。

宋晓风自然是不希望赵满唐出任何事的。其一,他们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妻,即便当年的爱情已经淡去,但也沉淀成了近乎本能的亲情;其二,如果赵满唐走了,她名下的所有财产都会落到朝元手里。而朝元和他的关系极差,将来绝不可能给他养老送终。

那他这一辈子图了些什么呢?

还好赵满唐的病情好转了。

想到此处,宋晓风满面春风地把这事说给她听,说完,还剜了一眼正躺在陪护床上休息的萧摩奴:“有那么累吗?还睡,整天白吃白喝的。”

话音刚落,赵满唐便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还在说?”

宋晓风这才悻悻收拾饭盒:“就你护着他,算了算了。趁着还没下雨,我这就回去做饭,你好好的。”

“你煮些姜茶过来,他今天没有精气神,估计是淋雨了。”赵满唐说道。她昨晚醒过一回,没有看见萧摩奴。他平日总在的,今天他又是这副病恹恹的样子,赵满唐想,他大概是淋雨了,身子不舒服。

“知道了。”宋晓风没好气地说。

整天关系这关心那的……萧摩奴完全就是个狐狸精么。他在心里抱怨道。

他走了没一会儿,赵满唐便从病床上起身。她和于教授一样,并没有因为自己突如其来的好转感到欣喜,她明白,她的病情已经反常到了超出于教授掌控的地步。

如果真的是一桩好事,为什么于教授还要继续留在这里呢?

赵满唐只怕自己是回光返照,空欢喜一场。

她已经年过半百,送走过不少儿时的长辈,也亲眼见过他们临走前的样子——脸朝外偏着,嘴张开,呼吸声粗重,最后只是觉得他们身子松了一下,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按理说,她已在鬼门关走过好几回,已不怕死了。

可她心里还挂着一个人,以至于她现在每回想起那些人最后的样子,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很不安稳。

外面起风了,风从窗户缝里一阵一阵鼓进来,吹得窗帘像是鬼影一样胡乱翻卷。

赵满唐起身过去,将窗帘拢好,回身时,特地去看萧摩奴。萧摩奴脸色惨白地躺在陪护床上,早先时候放在他床边的药和温水一点没动。

她微微弯下身子,伸手覆上他的额头,并没有发烧。

只是,赵满唐得以看见,他那截修长苍白的脖颈间,竖着一道淡淡的红痕。

受伤了么?

赵满唐的心里刚生出这个念头,下一瞬,萧摩奴便睁开了眼。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赵满唐问道。

不知为何,被他那么一看,赵满唐的心里又紧又揪,让她好生难受。

他的目光里没有半分不耐,也没有半分凶狠,他只是安静地睁开眼,眼里黑是黑的,白是白的,干干净净,和看一堵墙没有什么分别。

他病了。赵满唐忍不住想道。

也许是因为他是朝元的朋友,也许是因为这几天,他都在尽心尽力地照顾她——每回夜里醒来,只要有点动静,过了一会儿,如果动静还在的话,他便在陪护床上轻声询问:要喝水么?饿了么?还是哪里不舒服?

床头的水也总是温的,端起来就能喝,从不会觉得烫嘴或冷。

正是这样,才让她心里不好受吧。

自己到老了,却要劳烦一个和自己毫无血缘、毫无关系的孩子来照顾。

窗外的天更黑了,已经飘起雨丝来。

而赵满唐再看萧摩奴,仿佛方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萧摩奴已经坐起身,朝她笑了笑,摇摇头:“只是到了下雨天就有些乏,让你担心了。”

他端起旁边的水,正要喝,赵满唐拦住了:“别着凉了,我给你重倒一杯。”

她过去卫生间,倒掉些冷水,拎起水壶兑上热的:“这会儿刚好。等你胃口好些,我们就吃早饭。”

萧摩奴看样子有些愣住,端过水来,喝了几口,温度是刚好的。

可他是鬼,他感知不到水的冷热,就像感知不到外面的天气究竟如何。

“谢谢。”萧摩奴还是说道,“你吃过早饭了么?”

“我们就是说得我和你呀。”赵满唐笑着说道,端来保温饭盒,里头是鸡肉粥,“我吃好了,这是留给你的。我还没有问过你呢,你和朝元是小学同学,还是中学?”

“我和她不是同学。”萧摩奴不愿拂赵满唐的意,吃了些粥,不紧不慢地说,“我家境不好,没有读过多少书,有幸认识了朝元。朝元很耐心地陪着我,也带给了我不少乐趣。伯母,你会嫌弃我么?”

“那你的楷书写得很好啊,就在那本书上,我看见了。”赵满唐笑了笑,接着腹诽道,“宋晓风读过那么多书,到头来,肚子里的墨水早就空空了,你也看见了吧?”

萧摩奴也随她弯了弯唇,只是眉目间的那抹憔悴还在。

赵满唐注意到了,他只是强撑着陪她说话。

他说:“伯母,朝元小时候是什么样子?我没有见过她从前的样子。”

“朝元很懂事的。”赵满唐赶忙回道,“她父母还在的时候,她一放学,写完作业就过去店里帮她妈妈干活。她嘴甜,又爱说话,哄得顾客都很高兴,在店里能卖出去不少衣服。她还特别聪明,喜欢捣鼓那些不怎么用的算盘,摸了一回就会用了,还一本正经地教邻居家小孩怎么算账。她小时候还是个孩子王呢,身后总跟着几个比她年纪小的孩子,大家都喜欢跟她玩,因为她是姐姐,会护着人。”

“之后……她父母出事,我就把她接过来,跟我住在一起。我没有养过小孩的,她的性子也很敏锐,从那之后话就越来越少了。上大学以后,过年也不怎么回家,除了学习,就是出去打工,倒是替人出头的性子一点没有变,就是她的表弟,小时候经常受欺负,她一点也不惧的,和那些个小毛头打架。我看她真是……天生的武将。”提及她的父母时,赵满唐总归是伤心的,但不愿在人前袒露自己的悲伤,所以语气较为轻松。

接着,她又说道:“其实,我能理解她刚上大学那两年为什么不肯回来。她原本是想报公安大学的,她心里一直放不下父母的事。可是我知道,她很喜欢文物,我不想她这一辈子都活在父母的阴影里,人这一生太长了,如果一直背着那些事活下去,我怕她会越来越痛苦。我只是想让她去做一点自己真正喜欢的事,哪怕以后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也好过一辈子困在过去。所以,我替她改了志愿。”

“我知道,这件事是我对不起她,我当时没有别的念头,只是希望她平平安安的,这是我的私心。”赵满唐坦诚地说道。

雨珠越来越多的糊在窗户上,萧摩奴静静听着,随后说:“伯母,我和朝元是同龄人,朝元那两年不肯回来,我想一定不是在生你的气。你为了她放弃了升职的机会,一直留在家里照顾她,她性子敏锐,早就看在眼里了,所以才一边读书,一边打工,她也是在某种程度上为你着想,不想你再为了她牺牲点什么,希望你能做些自己想做的。伯母,你比我更清楚,依照她的性子,早点历练也是好的,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谁都欺负不了她,这么强悍,放在以后也是很好的一件事。”

说到最后,萧摩奴扯出点笑,安抚着眼前的赵满唐。

可他心里却在想:没心没肺,还是那么没心没肺。

他竟然还在替她解释。

她真是个没良心的。

赵满唐闻言,笑了笑:“也是,生而为人,强悍点也是好的。我听见她当时要读研,我还松了一口气,按照她的性子,她要是真生气,估计也不会去学校报到了。”

“其实呢,我从来没有觉得……”

赵满唐的话还没有说完,手机铃声便响了。她只好收住,拿起来一看,眼睛有了精气神:“真是巧了,说曹操,曹操就到。”

正是朝元打来的。

朝元打来视频电话,名义上是想看看赵满唐的情况;实际上,也是想看看萧摩奴——昨晚他说完她是骗子以后,居然就那么走了。

受了那么重的伤,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想他是鬼,应该也死不了,顶多受些罪罢了。朝元没好气地想着。

平日里那么厉害,说不定还是故意受伤的,真是让人担心。

视频里,朝元维持着一副笑脸,认认真真地盯着赵满唐看,像领导下乡视察似的,恨不能从她脸上看出什么诡异的破绽。

她盯了足足五六分钟。确认赵满唐一切正常后,才收起那副狐疑的样子。

赵满唐倒是被她看乐了。

“我要躺会儿,你们两个好好聊聊。一个两个脸色都这么差,昨晚熬鹰去了?”她把手机递给了萧摩奴,一边说,一边朝病床走,掀开被子躺下。

萧摩奴这才接过手机,即便是鬼,他也放轻着脚步,走出病房,将门轻轻带上。

外头还在下雨,走廊里很冷清,来来往往不过寥寥几个人,有人坐在长椅上发呆,有人唧唧哝哝地说着话。

萧摩奴半靠在墙上,听见视频里的朝元问:“你伤好些了么?”

“多亏了施主的血,救了我一条鬼命,好很多了。”萧摩奴淡淡地说,看见视频里她这张脸,心里就窜出一股子气。

朝元看出他在生气,于是说道:“我给你买了手机,今天下午就会到了,还办了电话卡,你到时候记得收一下。”

昨晚自己应该是得罪到他了。

或许是地毯上的血,或许是自己割伤救他,显得自己一直都是知情人似的——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千年不散的鬼,为什么会到来。

他现在的气性也确实大,以前他从不这样的。

是的——以前。

朝元并不觉得委屈,相反,她认为这是自己该的。与此同时,她也因此而高兴。

“我不会用。”萧摩奴回道。

“我教你。”朝元微微笑着,“以后我也能随时联系到你。”

萧摩奴没有回应,也没有看她。

随时联系到我?

她不是本来就能随时见到我么?

手机屏幕陡然黑了,朝元的脸不见了。

“你这是在干什么?”萧摩奴出声问道。

朝元说:“你不是不想看见我这张脸吗,所以我把摄像头关了。”

所以萧摩奴只能看见屏幕上自己的脸,看见自己红了的眼睛,以及溢出眼眶的拿掉眼泪。

悲伤像是河流,从他眼睛里淌出来,他偏不再看,抬手擦去泪,盯向别处,慢慢想着朝元,想着他们两人的过往,想着自己被分尸的痛。

等病人从他面前走过来,他才缓下声音,尽量好声说道:“我不生气了,你把摄像头打开吧,给我看看你的手伤。”

听上去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平静的只有他的声音,以及淅淅沥沥的雨声。

朝元这才把摄像头重新打开,自己先看了两眼手,才摊开给萧摩奴看:“我之前去庙里看长生,长生有提到过,说可能是我的血滴到了你的遗物上,你又有冤屈,死后的魂魄就附着在了遗物上。所以当时我想,是不是我的血也能救你?没有想到,果然是这样的,那么我对你,也是有点用处的吧。”随后,她似乎是觉得这话说的不对,又改道,“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以后别受伤了,挺痛的,你应该平平安安地走,好好地怎么走。”

萧摩奴看着那屏幕里深红的伤口,像是在人脸上扯出了一抹笑一样。

是在笑他么?

萧摩奴开口道:“我没有冤屈。我就是为了你而来的,为了再看看你。毕竟……这一别或许真的就是永别了,我舍不得你。”

朝元微微低下眼,说道:“我在修复残件了。不论如何,都会给你一个结果。”

“好,我等你。”萧摩奴回道。

朝元那边先挂断了电话,屏幕暗下去后,萧摩奴在走廊上站了一会儿,没有立刻回去。

空气潮湿又阴冷的,萧摩奴打心底不喜欢这样的天气。

即便他感受不到阳光,他也想看见太阳。

他在原地站了很久,才终于转身回去病房。

赵满唐已经睡着了。

病房里很静,萧摩奴把手机放回在她的枕边。等他回身过去陪护床时,他的枕边也多了一只消炎药膏。

药膏?

萧摩奴抬起手,碰了碰自己的脖颈,昨天的伤还没有完全褪下去。

也是。任谁看了也会觉得是皮肤过敏发炎了。

萧摩奴看着这支药膏想:朝元总会遇见这样好的人。

真好。

萧摩奴竟在心里为她感到庆幸和满足。

·

秦川的研究院里,朝元下班便收到快递短信,萧摩奴已经收到了手机和寄去的电话卡。

而萧摩奴也给她发来了信息:收到了,谢谢。

朝元打着字:是姑姑教你的吗?

还没有发送过去,他就发来了第二条短信:看了教程视频,每回都指望不上你。

朝元解释道:我在工作的,手机不在身边,晚上回去就教你。

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天边红的、金的、紫的……交织在一起,五彩斑斓,就这么从天伤大大方方地淌下来。晚风一吹,这片霞光也仍旧轰轰烈烈、自自在在地燃烧着。

也是在这样奇异的天色里,朝元忽然生出一种萧摩奴就在身边的真切感。

一种再普通不过的真实感。

可他迟早是要离开的。朝元又想道。

她骑着自行车回到家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美好的东西,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而此刻,家里的灯亮着,朝元心想:是檀非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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