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回柴桑
接骨之术用了一天一夜。
缝合完最后一块皮肤,普世已是满头大汗,脱掉满是鲜血的手套,去外头嚼一块烟草醒神。
沈斯年松开咬在嘴间的圆木,四肢痛的他无法昏睡。
好在他坚持住了,与驰骋疆场来说,这些又算什么。
再回柴桑,他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伤疤很快愈合,四肢如重生般活动。
一个雨夜后的早晨,花草经春雨洗礼冒了嫩芽,扶风彻底脱去冬装,焕发春的气息。
沈斯年差秦桐找来一把红缨枪,在后院翩然起势。
他已经好久没碰过抢了,双目闭合,各种招式在脑海中翻涌。
“自古英雄出少年。”
沈斯年还记得,毕权在位之时办了一场擂台赛,整个北方的贵族子弟,近千号少年比了三天三夜,他以一只红缨枪拔得头筹,获得众人称赞。
那会儿人人都说沈家大公子是将相之才,长大之后注定不凡。
再回想患病的这些年,沈氏当权,正是展现才华的好时候,他却连桶水都提不动,前朝更是谣言四起,说他是狐妖所生,天性下贱,冲犯朝纲,自此被幽锁在后宫中。
六年啊,把少年的鸿鹄之志都磨没了。
沈斯年还是要感谢普世的,不管他是抱着什么目的,是他让沈斯年重生了一回。
挥舞枪棍,枪头招招狠厉刺向前方。
沈斯年手脚修长,耍起枪来十分飒爽。
“公子身手不错。”范子衿与秦桐在旁侍候,小声嘀咕。
秦桐十分骄傲,说:“那是,我的枪法还是公子教的呢!”
“哦,原来你会枪啊,从来没见你耍过。”范子衿套秦桐的话,酒馆的时候就看他不简单。
秦桐立马转了话锋:“都是些花招式,不值得一看,哪有公子耍的威风。”
范子衿没再问下去,谁在宫中没个生存之道,不愿意说就算了。
两人聊天之际,普世也来到后院,在柱子另一侧悄声观望沈斯年。
沈斯年退下宽大长袍,手腕处用绳带紧固,衣摆利索塞进腰间,头上只扎了一个简单的高马尾,随招式来回晃动,一改往日书生面貌。
普世恍惚身在军营,他正在教习年轻士兵。
沈斯年的这一套招式,不比他见过的任何士兵差,若是身子再丰满强壮些,可以直接放到战场,绝对是个冲锋陷阵的好手。
沈斯年远比他欲想的要厉害。
普世把玩手中扳指,沉色追随沈斯年的每招每式。
远在台阶之下的沈斯年,余光瞥到立于长廊下的普世,心生一计,长缨一转向普世刺去。
普世早盯紧了沈斯年的动作,双手背立在后没有反抗意味,只直勾勾的望着前来的利刃。
利刃毫不犹豫的朝普世额间刺去,越发逼近,沈斯年还没有要停的意思。
一旁的秦桐和范子衿看的心惊胆战,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沈斯年也才十八岁的年纪,爱玩之心尚在,这些年被疾病拖着无暇闹腾,好不容易病好了闹一回,把自己人吓着了。
在秦桐面前,沈斯年是个当家一般存在,任何决定都得经他思索,对范子衿来说,沈斯年是高高在上的大公子,跟外头人一样,对沈斯年了解的不是很多。
而在普世眼中,沈斯年不过是个十指未染血的黄毛小子,看见腰斩之刑都要大病一场的文弱书生。
会武功会招式又有何用,没有杀伐狠厉的性子,是当不了事的。
普世连赌都不想赌,笃定沈斯年不会刺这一枪。
离皮毛只有一毫时,沈斯年停住了脚步,无趣的拿开长枪:“师傅,你怎么不躲开?”
“能死在徒儿手下,为师此生无悔。”心里想了一遭,嘴上却满是骚话。
沈斯年早上吃的饭差点吐出来,收了长缨枪,接过秦桐颤巍巍递过来的毛巾擦汗。
普世先聊道:“既然你身子已经好了,我们可以回柴桑复命。”
沈斯年是高兴的,莫名离开柴桑四个月,他很是思念。
扶风虽好,远不及家乡。
沈斯年恢复了身体,还有一腔热血等着回去抛洒。
说启程那是快的,当天便差小厮收拾行囊。
来时行装简洁,回时用了三大马车,仅是沈斯年主仆新添的衣裳就装了整整一车。
沈斯年无谓这些,倒是闷倒驴小烧酒提了几坛,还捧了一抔扶风的玄土,日后不知几时还能来扶风。
天下风云变幻之迅速,今日他以沈大公子身份来,明日又不知是个什么光景。
浅睡一夜,沈斯年早没了睡意,推开窗户透气解闷。
楼下后院也有两个早起人,普世与文怜站在廊下,一个面色严厉,一个言听计从。
沈斯年悄声关了窗户,临走了,他不愿再被算计所困恼,扶风的最后一早他想愉悦的度过,那些腥风血雨就留到柴桑吧。
退出扶风城,沈斯年绕道去看了英灵墓。
不过是一个覆满青草的山丘,再过百年,谁会想到底下葬了千万枯骨。
“为何是这般模样?”沈斯年立在丘前,伤感的喃喃自语。
他以为是英灵墓,是该与皇室陵墓匹敌的。
普世原本不愿出马车,这座陵墓是他差人修的,刨坑、仍尸、填土,就是这么简单,相比沙场上马革裹尸无处寄托肉身的将士,好太多了。
“活人尚且提着胆生活,谁还顾得上死尸,有一处地方安身不错了。”普世冷然说道。
沈斯年转头,给了普世一记满是怨气的目光。
普世不怒反笑,拍了下沈斯年的后脑勺说:“幺儿还没上过战场吧。”
沈斯年也恢复了平静,不明普世意味,直勾勾的看着他。
从他的眼神中,普世看出未经战事。
沈斯年是一场白纸,读的书是很多,大概也对战场有几分画面。
但真正的沙场,再丰富的笔墨都描绘不出的。
但凡经历一场真正的厮杀,都不会有这般无用的伤感。
“时候不早了,我们走吧。”普世从沈斯年脑后抽出手掌,向马车走去。
从普世的背影,沈斯年仿佛听见嘲笑声,再扭头,一条条亡魂从青葱的山丘上爬出。
沈斯年打了一个寒颤,疾步快行,先普世一步入了马车。
马鸣嘶嘶,驶入了更荒凉的田野。
刚出扶风关隘,一行身着赤色军甲的士兵驾马前来迎接。
沈斯年定睛一瞧,最前头的是袁文栋。
“真是诧异,袁大人可是明摆了跟在周氏身边的狗,怎么来迎接公子了。”秦桐直言不讳。
沈斯年瞥了秦桐一眼,随即下车相迎。
袁文栋跳下马车,给沈斯年作了一揖:“许久未见大公子,身体可是大好,我驻守奉节离扶风近,顺道来迎接大公子。”
沈斯年作揖:“多谢。”
“哪儿的话,侍奉贵主是将臣本该做的事,大公子,热菜好酒已经上席,你随我去军营吃一遭。”袁文栋邀请沈斯年。
朝臣之间的奉承,沈斯年不太适应,尤其是袁文栋,先前在柴桑是何种嘴脸,沈斯年可是见识过了。
冷不丁的相邀,沈斯年很是排斥,脸色越发不虞。
一时间有些尴尬。
普世上前,与袁文栋笑说:“跟沈王飞信说要早日回去,不便在路上耽搁,等那日袁大人回柴桑,幺儿再好酒相邀,痛快喝一场。”
普世的态度出乎袁文栋欲想,更加出乎沈斯年欲想。
袁文栋欢喜应下。
来之前袁文栋还在担心,沈大公子为人刚正不阿,不知圆滑变通,这下好了,有普世为师做主,全权掌握住沈斯年,日后再联系可方便多了。
又送了沈斯年一程,到了岔路口袁文栋才带兵离开。
其间,坐在马车里的沈斯年一直阴沉着脸。
普世吃了袁文栋送来的美酒,这会儿正眯耸眼想睡觉,被沈斯年给拍醒。
“为何要那样跟袁文栋说,我回去柴桑根本不会请他喝酒。”
沈斯年双手交叠在胸前,一副怨妇模样。
普世未起身,侧躺着向沈斯年挪动了几下,头要枕到沈斯年腿上。
沈斯年摆腿,被普世按住:“约法三章,师傅的所有要求一应满足,从现在起,腿让为师枕一下。”
沈斯年无暇计较,让出一条腿给普世枕,还在为袁文栋的事生气,又说:“你虽是我师傅,但不该为我所决定,更不该为我选队列。”
枕在沈斯年腿上,嗅着淡淡的清香,普世比先前还困了,直接阖上眼睛道:“袁文栋是个见风使舵的人,他跟你向好,便证明柴桑那边已经扭转时局,你的好运要到了。”
“那我更应该广交正义之士,改革柴桑现状,好有一番作为。”沈斯年偏不让普世睡,按着他的太阳穴掰正脑袋。
细嫩的指腹触碰到肌肤,普世懒洋洋的睁开眼睛,笑看着徒儿。
这份笑意,带着几分嘲讽,沈斯年心头涌上不明意味的火气。
“沈王还没毙命,你就这般着急接手朝纲,施行新政?”普世反问。
“我没有这番意思……”沈斯年越说越没底气,他懂了普世的意思。
想要改变现状,以他现在的势力,还为时尚早,弄不好被反将一军,再次落到谷底。
“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招揽兵马重权,现在柴桑兵权由五虎将把守,不请袁文栋喝酒,难不成还要去始安找你的老相好纪勒喝?”
普世话音刚毕,被沈斯年恼怒掀翻在地上。
普世四脚朝天仰躺在地,笑的越发猖狂:“幺儿,多亏了你,纪勒已经稳抓在手中,顺带个卢思源,再把袁文栋拿下,以后就放开做吧。”
沈斯年撇过脸,不愿再理普世。
因为这番话把他和纪勒的情谊贬的一文不值,可又是那么的赤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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