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第113章 旧忆·松桥镇

一声声的恩人喊声已然远去,恰似一具具的饿殍也随之落在了身后的记忆里,洛魂沉默着,背负着满天星光,往北行去。

双月相隐,星河璀璨,铺洒在他挺直的腰背上,像是披上了一层轻柔的星色纱衣,带着夜的缱绻,星的温柔。

他想起了初入北境时,说书人口中的“岁大饥,人相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时他的心还有所触动,如今已是麻木。

他能怎么办呢?他只是个江湖人,一介善人不算善人、恶棍不算恶棍的剑客,没多几两银钱,没多几两风骨,无能救济人家,亦无笔杆警世。他有的,一人一剑,仅此而已。

一路北上,有座山,叫圣临山,有宗门,唤魔域,这是北境最大的宗门,也是今世天下第一宗门——自封的。不过雄据一整片大陆的,倒也就仅此一家了。

直到刚才,他才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去魔域。

嚯,断情断情,如何能断?

但有何不断的理由?

洛魂自哂,心中才明晰几分的目的,又渐渐黯淡了下去。

这天下人,与我何干?

他继续北上。

十里地而已,对于脚程快些的常人,也不过上半个时辰的路,他却行了接近一个时辰。倒也没有别的原因,单纯走得慢罢了。他虽有前往那镇子买酒的心思,却没有为之而努力前行的动力。

四海为家的浪子罢了,无处可去,无处可依,也不会有人为他在长夜里点一盏烛火,引领心所皈依处。

他在星光弥散的夜里,瞧见了一渺微光,走近,微光便愈发地多,像是灯火,散发着暖慰人心的温暖光芒。

松桥镇没有泥墙,没有篱笆,也没有钉上棱刺的拒马,只在入镇路上,立了一座牌坊、一块顽石,镌着镇名。

这名字由来倒也朴素,北境最常见的树种便是松了,各种各样的松。而松桥镇边上,有着起伏的矮山,山上处处是松树。在镇的另一边,则是一道流水,恰是玉门寨外那条溪流汇入的主流。河上,架有好几道石桥,这镇子便名曰松桥镇。

那河流的主流不知从哪座山头发源,一路狂奔,风驰电挚,在松桥镇这儿温柔地打了个弯儿,便一去不返地没入了遥远的汪洋。

镇子较于玉门寨,有更丰沛些的流水,即使大旱,也能比那寨子坚持更久。所以,它无需筑起泥墙,钉下篱笆、拦上拒马客串强盗,尚不算尤为困苦难过,便活得更有尊严些。

洛魂抓着已经一滴不剩的酒壶,想着该买多少斤酒合适,抱着这样的想法走进了松桥镇。

已是夜里,且不算早的夜里,镇上已是见不着多少镇民,镇头的酒家,倒还是挑着灯火卖着凉茶与小食,在外露天摆着小桌,此时也尚还有两桌饮酒吹水的客人。

时日盛夏,北境也免不了灼日炙烤,待到了夜里,吹得几许清凉河风,饮着凉茶与友高谈阔论,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不过,此等美事,只适于那些过客或是有二三两闲钱的居民。有更多余钱,便不会来此路边与人吹水;温饱尚且成问题的,也没有闲情逸致夜里出门享受生活。

而这两桌,听起来都像是过客。

洛魂叫了一壶麦酒与二两黄牛肉,便安安静静坐在了一角,断情剑也不掩饰,置于桌边顺手可拿之地。

离得近些的那一桌,一个戴着眼罩的壮汉朝这边瞥了一眼,便又轻蔑地扭回了脑袋。嚯,又是哪家少爷背着剑便跑出来说要立志当大侠了,那脸蛋,那身板,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打能杀的模样。那把剑倒是能入眼,不过这般公子哥,暗地里不知会跟上几个护卫,打这种看似肥羊的主意,往往会把自己坑得底裤都没得。他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屁孩了,自然不会因为这点蝇头小利丢掉安身立命的原则。

洛魂自然不是什么向往江湖的公子哥,他本就是江湖的一份子,只不过更特殊一些,他是修者,而非万儿八千拿着刀剑舞两下便自诩武林中人的绿林汉子。

他不在意那汉子轻蔑的眼光,若是这也要与人结仇的话,那一路都不得安生了。

看吧,其实他是一个很安分的人——只要对面不姓袁。向来都是他走着自己的路,麻烦自己送上门,他倔,不肯稍稍偏上一偏躲开,硬是提着剑就上去杀,便杀出了点名声。

麦酒上的很快,黄牛肉也是早就切好的腌制牛肉干,加点酱料,温上一温便能直接吃了。洛魂自然是选择先喝酒,先试试味道,若是合口味便买一坛走,然后再去下一家,一家一家喝过去。他用这种方法规避了买几斤酒的难题,雨露均沾买酒法,口感尚可的均来上一坛,便不纠结了。

北境的粮食不太好,穗小,颗粒也不如东大陆的饱满,而买来的粮食经过长途运输与积压,也自然不如原来。因此,北境自酿的麦酒,比起东大陆也有所不如。

他叹了口气,吃起了黄牛肉,那肉倒是鲜美,虽说腌制得稍咸,但配上辣椒酱料与蒜蓉,再饮上一口凉酒,味道的层次便丰富了起来,倒也不愧为小二说的招牌下酒菜。

夜风习习,吹得人心情舒畅,洛魂吃着肉,饮着酒,眼中不知觉地便隐隐有了水光。他似在追忆什么,嘴唇轻抿,清瘦而干净的脸庞,印着几许安和的柔光。

隔壁桌的汉子招呼着小二再拿一坛酒时,也看见了那小子柔弱安静的一面,当即心中哂笑,摇了摇头,拔去了一坛新酒的软木塞,继续和友人胡吃海喝了起来。

这种乳臭未干的稚嫩小子,该回家玩泥巴咯!

未有多久,又来了一人上桌,几人便轰然嘈杂了起来,皆是笑骂着要他罚上几杯,市井的粗鄙之语不绝于耳。

洛魂淡漠地看了他们一眼,握剑的手放了又紧,好在他们终于稍稍安静了些许,他便也从握剑变成了端碗饮酒。只是,他的目光不再游离难辨,或望着晚间星色,或望着桥下水光,或望着高远无穷之处,心事轻渺如歌,落水生莲。

“来此稍晚也是事出有因,师尊昨夜收到了圣临宗的邀请函,今日正商议带我们几个师兄弟谁去赴宴。”隔壁桌新来那个白衣男子道,他白裳如初雪,裙裾如流素,束发高洁,眉间点血,如仙人跌落尘世,仪态与那几个粗布短衣的汉子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但他依然眉目安然,略带几分笑意,与他们攀谈。

“瞧你这模样,定是带你去了罢。”一人满手油腻,重重拍在了他的肩头,哈哈大笑道。他也不恼,笑着轻轻颔首。

“魔域的邀请函,莫不是那圣女大典?”又一人问道。

“的确。”白衣男子神色带了几分向往,“圣女殿下据说是极美的,也不知能否近观一眼。”

“你小子,还想着他魔域的圣女?怕不是不要命了,圣子圣女这种身份,那几乎就是下一任的域主,你还惦记人家一整个宗门当嫁妆不成?”

“非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况且,我也只是想一睹芳容。”白衣男子饮了一碗酒,颊上也有了几许绯色。

“啧,离村上山修行这么些年,说话做事都这么文绉绉的,听着我酸的慌,来,喝酒!”一人给他杯盏灌满,满脸横肉的模样威势逼人,吓得白衣男子连连摆手告饶。

一番嬉闹之后,他们都话题便又转回了魔域上。

“也得亏魔域这任域主管点事了,上一任那个王八羔子,做的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害死了多少人?”说到激动处,汉子连连拍桌子,唾沫星子横飞,“若不是那个狗娘养的域主,咱们村子岂能沦落到今天这般模样,得亏邵允有出息上山成了修行者,不然,哼!”

白衣男子也是叹息,道:“所以说,也不知那新任圣女是何许人,若是也是心肠狠毒之辈,倒不如司宗主再任几十年,这样也能把这圣临宗的声名挽回一些。”

“他魔域还在乎什么声名?宗门子弟都自称魔域之人,当真是修行修到了狗身上,哪天堕魔了真该要人来为民除害。”一人啐了一口,怒骂道。

“看那故事话本里,魔教子弟还会美化自身自称圣教,佯装以大义行事。魔域倒好,从上之下,皆是这种货色。”

“慎言。”白衣男子神色肃穆,他仔细观察了四周,停留在洛魂身上片刻,才回首低声道,“镇上有四海阁,那是圣临宗四海堂的分舵,被他们听去就不妙了。”

“那又如何?魔域子弟,个个生有反骨,他们听了指不定还一齐来声讨上任域主哩!”

“总之,哥哥们,圣临宗之政事还是休要再议了,要知祸从口出啊!”白衣男子郑重嘱咐道,但很快他便蹙起了眉,先于桌上的其他汉子看向了一旁。

洛魂已然起身,端着酒壶与牛肉碟子,旁若无人地落座于此,声音冷淡——

“圣女大典,是作何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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