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侍女梳妆打扮后,谢杳杳来到堂屋。
荀南雁早到了,坐在一边等她。
正中的桌上摆着早间小食,虽然是照着北荒的口味做的,却样样都精致,丰盛得很。
荀南雁挥退旁边的侍女,无论是她还是谢杳杳,都没有吃饭等人伺候的习惯。
桌上香气扑鼻,她却没什么胃口,略喝了一口热粥便放下。谢杳杳昨天光被吓,饭没吃上几口,现在缓过劲来,人饿得很。
坐下便开始大快朵颐。
“季朝呢?”
她咽下炸得酥脆的裹面点,后知后觉地问。
“不知道。”荀南雁摇头。
先前她遣人去问时,房间里是空的,侍女询问一番后,回禀说那位公子天亮便出门了。
“哦。”听了这话,谢杳杳神色紧张。
荀南雁瞧她这样子,知道她恐怕是猜到别的地方去了——例如,季朝会不会是逃跑了?
荀南雁一笑,她倒是没有这样想过,“希望他不要回来得太迟,赶不上我们出城的时间。”
“出城?要走了吗?”谢杳杳很懵,“可是昨天的事儿还没查清啊?”
“已经处理好了,我们无需再为这些小事耽搁,”荀南雁神色淡然,“小殿下还记得先前我说的话吗?”
“记得,”谢杳杳乖乖回答,“少说话,少做动作,最好也少有表情。”
谢杳杳什么也不懂,但是有一样好处,很听话,特别是听荀南雁的话。
荀南雁满意地点头:“那么待会儿,就请小殿下先行。”
用过早饭,季朝仍未回来。
荀南雁打发无所事事地033去找人,自己带着谢杳杳往外走。
内门两侧,侍女恭恭敬敬站着,看见她们来了,弯腰打开门。
黑沉沉的大门向外推开,青石阶下,邬明绯一身素白锦服,垂首跪着。
她应该等了很久,裙子下摆,两侧袖翼都有有露水濡湿的痕迹。
见门扉打开,谢杳杳露面,邬明绯双手贴在额头,深深俯身,将头抵在地面。
清晨朝雾,晨露未干,地上的土还是湿的。
这是大礼。
北荒与西十三城的关系,虽然实质已分上下,但表面上依然各成一体,邬明湘即使是见到谢天复,也无需如此参拜。
谢杳杳看到这幅场景差点慌神,想到荀南雁刚才的嘱咐,她下意识地绷紧神色,紧紧抿上嘴。
没有人说话,俯在地上的邬明绯也看不见她们的神情,只能据此猜测小殿下和雁小姐是真的很生气,甚至连面上功夫都不愿做。
她知道自己再没有回转的余地。
虽然今天的事是昨晚洪老爷子亲口定下,家中诸人都知晓的,但邬明绯总还盼着一点万一。
万一年轻的小殿下是个心软的人,能吐出一两句宽慰的话呢?
只要有了这句话,她便能尽力在雁小姐与邬家人之间,为自己挣扎出一条路。
可惜,小殿下虽然一副少不更事的模样,关键时候却很沉得住气。
“明绯未能管束好手下,致使他们擅自动心,毒害兄长,险些波及小殿下,明绯自知罪过,即日便离开主城,再不插手家中事务。”
她一字一句,沉声言道。
昨日他们严刑拷打了持酒侍从,却没有问出有用的信息。
他可能真的一无所知,下毒的人手段高明,没有经过他人手,自然也没有留下蛛丝马迹。
既然找不出凶手,雁小姐又怀疑她是凶手,那邬明绯自然只能为栉阳背起这口黑锅。
她会被永久放逐,远离权利中心,表明栉阳的态度。
“栉阳的事自然由栉阳做主,我们如何能够插言?邬小姐礼太大,请起吧。”
荀南雁发话了。
邬明绯明白,对方暂且满意这个结果。
她依言起身,明艳动人的脸庞此刻看上去憔悴异常,也不知是昨夜劳累所致,还是想到今后大业一朝倾覆所致。
“事情有了结果,我们也不便在城中多耽误,”荀南雁走下台阶,柔声对邬明绯说,“况且大公子遭此横祸,府中还要行丧礼,应当很繁忙。”
长公子身死,二小姐落败,栉阳将重新划分势力格局,确实会忙上好一阵。
邬明绯强笑道:“既然如此,我现在便去为小殿下和雁小姐准备出行马匹。”
她匆匆离去,并让侍女通传各处小殿下今日出城的消息。
不多时,邬家上下齐聚。
这回儿再没有两虎相争的场景,率领众人的,是头发花白的洪老爷子。
家中这么大的变故,每个人无论心情怎样,都做出了一副悲痛表情。
荀南雁看见了人群中的邬明湘,她还是这样不起眼,眼睛红红的,像是小兔子,只在视线相对时,闪过一丝狡黠。
等不了多久,邬明湘就将真正走上台前,而那个时候,邬家没有人能阻止她。
她们上了马车,最后一刻,季朝才匆匆赶到,肩上蹲着一直催促他的小鸟033。
还在城中,不好做出奇怪举动,虽然谢杳杳很想和荀南雁待在一辆车上,也只能暂且忍耐。
马车出城关时,稍停了下。
荀南雁在车厢内闭目养神,突然听见有人撩开布帘,然后是翅膀扑动的声音。
她睁开眼睛,看见033飞过来,外面还站了个季朝。
“有什么事吗?”
季朝没回答,只是一只脚蹬在车厢上,不由分手地往荀南雁手中塞了个东西。
“昨晚没睡好吧?我听见你半夜出门的声音。”他说。
荀南雁没反应过来,接过后才低头去看。
是个小银盅,捧在手心里暖呼呼的。
“邬家厨子做的莲羹,”季朝看她没动作,补充一句,“是甜的,你喜欢吧?吃一点,然后睡会儿觉,要不然不舒服。”
喜欢吃甜的?
荀南雁轻轻一笑:“小殿下总说这些没用的事儿。”
之前谢杳杳就曾经信誓旦旦地说,她喜欢吃甜的,还做了点心来讨好自己。
所以荀南雁自然地以为,谢杳杳又把这个无中生有的猜测告诉了季朝。
她并不觉得自己口味上有什么偏好。
“这和谢杳杳有什么关系?”季朝有些疑惑,不过他没有多做纠结,解释道,“我看你是喜欢吃甜的,饭菜尽是挑挑拣拣,挾些味甜的,昨天端杯茶半天都不喝。”
“他们早上做的东西都是北荒口味,油重,你肯定不吃。”
所以他跑去厨房,找人另做了一份清淡甜汤。
荀南雁神色有些发愣,手指收紧,银盅浮雕的细枝梅花刻进掌心。
季朝撩着布帘,清晨的阳光都被挡在身后。
可他的眼睛还是这么亮。
他看上去真是年轻,想到什么便做什么,从不屑遮掩的年轻。
可是他以后会做很多自己原本不愿做的事,会去杀人,许许多多的人,
那时候这双眼睛是什么颜色?
荀南雁想象不出来。
——雁小姐想要什么?
昨夜离开前,邬明湘问她。
——我要北荒覆灭。
荀南雁这样回答。
邬明湘没有问,为什么北荒城主最为宠爱的雁小姐会有这种离经叛道的想法。
“听起来是件危险的事。”她低头思索。
在北荒的眼皮子底下动手脚,确实危险。
然后她抬脸,朝着荀南雁灿然一笑:“但是我喜欢。”
“一步行错,粉身碎骨,我最喜欢这样的豪赌了。”
她们两个果然有些相像。
荀南雁默不作声地想着。
“不过雁小姐,具体要我做什么呢?”
荀南雁望向天边,明月已经西沉,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五月很快就将步入尾声,然后是六月,七月。
她开口,声音在黑暗中沉静非常:
“我要你帮助一个人,不是现在,大概两年,也许三年以后。在此之前,你就竭尽所能,向西十三城伸手吧。”
“然后带着西十三城,成为那个人的助力,向北荒竖起反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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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栉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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