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两位加害者争夺受害者的遗产。

争得面红耳赤、拳脚相加。

他们巧言令色,他们相互攻讦。

最后,他们又互相袒护。】

李素妹死了。

李业的第一件事就是报警——在警察们看来。

他愤恨又不甘地指手画脚,枯瘦的手指点着手机屏幕,声泪俱下地控诉着这个欺骗他女儿的男子那种种不耻行为。

“就是这个叫一叶舟的男的,把我女儿骗了出去,她被这个男的骗财骗色!”王松明按住他的肩膀,让这个情绪激动的父亲坐下慢慢讲。

李业身上散发出被雨水浸泡过的头发油味,带着发酵的酸,不知他是没闻到还是不在意,他紧紧握住王松明的胳膊,十分诚恳地求助道:“他把我们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拜托警察同志帮我追回我女儿被骗的钱!”萍蛾尽量面无表情地做笔录,根据李业给出的信息查到了“一叶舟”的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王松明拨通了电话过去,免提的电话里响起一个年轻男子低沉且带点磁性的声音,得知是警察,男子十分配合地答应来派出所接受调查。

萍蛾对李业光打雷不下雨的控诉有些厌烦,“骗财”两个字像是李业手里一把圆规的针脚,无论他想画多大的圆,始终都要围绕着这个一成不变的圆心。

等待一段时间后,她百无聊赖地玩起手上精光四射的钢笔,想象着这是一把出鞘又收鞘的利剑,笔帽“咔”地一声拔开,合上,拔开,合上,循环往复……倏然,一个年轻男子像收枪似的收起黑色的雨伞跨入门槛,垂下的伞尖滴着雨水,在他的脚边汇聚成一方小小的池塘。

萍蛾先是闻到一股干净又潮湿的洗衣粉气味,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一副黑色的细框眼镜,平和的眉眼和鼻梁逐渐放大,定格,往下是一张下唇稍厚的微笑唇,上身灰白的卫衣,下身黑色的牛仔裤,气质甚至有些文弱,感觉就是一扔进人海里就捞不出来的大众形象。

他自觉地向王松明交代自己的身份背景。

丁逸,男,珅城人,1995年生,本地最优秀的大学——珅城大学大四在校生,目前已保研本校。虽然光看外表与普通的男大学生无异,但名牌大学的光环给他文弱的气质增添了一股令人肃然起敬的气场。

“该死的刻板印象。”萍蛾心想。

所里其他同事显然也对读书人比较客气,毕竟丁逸看起来不太像李业口中那个十恶不赦的诈骗犯,况且李业有“前科”。李业则是毫不客气地一把揪住丁逸的领口,因为身高和体力差距,丁逸用了点力就掰开了他的手指,与他拉开至安全距离,这时,两个警察才横跨到两人中间安抚劝导。

“我和李素妹是正常恋爱,正常分手,请你放尊重些。”丁逸不疾不徐地掸了掸被抓皱的领口,好像他穿的不是卫衣,而是一件价值连城的西装。

这些话显然在李业的意料之中:“你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小伙,跟我十五岁的女儿谈恋爱,不是骗色是什么?”

丁逸面不改色、一本正经地辩驳:“我和李素妹是在网上认识的没错,但她一开始向我隐瞒了自己的年龄,等我们有了感情并见了面后,她才告诉我她不是十八岁,但我与她确定关系时她已满十四周岁,我们属于自由恋爱。”丁逸翘了翘他的嘴角,礼貌地微笑:“李叔叔,我今年不过二十出头,比你女儿也就大几岁,况且,是她骗我在先。”

李业的目中开始喷火:“她偷偷去外面租房跟你同居难道不是你怂恿的?你还偷了我给她办的银行卡!”

局势急转直下,丁逸非但没慌,反而等他喷完了火才问道:“请问您女儿为什么有家不回,非要在外面租房子住呢?”

“她信了你的鬼话!”李业睨了一眼身旁的警察,对着丁逸暗暗咬牙。

“没错,李素妹的确是以我的名义在外租的房子,这还不是因为她有一个好父亲,因为找不到女人,拿自己的亲生女儿……出——气。”丁逸将最后两个字说得一字一顿。

李业抿了抿灰白的唇,眼中黑色的精光一闪,突然扭头祈求似的对王松明说:“警察,这个人侵犯我的未成年女儿,他应该要坐牢吧。”

王松明扼住丁逸的双手,义正言辞道:“不管怎么说,你和人家十五岁的小姑娘交往是事实,你有没有诱骗他女儿和你发生关系?”说完就要丁逸先移交给他手机,他要查看丁逸和李素妹的信息记录。

丁逸顺从地交出手机,他的五官和声调没有像李业一般歇斯底里,不急不慢地戏谑道:“怕不是和李素妹发生关系的另有其人。”他意味深长地朝五官拧成抹布的李业轻笑,“你说是不是……”

话音刚落,丁逸就看到一个枯瘦遒劲的拳头直冲他的下颌,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闭着眼却看到了旋转的星空,还没反应过来,又一拳落在鼻梁上,一股温热腥甜的液体涌出鼻孔——他整个人被李业打趴到了地板上,闷哼了两声,缓了一下才被人搀扶着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刚爬起来就要蓄力反扑。

“真是无法无天!敢在派出所打架!”王松明骂了一声,和同事们赶紧控制住扭打在一起的两人。

萍蛾一手抓着记事本和笔,一手将丁逸拉到一旁的座椅上按住了他,转身抽了几张纸递给他擦脸上的鼻血。李业以胜利者的姿态抬腿歇坐丁逸的对面,透过警察围成的人墙间隙,盯着他说:“你以为我今天报警抓你,只是为了追回你骗走我女儿的钱吗?”

丁逸正了正坐姿,捏着镜腿扶正镜框,舔了舔嘴角的血迹,呼了口气:“我骗走的钱?哼,空口无凭,要是我真骗走了你女儿的钱,你怎么不叫她一起过来拿?”

李业恼了,像野狗示威般龇牙咧嘴:“我就是收拾完她的东西才发现她的卡没了!是不是给你了?!”

“让我见到李素妹。”丁逸将沾了血迹的纸团利落地扔进垃圾桶,“我要听她亲口说。”

“她因为你死了。”李业沉着脸站了起来,王松明赶紧抱住他。

萍蛾不可置信地转过头,盯着李业的眼睛,她的身体僵了一瞬,钢笔从掌心滑落,连带着心跳声一起沉沉地跌落:“怎么回事?好端端的人怎么会死?”她难以遏制地愠怒了,脑海里无端地播放起前几天的雨夜,骤然安静的直播间,年轻男子的嗤笑……可她偏偏记不清了,第一次见到李素妹的时候,在那本翻开的蓝青色纸页上,她记得她出生日期是2001年,可当时只顾着盘算李素妹妈妈生她时的年纪,再详细的时间她竟然没有留意。

“你说是因为我就是因为我吗?证据呢?我还能说李素妹是因为你死的,要么是打死的,要么是受不了你的暴行,想不开喝毒药死的。”丁逸也站起身。

“还能怎么想不开?你玩了我女儿的感情,她想不开就去喝农药了!我收拾她的遗物,发现她的钱不见了!”李业崩溃地抱着头咆哮。

事件似乎变得严峻复杂了,因为出了人命,而两位当事人各执一词,变得不再是一开始李业嘴里的诈骗钱财这么简单。

但距离事发已经十余天,李业说自己已经将李素妹的遗体送进了火葬场。

死人无法开口说话。

警察们要求前往现场调查,李业带着他们来到李素妹出事的出租屋。房东阿姨首先看到的是上楼的李业,她十分不客气地张着两只手,连珠炮似的炮轰:“要死了!我的房子突然变成凶宅,我还怎么租出去!快把你女儿的东西搬走!你还得赔我……”她看清他身后几位气势汹汹的穿着制服的警察,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两只手也不再像螃蟹钳似的挥了,颇为尴尬地握了起来。

萍蛾戴着执法记录仪走进李素妹生前的房间,这是一间位于顶楼的隔断房,一眼望去,全屋大概十四个平方。

十天前,这里盛放着一个青葱的十五岁女孩,现在,雨后初晴的阳光透过锈迹斑斑的窗棂照射在一个红盖绿身的塑料瓶上,日光柔和得如母亲的手心,抚摸瓶身上刺眼的黑字。萍蛾的眼睛漾起一阵细微的灼烧感,像是自己的眼睛也沾了瓶中刺鼻的液体一样,她不知道李业和王松明他们是否也有这种感觉,但她没有问,只是用力眨了几下眼睛,机械地观察并记录着这一切。

王松明戴着手套,端详起瓶身上的说明文字,另一个同事也探着脑袋凑了过去,李业和丁逸则在一旁一动不动,几个人就这么肩膀贴肩膀地挤在狭窄的密封空间里。

确实不好动脚,本来空间就小,地上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花花绿绿的小玩意。

“这是什么东西?”萍蛾看到房间里唯一的一张小方桌上也散着一些亮闪闪的小物件,她拿起一个汤圆大小的盒子,发现里面装的都是亮粉,除了这一盒亮粉,还有各色像喷漆的小瓶子。这些小物件原本应该井井有条地待在收纳盒里,现在却散在收纳盒外面,像是有人故意翻过。

“我也不清楚她做的什么东西,花里胡哨的,不像玩具也不像文具,但能卖点钱。”李业轻轻踢了一脚鞋底粘到的一张橘色蝴蝶贴纸,这只沾了鞋印的橘黄蝴蝶被他踢得翻过身,露出雪白无物的反面,以一种极不情愿又颤悠悠的姿势钻进床底下。

“是手账。”一直沉默的丁逸突然开口,“这些材料都是用来做手账的,是我给她买的。”

“手账是什么东西?”王松明和另一个同事异口同声。

丁逸挤到萍蛾面前,拉开方桌下的抽屉。枯黄的原木抽屉里,赫然躺着几本牛皮纸笔记本,最显眼的就是最上面的这本,因为它鼓鼓囊囊的,棕褐色的扎带艰难地捆住书页里精巧繁复的部件,像在守护着创造者生前不为人知的过往。

丁逸将它拿起,解掉扎带,平放到桌上展开,三个警察的目光牢牢锁定在这一面由着色剂、亮片、贴纸集合组装出的书页上:灰赫的天空,莲子般的月亮,缀着花苞的石榴树,长着青苔的石阶,绒绒的草地里还有一只红眼睛的小白兔子……这些元素看似冗杂,却又组合得十分精妙,使得画面若有若无地传达出一种孤独酸楚的意味,让人下意识地想要探究造物主的心思。

这就是李业嘴里不像玩具也不像文具,但能卖点钱的东西。

萍蛾颔首,心中不由地赞叹那个山荷花一样的女孩的才华。

可这样美好的人儿,竟然已经不在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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