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 104 章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两人才终于停下。

床上已经彻底被汗水浸湿。房间里浓厚的麝香味挥之不去,被褥也被扔到了地上,一片狼藉,完全像是绑匪入室乱斗后的景象。

甚至连浴室里都被弄得乱糟透顶,墙面上糊着不知何时喷溅上去的不明液体,地板上的排水口还积堵着失手扯下来的黑发。

两人的头发缠绕在一起,迂堵着那处。

仔细看,还能发现地板上有些短粗的卷毛。

都是动作间掉落的。

而九月三,已经叼着它的玩具球蜷缩到了客厅阳台的角落里,将庞大的身子藏到系起来的窗帘后,只向外探着个脑袋,不时观察这俩人究竟还要闹出多大的动静。

每当它犹豫着收回脑袋,准备接着摆弄玩具球时,就会被一阵轰然巨响重新将注意力吸引过去。

最后,浴室的镜子上印了几道手印。盥洗池旁放满了空着的保护套包装袋。

迟雾躺在重新换好床单的床榻上,胸膛剧烈起伏地喘着气。他的身上全是留下来的密密麻麻的草莓印,红色印子一层叠着一层,格外显眼,最为不容忽视的就是他脖颈上的印子。

草莓印上还叠带着渗血的牙印。

血液已经干涸不少,但稍稍偏头,扯到那处,伤口处便继续向外渗出细细的血丝,看起来不大骇人,反倒像是口红印上去后,通过□□的稀释,慢慢散开。

暧昧得很。

至于于南身上,更为严重。

牙印从侧颈处开始,到腰胯骨处收尾,彼此交错却又格外连续的一长串,犹如后天人为插进身体里的特殊材质的骨头。

他那么侧身对着迟雾,显得尤为性感。

于南的恢复能力要比迟雾强上不少,分明迟雾咬得更用力,留下的伤口自然也更深,但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彻底结痂,只剩下浅浅一层淡红色。

于南拿来干净的睡衣套到身上,慢条斯理地系好胸前的扣子,才走到床边,伸手摸了摸迟雾的脸。

迟雾脸上的汗还没散干净,湿漉漉一片。

“睡觉吧。”于南确认了下他体温正常,便接着说道:“起来之后估计身上就要疼了。”

迟雾哑声“嗯”了下,此刻他全身上下都麻得厉害,完全将所有力气都榨干了,连动动手指都费劲。

看来还是训练的不到位。

还是没有于南厉害。

但实际上,于南此刻也是强弩之末,只不过身上伤口的刺痛所带来的酥麻快感正在持续地刺激他的神经,强迫他保持清醒。

于南拿来杯水,在里面兑了点儿补剂,递给迟雾,“喝一口再睡。”

迟雾就着他的手喝了口水,才重新窝到被窝里。

现在被褥上都是那种淡淡的腥臊味混合着洗涤剂的味道,不算难闻,闻久了只让人觉得愈发困倦。

迟雾眼皮很重地往下合,他嚅嗫嘴唇,叫于南的名字。

“于南。”

“嗯?”

“你怎么不上来睡觉。”

迟雾强迫着自己睁开眼,翻了个身,正对着于南。

于南仰头将水杯里剩下的水喝干净,便掀起被子上了床。

他一上来,迟雾瞬间如同藤蔓一般,将他紧紧缠绕住,搂在怀里。

于南将手绕到他背后,缓慢地安抚着,轻声说:“睡吧,我和你一起睡。”

钟表上的时间将近七点钟。

再醒来时,已经是晚上的九点钟。

这一觉睡得格外昏沉,无梦好眠。

迟雾摸了摸身边的位置,便摸到了于南的手。

还好,还在。

迟雾松了口气,动作缓慢地磨蹭到于南身边,手指也小心翼翼地插入对方的指缝之中,十指相扣。

于南没什么反应,呼吸异常平稳,仿佛还在睡梦中,并未醒来。

迟雾慢吞吞地将脸凑近,鼻尖抵着鼻尖,轻慢地磨来磨,但于南始终都没有任何回应。

迟雾不想吵醒于南,但于南就这么接着睡,只有他一个人醒着,他也不大乐意。便开始将另一只空着的手摸到于南的身上,像挠痒痒一样,小幅度地勾着手指,蹭来蹭去。

“……..于南?”迟雾又咬准字眼,小声叫。

于南还是没醒。

好吧。

迟雾撇撇嘴,思忖片刻,便将整个人缩到被子里,他一遍遍地亲吻于南侧腰上的牙印痕迹,光亲吻还不够,还要伸出舌头来舔一舔。

于南身上那股香味又在快速变浓了。

迟雾被一只手掌抓住了后颈。

于南将他从被褥下揪出来,重新摁回自己身边的位置,“老实点儿,迟雾。”

迟雾见他醒来,咧嘴笑了笑,还故作无辜地咕哝道:“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的伤口怎么样了,经过学习,我觉得我也能当医生,迟医生现在准备帮你治疗一下。”

于南用手不重不清地拍了拍他的后脑勺,叹了口气,说:“那谢谢迟医生了。”

“不客气。”迟雾毫不犹豫地说:“这是家属特权。”

他看着于南,怎么看怎么喜欢,就像看不够一样,连眼睛都不舍得眨动一下。

迟雾默了默,才接着说:“于南,小珩说你要带我出去旅游,我俩去哪啊,这是不是算度蜜月了。”

他摆弄着于南的手指。

于南问他:“你想去哪。”

“我?”迟雾想了想,郑重其事的说:“我哪都想去。”

于南笑了笑,应下:“好,慢慢来。”

稍加停顿,于南接着说:“这次还去西藏吧。”

“西藏?”在脑波世界里的那次旅行,迟雾的记忆完全是几个片段组成的,他全程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说实话,其实和没去过也差不了多少。

但那儿,也相当于是他和于南分别的地点。

迟雾犹豫着说:“要不然换个地方呢。”

就像是莫名的发怵一样。

人一旦在哪儿留下了某种无法磨灭、却又牵绊祥和悲伤的记忆,就会下意识地开始躲避这个地方。

迟雾现在就是这种感觉。

如果可以,还是不要再去了。

否则路上他想到的总是上一次的回忆。

明明该是放松的时候,却一直被迫想起悲伤的过去,这样,不太好。

于南如同看出他心中所想般,动作很轻地摸了摸他的脑袋,低声说:“从那儿结束,再从那儿开始,不好吗。”

他的手顺着迟雾大后颈向下滑,一路摸到腰上,而后用力一揽。

迟雾紧贴在他的怀里,他凑近,在迟雾耳边说:“当时你没呼吸了之后,我背着你上了雪山,那天好冷啊,风也很大,我当时就在想,如果迟雾还有意识,肯定不舍得让我这么受冻。”

“那个雪山上的景色真的很漂亮,我想和你再一起看一次,好吗?”

于南的语调很低,恍若将自己大姿态也放得很低,近乎乞求似的,他又重复了遍,“迟雾,满足我这个请求吧,我只是不想下次会想起那个地方,就感到害怕,这样真的很难受。”

迟雾受不了他这样的语气,完全被磨成了软骨头,想都不想就说:“好。”

于南笑着亲他的眼尾处,“谢谢迟雾。”

第二天。

于南就着手准备好了出去旅行要携带的东西。

这次他们没再选择乘坐火车,而是打算带着九月三一起自驾游。

于南和迟雾换着开车,九月三在后座趴着。

这一路行程不算快,从哈市到西藏,走走停停,完全是随心所欲,如果路上看见了景色还不错的地方,便就近找个住所,短暂地居住三四天,慢悠悠地歇着。

而九月三在这段日子里,已经习惯了每天半夜的巨响,甚至能在吱吱呀呀的摇晃声里睡得愈来愈稳,更有要当小狗音乐家那意思,玩玩具球上的铃铛也越来越有节奏感,让迟雾看它都顺眼了不少,没少给它偷偷加餐

而九月三的运动量在行程中不算多,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在后排逼仄的空间里扑腾,导致整个狗快速发胖,俨然要变成小狗卡车。

到达拉萨那天。

九月三抬腿都有点儿费劲,从车上跳下去的时候像是个笨拙的小野猪。

这次的住宿和脑波世界里差不多。

迟雾尝试查找上次订的那家民宿,但或许是现实与脑波世界到底有些差距,只搜到家位置差不多、装修风格却相差甚远的民宿。

但相同的是,都是自助式民宿,环境很安静。

这次他们出行的路线完全复刻上次,没选择接着自驾,而是包了辆车。

他们之所以自驾过来,完全是为了带上九月三。

到地方之后就无所谓要不要自驾了。

他们包了辆很宽敞的商务车。

九月三这只小胖狗就趴在座椅下面,但体型太大,只能把一条腿塞进去,剩下的身子都拦挡在外面,完全成了个活着的路障。

迟雾还给九月三买了个厚外套,防止它冷。但或许是因为布料的颜色太艳,套到身上后,显得九月三就像个臃肿的火腿肠。

到了景点,九月三也跟着一起下来,但他现在或许是被食物熏了脑袋,始终都围在迟雾身边打转,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冒出来的零食加餐。

它甚至胆大包天地开始往迟雾和于南中间挤。

当天夜里。

九月三迎来了狗生第一顿减脂餐。

而迟雾早就没心思管他,正和于南窝在一起拍照。

上次来的时候完全是用声音记录。

这次也采用了相同的方式,但迟雾买了个相机,随时拍随时就能打印照片的那种,他把声音记录的内容都写到照片背面,然后将照片一起带到透明皮包裹的相册里。

这样,照片有了,日记也有了。

没几天,相册就已经塞满了。

大多数照片都是迟雾拍的于南的背影、侧脸。

而照片后面只有相同的一行字——

【好帅OvO】

在离开哈市的第二十一天。

于南和迟雾终于找到了那座在脑波世界中孤寂高耸的雪山。

爬雪山的那天起了个大早。

登顶时,刚好橘光罩雪。

他们一步一个脚印。

后面还紧跟着印上小狗爪的梅花印。

于南找了处空地,他们肩并肩坐在一起,九月三蜷缩着身子趴在两人脚边。

两人一狗齐齐地看着远处空中的旭日。

呼啸的寒风卷携着回响,犹如曾经短暂停留时留下的眼泪,正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们,痛苦的不堪已然抹除。

冷意令人紧绷着身体,心脏的一声声跳动愈发砰然。

迟雾瑟缩着手,举起相机,照下这一秒的天空。

顷刻定格。

照片从相机下方窄缝中洗出。

迟雾捏着照片,盯着上方的空白,等待着它的缓慢显色。

“迟雾。”于南攥紧他的手,视线看着远方金辉阳光之下的白雪,世界仿佛成了倒带中五彩斑斓的剪影,被一一摊开在视野之中,那般美丽,那般雀跃。

腐朽已走,灰蒙蒙的天也随之消散。

于南扭头看向迟雾。

他们对视着。

“这是日照金山吗。”

“嗯。”

“好漂亮。”

“……..”

风吹得留影照片颤颤巍巍地飘浮。

他们承装着彼此的心,也在此刻,颤颤巍巍地贴近着。

———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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