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这个星球还没有如此发达的通讯技术。安奴因为文特森的背叛,情绪罕见地失落了许久,他重启了了搁置已久的环球旅行,来到了东方。
他的第一站是西南。、
那时候,他从喜马拉雅山脉徒步而下,经历了茫茫的雪山和荒无人迹的野外之后,他到达了成都。
当他矗立在一个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前,他愣住了。
这样狭窄的菜市场通口居然能有那么多人来往不断?
不少老人牵着娃带着孙,哄着他们怀中的宝贝,而小孩咿咿呀呀举着手,指着要早点摊旁边的糖葫芦串。
安奴就此静静地看了许久。
快到中午了,早点摊的摊主也收摊了。从安奴像块木头杵在他这个摊子旁边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这人,他觉得这乞丐怎么这么晦气,大早上的就跑着来耽误他生意;
看见安奴站了一上午都没有动之后,摊主又觉得这个人怎么看着这么可怜。一身破破烂烂的,脸上连块好皮都没有,估计在外面受了不少苦,摊主是一个皮肤黝黑、心地善良的老年人,他颠了颠剩下的包子,挑中其中几个还热乎的肉包,递给了安奴。
他不善言辞,只局促地笑着,“你吃嘛,你吃。”
安奴接了过来。
虽然他根本不用饮食喝水,但本着探索的精神,但凡到一处,他必定会体验当地的食物。
他吃过澳大利亚的袋鼠肉,吃过北极的鱼子酱,也尝试过埃及那座古老的国度中最负盛名的库莎丽。所以但他接过那面皮松软的肉包子,他并没有想太多。
不过是一次尝试而已。
摊主带着羞涩憨厚的笑,抬抬手示意他赶紧吃。
安奴忽然间悟了,原来他是觉得我没有东西吃,所以送我一块面包。
当时安奴认为所有的面制品都是面包。饺子是带陷的小面包,包子是带陷的大面包,馒头则是形状奇异的面包,他除了不理解这地方为什么所有的面包都是热的外,其余都很好地表示认同。
也许是因为看到了一个陌生人展现出来的善意,而那善意是他找寻了许久都很少见到的珍宝,也许是因为那样一口地道的肉包子确实做得很好、皮薄馅大、香味四溢,安奴吃完一个后,几乎迫不及待地又往自己嘴里塞了另一个。
摊主笑得露出了大白牙,收起摊子,将木板车的绳捆在自己的肩膀上,他对着安奴挥挥手,然后往前一挺,顺势拉动了板车。
菜市场的门口还是有很多喧闹的声音。小娃娃们因为终于买到了一根糖葫芦而欢呼雀跃,卖水果的小贩在称重的时候悄悄地把秤砣往后一挪,中午才开始营业的酒家后厨泼出了今日的第一勺热油。
在一片烟雾缭绕中,安奴出神地望着这里的一切。
他心想,自己原来是多么的浅薄啊!
比宇宙更伟大的,是生活,是更广阔的生活。
安奴从那天开始,便在东方的这片土地上驻扎许久。
他开始不满足于旅行这样浅显的方式,他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好几年,住下来,和当地人交朋友,学当地的方言,穿本地人才会穿的衣服,参加聚会,助人为乐,甚至还热心地参与地方的发展与建设。
就这样潇洒多年后,某一天,当他扇着一个巨大的蒲扇,在西域的火焰山前,吆喝着卖凉茶时,查理.文特森终于找到了他。
查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一个天赋异禀、跨越宇宙的冒险家,怎么能够在这样一个落后的地方卖几美分一杯的饮料?!
浪费时间,自甘堕落!
查理气得要死,阔别多年的思念在见到安奴的这一瞬间便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恶狠狠地对着安奴说,特别事务处理中心已经如日中天,每年都有十几亿美元的高层投资,他迟早有一天,要抓遍这个星球所有的迪普系人。
让他们的每一根毛发、每一块血肉,都为他所用,他会成为这世界上最强大、最富有的人。
安奴看着那张二十年如一日的面庞,淡淡地说,“所以你今天过来,是来抓我的吗?”
查理只扔下最后通牒:“我给你半个月时间,如果你还不醒悟,我一定会让你受遍生死岛上最严酷的审讯!”
查理走的时候,还一脚踹翻了那凉茶摊子。
当时安奴的左边,是一个卖西瓜的中年光棍,叫萧国强,后来的他有个更广为人知的绰号——智者。
安奴的右边,则是一个卖扇子的年轻人,因为在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外号二子。
国强和二子都围了过来,大呼小叫的,“这人咋回事,老安呐,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商业竞争了呀?”
“好像是个老外啊。”二子更机灵,一双眼睛溜溜地打着转。
“咱得告诉革委会啊,让他们给我们做主!”
“……没事,你们别瞎叫唤。”
安奴心平气和地重新支起摊子,然后一屁股坐在小马扎上,静静地思考起来。
查理.文特森还是了解他的,几句话的功夫,便让他再也不能安心只做生活的体验派。
他仰着望着炙热的天空,心想,是他将若干个光年外的舍利子带来了这片土地。
他不能放着他们不管。
当时的安奴身边,有一个体弱的迪普系人,名叫凌晨。
.
“后来呢?”
在脑海的最深处,凌小小问这个给他讲述故事的声音。
怎么会有人讲故事就这么突兀地停住呀?!凌小小抓心挠肝地想,安奴后来怎么了,又跟凌晨有什么关系呢?
“吼,你可终于醒了……”那声音叹了一口气,想要感慨什么,“我都准备要化形了……”
“怎么感觉,”凌小小智慧的大脑在飞速地运转着,“你很惋惜呀?”
“是啊,”那声音难得有些低落,“他在死前命令我,给你两次机会,如果你死了,一定要用尽所有办法让你复活。说到底,他就是不想化形,不想自己重生。”
等等……等等……
“他是谁?”
那声音意外气呼呼的,“你说他是谁,他还能是谁?他就是你啊!你个大笨蛋,快睁眼吧!你这次没死,外面的也够你吃一壶了!”
.
凌小小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就被那扑面而来的腐烂气息冲的生理性地作呕。
等到眼前的视线逐渐清晰了,他才发现自己呕得太早了——太恶心了,实在太恶心了!
他置身于一片胳膊大腿的烂肉之中,入目所及全是人体组织,黏糊糊的东西流在他脸上,也不知道是脑浆还是尸水。
凌小小下意识想抹干净脸,却在举起手的那一瞬间看着一群茂盛的蛆顺着他的胳膊啪啪地往下落着——
“啊啊啊啊!”
尽管声音无比嘶哑,但他还是惨烈地叫了出来。
他这下也顾不上手下身下的到底是什么了,赶紧颤抖着腿就地爬了起来。
他这一站起来,才发现这个地方,叫“乱葬岗”还真的特别合适。
尽管顶部的射灯光线明亮,尽管上方的玻璃栈台泛着温润的光泽,尽管这地方空间不小,但是至少有成千上百的尸体乱糟糟地堆在一起,一架架森冷的白骨陷在腐化的□□里,和冰冷的四面墙体相互映衬,显得这地方格外阴森。
凌小小连下脚都不敢多用力,生怕踩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他哆哆嗦嗦地站在一群死人的中间,心想自己该怎么办?
环视着整个区域,四面的墙严丝合缝,只有一个小铁门,在玻璃栈道的最深处,铁门的前面,便是一条传送带。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应该就是从那扇门里被送进来的。
哎!凌小小突然意识到什么,应该不是他一个人吧……
凌浩然呢?夏于的姐夫呢?
“……凌小小最重要……不死人……”
“这个不死人好像醒了……”
凌小小整个人如遭雷劈、顿在原地。
那群人是瞎了眼了吗,居然能认错他和凌浩然?
还有余光明,余光明……余光明应该是跟他一起扔下来,他在哪?
凌小小也顾不上什么害怕不害怕了,他疯狂地左右奔走,四处探看,试图找到余光明的踪迹。
然而他快跑遍了半边屋子,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最终,他又回来自己落下的地方,眸子一闪,他将目光放在了一个地方。
那是一滩污黄色的血水,浓厚到足以淹没了那里的几具尸体,凌小小分明看到,有一个黑色的衣角从那两只手臂的中间冒了出来。
去,去翻一下?
明明正确的答案就在眼前,凌小小却怯懦地停住了。
这里的腥臭味道已经让他几欲作呕,难以想象自己要如何将手伸进去,伸进去那堆漂浮着人肉的血水里……
他下意识想起了夏于。
几乎在脑海中浮现夏于的模样的那一秒,他的舍利子就忍不住破口大骂:
“哎呀妈呀,你神经病啊!怎么那么娇气,赶紧去呀,这种时候还要想起来夏于吗?脑子里只有恋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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