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 26 章

“对或者错,为父也不知……”

“史书向来是由强者书写,若你此去成功,自是对的,若你失败,也许史书都不会留下你的痕迹。”

书中皆记王侯事,青史不载人间名(注1),即使是成王败寇,能被记录的也是能称之为枭雄的寇,普通人又有几个能被史书所记载。

看着孟临歌眼里的忐忑,孟洪昌微微抬手,那是个拥抱的姿势。

孟临歌很自然的蹲下身子,把脑袋放在父亲的膝盖上。

孟府实际上只有他们祖孙三人,孟老爷子一生都在为朝堂奔走,哪里有时间管教孟临歌?而孟父虽然常年卧病在床,却有大把的时间来陪伴孟临歌。

孟临歌的行为思想,绝大部分都是继承自孟洪昌。

所有人都知道孟丞相的独子孟洪昌是个常年卧病,命不久矣,随时都能咽气的废人,却只有孟临歌自己知道,父亲是一个真正智多近妖的人,哪怕足不出户,大部分时间都被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却在这样有限的条件下只凭一些表面的消息和那些人近期的做法,就能观天下大势,把握朝堂走向,孟父所谓的“推测”就像是预言未来一样,十之**都成真了。

人生第一次离开家,就是要到遥远的北方,不仅要参与酷烈的战场,还要想办法收拢兵权,建立自己的势力,甚至可能破灭大玄朝堂,引发战乱。

无论再怎么下定决心,意志坚定,孟临歌也只是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他无法避免的出现了忐忑和迷茫。

孟洪昌揉揉孟临歌的头发,微微叹息……

“对错并不重要,孟家追求的也从不是被史书记载和青史留名那些……”

“如果你此去是对的,那后人会铭记,这样做能拯救更的黎民百姓,历史会前进,如果你此去是错的,那后人亦会铭记,这样做是无用功,后人自会避免重蹈覆辙。”

“重要的是,你选择去做,你愿意为这个天下去尝试新的道路,你趟过的路,都是为后来人指明前进的方向。”

“去吧,不要迷茫,对与错,都只是一种摸索,成与败,都是一种方向。”

孟临歌低声应是。

再抬头时,眼神坚定,已经再也没有了迷茫。

孟父又从下人手上拿过一个白鹿皮做的皮弁冠,轻轻带在孟临歌的头上:“此去北上,短时间内应是回不来了,为父也不知道能否等到你回来的那一天,父亲便提前为你弱冠。”

孟临歌恭恭敬敬让孟父为其戴冠。

加冠完成,孟父扶起孟临歌道:“时间紧迫,三次加冠便只减为一次,你此去从军,便戴皮弁冠吧,希望你能武运昌隆,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

说完又拿出了一张素白色的纸,上书“初安”。

孟父把纸递给孟临歌:“这是为父为你赐的字,希望你不忘初心,也能平平安安。”

见孟临歌珍重的收起来,才又道:“现在时间紧急,尚且没来得及开族谱,等你走后,为父再择良辰吉日为你写入族谱。”

孟临歌认真道:“谢爹爹,临歌谨记。”

孟父转而又看向秦铮,欲言又止,最终只是拱手道谢:“秦统领,多谢今日回护临歌。”

本来还想请秦铮护送孟临歌一趟,或可平安到达丰星城,可这算是“造反”的买卖,秦铮没有告发他们,反而还在帮着临歌就已经极为不易,他开不了口让秦铮抛弃帝京的一切跟着孟临歌去北上。

秦铮回礼:“孟先生言重了。”

临行前,孟临歌还跟孟父说了一下婉姨娘的事情。

婉姨娘是丞相府丫鬟,孟洪昌在六年前身体还尚可的时候在除秽宴上被尚书府的人算计,机缘巧合与其有了关系。

一次中标,直接有了身孕,还是个男孩。

但孟洪昌当时便推算丞相府终有大劫,并不是好的归宿,所以并未纳妾,而是命孟临歌将人带走,悄悄隐藏起来,算是为孟家留个香火。

自此以后孟洪昌的身体更差,暗中照拂母子二人的,便是孟临歌。

孟临歌离开前,直接把两人送出了帝都,安顿在了江南一个偏远的乡村,交给了孟管家派人照顾。

孟父平静道:“离开也好,希望他能不被孟府拖累。”

孟临歌如果不是出生在相府,也许就不会如今天这般声名狼藉。

世人皆言孟临歌纨绔草包,不学无术,是孟家最废物的人,只一人就坏了孟家百年声誉。

然而又有谁还记得,曾经的孟临歌五岁识文七岁作诗,十二岁乡试时一鸣惊人,也曾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过……

可惜皇室朝臣、贵族寒门,哪个都不想要孟府再出一个“孟丞相”……

孟父又细细叮嘱了孟临歌一些事情,眼看时间不早,孟父的咳嗦也更加厉害,孟临歌只能劝父亲回去,好好休息。

孟父:“此去一路小心,”

孟临歌和秦铮两个人都没有动。

孟父第一次露出疑惑的表情:“还有何事?”

两个人齐齐出声:“马!!”

他们就是为了马在这里发愁。

因与塞外常年马战,而中原又没有合适的养马场,这个时代马算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是被朝堂管控的,一般地方根本买不到。

孟父……

常年卧床并没有出过远门连马车都极少坐的孟父……

百密一疏,他还真把马给忘了……

·

傍晚,天空阴云密布,雨却迟迟未下。

帝京郊外,官路驿站。

再往前走就出了帝京了,孟临歌勒住马缰,慢慢停下。

秦铮抬头看了一眼天上。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乌云还没挡住太阳的时候,太阳的位置,似乎一直没变。

孟临歌不舍的看着秦铮:“秦统领送到这里就回帝京吧,在往前走,就出了帝京地界了,一旦被尚书府一干党羽抓到把柄,你的统领之位,可能就真的没了。”

可惜一路上都没有借口让秦铮抱抱,那么好闻的味道,以后再也不能闻到了。

还没离开就已经开始想念了~

秦铮奇怪道:“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北上的吗?”

孟临歌也奇怪的道:“我们什么时候说好了?”

肉眼不可见的淡金色光芒闪过,孟临歌的记忆模糊了一瞬,但血红色的光芒闪烁,压过了淡金色的光芒,孟临歌眼神依旧清明,这么重要的事情,他不可能记错。

秦铮想了一下,却发现记忆又开始模糊,正想仔细回想,却听到孟临歌惊喜的声音:“真的吗?你真的愿意跟我一起离开帝京吗?”

孟临歌眸光发亮,脸色微红,整个人都散发着极为兴奋的光,就像小孩子要到了糖果,如果不是在马上,他就要高兴的蹦起来了。

“当然,我们一起。”秦铮毫不犹豫的许下承诺。

看到孟临歌这么开心的样子,秦铮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无比正确,一路北上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小少爷养尊处优惯了,没个人照顾,指不定要糟多少罪。

自家的崽…徒弟,不能委屈了。

时间紧迫,决定一起北上之后,两人都没有在驿站休息,而是直接打马继续赶路。

……

然而两人不知道的是,在他们刚走没有多久,一个穿着粗布麻衣头戴斗笠却同样骑着一般人买不到的高头大马停在了秦铮两人停过的地方。

斗笠微微上抬,漏出来的脸,正是怡红楼的云岚。

只见云岚手上拎着一只精巧的鸟笼子,而鸟笼子里有一只奇异小鸟,身形只如蜜蜂大小,却七彩斑斓,叫声清脆。

而它正在笼子里躁动不安,一直朝秦铮和孟临歌离开的方向鸣叫不停。

这是他从西域人手里花高价买来的千里寻灵鸟,它会一直追寻一种人闻不到的无色无味的特殊气味,追寻距离远比猎犬远的多,虽然不能像它的名字一样真的能追寻千里,但五百里内,无论刮风下雨,它都能寻到。

而在给孟临歌揉捏肩腿的时候,他就已经把那种气味涂在孟临歌的身上了,而且不是抹在衣服上,而是在按摩的时候,悄然揉捏进了血肉里,即使是孟临歌回去即刻沐浴,那个味道也能在他身上停留七天。如果不做处理,可以保持三个月以上。

云岚柔媚勾人的眼睛里闪烁着凶光,低声自语:“赵支奇那个死猪还是有点东西的,居然能猜到孟临歌今天就会离城。”

一路上没有看到秦统领回返,云岚眉头皱了一下,秦铮这个人他所知不多,在当今的朝廷体系里,御林军左统领这个位置更多的像个摆设、副手,是没有实际掌兵权的,并不引人注意。

再加上秦铮本人极为自律,从不出入烟花之地,云岚唯一能打听到的就是,秦铮的个人武力极强,是靠真才实学从寒门走武官路线一直做到御林军左统领的。

孟临歌身边有秦铮,这可不是个好消息,这说明他们前期部署的一些人手,或许拿不下孟临歌。

云岚又从马背上解下另外的一直大一点的鸟笼,鸟笼子里有一头极为灵活的灰色信鸽,云岚将秦铮与孟临歌一起的消息写在纸条上,塞入竹筒,绑在信鸽腿上,将鸽子放了出去。

注1:“书中皆记王侯事”这句话出自《史记》中的《陈涉世家》。

“青史不载人间名”后半句似乎是后人加上去的,具体是谁百度没搜到。

整句话是果子从b某个up主评论里看到的,但百度一下之后,网上也有很多人引用这句话,具体出处一直没有搜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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