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琉璃眼

今日太阳格外的毒辣,在旁人看来,阳光明媚,晴空万里,是全家人游玩的好日子。

可对于江时岁来说,这实属是有些明亮的刺眼,她一向不喜欢春日,可偏偏她生于春日,百花齐放,万鸟群贺一幅安康福瑞的景象。

可她的父亲母亲死于春日,她的姐姐也死在了春日,她养的那只小狸奴也死于春日,所以她不喜欢春日,那便也只能讨厌春日。

可当她看见,柳絮如烟,万花繁盛,群鸟高悬,万物复苏,田中小麦生出绿芽时,林中鸟兽肆意奔跑时,百姓安乐时,她曾有一刻喜欢春朝,便也只有一刻喜欢过。

大街上人来人往,今日是灯会,自然是人多,江时岁带着那抹蓝纱,走的是最孤僻的道路,与旁边的行人格格不入。

像她这个年纪的姑娘,最喜欢的事情便是穿着最明艳的衣服,看俊俏的郎君,闲来无事时再与三五好友聚上一聚。

没由来的,旁边两侧行人多上许多,就连江时岁都被行人挤到一边,她懒得与别人计较,只见有一支军队路过。

只听见离她最近的女子挽着闺中密友的手亲密无间道,

“看那就是我们国家的谢将军吗?生的可当真是俊俏。”

那女子好笑似的推了推正在傻笑的女子,“谢将军可不只是生的俊俏,他可是我们国家最年轻的将军,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家风清正,至今未娶妻未纳妾,真令人崇拜。”

江时岁行走于她们二人之间,听着她们二人不加掩饰的赞誉,倒让江时岁不由自主鬼使神差的看去。

一位身着深蓝色劲装,骑白马,路上的行人皆向他问好,他是这个国家最年轻的将军,谢知行。

看着他也不过十七八岁,骑着白马,本来宽阔的道路上却被人群拥堵,皆是听闻这位将军的名号,来一睹风姿的,渐渐的,人变多了起来。

他们那一行小队,寸步难行。

谢知行在荒乱时的对上了一双纯粹的,明媚的双眸。

一如往昔,一眼惊鸿。

是她……

谢知行回个神在往那看去,却不见那人身影。

正欲下马,却被身后的一位。身后的人开口制止道。

“将军此时出行,是为宫中祭祀仪式,若无故不可出行。”

他随着刚刚的视线看去,却发现没有半个人影,他也便只好泄了气。

他看着后面一脸严肃不苟言笑的周凛,今年也才刚过籍贯之年,与谢知行不同,他出身寒门,平日里,最是清正廉明,秉公办事。

但突然间想到自家表妹所说的,周副将人好,举止端正,行为磊落是个顶好顶好的郎君。

谢知行想到自家表妹的话,不由噗嗤笑出来。

却被身后的人冷冷的看着,“谢将军,无缘无故为何要笑??”

“哦……想到纤离所说的趣语,不由得勾起了开心的事情。”

“周将军可要听听,可是有关于周将军的美言呢。”

周凛没有什么说的,骑着马在前面疏散人群,若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便会忽视他耳尖那一抹红晕。

但在他后面的谢知行却看的一清二楚,摇了摇头,只暗叹道,女大不中留,可要为表妹备一份嫁妆了。

“姑娘,你都在我这摊子看了许久了,有什么要买的吗?”

生的明艳的女老板,看着蹲在摊位上的女子,不由得轻声提醒。

刚刚江时岁跟那位将军对视的第一眼,并没有的心头一阵悸动,虽然她不通情爱,但她也看过许多书,她知道这是害怕恐惧的表现,所以江时岁下意识的想要逃离。

正好离这最近的摊子是卖簪子的,花婶曾嘱咐她要买几根簪子回去,女子过了十五岁,得学会簪发。

但她对美丑一向没有什么概念,她便问在旁边静静看着的,生的白净些的年轻女子,

“有什么推荐的吧,我可能。要买七八支,你的簪子实在是美艳,我挑花了眼睛都看不出来。”

那位年轻女子一听这话,立马喜笑颜开,并为江时岁精挑细选了许多与她相配的发簪。

她观江时岁的气质不俗,就连衣服的布料也是上好的,所以一开口便拿出她摊上最好的簪子。

“这个可是我的镇店之宝,琉璃珠花簪,素雅中又带着一丝明艳,实在是适合极了姑娘。”

“买。”

“这是孔雀石镶嵌的……“

“买。”

“这是南海的珍珠所制成的……”

“买。”

那名白净的女子,推荐了七八支上好的簪子,江时岁也就买了七八支,结账的那一瞬间,突然顿住。

那名女老板看江时岁神色呆滞,便好意询问道,

“姑娘,怎么了?”

她顺着江时岁的眼光看去,却发现她看着的是一个她当时随处捡到的一个玉佩。

这玉佩是在姜国与安国边界处的漓河的下游寻到的,只有寻常玉佩的一半大小,不过料子好,还刻了天禄二字,只叹当时与她有缘,便自顾自的收下放在摊面上,从此之后啊,摊子的生意变好了不少,她也暗暗发誓要寻到这块玉佩的主人。

“老板,这块玉是否可以借我看看?”

那名摊贩的主人含笑,递给她之后,江时岁仔细观看,没错,确实是她那块玉佩,有一年这块玉佩替她挡了灾,便有一处地方有些破损,虽尽力修复,但还是难以恢复原状,只不过不仔细看,无法注意。

这玉佩,是当时与明莹初见时掉落的,当时只顾着逃亡,未曾注意过玉佩的掉落,漓河中下游水流湍急,她在这一年中也去了不少次。但却无功而返,这次能在滩面上寻找算是她最好的运气,也是及笈中最好的礼物。

她神情微亮,刚刚那个老板为她选了许多支簪,她虽然大概也是喜欢的,但并没有像寻常女子喜欢一件物品似的如此鲜活。

“老板,这块玉可否卖给我?”

她看着这位眉眼含笑的老板,犹豫再三还是开口,

那位老板听见这话,不喜也不怒。

“姑娘,这块玉平平无奇,你又为何要买?”

“我早些年也有这样的一块玉佩,它对我而言具有深厚的意义,这块玉佩与我那块十分相像,形状大小就连刻上的字都是一样。”

“所以,……”

那位女老板却只是笑了笑,打断道,“姑娘不必如此,你只需说这块玉佩。是你曾经遗失那枚,我便可还给你,不是吗?”

“这块玉确实是我遗失那枚,那现在却归老板所有,我若想要回,难道不应该向老板手中买回吗?”

“好!我海棠虽没有什么鸿鹄大志,但物归原主,此乃美德,姑娘如此深明大义,我深有体会,又怎会占着这块玉不放呢。”

“我还要感谢姑娘呢,这块玉是块好玉,自从它在我的摊面上之后啊,我所做的簪子,小物件,生意格外好。今日,也是生意最好的一天。也遇到了这块玉的主人。”

说完,江时岁看着那位名叫海棠的女子,自顾自的从她的摊面上取出一根挂着铃铛的腰带,扯了扯,满意的点了点头,便亲自为江时岁戴上了那块天禄玉。

“姑娘,今日如此照顾我生意,那我海棠便与姑娘交个朋友,天涯海角总会有重逢的时候。“

“好……“

江时岁答应了,她没有朋友的,从来没有。

海棠看这位姑娘越行越远,不知道那位公子要找的人是否就是她。

大概在半年前,海棠在安国都城摆摊时,就曾遇到一位眉眼含笑,气质和煦的翩翩公子,他也看这块玉看了挺长时间,最后只留下一句,去寻该寻的人,便策马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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