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十二、阴晴交错(1)

“妈妈,你不要太想我,过完暑假,我会带着爷爷奶奶一起回来陪你们的。”程飞灵一脸安慰地对半蹲在跟前的迟然说。她瞄了瞄旁边站着面无表情的程煜,凑到迟然耳边继续交代,“我爸交给你照顾了,你们两个在家好好的。”

迟然趁机捏了一把这张肉嘟嘟的可爱小脸,用同样的语调交代道,“你也在美国好好的,不要太想我。”

程煜把这句轻似耳语的话完整接收,不禁嘴角微扬。他突然觉得,不把程飞灵送去美国过暑假,而是留在身边让迟然带的话,应该也不麻烦。对于程飞灵和迟然似乎玩得比他更融洽的这件事上,他一点都不介意,反而越看她们相处,越看得有意思。这同时也让他不得不承认,原来自己一贯的生活,竟可归类于无趣。这个“不得不承认”还让程煜发觉,过去可能,从来不算真正认识过迟然。

程飞灵翻着白眼打掉迟然的手,“我才不要想你呢。”她牵住何世逍的母亲何佩沛的手,毫无兴奋之意地冲程煜和迟然挥挥手。要不是姨婆答应要去捡贝壳抓大螃蟹,她才不要去跟爸爸一样不爱玩的奶奶玩呢。

“回去吧,丫丫交给我,我们会看好她的了。”何佩沛爱不释手地玩着程飞灵的麻花辫,叹道,“这孩子怎么就这么可爱呢?世逍那不争气的,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给我生出个像丫丫这么漂亮的小公主来。过安检了,到了给你们电话。”她边叹气边抱起丫丫走向安检口。

迟然想,何世逍凭一己之力,还真生不出一个小公主来。

“走吧。”程煜径自往机场的出口方向走。他捕捉着身后这落后约半步的脚步声,心情顿觉些许沉闷。这股沉闷缠得他有些烦躁,步伐不觉越来越快。

没有一双跟程煜同款的大长腿,迟然几乎要小跑才能跟得上这步调。她忿忿不平地想着,这年头腿长的人,都要秀一波优越感吗?人与人之间如此不有爱,该如何维护世界和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

喘着粗气跟到程煜停车的位置,迟然好不容易才提上一口气来,问道,“你去哪里?”

“你去哪里?”

一刚一柔的声线,正好节奏一致地完美重合成了同一句。

迟然有些尴尬,闭上嘴巴把发言权让给程煜。

可等了快一分钟,也没人再开口。

迟然觉得更尴尬了,抬抬眼珠瞄向程煜,正好对上程煜这双如常一般淡漠的墨瞳,好似也在等一个回答。她不自然地把耳畔的散发别到耳根后,干咳道,“我回去。”

程煜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上车,我送你回去。”

“你是不是不回去?”迟然按着理解问道。

“嗯,要去公司开会。”

迟然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公司和你家一南一北的,不顺路,我自己回去,你快去开会吧。”

程煜听完脸色一沉。这轻快的声音,不仅不体贴,还该死地刺耳。

迟然被程煜这陡变阴沉的表情吓了一跳,半天没想明白说错了什么。这节骨眼大概是说多错多,最好低头保持沉默。

莫名僵持了半会儿,程煜黑着脸关上副驾驶座的门,“请便。”他绕到驾驶座上车,用力地一关车门

甩尘远去。

砰。

关门的那力道,把迟然这么一个不懂车的人吓得心疼了一把。

他是在发脾气吗?

我做错了什么?

反思了一路也没能得出结论,迟然闷闷不乐地回到程家,打开笔记本电脑,打算把那晚程煜说的可怜几句凑合成一个开头。钟艺思一个突来的电话,吓得她险些把刚泡好的拿铁都喂给了电脑。

“你在家吗?我现在去找你。”

“我,我在外面买点东西,”迟然看着手表,声音极为镇静,“等我一下,二十分钟内一定出现。”

“行,公寓见。”

迟然迅速冲出程家坐上出租车,额上冷汗冒得欢快。还好留了一手,没有把公寓退租,就是为了应对钟艺思的“突袭”。这样下去当然不是办法,迟早会东窗事发,但在还没有组织好滴水不漏的语言前,迟然只能出此下策,别无他法。

谎言一旦开了头,在被揭穿之前,需要一个又一个的谎,作为腐烂的裹尸布。

作茧自缚,自古以来,都不会有好下场。

迟然心急如焚地用小费催促司机提速,一到公寓楼下立即狂奔上楼,看到门是紧闭状态时,这才敢稍微松了松濒临绷裂的神经。但还没等她拿稳钥匙,门从里被打开了,钟艺思那张因不施脂粉而略显苍白的脸,成像在她的视网膜上,“我先到了。”

“真,真快啊。”迟然倒抽凉气,扯动嘴角干笑道,“又被我的姓给拖累了。”

钟艺思堵在门口,没有要把迟然让进门里的意思,出口的字一个个如断裂的冰尖,掷地有声,“隔壁房东说,他有一个多月没见过这间房有人进出了。”

“……”棋失一招,忘了要偶尔回来刷刷存在感了。

迟然心虚地避开钟艺思这束寒光凛冽的眼波,咬唇挣扎了半分钟,实在编不出什么具有灭火功效的谎话了。所谓早死早超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就招了吧,“我错了,我确实是搬出去……”

“搬出去了为什么不退租?你现在能耐了,还有闲钱养空房了是不是?”钟艺思翻着白眼往屋里走,一屁股坐在积了一个多月灰尘的沙发上,拉开一听自个儿买上来的可乐瓶拉环,仰头猛灌。

迟然忙凑过去低头认错,“是我错了,我不是想瞒着你的,只是没想好要……”

钟艺思没耐性地再打断,“别啰嗦,说重点。”她把转眼已成空瓶的可乐罐一掌拍扁,“又跟我们那位师兄有关,对不对?”

“……是。”迟然战战兢兢地为被扫落在地的扁罐子默哀,颇为担心说完这些话后,也会被这外表柔弱实则浑身是劲的姐们一掌拍扁,“事情是这样的,我接了程煜的单后,他有偿请我再帮他两个忙。”艰难地咽了咽喉咙,迟然眼一闭再一睁,一口气把重点都交待了,“一是跟他假结婚,二是搬进他家住,两者出发点都是为了照顾他女儿,为期两年。”

“……”

见钟艺思好半天都是一副没听清楚的傻愣表情,迟然咬咬唇,抱着视死如归、英勇就义的豁出去精神,把雷点再踩了一遍,“我的意思是,程煜为了找一个人一起照顾他女儿,填补他女儿缺失的母爱,付费请我跟他假结婚,并且搬进他家里住……”

“照顾他女儿、搬进他家里住我听得懂,但假结婚是什么东西?”钟艺思像是才缓冲过来,一双带着美瞳的眼睛越睁越大,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我天,程煜不会是要你跟他领证吧?”

“是这样……”

“我天!你竟然真敢跟他领证!迟然!谁给你的勇气这么干的?去它的假结婚!证都领了还假结婚个屁!你知不知道我和郑楠鑫婚礼都要办了也还没领证!”

“一张证而已,不代表什么。”迟然心平气和地作出解释,“程煜只是担心她女儿今年要上小学了,会因为没有妈妈被其他同学指指点点,才想出这个办法的。他是为了保护女儿。”

钟艺思冷哼,“是吗?你刚才还说了什么?为期两年是吧?那么两年后那位伟大的爸爸,是打算再给他没妈的可怜女儿,再找另外一个假妈妈吗?”

迟然不悦地皱眉,“不是你想的那样。”两年后程煜会作何打算,迟然没想过这个问题,也不认为是该她考虑的问题,“到时易伊菲应该回到他们父女身边了吧。”就像他们以前不论分开多少次,都终究是会复合的。这一次,也不会例外吧?

“迟然你是不是被程煜下蛊了?那是他和易伊菲的女儿!他和他程煜最爱的女人生的女儿!有你什么事!”钟艺思气得把靠枕往迟然脸上砸去,“你知不知道时间一到,你迟然就是一个离过婚彻底没市场的下架老女人了?你以后还怎么嫁人啊?这种忙都帮,你有病吗你?”

迟然伸手接住靠枕,火气也上来了,“我本来就打算这辈子都不嫁的!”

钟艺思红着眼吼道,“去你的不嫁!你根本就是这辈子只打算嫁给程煜!你根本就是这么多年一直都还爱着他!他就是利用你对他这可笑的爱使劲地欺负你!只有你这个神经病才会傻傻地凑到眼前去让人欺负!”

“钟艺思,你有病吗你?这几年你还看不清我对程煜已经翻篇了吗?我要是还爱着他,这四年来我会一声不吭地窝在你这里不打听他的消息不去找他吗?”迟然也红着眼吼道,“你就是个神经病!你这脑筋不清楚的,一个人包办了筹备婚礼的所有累死累活的破事!郑楠鑫不是对你百依百顺最疼你了吗?告诉他你早就想领证了啊,让他马上跟你去民政局啊!”

钟艺思煞白了脸,目瞪口呆地看着迟然,眼眶越来越红、越来越湿,一颗泪珠破碎在全无血色的唇上,她几近破碎的嗓音,随之落入空气中,“我,我跟你不一样!我们不一样的!”她把手袋里的东西全倒出来,抖着手抓起手机,“我这就打电话给郑楠鑫,我告诉你迟然,他一定会马上出来带我去领证的,他一定会的!”那抖得比受惊的兔子还厉害的手指,好不容易点中了扬声器的键,“嘟”声起,很快一把可闻宠溺味道的男声传了出来,“喂,宝……”

通话猛地被掐断。被用力摔向沙发的手机,发出了一声闷响。

“我天!神经病!我干嘛要听你的!”钟艺思抹了一把满脸的泪,跌坐在冰凉的地板上放声大哭。

谁说互相伤害就会痛快的?眼泪倒是都掉得很痛快。

迟然也抹了一把满脸的泪。她从桌上拿起一听可乐拉开拉环,灌了大半瓶,摇摇晃晃地挪到钟艺思跟前坐下,把瓶子递了出去,“哭什么哭?给我喝!”

钟艺思被凶得止住哭泣,抬起兔子眼恶狠狠地瞪迟然,边哭边骂道,“你还敢凶我!我就是脑筋不清楚才会跟你这种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的恶毒女人交朋友!你以后就是被那个晦气男弄死了,也别指望我给你收尸!我再理你死活,我就先自杀!”手上却抢过可乐,一口气把剩下的半瓶都喝完,眼泪跟着连续打了好几个的嗝再往下掉。

“好,千万别给我收尸,省下一笔丧葬费,留给你买阿玛尼的口红,我也算功德无量了。”迟然擦了擦钟艺思的眼角,“谢谢你,艺思。”

“鬼稀罕你的谢谢。”钟艺思甩开迟然的手,渐渐平静下来的话腔里,尽是受伤的失望,“自从你看上了晦气男,哪次我们吵得要打起来了,不是因为他?大二那次我就该狠下心跟你绝交,眼不见为净。”

迟然默然,掩面闭上了些许发肿的双眸。

今天站在这个舞台上,我的歌依旧只唱给一个人听。这个人就是法学院的大四学生程煜,麻烦你们见到他的话,帮我转告他,法学院大二的迟然喜欢他很久了,如果他想交新女朋友,请先考虑我。

那年四月,易伊菲和程煜分手了。迟然趁机在校园十大歌手决赛的舞台上,向全校公然宣布自己对程煜的爱意。那晚舞台下的观众席里,他们都在。易伊菲坐在前排,惊得脸色苍白,逃似地匆匆离开。在最后一排坐着的程煜,立即追了出去。迟然其实还看得很清楚的,程煜一整晚的目光,都紧锁在那个他心上的女孩身上。对迟然引起的全场尖叫,充耳不闻,无动于衷,仿佛,并不在场。

谁的青春没有不要脸过?

可迟然的不要脸,毁掉的不止是无疾而终的单恋,还有身边最疼爱自己的人。

迟然再开了一听可乐,叹道,“艺思,如果这几年没有你管着我,我可能也活不到现在吧。”

钟艺思变了脸,当机立断地终结这个话题,“当我上辈子作孽欠你的,这辈子我还会接着管,不过这一次,我只管你有个能哭能骂能发泄的地方。”她拿起扔在沙发上的一个纸袋塞给迟然,“给,伴娘裙。那天给我自觉打扮得丑点,不能抢我风头。”

迟然往袋子里望了一眼,果然是钟艺思心头好的淡粉色。她放弃了抗议的权利,冒出一个关键问题,“有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伴娘必须是未婚的?”

“你不就是未……”钟艺思愣了半会儿,翻白眼道,“你一个假结婚的,装什么已婚?再说了,除了你们两个和我,这破事还有谁知道?我不管,婚礼那天你一定要以伴娘的身份陪我折腾。”

迟然一想挺有道理的,便点下了头,“行吧,我只好勉为其难地试穿一下这条植入你个人喜好的伴娘裙了。”身为一个心智和外表同步发育的女人,迟然对一切粉红系的东西实在无感,偏偏这却是公主钟艺思的首选之色。

这世界真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你看太阳和月亮,都同时出现在天空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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