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瞎操心

沈府泽邕院。

沈庸在房内对着一盆水煮菜,一盘刨豆腐,眼睛都没眨地一口一口吃得正香。

吃完撂了筷子,嘴一抹,悠悠道:“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孔先生当真诚不我欺。”

左邻憋了笑:“夫子好歹还有疏食,爷您看您这碗里哪有一粒粮食?”

沈庸勾起的嘴角又耷拉下去,闭上眼,一字一句道:“不会说话可以不说。”

左邻腹诽,陆姑娘果然没有说错,当初她交给自己那份餐单时就说过,沈小爷日后脾气会变得较为暴躁,只因餐单中粮食极少,仅维持在基本生存的重量,让他和右里有个思想准备。

怪只怪自己大意了,加上沈小爷开始减肥后心情大好,他也就将陆之瑶的劝告忘到了九霄云外。

“小的该死。”左邻赶紧低头道歉。

右里看气氛不对,借机将话题岔开:“爷,小的打听过了,二爷之前买的船尚未造好,不过二爷最近已开始频繁出差了。”

“哦?”沈庸睁开眼,脸一点点沉下来,“都去了何地?”

“四合、前川、嘉陵、乾水。”

沈庸很快便找到关键点位,这四处皆是大乾最重要的稻米产地,且都位于大乾境内最大的运河——汾阳河的沿岸。

沈时澜接下来的动作……和粮食有关?

怪不得近日没被沈时澜拉着胡吃海喝,原是他出远门了,顾不得自己了。他这一走自己倒是舒服多了,至少不用再吃翻胃木催吐了。

想到这儿沈庸的心情似乎又好了些,他给自个儿倒了杯茶,一下一下用杯盖撇着茶叶沫子,茶碗端到嘴边却又停下了:“大夫找的怎样了?”

左邻忙不迭道:“小的打听到延庆州有座鸡鸣山,山里住着位老神医,据说他做出来的药膏连胎记都能去除,更别说陆姑娘脸上的伤痕了。”

沈庸眼里闪过一丝光亮。他搁下茶碗,语速飞快道:“趁着沈时澜不在,我们亲自去会会这个神医。”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沈庸命左邻右里准备行囊,自己也没忘亲口去和陆之瑶告别。

出发前一日,沈庸和往常一样去了“窈窕阁”,又和往常一样在后院对着那堆铁家伙练了一上午。

晌午饭的时候,陆之瑶给他端来一个托盘,盘子里放着一个白白香香的……馒头?

“诺,答应你的汉堡。”陆之瑶将托盘推到沈庸面前,故作轻松地道。

那几道疤痕如同几条红色的小蛇,蜿蜒在陆之瑶巴掌大的脸颊之上。她白皙的皮肤将它们趁得格外刺眼。

沈庸故意不去看陆之瑶的脸:“别欺负我没文化,这不是馒头吗?还有你不是不让我吃粮食吗?”

陆之瑶明显没了往日的神气,嘴也不跟沈庸斗了,只轻叹了口气道:“无妨,今天可以吃。”随后转身便走了。

沈庸捧起那“汉堡”仔细端详了一番,香气直直钻进鼻子,大油果然使人快乐。被上下切开的馒头中间夹了两块滋滋冒油的牛肉,牛肉中间是煎得金黄酥脆的鸡蛋和炒过的冬葵。

沈庸咬了一大口,实在是太好吃了!那小丫头手艺真是不错!

那小丫头身心俱伤却仍记得答应自己的汉堡,热锅热烟下,伤口怕是更痛罢。

沈庸感同身受。那疤痕像一根刺一般扎在心里,从此不可能再无牵无挂地欢喜。

沈庸认认真真吃完了那个汉堡,回到后院继续操练起来。许是惦记陆之瑶,又许是即将到来的远行让他不安,下午他明显有些心不在焉,引体向上时还不小心磕到了头。

离开前他找到陆之瑶。

“脑门怎么了?”陆之瑶冲沈庸扬了扬下巴,先开了口。

沈庸一顿:“无碍。方才不小心撞到横杆。”

“哦。”陆之瑶点点头,无甚表情,“找我何事?”

沈庸一改以往的玩世不恭,一本正经道:“我有段日子不能来了。”

陆之瑶眼底的光登时淡了,面上却若无其事:“以后都不来了?”

沈庸盯着陆之瑶紧绷的小脸,随即浮上笑意:“顺利的话一个月后我再来。”

陆之瑶神色稍缓:“这一个月能继续按照餐单要求,坚持少油少盐饮食吗?”

“能!定不会让你白费心力。”

沈庸踱着方步离开了。

一阵脚步声从楼上传来,陆之凡走下来。陆之瑶眼皮子都没抬,语气颇为平淡:“都说了他是我的客人,接他这单完全是因为他给的多。看见了?放心了?”

陆之凡看着沈庸远去的背影,意味深长地道:“恐怕不止如此。”

陆之瑶扭过头不再理他,拿起柜台旁边的扫帚划拉起来,嘴里嘟囔着:“多管闲事。”

她只当陆之凡护妹狂魔又上线了,心下却不由得一哂,自己如今这副样子,前日毁容,沈庸今日便说要离开些日子,陆之凡这心操得真是多余。

陆之凡见妹妹脸色不佳,便赶忙将他今日来“窈窕阁”的目的说了:“阿瑶,先不要回上林苑了,近日野兽下山吃人的事情时有发生,看起来那畜生的数量似乎不止一头。”

陆之瑶大惊:“”那爹娘和大哥怎么办?”

陆之凡道:“上林苑的所有养户曾为此集体上书监正大人,监正表面上答应会处理,但事实上一直拖着。况且短时间内将所有养户迁走也不现实,毕竟上林苑的肉蛋果蔬也还需要继续供给宫里。”

陆之瑶觉得陆之凡哪里怪怪的,可具体又说不出来,只觉得他与其他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不太一样。

陆之凡见她满脸担忧,又忙出言劝慰:“你也不用太担心,我已派人给家里挖好了地下室,爹娘和大哥睡觉都会躲到地底下。那野兽伤不到他们。”

陆之瑶的疑惑更深了,陆之凡像一团浓雾,怎么也看不清。但她也没问,只应了说自己不会回去。

那边沈庸带着左邻右里一大早便坐着马车出发了。两天两夜的舟车劳顿,终于在第三天的中午进了延庆州境内。又继续狂奔了两个时辰,三人才站在了鸡鸣山的山脚下。

“神医住哪里?”沈庸抬头望着郁郁芊芊的大山。

右里手撑凉棚,声音打着颤:“听闻……他就住在半山腰的一间茅草屋内。”

左邻又何尝不是在心里打着鼓,按照沈庸以往的作风,这么高的山,他自己定是懒得爬的,毕竟当初从良牧署村口走到陆姑娘家那短短的几步路,他都大呼走不动,要他和右里背进去。

眼下沈庸虽说是瘦了一些,但这可是山路啊,崎岖陡峭不说,扛着沈小爷往上爬也会严重影响速度。如此一来,天黑之前肯定到不了神医的那里了。

“走!”沈庸打了个响指,没理愣着的二人,径自往山里走去。

左邻右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原地石化了许久,直到沈庸一个不小心被野草拌了个狗啃泥,二人才回过神,跑过去救人。

三人就这么一路跌跌撞撞上了山。那神医的茅屋倒也不难找,刚刚好卡在半山腰的腰窝里。

不过因三人脚力太慢,到茅屋时天色已暗,神医压根连门都没打开,只说自己天黑不治病了,让他们明天再来。

因惦记着山下的马车,沈庸本想自己留在半山腰过夜,这样明早神医一旦开门出来,便能第一时间向他求医。他命左邻右里下山到马车上睡一宿,明天上山给他带些备好的干粮即可。

左邻右里怎会放心他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小爷,再说这山里万一有个野兽什么的,神医又真见死不救,小爷无疑就见了阎王了。

三人好一番争论,好说歹说沈庸才跟着也下了山。

第二日一早,沈庸天还没亮就将左邻右里叫醒,重新带上给神医准备的厚礼,急吼吼拉着二人进了山。

这回神医倒是让他们进了门,三人献上厚礼——一块价值连城的珊瑚树摆件。这东西个头虽不大,可那通体的牛血红色,一看便知是稀世珍品。那是沈庸前儿个趁着沈时澜不在府,偷溜进他的屋子里顺出来的。

可神医连看都没看就将那装着珊瑚树的锦盒放到了门边放镰刀的竹筐里,非但如此,他听了沈庸对伤疤的描述,竟一言不发地闭目养起神来。

三人面面相觑等了良久,神医就是不睁眼。左邻忍不住了,刚想开口却被沈庸一掌堵住了嘴。

沈庸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耐心等待。

一炷香的时间又过去了,神医突然啪地睁开眼,慢吞吞道:“啊,老夫突然想起来了,若要去除红色的刺青,老夫惯用的药膏里还差了几味药。这几味药恐怕得你们去帮老夫找来了。”

沈庸垂着头,一脸恭敬:“您但说无妨。”

神医这才扭过脸将沈庸好好打量了一番,随后呵呵笑起来:“第一是百鬼草,它长在这山中的极阴之地。”

……听起来吓人不说,也没处找啊……这鸡鸣山虽不是啥名山大川,可方圆怎么也上万亩了……百鬼草?坟圈子里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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