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六七个玄衣青年为司元贞让出条路,其余方向玄衣间距不过一两寸,连只猫也过不去。
此刻绝无逃跑的可能。
小锦!她早就知道司元贞会过来……她一直与我呆在一处,又是何时知道的?
数月不见,司元贞灰黑的眸子依旧又静又深,不对,似乎更静了些。那双安静的眸子紧盯着我,眼眸上方眉骨耸出,比从前更添凌厉。
我实在不知说些什么开头,而司元贞不说话也不让人走,我绞着脑袋千回百转,终于找着句合时宜的:“殿下瘦了。”
他呵地笑一声。
店主伙计扑扑跪地:“草民见过太子殿下!”
小锦把纸递给他,跪地磕头不起,悲声:“江大人贪污税银实乃旁人构陷,望殿下重查此案!”
我冷眼俯视小锦,她青丝垂地、双肩轻颤,想凭那几个鬼画符一样的字翻案,她是太高看我还是太低估司元贞?
司元贞接过纸张,展开,凝眼一看,又朝我瞧一眼,看我得莫名其妙。
他说:“这世上能认得你字的人不多,我算一个。”说罢,把纸张叠了递给身侧玄衣青年,朝小锦抬手:“起来吧。这案子孤接了。”
接了?依据呢?那几个鬼画符?
我睁大眼,见着小锦连连叩头三下,颤巍巍起来时额头渗出鲜红血迹,美目潋滟,委实抓人心神。
我恍然:小锦这般的艳色,司元贞也难免落入温柔乡。既如此,他便没有理由再强留我,想来还真是好事一桩。
“看什么呢?”
马车辘辘声不断,我放下帘子,司元贞拿着鬼画符的纸,从上车坐定就一直瞧到现在。
我转着眼,思及他或许对小锦有意,便壮起胆子试探:“我瞧着街上小娘子们穿红戴绿,描眉画眼,当真是好看。”
他又是呵地笑一声,“那我送你的钗环首饰,也没见你带走一根。”
我讪讪:“以后戴,以后戴。”语罢,见他又落眼在纸上,我接着说:“那些小娘子们生得好,打扮得也好,但比起小锦似乎差了几分神韵。”
“小锦是谁?”
我快快接话:“就是今日要重查案子的那女子。殿下您有所不知,我们这一路到京城波折颇多,但小锦赤心不改,再苦再难都一门儿心思的要洗冤……真是个可怜人哪!”
“江文锦?我在江南见过她。”
我一惊,前倾看他神色,“小锦从前应该不是这模样?”
他凑近,与我不过半寸距离,高耸鼻尖似乎下一瞬就要贴上,温热的呼吸阵阵扑过来,我顿觉不妙刚要后退,头却被他双手控住。
退不得,左右动不得,只能眼见他一分分逼近,直至额头相贴,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她的确变了模样。”
“长乐,你这几个月在哪里?”
他要做什么?南襄说不得,子济还在宝福巷等我,绝不能叫司元贞发现了踪迹。我眼神飘忽,“在南方呢。”
他忽地吻过来,我紧闭唇齿不让他再进入半分,贴得极近的眉眼里有怒气散开,我动弹不得,他长长的眼睫扫过我脸上皮肤,停了动作,一下又一下湿热而短促的呼吸打到我脸上。
他说:“你们在南襄吧。”
我张口:“你怎么——唔……!”
狡诈!
吻着吻着,我力气没了大半,他移手到我肩上,往下一扯,我还没弄清他的意思——
他是狗托生的吗!在我肩膀上啃什么啃!
我手脚并用使出最大的力气打他、踹他,他全部受着,头一动不动紧贴在肩膀啃咬,鲜血从肩膀流下,一路沾到衣服发丝,血腥味儿渐渐飘出来。
“你做什么!痛啊!滚!”
“司元贞,流血了!”
他抬起头,骤然受凉的伤口呲呲地疼,我此时才看到那个带着牙印的伤口,很深,即便现在找大夫医治也会留下疤痕。
他的鼻尖、嘴角沾满混乱的血迹,他盯着伤口,目光一路向上移,直至最后与我对视,他很平静:“长乐,你是我的。”
奇耻大辱!
我气得喘不上气,狠狠瞪他,他却笑了,伸手过来要摸我的头发,我啪地打开他的手,一把揪住他两边的紫色衣领,使劲拽!露出他白生生的肩膀。
他平静地看我,嘴角血迹更是无声的挑衅。
最后的犹豫也消散尽了,我抓住他肩膀一口咬下去,恶心的血腥味弥漫进嘴里,我再发力狠咬,咬得牙酸,我便抬头挑衅地看他,他肩上留了个更深的牙印口子,鲜血止不住地外流。
他指着深红的伤口,一笑:“长乐,我也是你的。”
嘴中血腥气仍丝丝缕缕地乱窜,我没理他,只漫眼瞅着那被我咬出的伤口,他的伤口不止这一处,前胸还有些几道划痕,看着像是过了很多年的,也依旧突出、新肉长得密密麻麻的骇人。
他脸挺好看,身体却真丑啊。
我嫌恶地皱眉。
他笑容顿住,僵硬,然后收起,血红伤口被衣物覆盖,连着那些丑陋的陈年旧伤痕也被完全遮住。衣冠端正,身姿清挺,他似乎又变回了那个矜贵、持重的司元贞。
“我大哥出生丧母,宫里有传言说他是克母的怪物,所以少有人亲近他。我小时候,十岁前吧,最爱亲近他,母妃舅舅甚至父皇都不赞成,可我下学后最爱去他宫中陪他。”
“我喜爱的桃花糕、父皇新赐的墨玉棋、好看的书,我统统带去。”
“后来,他说南方一个小城的山上有仙女,要和我一道去找。他就带我悄悄出宫,到了那,他说没带水要回城去取。我就一个人等啊等啊,等得天黑了又亮了,也没等到他回来。”
我听得入神,追问:“然后呢?”
“然后——”他凝眼看了我半刻,“我就回那座小城,却被乞丐扒了衣服,打得浑身都是血,找不到回宫的路。我也成了个乞丐,浑身脏污被人驱逐,讨不到吃的,就去富人家倒馊水的地儿守着,那地方野狗多,和它们争食我争不过,还被咬了几口。”
“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每天被人追着打、和野狗抢馊水里能吃的,我就想啊,不要死,再活两天、再活两天,就这样过了三个月……我全身没一处不疼,可再疼我也站不起来了,就倒在地上睁着眼,求上天让我再活一会儿……就在那时候,有个人找到我,我在他那儿养了一年的伤,回到宫才知诓我去山里丢掉我全是大哥的安排。”
真惨。
我啧啧摇头,谁能想到这么一张绝好容貌下有具伤痕累累的身体呢。他约莫是那次受的刺激太大,连带现在的性子仍有些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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