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第 42 章

“一个小民,有点功劳而已,你也太过给他脸面了。觉得好,直接叫到府里,他还能不从?”薛顗对安成的不识抬举很是不满,又对李贤的宽容不以为然,故而有此一说。

不知道的人听了还以为他这是要强抢民女了吧。

李贤听他这么一说头都大了,他现在要的是安稳,别自己不惹事身边的人惹出麻烦来连带上他。“算了吧,我府里又不缺他这一个,硬把人招进来他能给你好好出力?让他空占着位子拿禄米?”

“觉得不好再黜了他就是了。”薛顗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反正只能是我不要你,你一个小民还敢挑拣王府,反了天了。

见一时跟他说不通,李贤只得道:“罢罢罢,别在大街上站着嚷嚷。你不是要逛西市,走吧。”

转眼一看,被韦愔捅死的马匹旁边趴着两个嚎啕痛哭的胡商,显然是马的主人了,一路连滚带爬地追过来,帽子早丢了,鞋子也跑掉了一只,等追过来看见这一幕,差点没生生吓死——眼前这几位一看就不是他能赔得起的——要不是全部家当就是马背上的货物,他绝对不会往前凑,既然不能躲开,又不能上前商量精神赔偿,也就只好用哭声来掩盖心虚并引起贵人的同情吧。

“也给他几贯钱,让他把死马弄走,别就这么堵在大路上。”李贤回头吩咐道。

薛顗撇嘴撇的嘴角都快抽筋了:你个烂好人。

作为八方辐辏、万国来朝的帝国首都长安仅有的两个大型商业市场,其热闹程度可想而知。

东市除了出售笔墨、锦缎、酒肉,打铁、租赁牲口的店铺外,还有以经营四方奇珍为主的高档奢饰品店,游人逛累了,有酒肆可以歇脚,喝酒的时候可以请琵琶名手前来助兴。

而西市则更加平民化、大众化。这里有西域出产的香料、药物、宝石、玛瑙,即使同样都是成衣、首饰,西市售卖的也更有异域风情。市中有许多由胡商开设的食肆,还有好多家西域女子歌舞侍酒的胡姬酒肆。

东西两市各具特色,顾客可以根据需要自由选择。

薛顗对西域歌舞美女不感兴趣,倒是对各种美食垂涎三尺,要知道他们平时钟鸣鼎食,但是年龄的原因,上酒楼的机会还不太多,远远闻见食店里飘出的羊肝毕罗、驼峰炙、冷胡突鲙、花香鱼鲙的香味,就有点走不动道了。除了酒楼食店,西市也有路边摊大排档,各种蒸饼、煎饼、胡饼、汤饼,粽子、馄饨、馎饦应有尽有。

两人开启了逛吃逛吃模式,又都开心起来,李贤觉得好像回到了上辈子和同学吃夜市的时候,一时兴起,道:“等回去我让人支个架子,下面点上火,把极嫩的羊羔肉穿了签子搁火上烤,等烤的吱吱流油再撒上作料。那味道想来都……啧啧。”唯一可惜的就是此时没有辣椒,就像海棠无香,鲥鱼多刺一样令人遗憾。

薛顗夹了一筷子驼峰放到嘴里,道:“羊肉、签子都是现成的,不知道你说的架子是什么样子,难不难制?”

“简单,”拍拍手上的渣子,“大概有点像马槽的样子。”

“你说的可是那样的?”薛顗疑惑地抬手指着正好能看到一角的后厨问道。

李贤急忙回头,霍,可不是一个标准的烤肉炙子嘛,签子上的肉吱吱地往下滴油,旁边还站着一个人正拿筷子把考好的肉从签子上弄下来,摆到盘子里。自以为是了!虽然一直提醒自己,李贤还是犯了大多数穿越者都会犯的错——小看古人。

为了掩饰尴尬,李贤急忙瞪着薛顗道:“喂,我说你吃那么多不腻吗?”

在李贤的认知里,骆驼为了在漫漫沙漠中跋涉,将大量的营养存储在驼峰里,换句话说脂肪含量比较高。

“不腻啊,说好了,咱们回去就烤肉吃啊。”

李贤从袖子里拿出手帕擦了擦嘴,“我说你怎么这顿还没吃完就想着下顿了。吃完再逛逛消消食,不然吃的这些肉全长身上了。”

“长身上有什么不好的。”

即使在大唐生活了十几年,某些根深蒂固的审美观念还是没法改过来。自汉末至大唐建立,天下经过三百余年的动乱,这三百多年中大量的人口死于饥饿,从而导致人们对于食物的极度渴望,或许在人们的集体意识里,肥胖不但不是致病的诱因,而是活下去的保障,毕竟在没粮食的时候肯定是瘦子先饿死。所以本地土著自小就被教导强壮结实才叫美,没有人会因为减肥而节食的。

不知道是不是吃得多长得胖,继而影响审美,反正是越到后来越胖,初唐——也就是现在——还好,即便是在有着最好物质保障的皇宫,李贤倒还没见过哪个体重直逼两百的胖子,不论男女,大多都是丰腴、微胖,大体上还在正常体重范围内,反正不像周昉、张萱画里那么臃肿。

唐朝人还没有肥胖可以引起多种疾病的医学常识,加上游牧民族的饮食习惯,肉食吃得多,什么高血脂、高血压什么的……李贤只能凭一己之力改变周围有限的几个人。嗯,真的很有限,李治、武皇后他管不了也不敢管,李弘的身材一直比较瘦弱,需要的是加强营养和体育锻炼,所以需要他不时唠叨一下的只有薛顗。

“一身肉骑到马上,马都压趴下了。”

扑哧,薛顗差点没喷出来。想想那个场景,一个腰带十围的胖子刚上马,咔嚓,马趴那儿了。想着,就放下了筷子。

“等等我。”薛顗手忙脚乱地扔了擦嘴的布巾,追上已经出了门的李贤。“好不容易出门一趟,你陪我逛逛,我想给我阿娘挑个簪子什么的。”

“一听你这话就知道是临时起意,一点诚心都没有。”话虽如此,李贤还是陪着他去了两家买首饰的店铺。

“你别告我阿娘不就是了。”薛顗小心思被戳穿也毫不在意。

西市虽然有不少进口奢饰品,但是总体面对的潜在客户还达不到他们这个层面,这时代最珍贵的珠宝首饰都直接进了皇家,城阳公主随便一件首饰都比这里最贵重的强,不过重在心意嘛,儿子亲自挑选的意义不一样。

所以听薛顗建议“要不要给你阿娘也买一个?买一个吧,你先挑。”

李贤想想也是,他现在必须跟武皇后搞好关系,伸手不打送礼人,反正送一个也没坏处。最终在薛顗的参谋下买了一枝黄金嵌宝凤凰展翅步摇,薛顗则买了一枝镶嵌红宝石的蝴蝶发簪。

任务完成,两人说说笑笑准备打道回府,刚转过弯,遇见李脩瑀和一个少年迎面过来,两下里一照面,见过礼,李脩瑀先介绍,“这是前朝大儒王通之孙,名叫王勃。他可是神童,六岁便能作诗,如今正随曹元学医。”

李贤呆住了,这这这,大名鼎鼎的王勃就这么突然地冒出来了?亏了他这么多年见多识广,长孙无忌都见过了,心里素质锻炼的不是一般的好,这才没当场惊叫出来。不过他这会儿应该还没写出《滕王阁序》呢吧。

王勃大约十四五岁的年纪,一表人才彬彬有礼,给人的映象非常好。李脩瑀说他准备应进士科,又道:“我正要找你说,巧了,今儿就遇上了。你前儿不是说不喜欢作诗嘛,子安的诗文好多人都称赞,我想着要是他到王府做个侍读,诗啊文啊的你就再不用发愁了。便是日后他考上了另授官职,也是咱们府上出去的。”

今天出门没看看黄历,也不知是什么日子,怎么走两步就能遇见个人才。李贤暗笑道。

唐朝的进士金贵,录取人数比后面的朝代低多了,所谓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考到五十岁考上了都是年轻的。但是另一方面,即使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也只是有了做官的资格,离真正做上官还远着呢。

家族势力经过魏晋之后三百多年的发展,空前强大,大多数做官的人出仕靠得都是家族力量,并不一定要考试。这样的人多,挤占进士们的空间,所以要考进士的人多半要跟达官显贵拉上关系,以图借力。

李脩瑀固然是宗室,但是李贤更尊贵不是。如果他能把王勃推上去,王勃以后显贵发达了,也会对他们有所回报的。三赢。

所以李脩瑀极力向李贤举荐王勃。

本来王府就能自己招募人员,还可以进一步把自己王府的人推荐到朝廷里,成为朝廷的正式官员。看王勃的意思他也是很愿意进沛府的,但是李贤心里有个结,他上辈子上学听老师讲过,王勃本来在那个倒霉的沛王府做什么职务来着,反正做得好好的,结果李贤和李显斗鸡,王勃替上司写了篇《讨周王鸡檄》,李治一看大发脾气,说是挑拨兄弟关系,一怒之下把他赶出长安,然后王勃的厄运就开始了,去越南看望在那儿当官的老爹,路过南昌,写了篇让后世学生背得要死的《滕王阁序》,再然后就被龙王召去写辞赋去了。

李贤就是想看能不能改变王勃的命运,进而证明自己的命运也是可以改变的。

李脩瑀拉着李贤,道:“前段时间他写了篇《上绛州上官司马书》,文辞华美,引经据典,你要是看了肯定觉得好,可惜今天没想到遇见你,没带着。诶?来来来,子安,你给沛王背几句。”

“不用不用,”李贤急忙摇手,指着四下道:“这么嘈杂,就不是谈诗论文的地方,下次,去我府里,我做东咱们聚一次啊。”

人家是才子,你当是忠顺王府奉承的蒋玉函呢!他觉得对王勃这种文人召过来呼过去的,太不尊重人了,别说文化人,就是使唤专门伺候人的奴婢宦官,他也是过了好长时间才适应的。

但“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在此地土著看来就很正常,所以听李贤这么礼贤下士,王勃心中越发折服,几人定了聚会的日子。当下别过。

没想到还没等到再次见面,就出了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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