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〇四、封王之征(14)
自从杨辉回城,伦州再次恢复了往日的风声鹤唳。
谢冲绕过巡城的重兵,穿越正阳寺后废墟的小径,辗转回到了菜窖。
葛笑蹲在天井下头,一宿没敢合眼,此刻看见谢冲跳下来,忙站起身,“怎么样,何时动手?”
“后天晚上是个机会。”谢冲将馒头丢给葛笑,拿毡布谨慎地将天井遮好。
“为什么是后天?”
“后天晚上开南门放粮,我猜是萧图对杨辉许下的承诺——用粮食换儿子的性命。恰好西城开仓,杨辉会亲自坐镇,督帅府那边有机可乘。”
谢冲脸色不好,想是因为一宿没睡,心烦。
“那可得快些动手!总不能任伦州的粮仓被萧家军填满,再耗老六个把月!杨辉耗得起,我们当家的耗不起了!”葛笑忽然又想到了什么,“等下,杨辉到底有没有把萧成骏扔在督帅府,别咱们没头苍蝇似的栽进去,结果连萧成骏的毛都没见着,他会不会跟二爷一样,也被关进了西城死牢?”
“不会。”谢冲断然道,“自杨辉回城后,我一直紧盯着死牢。除了今晨从里面驶出一辆马车外,没见运人进去。萧成骏如果身受重伤,杨辉又要保住他的命,不太可能将这种‘座上宾’扔死牢里晾着,那不是催命么?杨辉是要拿活人跟萧图源源不断地换补给,人死了,粮食不也断了。”
葛笑放下心来,“那就是说萧成骏定然在督帅府。”
谢冲却没敢笃定地答复他。即便能确定萧成骏没被扔进死牢,但是否关在督帅府,暂时没有定论。事有蹊跷,他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就是觉得没这么简单。
“不管怎样,后天晚上行动,趁督帅府兵力空乏,送萧成骏一程。”
葛笑终于舒坦了,笑着调侃,“总使大人磨蹭了半个月,终于肯动刀了。”
谢冲禁得住他的嬉皮笑脸,肃然道,“我还是要提醒十六爷,即便此次行动你主刀,凡事——”
“凡事听你的,行了吧?”葛笑大喇喇坐回坛墩上,翻开热乎乎的馒头,无所顾忌地咬了一口,“哟,今天放肉了,香!啊——”
结果葛大爷一个“香”字的长音还没拖完,猛然从头顶的天窗照直窜下一道红影,利剑一般,照着葛笑手里的那块肥牛肉狠狠咬下一口——
“咝——咝——”
“抢肉抢到老子头上了!王八蛋!”
敢从一个月都没闻见荤腥的十六爷嘴里抢肉吃,管他什么牛鬼蛇神,都得给他大卸八块。于是还没等谢冲阻拦,金云软剑当即出鞘,葛笑照着烂菜堆里卷着的一团“红影”毫无犹豫劈了过去。然而那道“红影”也不是凡尘“鼠辈”,跟葛大爷的软剑“斗智斗勇”,竟在烂菜堆上玩起了捉迷藏。
“小畜生,看我今天不砍死你!”
原本菜窖就黑,头顶的天窗还被谢总使老老实实地用毡布封上了,此刻一人一“影”在巴掌大的菜窖上蹿下跳,还道是只倒霉耗子。
剑光一闪——
头顶毡布被利刃削断个角,晨光照下来,正好照在那团“红影”上——
“慢着!”谢冲立吼。
葛大爷一剑断下,在将要劈到“红影”时立刻翻手,剑锋划向旁边的菜缸,缸子立时碎成了渣。
其实在阳光射下的一瞬间,葛笑也已看清了——那是一条红色蛊蛇。
小红花像是被这莽夫吓着了,战战兢兢地绕过他,盘在角落里吐信子。
“误会误会!”葛大爷能屈能伸,走过去,一把攥准小蛇七寸,将它提溜起来,“谁让你这小畜生跟老子抢肉吃,你哥这么教你的?”
谢冲曾在穹顶一战中见识过小敏的本事,再见这种红色小蛇,也不觉诧异。
“它尾巴上缠着东西。”
“这是信蛇,用得少,不好控,除非跟巫童学过‘驭蛇令’。眼下城中会吹骨笛的,除了杨辉身边那个小王八蛋……还有二爷。”
葛笑快速解下蛇尾上缠的血布条,仔细看了一遍上头的“暗信”。
“季卿说什么?”
葛笑脸色立变,“他被杨辉移押回督帅府了!”
谢冲愕然一惊,“所以早上那辆出牢的马车运的是季卿!”
布条快被血水染透了,浑浊不清,要仔细分辨才能将暗信看明白,葛笑的心脏不知不觉狂跳,呼吸急促,“他到底遇到了什么,怎么这么多血!”
谢冲也跟着紧张起来,“他、他还说什么了!?”
“城西……泥瓦巷、仁晖堂……找一个叫‘冯有常’的人——问明原委,再决剑锋。”
“仁辉堂”竟然就是伦州西城的“义庄”。
当夜,葛笑和谢冲就迅速前往,寻找这个叫“冯有常”的人。
“人灰啊人灰……难怪叫‘仁辉堂’。”
葛笑先一步踏进满是棺材的内堂,漆黑阴森的烂布帘子拍打着合不紧的窗叶,风吹奏出了鬼叫。
“什么人会住在停死人的地方。”谢冲在内堂环视一圈,除了七零八落散布的棺材和“草席”,没人音。
“越是这种地方越没人敢来。以前出任务的时候,你没在棺材里逮着过人?”
谢冲无奈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这个冯有常到底是——嗯,这是什么?”葛笑走到帘后的一口棺材边,盯着棺盖上粘着的一朵“女儿结”,莫名其妙地摩挲着下巴。
忽然,棺盖挪动了一下——
“老子不会遇见诈尸了吧?!”葛笑倒一点也不怕,甚至探着头往里瞅。
谢冲警惕心极高,忙一个箭步跃过来,将他往后拽了两步。
只见挪开的棺材板下爬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迷迷糊糊地看了两人一眼,听见门口传来动静,忙喊了一声,“爹爹!”
两人回头一看,就见一个中年人慢吞吞地走了进来。
“你是——”葛笑神色戒备地问。
谢冲上前打量着那名中年人,“他穿着西山地牢的兵服。”
那中年人转身将门阖上,低声对两人说,“我是冯有常,敢问哪位是葛爷。”
“我是。”葛笑应道。
“夜火长明不见血。他说这是初次拜山时定下的规矩,生杀帐里。”许是常年在阴暗潮湿的死牢当值,冯有常的声音透着一股嘶哑的怨气,脸色也有点发青。
葛笑脸色稍缓,按住谢冲从一进门就紧握软剑的手腕,“自己人。”
冯有常走过来,将女儿从棺材里抱出来,又塞给她一个热腾腾的纸包,“今天是包子,乖,吃吧。”
小女孩不吭不响,抓起包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冯有常这才抬起头,“他们抓了城里的壮丁去充军,亲眷就都关起来,喂了那种药。她娘没捱过冬天就病死了,走了也好,不然也是遭罪。只留下我们爷俩。要不是半个月前在牢里送饭时,那位恩公给了我一枚糖丸,我这丫头早就被他们毒死了。没地方躲,我就想起来义庄没人敢来,这些日子就一直让丫头睡在棺材里……抱歉,约在这种地方见面。”
这都什么事啊……葛笑听得浑身不舒服,无名火“噌”地着起来。
谢冲喜怒不形于色,公事公办地问,“那他人怎么样?为什么忽然被转押?”
“……”冯有常默默地垂下头。
葛笑急了,“老哥说话呀!他是不是出事了?”
冯有常叹了一声,遂将昨日西城死牢里发生的事都说了。
“他妈的!!”葛笑一拳砸在棺材板上,“老子这就去扒了那小畜生的皮!!”
“慢着!”谢冲按住葛笑。
“谢冲!你他娘聋了还是疯了,你没听见么,那小畜生拿锥子钉了二爷!!”
谢冲却执意用身体挡住他,“你不能去!”
“他快死了!你还要拦我?!”葛笑火气窜顶,声音比惊雷还响。
“……”谢冲深吸了一口气,脸色黑沉。
葛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谢冲,你这双手是不是血沾多了,觉得死个人、放个血都他妈跟杀鸡宰羊没什么区别?你没长心吗?他是你兄弟!!”
谢冲梗着脊背,铁面无私地说,“除非从我身上轧过去,否则今日你绝出不了仁辉堂的门。”
“你——”
谢冲没再理他,转头问冯有常,“跟您打听个事。不知您是否知道,杨辉此次回城,有没有带‘俘虏’回来。”
冯有常看了他一眼,压低了声音,“您是打听萧成骏吧。”
葛笑回过神,“你怎么知道?”
“他托我打听的。”冯有常一边轻柔地为女儿梳头,一边说,“本想今日告诉他的,没来得及。我有个信得过的兄弟和饮血营里的兵是酒友,昨日饮血营回城后,他们见过面——我能确定,督帅这次没有带任何俘虏回城。”
谢冲蹙眉,“什么!?萧成骏没被带回来?!”
冯有常道,“那饮血营的兵原话是——‘在江里捞了半宿,连个影子都没捞着。督帅怕耽搁太久会出变故,便匆匆下了收兵令。’”
葛笑终于找回了出逃的理智,试着分析道,“这么说,杨辉之前放出的全是假消息,萧成骏其实早在那天夜里就沉尸雲沧江了!萧图这个冤大头,纯粹是拿粮食换儿魂啊!杨辉空手套白狼,也太阴了!”
谢冲刻意看了葛笑一眼,“所以季卿才说‘问明原委,再决剑锋’。”
“……”葛笑没立场反驳他,死憋着一口闷气,“那现在怎么办?萧成骏早就死了,也不用咱们去杀了,要不咱们去督帅府,先把二爷救出来!”
“不可。”冯有常劝道,“葛爷,那位少爷嘱咐过,让你们绝不能因为他,擅闯督帅府。在下也劝您,千万不要意气用事。督……杨辉一定会派重兵把手府衙,就算你们能顺利把人带出来,找不来大夫的。你们在城里这么多日,想必也清楚,本地所有的医馆都被杨辉征用了,草药也充了公。他伤得很重,需要药和疗养,就算把人带出来,他也活不成。”
“……”葛笑喉咙里堵着的一口气像是拧成了无数死结,上不来下不去。
冯有常安抚道,“你们别担心,我在死牢里偷听到杨辉最后一句话——‘无论如何,必须救活他。’所以我想,他被转押督帅府,并不一定是坏事。”
“没错。”谢冲接上冯有常的话,“十六爷,你我一定要为后面打进来的友军隐藏战力。明晚开仓进粮之前,咱们务必要将‘萧成骏已死’的消息放出去,好让王爷提前部署,大战之前,至少先断了萧图的念想!”
葛笑突然有一种无能为力的失重感,脚步一虚,靠着柱子跌坐下来,闷声说,“你不是说走之前,二爷把雪鹰派给你了么,我寻思着这小胖鸟这么多日没活干,也该减肉了。另外,二爷这情况……告不告诉老六。”
谢冲犹豫片刻,“捡能说的说吧。瞒也瞒不住,王爷那么聪明。”
次日清晨,遥远矗立的三座雪峰终于传来集军的号角。
三雪集结了鸿鹄所有战马和粮草,并带来了一个振奋全军的好消息。
——“我们找到应对饮血夹的办法了。”
这消息可比所有良药都管用,薛敬几乎是从病榻上跳起来的,靴都来不及穿好。
中军帐,三雪带来了一位“小功臣”。
——连笙。
薛敬瞧着这个久未谋面的小哑巴,心里立刻浮悬起困陷伦州的往事。
去年秋,他为了探寻行将和饮血夹的底细,曾冒险逆游蛇尾河入伦州城。遇险后庆幸为连笙所救,在那间茅草屋里还住了两夜。期间,他们曾联合城民在城中制造火乱,使连笙冒险过正阳寺哨卡,从城西饮血营的兵械库中盗取了一枚饮血夹的原始机簧。随后,薛敬在伦州府不慎被呼尔杀所擒,连笙则和其余几人连夜出城,带着这枚至关重要的机簧回到了镇北军大营。
“当时我怀揣饮血夹的机簧,三雪姐姐担心会被坏人惦记,就让我秘密回幽州,把东西交给丁大人。”连笙朝众人认真地比划道。
这孩子一年来长高了些,脸庞虽稚嫩,眼神却彻底抹去了寨中初见时的惊惶。初见时的连笙活像是一只从火灰里滚出来的病猫,黑黢黢的缩成一团,瘦骨嶙峋,一副大难灾厄后不通人事的样子。
没想到才一年不到,曾经潦倒落魄的少年,眼中也有了光。
阿笙比划起来到底比说话慢,见大家都等着自己,不好意思地看了三雪一眼。
三雪将他搂过来,笑着替他解围,“我长话短说吧。阿笙是去年冬月回到幽州的。丁大人遣人在城中寻找懂兵刃的行家,但寻了很久,也没找到合适的匠人。阿笙就想自己来,死马当活马医么。丁大人就把自己珍藏多年的兵器孤本都借给他看,他就索性赖在人家书房不走了,吃住都跟着丁大人。就这样钻习了大半年,机簧都快被他拆烂了,没想到阿笙真有天分,竟让他找到了攻克的办法。然而试作兵胚需要场地和人手,幽州不合适。小敏年初回寨后,便与我说了这事,我就派人把阿笙接回了山。上个月,九则峰传来捷报——说成了。”
校场上,一种新型兵盾被两人抬着送到众人面前。
——这种盾足有一人多高,呈前锋后开的正三角锥体。盾牌左右两面开扇,向后延展伸长;两扇盾板相连间没有缝隙,从上到下镶嵌着一块打磨光滑的铜皮;朝外一面的盾板上镶嵌着数十个铜制圆盘,它们互不干扰,错落有致,每一只金属圆盘都被一根铁轴嵌入盾身,再由盾板内侧交错的连轴通连,最后交汇一处,形成左右两侧各一个的木制手柄,作为供人操动的旋杆。
“饮血夹的特点是转速快、无规则,只要扎进人身,蕊心便会迅速转入,直到抓住人骨——就像吸血的蚂蟥。那如果我们的盾面也能旋转,饮血夹攻来时,就会被盾板上旋转的铜片弹开。夹子一旦失去着力点,想再回头就不可能了。”
连笙将兵胚图分别递给陈寿平和靳王,又比划说,“一个锥形盾后可以藏纳四人——两名旋杆兵、一名弓箭手、一名矛兵,也可以根据战况适作调整。”
不远处,组合成的四个士兵推进锥盾行于校场,环绕四周的弓箭手和模仿饮血夹制作的校炼兵胚同时发射——无数利刃凌空扎向锥盾,盾面上的铜片瞬时旋转,第一批触碰盾面的利刃和暗器被飞速旋转的铜片悉数弹开,锥盾破风前行,竟然毫发无损地从校场的东面推进至西侧。
围观的群兵不禁发出兴奋的高喝。
陈寿平简直对连笙刮目相看,走到靳王身边,忍不住赞道,“这小子哪来的,还真有本事。”
“是季卿眼光好。”靳王松快一笑,“不过他挑中阿笙的时候,只是看中这孩子腿脚快,学造兵胚的本事是附赠的。要是知道他还有这本事,更要骄傲了。”
连笙走过来,忐忑地问:“这东西……能用吗?”
靳王看了陈寿平一眼,笑问,“小子,这盾有名字吗?”
连笙默默摇头。
薛敬看着“锥盾”,朝众人朗声道,“从今日起,就叫‘连笙盾’吧。”
多日来霾灰色的云层透出一丝光亮,浓雾消尽。
远空燃起烈火般的云霞,入了秋,北原上的晚风开始转凉。
身后的校场上传来喊杀声,“连笙盾”被正式征用之后还有很多地方需要随阵型改进,连笙一刻不敢离开,正跟着陈寿平和几位擅长阵法的副参带着大军布阵试练。
三雪拿了一件披风走上石丘,披在薛敬身上,将他额前端碎发抹到一边,眼圈微红,“还疼不疼?”
薛敬笑了笑,“姐,不疼了。”
“四哥说……你已经半个月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了。”
薛敬收回笑意,眼神辽远,凝眸深邃。
脚下的石丘就像是从平原上升起的一座瞭望塔,穿过沙雾,便能隐约看到伦州城楼上燃烧的灯火,尤其是在朝霞升起的清晨,或是月明星稀的幽夜。
三雪笑着说,“对了,我这一路从九则峰过来,沿途百姓都夸你是英雄。云州于旦夕间复城,千里铁骑净逼萧家军退回天山,富河从一座废墟生生被扩建成粮城,他们说九渡青山的风都没那么割人了。”
“什么英雄不英雄的,我就是个俗人,只想回家伺候少爷。”
三雪不由笑他,“放心,等这仗打完了,总能朝夕相守的。”
薛敬叹道,“我从前也这么以为,哪怕眼下聚少离多,总有一天能朝夕携手。可自他不告而别的这些日子,我才恍然明白,人这一生最不得已,便是‘久别重逢’了。”
——这原本就是我们为无能为力布施的借口。
寻常夫妻从年少相拥到耄耋情深,不知不觉浑度一生,还会感慨相惜太短,韶华易逝;那那些所谓的英雄儿女呢?他们命途多舛,肩负重担,多少都是在深秋荒冢前拜的天地、续的情深。
乱世中,不得志者不易,得志者更难。
有时候,还真羡慕从一簇石蕊中长出的两朵晶石,即便不能言语,却能邃古共生,不离不弃。
“老六……”三雪怔怔地望着他的眸,觉得那对瞳孔比从前深了,捉摸不透。
“姐,你可别学我们。”
这短暂不受控的乱绪已是今日份的“奢侈”了,薛敬当即整理好思绪,将视线从远处的伦州城撕回。
正巧,远空传来一声鹰鸣——雪鹰带着战信赶到。
这一回,小胖鸟没迷路。
然而当他拆下战信,打开一看——
脸瞬间白了……
注1:连笙在伦州城拿到饮血夹的原始机簧并回到幽州研究解法,在第三卷的131章和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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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第五零四章 封王之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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