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纸人(二)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少年人。

他约莫十七八,面容俊美,气度清寒,如云的乌发挽起,束作高马尾,腰间,襟前,手腕,缠绕着数缕嫣红的绳索,与他白皙肤色相称,一如雪中灼灼盛放的桃花,明丽无瑕。

“……”

沈随看多了白瞳鬼和纸扎人,骤然遭到这样的冲击,脑子有些迷糊。

“师兄,你还好吗?”

谢尘玉半弯着腰,凑得很近,一只红线揉成的单耳坠垂下来,正撩在他脸边,感觉痒痒的。

沈随往旁边撤了撤。

许是觉察到了他的躲闪,谢尘玉直起身来,面带忧色:“师兄,‘溯回’之术太耗灵力,又有伤本源,稍不注意就可能被扣在无间地里,很难再出来,就算有我在外护法,也不一定万无一失,以后还是能少用就少用吧。”

少年声线很凉,像九月的初霜,落在耳畔时,有一种沁人心脾的动听。

他所说的“溯回”之术,是以神魂出窍,入鬼魅记忆,非通灵者不能为,沈随看到他手中拈着的三枚铜钱,正是书里原主和谢尘玉神魂沟通的媒介。

所以,那白瞳女孩和纸扎人都是……

“我们现在在哪?”沈随突兀地问。

“扬州。”

似是早已习惯了,谢尘玉主动把他的失忆归结为“溯回”后遗症,看一眼旁边坐着的人:“扬州首富秦南寻之子,秦修竹,被邪祟惊扰一月有余,无论如何都查不出病因,本打算听上一个茅山道士的话,娶个八字相合的新妇冲喜,结果,今天悬赏榜文被师兄你揭了。”

他说话很不给人留面子,三两句就让旁边坐着的那人满脸通红。

“这,这,我……”秦修竹牙关打战,想争辩声音却中气不足,“明媒正娶不能算冲喜咳咳,明媒正娶!有情人的事咳咳,能算冲喜么!”

“好。”谢尘玉神色淡淡,改口道,“有情人的事,不能算冲喜。”

“你……”他就差把不真诚仨字写脸上了,秦修竹大大讨了个没趣,决定不再理他,转头对自己母亲道,“娘,我病重的事可千万不能让晴雪知道,要不然她肯定不乐意嫁给我了!”

“胡闹。”

主座上一个杏色绸衣的中年妇人,神色淡然地开口:“冲喜怎么了,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卖花姑娘,能冲喜入我秦家门,那是她的福气。”

“娘!”秦修竹似乎很不认可这种说法,大急。

“好了好了,”绸衣妇人让步,“明媒正娶,不是冲喜,竹儿你别激动,当心伤了身体。”

她容貌姣好,梳一把精明干练的斜发髻,髻头插一根金步摇,年过四旬仍风韵犹存,说话时气定神闲的姿态,必是久居上位才能沉淀出的。

秦南寻。

书里的扬州富贾秦氏,是闻名江南一带的绸缎商,传到第四代时,家中男丁无能,只这一个女儿顶了大梁,渐渐就接过了家主的位子,手段强硬,八面玲珑,生意越做越大,海路陆路皆通,绸缎都卖到东瀛去了。

这次独子重病,她悬赏黄金万两求医,一时登门者如过江之鲫,秦府门槛都快被踏破了,只是真正能看出症结的,寥寥无几。

秦南寻端起只茶盏,浅浅抿了一口:“沈仙师,你方才也用仙法探过了,竹儿的病到底怎么回事?”

她态度高高在上,让人听着不是很舒服,沈随微微蹙眉:“秦夫人,‘溯回’只能探得点皮毛,令郎具体是病是邪,在下还得再试一试才知。”

“请。”秦南寻伸手示意。

沈随拱手回礼,面向秦修竹,见其二十岁左右年纪,单薄得像一张纸,从长相到脾气,到处都透着一股养尊处优的纨绔气息,他只一眼就认出,这是“溯回”中长着一张血盆大口的纸扎男。

“仙师,我应,应该不会死吧?”秦修竹捏着一把折扇,紧张得话都说不利索。

“不会。”沈随摇摇头,暗自叹了口气。

想这秦南寻雷霆手段,八面玲珑,打下了秦家这么大家业,可生个儿子却这般孬种,半点都没有随她,往后偌大的江南绸缎庄,八成是给别人作嫁衣裳。

“秦少爷,”沈随五指一翻,拈出张符纸,“这是示魔咒,不会对你造成任何伤害,你安稳待着就好。”

他双目为冰绡所覆,语气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令人信服之心油然而生。

“好,好。”秦修竹巴不得他快点。

沈随左手拈着符纸,右手掐诀,默念咒文,少倾,那符纸唰地飞起,像有感应似的正正贴在秦修竹额头,后者还没来得及惊呼,上面朱砂写就的符文微微一闪,然后倏地化为了灰烬。

沈随捏了一点符灰,闻了闻。

“是火鬼。”他很笃定,“生前遭烈火焚身而死,怨念极重,化为厉鬼,魂魄束缚在烈火中,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秦少爷身上虽无火烧痕迹,却有烧焦的糊味,定是火鬼在焚烧你的魂魄,用来强大己身。”

“什么?!”秦修竹的脸色登时惨白。

秦南寻皱眉:“沈仙师此话当真?”

“当真。”沈随毫不含糊,话锋一转便问,“秦夫人可是有什么仇人?”

秦南寻莞尔:“沈仙师说笑了,秦某不过一介商贾,本本分分做买卖的,能结什么仇人?”

见她装糊涂,沈随也不遮掩了,开门见山:“秦夫人认识一个叫莺儿的女孩吗?”

“莺儿?”秦南寻还没说话,秦修竹先叫了起来,“是那个长着白眼睛的鬼丫头吗?!”

“是她。”沈随道。

秦修竹一下子跳起来,暴怒:“我就知道是她!她,她一定是早早就没安好心!仙师我给你说,那小鬼我第一次见她就觉得她不对劲,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给她送吃食玩具,她一声谢谢都没有,一转头,就喂给街上的流浪狗,无礼至极!后来,我和晴雪越走越近,她那双鬼眼睛就更瘆人了,总是猫在暗处盯我,盯得人浑身发麻!”

沈随:“只有这些吗?”

“当然不止!”秦修竹撸起左边袖子,递给他看,“你看,她修邪术,趁我不注意点邪火烧我!”

果然,他裸露的小臂上有一片暗红色的伤痕,与一般的烧伤疤痕不大一样,坑坑洼洼的,似乎很难痊愈。

沈随沉吟片刻:“那你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哼,还能因为什么。”秦修竹放下袖子,捡起扇子,那蔑视的神色好似提起垃圾,“她从小一副怪样子,除了她阿姐,没人待见,久而久之就生出了独占的心思,谁想接近她阿姐就把谁当敌人,可怜晴雪心地善良,还一直为她辩解,让她不要为难我,后来有一次,她们姐妹俩因为这个大吵一架,那小鬼就离家出走,再也没回来过,我只道她是没脸回来了,结果……咳咳咳咳咳咳!”

秦修竹突然一通剧烈咳嗽,咳得差点回不过气来,秦南寻摆摆手,遣侍女送他回去休息了。

秦修竹走后,秦南寻的担忧才浮于面上:“沈仙师,你刚才也听到了,秦某就这一个儿子,说实话宝贝得很,他小的时候,我忙于生意,很少陪伴,心里觉得愧疚,就对他予取予求,要星星不给月亮,说什么就是什么……这也怪我,竹儿被我惯坏了,任性得很,看中一个姑娘就非她不可,我不同意,就三天两头地和我闹,吵架,私奔,绝食,他全都干出来过。娶亲讲究门当户对,秦某虽不喜欢寒门贫女,但终究是个母亲,做母亲的,哪有不心疼自己孩子的?他喜欢,就随他去吧,只要那叶氏嫁过来后愿意安安分分,相夫教子,给竹儿做个小也无甚不可。”

“至于捉鬼的事。”秦南寻轻轻拊掌,屏风后一排侍卫走出来,每人手中都端着个盖黄布的托盘,她将其中一个的黄布一掀,里面金灿灿的全是元宝。

“这里是黄金三千两,权当定金,后续的七千两,捉鬼成功后一并奉上,沈仙师放心,秦某从商多年,信誉上绝无瑕疵,这一点,全扬州城的人都可作保。”

不愧是扬州首富,一出手就不同凡响,这么多的金子,寻常人家一辈子都见不上一次。

只可惜沈随是个穿书的,对钱财并不甚在意,只扫了一眼就让开视线,他思考的另有其事。

很好,书里剧情大致捋清楚了,按时间线来讲,现在是谢尘玉拜入师门的第十一年,他与原主外出平乱,路过扬州城接了富商秦南寻的委托,医治其独子的怪病。

这秦少爷不是病了,而是被一只女鬼盯上了,盯上的原因也很奇葩,因秦少爷爱上了一个姑娘,而那姑娘正是她最珍视的姐姐。

原主处心积虑,一眼就看准了这个机会,故意提出在三日后的冲喜宴上,让谢尘玉假扮秦少爷,与其妻拜堂,女鬼果然中计,朝着他就冲了上去。

之后,谢尘玉陷入无间地,体内煞气被激发,魔心难以收拾。

……

穿书重来,沈随有意想找个别的时机引鬼出洞,可想了又想,发现没有更合适的了——叶莺儿的执念,全因姐姐叶晴雪所起,她执念最深的时刻,就是叶晴雪拜堂的时候。

好吧。

沈随无可奈何,只得再一次提出了和原书一样的法子,只不过,假扮新郎的人换成了他自己。

“师兄,你?”谢尘玉语气中微微透着诧异。

“嗯,我。”沈随点头。

“还是我来吧。”

“不可。”沈随一口否认,十分坚定地要揽下这门差事,“阿尘,你年纪小,捉鬼经验少,我是做师兄的,不能让你去冒这个险,你放心,我有分寸,到时候你在暗处为我护法就好。”

见他态度坚决,谢尘玉没再劝说了,目光清浅地望着他,如有千言欲语。

“师兄,你转过身去,先别动。”

“?”沈随有点纳闷,不知他想干什么,但出于信任,还是照做了。

下一刻,眼上冰凉的触感不见了,他惊道:“阿尘——”

谢尘玉摘了他明目的冰绡,退后几步,低声问:“师兄,你现在还能看得见吗?”

“……”

沈随回身摸索了一下,没摸到他,然后试着以神识查探,却发现识海内塞着一股气,怎么都周转不开。

完,他悲哀地发现,不戴冰绡,自己真的就和瞎子无异。

谢尘玉轻轻一叹:“师兄,这北海冰绡是你离不得的法宝,即便是用障眼法也绝抹不掉它,那秦少爷双眼清明,你要如何假扮成他?”

沈随:“……”

他知这话在理,可不假扮秦修竹,怎么在喜宴上第一时间降住叶莺儿?难道还像原主那样坑师弟?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沈随心道,且不提原主比主角受大了八岁,大的保护小的本是应该,就单看主角受的外貌——那么一朵冰清柔弱的小白花,一看就不是个能打的,于情于理,他这个做师兄的都得冲在前面。

“嗯,我想想,要不这样吧……”

正说着,沙沙几声脚步响,谢尘玉走回他面前,动作温柔地为他重新系上冰绡,少年的手指微冷,因常年习剑,指腹上生了一层薄茧,擦过他耳畔皮肤时,引起一阵酥麻。

“……”沈随说不下去了,他失去视觉,其余感官就变得格外敏感,被触摸时,身子不自觉地一颤。

“师兄,其实也不是非扮新郎官不可的。”

谢尘玉话音很低,低得像小情人之间悄悄耳语:“依我看,拜堂时夫妻一体,扮哪个都一样,新郎官没有遮挡,但新嫁娘有,你若扮了叶氏,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沈随:……好好好,这个文,一上来就搞这种梗是吧???

(另外昨天有个细节写错了,原主二十六岁生辰杀了师弟,不是二十,攻受年龄差八岁,我是年下的狗,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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