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老爷摔了一只茶盏之后,又在书房里骂了足足半个时辰。从林珠崖骂到林老汉,从林老汉骂到王氏,从王氏骂到整个林家祖宗十八代。管家金福站在门口,大气也不敢出一口,生怕怒火烧到自己头上。
可骂完之后,金老爷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他在县衙那边的关系,显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牢固。郑县令派人来传话的时候,话里话外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要再纠缠了。
金老爷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天,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纵横白羊村几十年,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大的瘪。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让他吃瘪的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而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黄毛姑娘。
他咽不下这口气。
可他也知道,仅凭他自己的能耐,恐怕是奈何不了那个林大。他在县衙里的关系已经用到了头,再往上,他就够不着了。
好在,他还有一个好儿子。
三天后,一队人马沿着官道从北面驶来,为首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军官,身穿一身半旧的铁甲,腰悬一柄横刀,骑在一匹黄骠马上,身后跟着十几个骑兵,个个风尘仆仆,面带倦色。
这支队伍一进白羊村的地界,便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村里人远远地看着,交头接耳地议论着。有眼尖的认出了为首那个青年的面孔,惊呼道:“那不是金家大少爷吗?金嵊铭!他回来了!”
消息很快传到了金家大院。金老爷正在堂屋里喝茶,听到下人禀报,手里的茶盏差点没端稳,猛地站起身来,脸上露出了这些天来的第一个笑容:“铭儿回来了?快!快开门迎接!”
金嵊铭翻身下马,将缰绳扔给身后的亲兵,大步跨进了金家大院的门槛。他身材魁梧,皮肤黝黑,脸上带着风沙打磨过的粗糙质感,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下巴上留着一层短短的胡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成几分。
金老爷迎了出来,父子二人在院子里打了个照面。
“爹,儿子回来了。”
金老爷连忙将他扶起来,上下打量了一番,看到他身上的铁甲有几处凹陷,像是被钝器击打过,心疼得直皱眉:“怎么瘦了这么多?路上没吃饱饭?这甲胄怎么破了?受伤了没有?”
金嵊铭站起身来,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爹放心,儿子好着呢。这点小伤不碍事。”
“什么?还真受伤了?”金老爷顿时急了,拉着他的胳膊就要查看。
“爹,真的没事,就是蹭破了一点皮。”金嵊铭按住父亲的手,收敛了笑容,压低声音道,“爹,我这次回来,是有要紧事跟你商量。”
金老爷见他神色郑重,便不再追问伤势,拉着他进了书房,屏退了所有下人,关上了房门。
父子二人落座之后,金嵊铭没有急着开口,而是先端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大碗凉茶,仰头一饮而尽,用袖子擦了擦嘴角,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金老爷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他了解自己的儿子——若不是遇到了什么棘手的大事,他不会露出这样的神色。
“说吧,出什么事了?”
金嵊铭放下茶碗,沉默了片刻,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金老爷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
“爹,朝廷没了。”
金老爷愣了足足有五个呼吸的时间,才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他的脸色一瞬间变得煞白,声音都变了调:“你……你说什么?!”
“朝廷没了。”金嵊铭重复了一遍,语气低沉而疲惫,“半个月前,辽狗突破了居庸关,大军直逼雍都。皇上带着后宫和文武百官连夜出逃,一路往南跑。现在雍都已经落入了契丹人手里。”
金老爷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双手死死抓住椅子的扶手,:“那……那皇上呢?皇上现在在哪儿?”
“据说已经到了陪都。”金嵊铭道,“几位王爷也各自逃到了自己的封地。如今皇上在陪都重新设了行在,下诏召集各地兵马勤王。但几位王爷都不太安分,据说瑞王和襄王都已经各自称帝了,正在互相攻打。皇上那边……能控制的地方,恐怕也就只剩下陪都周边的几个州了。”
金老爷呆坐在椅子上,半天说不出话来。他虽然只是个乡下土财主,但也知道国家灭亡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的家业,随时都可能化为乌有。几十年前他就侥幸逃过一劫,还以为这把年纪了战乱总撵不上他,没想到还是。
“那……那你这次回来……”金老爷的声音有些发颤。
“征兵。”金嵊铭直言不讳,“皇上到了陪都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下令各地加紧征兵。陪都那边的军队被打散了大半,急需补充兵员。我这次回来,就是奉了上官的命令,要在永宁县一带招募五百新兵。”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看着金老爷的眼睛,缓缓道:“爹,这是个机会。”
金老爷一愣:“什么机会?”
“乱世出英雄。”金嵊铭的声音压得很低,却带着一股灼热的野心,“如今朝廷名存实亡,各地都在募兵自保。谁手里有兵,谁就有说话的权力。我现在手底下只有三百多人,如果能趁这个机会把人马扩充起来,将来不管是投靠哪位王爷,还是自立门户,都多了一份本钱。”
金老爷被儿子这番话说得心跳加速,热血上涌。他活了这么大半辈子,从来没想过这种事,但儿子的话确实有道理——这世道,兵荒马乱的,手里有兵才有活路。
可随即,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了面前。
“征兵容易,养兵难啊。”金老爷皱起了眉头,“你手底下那三百人,每个月要吃多少粮饷?如今又要在永宁县招募五百新兵,加起来就是八百人。八百张嘴,一天就要吃掉多少粮食?再加上军械、甲胄、马匹、草料……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朝廷如今自顾不暇,哪有粮草调度?
金嵊铭点了点头:“爹说得对。所以我这次回来,除了征兵,还有一件事,借钱。”
金老爷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虽然是白羊村最大的地主,名下拥有上千亩良田,在永宁县也算得上是排得上号的富户。但上千亩地听着吓人,一年的产出扣除佃户的分成、朝廷的赋税、家里的开销,真正能攒下来的其实并不多。他这些年积攒的家底,满打满算也不过几千两银子。
几千两银子,养活一家人绰绰有余,可要拿去养兵,那就如同往池塘里撒一把沙子,连个水花都看不到。
“你需要多少?”金老爷试探着问道。
“最少也要五千两。”金嵊铭伸出一只手掌,“这只是前期购置军械、马匹和发放三个月饷银的费用。后续每月的开销,至少还要一千五百两。”
金老爷倒吸了一口凉气。
五千两。这几乎是他全部的家底了。就算他愿意全部拿出来,也只够支撑三四个月。三四个月之后呢?到时候钱花光了,兵却还在,那该怎么办?
“爹,”金嵊铭看出了父亲的犹豫,身体前倾,压低声音道,“我知道这笔钱不少。但你想想,如果我能带着一支兵马在乱世中站稳脚跟,将来别说五千两,就是五万两、五十万两,也不过是囊中之物。可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等别人起势,咱们就只能任人宰割了,再者,如果我先他人一步,周边富户势必会在我身上下注,如今乱世之秋,人人都想给自己的身家性命增加一点筹码。”
金老爷他站起身,在书房里来回踱了几圈,最终停下脚步,咬了咬牙:“五千两……我拿得出来。但这笔钱花出去之后,要是没能成事,咱们金家可就彻底败了。”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金嵊铭站起身来,目光坚定,“爹,赌一把吧。”他随后压低声音:“若是不成我便化兵为匪,爹不是有几个仇人,届时……他家良田咱家大可买回来。”
金老爷看着儿子那张年轻而坚毅的脸庞,恍惚间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模样。他沉默了片刻,终于重重地点了点头:“好。”
……
当天晚上,金老爷面前摊着一本账册,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金家这些年积攒下来的家底。他的手指在数字上缓缓划过,心里默默计算着——五千两拿出来之后,家里还剩多少现银,各地的佃租什么时候能收上来,哪些开支可以削减……
算到最后,他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忽然想起了林家。
他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林珠崖,你靠山再硬,能硬得过我儿子手里的刀吗?等铭儿成事,第一个就拿你家开刀。到时候,我看你还能不能像今天这样嚣张。
金嵊铭在书房里跟父亲商议完募兵筹饷的事宜,已是夜深。他回到自己从前的卧房,却没有立刻睡下,而是坐在床边,就着一盏油灯,默默地擦拭着腰间的横刀。
刀刃在灯光下泛着冷冽的寒光,映出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
他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刀锋的冰冷,喜欢鲜血的铁锈味,喜欢敌人倒下时眼中的恐惧。这种掌控他人生死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让他觉得自己这些年受的苦没有白费。
可当他放下刀,闭上眼睛的时候,脑海中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张脸。
那是一张女人的脸,眉眼之间带着一股寻常女子没有的凌厉劲儿,像是荒野里生长的一株荆棘,浑身是刺,却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碰。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过这张脸了。可今天一回来,听到父亲提起“林贼”,那些尘封的记忆就像是被一把铁锹猛地掘开,一股脑地涌了出来。
林珠崖。
他比她大两个月,两家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从小就认识。那时候金家还没有如今这般气派,他爹也只是个稍有田产的小地主,在村里算不上什么顶尖人物。而林家更是穷得叮当响,一家几口人挤在三间破土坯房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可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开始被林珠崖压着打了。
他至今还记得,七八岁的时候,他在村口抢了林珠崖的一块麦芽糖,林珠崖拎着一根烧火棍追了他几块田埂,最后把他堵在村尾,一脚踹进了臭水沟里。他浑身湿透、满头满脸都是污泥臭水地回到家,他娘心疼得直掉眼泪,他爹气得就要去找林家算账。
可当天晚上,林家院门紧锁,他爹带着几个叔伯兄弟在门口叫骂了半天,里面愣是没有一点动静。他爹以为林家怂了,骂够了便带着人回去了。结果半夜三更,金家堆放柴草的偏院突然起火,火势借着风势差点烧到正屋。一家人手忙脚乱地扑灭了火,第二天一早发现院墙上被人用炭笔画了一只歪歪扭扭的大王八,旁边还写了一行字——“再欺负人,下次烧的就是你们的房。”
他爹气得暴跳如雷,可又抓不到证据,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从那以后,金家和林家便井水不犯河水,表面上相安无事,暗地里谁也不服谁。
而他被踹进粪坑这件事,成了村里孩子们嘲笑他的把柄,一直到他十几岁离开家乡去投军,才渐渐没人再提了。
可他从来没有忘记过。
那些年他在军营里摸爬滚打,从一个小卒一步步爬到今天的位置,靠的是不要命的拼杀和毫不留情的手段。他砍过的人头堆起来能垒成一座小山,他踩过的尸体铺成了一条通往权力的路。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了,强大到可以忘记那个把他踹进粪坑的少女了。
可一回到白羊村,一听到她的名字,那些记忆就像是附骨之疽,瞬间苏醒了过来,咬得他浑身不自在。
金嵊铭将横刀插入刀鞘,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夜风灌进来,带着田野里泥土和庄稼的气息。他望着林家大院所在的方向,黑暗中只能隐约看到一片模糊的轮廓。
他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听说她当了寡妇,还招了两个赘婿。昔日的母老虎,如今也不过是个守寡的妇人罢了。他倒要看看,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有没有当年那股子横劲儿。
第二天一早,金嵊铭换上了一身崭新的戎装,腰间佩刀,脚蹬皂靴,骑上他那匹黄骠马,带着两个亲兵,沿着村道朝林家大院的方向不紧不慢地走去。
他没有刻意隐藏行踪,甚至故意放慢了速度,让沿途的村民都看到他这副威风凛凛的模样。一路上遇到的村人纷纷侧目,有人认出他来,低声议论着:“那不是金家老大吗?穿成这样是要去哪儿?”“还能去哪儿?肯定是去林家呗!前几天金老爷在林家吃了瘪,如今儿子回来了,还不得去找回场子?”
金嵊铭对这些议论充耳不闻,嘴角始终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在林家大院门口勒住了马。
院子里,林小玉正蹲在地上喂鸡,听到马蹄声抬起头来,看到一个身穿铁甲、腰悬横刀的陌生军官坐在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家院子,吓得手里的鸡食盆差点掉在地上。她蹭地站起来,快步跑进堂屋,嘴里喊着:“娘!有人来了!一个当兵的!”
王氏闻声从灶房里出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到院门口,看到金嵊铭,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他的身份,脸色顿时变得有些复杂。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语气里带着几分戒备:“哟,这不是金家大郎吗?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金嵊铭翻身下马,将缰绳扔给身后的亲兵,朝王氏拱了拱手,语气倒还算客气:“王婶子,多年不见,您身子骨还硬朗啊。”
“托福托福,还死不了。”王氏干笑了一声,目光不自觉地往他腰间那把刀上瞟了一眼,“金少爷这是……路过?”
“不是路过,是专程来拜访的。”金嵊铭笑了笑,目光越过王氏的肩膀,望向院子里,“听说崖姐儿回来了?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多年不见,想来叙叙旧。”
王氏的脸色微微一变。她正要找个借口推脱,身后传来了一个平静的声音——
“谁找我?”
林珠崖从西厢房里走了出来。她穿着一件素青色的家常衣裳,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像是正在看书被打扰了。她走到院门口,目光落在金嵊铭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语气也平淡得像是在跟一个普通的陌生人打招呼:“金嵊铭?好久不见。”
金嵊铭看着眼前的林珠崖,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变了。不再是当年那个扎着双丫髻、拎着烧火棍满村追着他跑的野姑娘了。她长高了,五官长开了,眉眼之间多了一种沉稳和从容,像是被岁月打磨过的一块石头,褪去了棱角,却变得更加坚硬。她站在那里的姿态很随意,甚至有些漫不经心,可那双眼睛看过来的时候,金嵊铭却有一种被看穿了的感觉,仿佛自己心里那点见不得人的念头,在她面前无所遁形。
他定了定神,脸上挂起一个自信的笑容,故意挺了挺胸膛,让自己身上的铮亮的铁甲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听说你回来了,特地来看看你。这么多年不见,你倒是越发有韵味了。”
这话说得轻佻,带着几分刻意的暧昧。王氏的脸色当场就沉了下来,正要开口怼回去,林珠崖却先开了口,语气依然平淡:“看完了?看完了就请回吧,我还有事。”
金嵊铭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他没想到对方连门都不让他进,就直接下了逐客令。这让他准备好的那些炫耀和嘲讽的话,全都堵在了喉咙里,说不出来又咽不下去。
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不快,脸上的笑容又重新挂了起来:“崖姐儿还是这么急性子。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就不能请我进去喝杯茶?”
“不能。”林珠崖的回答干脆利落,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金嵊铭的笑容彻底挂不住了。他沉默了片刻,脸上的笑意渐渐敛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阴沉的冷意。他往前走了半步,压低声音,用一种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林珠崖,我告诉你,如今的我可不是当年的我了。我手底下有几百号人,杀过的人比你见过的都多。你要是识相的话,对我客气一点,或许我还能念在旧情的份上,对你家网开一面……”
他,说完,后退了半步,等待着林珠崖脸上露出恐惧或慌张的表情。
然而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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