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家,一室温馨。
大口大口吃饭。
“爸爸,我吃完啦!你看,已经空盘了。你今天做的饭真好吃。”
迟建民眉开眼笑,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呢?
儿子养得顶天立地。
女儿养得活泼可爱。
“好,好,蝶蝶,你喜欢就好。这鸡是跑山鸡,鸡肉吃起来不柴。早上我出巷口的时候,特意叫摊主给我留的新鲜宰杀的。”
“这不,一下班,我就特意做上。”
迟建民看着满桌饭菜被吃得没剩多少,眼尾都是幸福的纹路。
给不了儿女多富裕的生活,但至少,衣食无忧。
“你哥哥也喜欢。”
“你俩兄妹都爱吃我做的宫保鸡丁。爸爸就喜欢你们长的白白胖胖的。”
云蝶之:“……”
白可以,但是胖就婉拒爸爸的好意了。
云蝶之看了眼时间。
她一拍脑袋,大事要紧:“爸爸,我还有试卷没订正,我先上去做功课了。”
迟建民百分百支持,赶小马驹一样:“去吧,蝶蝶。学习是正事儿。这些爸爸来收拾就行了。”
“谢谢爸爸。”
云蝶之笑盈盈地跑过去抱了一下爸爸,给爸爸侧脸一个大吧唧,接着就一溜儿烟的往上跑了。
迟建民笑得眼睛都开始看不到。
云蝶之,她啊,就是一个开心果。她在哪里,家的快乐就在哪里。
迟泽周没走。
正懂事的同爸爸一起收拾这些残羹饭菜。
迟建民连忙摆摆手,佯装生气:“泽周,听话。你做这些干什么。爸爸来就好。”
“上去做你的作业。”
迟泽周垂眼回,手下动作却未停:“在学校做完了,爸。”
迟建民顿了下,见劝不过,只好默许他继续帮自己的行为。
隔了会儿。
迟建民把碗摞起来,难得抒发情感:“泽周,你从来都不让爸爸操心。有时候爸爸都觉得对不起你,因为实在不知道,爸爸哪里还能帮得上你。”
学习儿子都会。
生活自理,更是不用自己操心。
当父亲的,惭愧不已。
愧为单亲,更愧为儿子从未有过长久的母爱。
迟建民万分感叹。
迟泽周还在襁褓之中时,他生母就走了。
那会儿是移民潮,生母向往美国的美好生活。
单位有名额,但迟建民不争不抢,也不想离开培养自己,成就自己的这片红土地,甘愿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日子。
生母嫌弃他太老实,加上婚后柴米油盐的生活渐渐过成了鸡飞狗跳,所以在迟泽周生下来没多久,就提出了离婚。
没过多久,生母再婚,如愿以偿找了一位硅谷工程师,实现了去洛杉矶的小资海派生活。
迟泽周小时候身体不太好,可能是没吃母乳,营养不够的原因,所以满了百天后,依旧孱弱无比。
一个单身大男人带着婴儿过日子,不太好过。
三天两头就往医院儿科跑,发烧、呕吐、输液、肺病、黄疸。
迟建民身上带着读书人的温性,没抱怨过,凡事轻言细语、周周到到来。
那会儿互联网还不怎么发达。
迟建民就捧着育儿书猛看狂看。
护士站的护士们初初看到这个傻大个的行为,常常在背后笑话,说这么温文尔雅的一个男人,怎么偏生是个书呆子,钻书本眼里去了算了。
唯独一个人没嘲笑,那就是云母。
云母是护士之一。
在别人嘲笑迟建明笨手笨脚之时,是云母私下多加帮助,嘱咐他该给孩子吃这个买那个,什么时候喂奶粉,什么时候喂药。
算是给迟建明父子那段手忙脚乱、昏暗无亮的时光,添加了一抹温暖。
也为后续的再续前缘,埋下了一颗种子。
云蝶之亲生父亲因为嫌弃云蝶之是个女儿,又因为云母不愿再拼耀祖,在婆家受尽冷眼。
护士这个职业虽然辛苦了点,但至少职业稳定,有工资,就有底气。
在云蝶之一岁的时候,因为不甘刁难,云母提出了离婚,带着女儿租了一间老房子,从此过起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三年后,云母和迟建民再遇。
迟建民这辈子,主动的次数不多。唯独那次,他不愿眼睁睁看着缘分流失。
她懂他的质朴简单,他也懂她的坚强善良。
所以,兜兜转转,经过慎重又慎重的考虑,一年后,两人决定,喜结连理,安心过日子。
可惜……
把碗放进水槽,少年挽起袖子,露出一截冷白的手臂,正准备洗。
迟建民帮迟泽周体贴地把袖子放下,再三让他去休息。
迟泽周没立刻走,就站在水池旁边,陪着爸爸。
迟建民挤了洗碟精,拿了丝瓜瓤慢慢擦。
云母去世前一天,回光返照。
而那一天,刚好是迟泽周的生日。
那是久违的家庭温馨时刻。
他们一家四口,围在云母病床前,云母给迟泽周亲自戴上生日帽,唱生日快乐歌。
第二天,云母与世长辞。
“会怪爸爸吗?”这是迟建民永生永世,都难填的痛。
迟泽周低眸,看着水池里,沾着泡沫的水,透明波纹晃动。
“不会。”
他生来就没了母亲,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待自己如亲生儿子的女人,不过短短八年,就又离开了。
该抱怨和委屈的。
可,失去云姨的,又何止他一个。
-
陪了爸爸一会儿,迟泽周就上楼了。
他今天还有另外一件事情要做。
云蝶之的卧室门没关,通风,通凉。
此刻正坐在小书桌前奋笔疾书。
卞老怪给的那张卷子,她是想了又想,怎么没想到,自己是马有失蹄,沦落到九十九分这种可耻地步的。
所以,没办法,她只能把上学期的教材,还有所有笔记,都拿出来,准备来个三轮游,发誓必须要夯实基础。
云蝶之已经洗过澡了。
黑发披在身后,带着浅浅柚子清香气息。
荷叶边小睡裙,绿油油的,像春天新生的一抹小绿芽。
发丝随着她低头看书的姿势,微微垂下,挡住少女一部分清纯的侧脸。
正是这样,少女的侧脸五官,更加秀气突出。
线条优越,鼻梁微挺,唇饱满,皮肤洁白,睫毛纤长。
水灵的黑色眸子,随着写字的节奏,在微跃晃动,像灵动的小鹿。
张扬的话在耳边响起。
蝶蝶是亲人,不是敌人。
是啊。
是亲人。
如果她也是这么想的就是好了。
迟泽周喉结动了下。
“蝶之。”少年低沉的声线响起。
没人应。
夏风吹起她的碎花窗帘。
少女挂的贝壳叮铃响。
挺拔的少年又轻轻唤了一声:“云蝶之。”
还是没应。
不仅没应,整个人都没动。
迟泽周站在门口,身影在走廊微光的照射下,拓成一抹长长的,孤独的影子。
是真的生气了吗?
自尊和尊严在打架。
高大寡淡的少年,喉咙一阵干涩。
她从未这样无声无息过。当真一言不发,甚至面无表情。
迟泽周垂下长睫,抿唇,站在门边,表情很淡:“蝶之,要不要吃玫瑰冰淇淋?我去小卖部给你买。”
没反应。
迟泽周看了眼棕色的老旧地板,修瘦的手指,渐渐握拳。
他觉得很有必要,把这件事摊开掰开来讲。
“你给我买水,我很谢谢。”
“但是,下次不要再搞怪买些难喝的饮料。没人会喝。也不要试探我的底线。”
少年眉间微蹙,漆黑的眸子闪动。
像是下定巨大的决心,干燥的唇微张。
“不过……对不起。”
把水扔到地上,确实是他不对。当着众人的面,拂了她的面子。
如果说了对不起,能让云蝶之消气的话。
说完,他静待。
飞蛾绕灯柱,星光伴明月。
云蝶之依旧是沉默无语,笔唰唰唰个不停。
越来越热了。
迟泽周不知道是因为夏季的炎热让自己脊背出了汗,还是什么。
总之这种静默的难受,像黑白电视间的白噪音,让人不断难受,头脑发涨。
迟泽周嘴唇紧抿,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来求和。
也不知道,这次云蝶之这么有志气。
以前都是过了夜,该吃吃,该喝喝,该和哥哥插科打诨,就插科打诨。
结果现在是,该吃吃,该喝喝,该和哥哥视而不见,就视而不见。
郁气起。
没办法。
迟泽周喉间的喉咙滚动,只能拿出最后的杀手锏,来试图缓和两兄妹的关系。
“要不要吹空调?”
“来我房里。”
‘空调’二字落尾的时候,全神贯注的云蝶之是觉得余光视线里有一个修长的身影矗立。
她视线往房门一移,这才看到她哥,嘴巴还一动一动的,似乎在说些什么。
于是耳机一取,云蝶之天真又纯洁的目光望向她哥,试图听清她哥找自己是什么事。
结果刚取——
“来我房里。”
从迟泽周那张冷冷清清的嘴里吐出的这四个字,一字不落的飘进云蝶之的耳朵里时,直接把云蝶之的天灵盖震碎在了原地。
云蝶之:“……”还有这种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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