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1

“小姐,你真的……想好啦?”两根乌黑油亮的辫子拿了头绳缠着,垂在胸前,随着主人支支吾吾的问话一荡一荡。

“嗯。”毓婉简单应道,在硬壳笔记本上思如泉涌般地写着文章,字里行间都散逸着一派温婉随和的气质,连唇边都是含笑的。

——虽然依旧不明白当初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他说了如此狠心绝情的话,但她可以等……等到两人交心的那一天。

“那要是老爷夫人知道了……”素兮欲言又止。

小姐要追求自由恋爱,她是知道的。可是对象如果是那位周少爷……小丫鬟想起了周霆琛凛冽如寒冰的脸和那迫人于无形的气势。这样的男人,岂是自家长于深闺的小姐能够驾驭的?

话又说回来,不会就是周少爷带跑的小姐吧?

当初卖掉婉居,钱货两讫时,小姐眼睛可是眨都不眨,别提多果断了!又说要自立不想靠家里,还说什么要出嫁一分嫁妆都不带,看谁乐意娶。再然后就是干劲十足地去办报、卖报……

小姐以前是追求自由名主,连游.行都要挺直腰板走在第一排,但像现在这样,委实夸张了些。

犹记得当初想报纸名字的时候,她自个儿不动脑子地想着肯定是叫《婉报》。哪知道小姐在镜子前呆坐了半响,取了个《周报》的名儿……周,到底是取自一周一报,还是想到了周少爷的姓呢?

老爷是不怎么赞成小姐弄出那么多事情来的,但小姐一再表示自己心中有数,便也没特别反对,还想为《周报》题字。

可是小姐居然宁可自己照着老爷的笔锋一遍遍地练字……越写心越乱,写了约摸五十来张字帖,总算才静下心,觉得满意了。

“我知阿玛额娘不会同意我跟他的婚事,至少目前不会。不要紧……等就是了,总能等到他们理解并应允的那一天。”

她的语气分外轻松,似乎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素兮从来都是无条件支持自家小姐的,见她从周家回来以后那么欢喜,又是铁了心要追求自由幸福,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对了,之前让你联系的事情,有眉目了吗?”眼看着报纸已经渐渐步入正轨,毓婉又想起了另一件事来。

“啊?哦,我跟着王婶去买菜的时候问了几家卖禽类的商家,都说那些褪去的羽毛全是没人要的,早晚闭市的时候都有专人一块儿扫了扔掉。

一天里,光我问的那几家,就能宰杀掉上百只鸡鸭鹅,都嫌弃满地的毛啊血污啊什么的太多,瞧着难看,影响生意呢。”素兮尽量详细地回答着小姐交代的任务。

“一只鸭子……能有多少羽绒呢?”毓婉搁了笔,本想回忆一下,却发现自己从未见过杀鸡杀鸭这样的腌臜场景,连活鸡活鸭都没见过几回。

素兮苦恼地说:“这您可把我难倒了。鸭毛是大把大把的,鸭绒大概……能有一团?一团是……哎呀,这个是真不知道。”

“让厨房明天去买一只鸭子回来,要最普通的大小,活的带回来。”来日方长,虽然知道此事大有可为,如今也只能慢慢摸索。

“哦……“小丫鬟点头。

突然好奇地问道:“可是您问这些,是要做什么呀?”素兮觉得这些日子,自己是越来越跟不上小姐的步子了。

毓婉笑了笑,带着一丝神秘:“做衣服。”

“啊??!”小丫鬟吃惊得张大了嘴……拿鸭毛做衣服?从没听说过呢。

——————————————

时下的风气,对毓婉这样既有着高贵身份又受了先进文化熏陶的世家小姐,其实并没有之前以为会存在的那么大的阻力……又或者说,传统与新潮两方都可能会把她当做一定程度上的自己人。

在没有见识过后世那些跳出特定时代背景下的评判时,毓婉自然是不断靠近如《新青年》所主张的思想。

但如今,她心里既存了那样一份看得见的理想,思考问题的时候,也就比旁人想得更多——旧派可能意味着守旧,意味着封建落后,意味着与时代发展格格不入……那新派就真的无一处不好了么?糟粕自然必须摒弃,但凡事若走了极端,将传统文化一再贬低到泥里,盲目崇拜西化,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比方说,前世里毓婉要与霆琛私奔,去法国学画经商。反对封建包办婚姻,固然是追求自己幸福的一种进步的体现,年纪大些的老人不会赞成,可接受了西方自由恋爱观影响的年轻人们怕是会觉得这种行为是多么的勇敢与罗曼蒂克……

两个相爱的人被顽固的家长阻挠,只能含泪选择私奔。多年后终于荣归故里,皆大欢喜;或是阴差阳错误了终身,主人公只是郁郁而终……从前戏文里有,如今那些印刷成册的故事书里也不少。

回回都能赚得观众读者几滴热泪。

毓婉当初想得很简单:勤工俭学,三年后再回来。到那个时候,阿玛额娘的气也该消了,看到她跟霆琛如此恩爱,慢慢地总能接受这段女儿自己选择的婚姻。

世俗的流言蜚语她想过,但是有了爱情和自由,这些又能算得了什么呢?父母的心酸苦楚她也想过,可是不就三年么?三年后,她一定回来好好侍奉双亲!

如今再回头想一想,才知道当初的自己有多么天真。

学画经商,说得容易啊!在自家门前不过办一份报纸都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难事,何况是在异国他乡?

额娘当初也真的没有说错——她固然是赌上了一切,可周霆琛将为此付出的……只多不少。

这一世她依旧认定了他,但再不会生起私奔的念头。若要在一起,就要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

“毓婉,回家了啊!”“毓婉,你这便走了?”

“再见,毓婉……”仿佛是一夜之间,从前的好人缘又都自己长脚跑了回来。

从画室一路走出来,许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同学纷纷向她问好、道别,她也便一一点头致意,微笑与往日并无二致。

从前被同辈人隐隐约约地孤立,从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

若真的“出格”,早就会被校长开除了学籍。只是因为她做了旁人不曾做的新鲜事,自然会引来一些风言风语。偏偏眼看着一番努力却没有什么成绩,才会被有心人明里暗里地嘲讽。

说句难听的,这种情况,倒与“笑贫不笑娼”有异曲同工之处。

如今一夜之间有所改变,是因为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之一的胡先生,肯定了女子办报却不将目光单单投于闺阁与家庭中这一创举。又听闻办报者乃是前清贵族之后,更觉得这是封建旧思想渐为新思想取代的最好示范,实在值得鼓励。

自1915年创刊以来,《新青年》就是时下的进步青年人人争相传颂之物。不止是上海,在全国范围内都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热潮。即使这份刊物上没有标明毓婉的名字,只是提了这件事。但稍稍一查就能知道,《周报》乃是上海华商商会副会长的女儿所办,甚至许多文章都是由佟家大小姐自己撰写的。

毓婉依然钦佩着胡先生、李先生、陈先生等人,但其实并不希望《周报》被打上改良派甚至激进派的烙印。

也因此,便对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同学们很是无奈——大家纷纷无比热情地拿着不知憋了多久才想出来的文章要投稿。曾经避之不及的是他们,如今与有荣焉的还是他们……

毓婉面上欣然同意接受了,只说要拿去给编辑看,能否发表却是不能保证的。

这样说了倒也没有人不乐意,只一个劲儿请她费心多看看,有不满意地尽管改。甚至还有求着雪梅帮忙递信的,就是当初带头阴阳怪气对着毓婉说话的几个女同学,大概是不好意思自己过来。

可想而知,下一期的报纸,一定又会多出许多买主,望穿秋水般地盼着上面印了自己的笔名和佳作。

只可惜,他们注定是要失望的了。

……

好不容易走到了清静些的花坛边上,突然又被人从后面叫住。不用转头也知道,那是彭□□的声音。

毓婉其实这些日子已经很累了,虽然跑腿的工作自有专人代劳,精神上的种种压力却不可谓不大。

每日不过睡五六个小时,早上必要泡一盏浓浓的茶来喝,才能精神些。

甚至都想过,既然雪梅即将要休学,她干脆读完这一个多月也便罢了……

圣约翰大学别的院系还好,画院虽然一样难考,却不如理工科和语言文字类实用。

不论艺术是多么珍贵而富有魅力,至少,在目前正隐藏于太平表象之下的乱世里,它只会成为锦上添花的装饰。

而这种可有可无的装饰,是她必须暂时舍弃的东西。

一不留神又想远了,幸而对方走过来慢吞吞的,竟似是不敢将步子迈得太大一般。

毓婉弯腰施礼:“彭老师好。”

彭□□今日摘了帽子,倒精神了些。平日里戴着那顶土不土洋不洋的藏青色礼帽,纵也算得上一表人才,却硬生生显得老了七八岁。

其实这位□□也就约摸二十五六岁上下,就是为了镇住成年的学生,仪表和一言一行总朝着老持稳重看齐。

“我只是想说……那日回去后,我仔细想了好些天,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听说他在隔壁系男同学面前还有几分威严,只是一遇到女生,总是未开口便弱了三分气势。女生们皆笑说,□□里最好说话的就是他了。

毓婉愣了愣,才回忆起“那日”是哪一日,自己又说了些什么:“那天我的态度有些不好,对不住了。”

想到此处,毓婉又微微鞠了一躬。

不管怎么说,当时彭□□也是在表达关心和安慰,哪怕自己不需要,她当时也真不该用那种语气说话。

“啊,不不不,毓婉……该抱歉的是我,是我太想当然了。”彭文霖连忙摇头,眉梢不知为何带了几丝喜色。

“过去,是我对你不敢了解,但往后,往后……希望能多多了解……咳,其实我湖南先祖中过探花,也算是书香门第。我、我想说…想问问……”

他突然又开始磕磕巴巴地说不出话来,白净的面皮都涨红了。

她低下头,开始琢磨着找什么理由才好委婉地打断他。

……

“毓婉。”

正苦恼着,打算干脆推说有急事要离开。

没成想又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浑厚低沉而极富磁性。

外人听来分明是冷淡疏离的质感,只有她……才能听出那坚冰层下暗藏的一缕不易察觉的温柔。

感谢“疯狂小石头”的两颗地雷(づ ●─● )づ

我不要理智正经!我家派大星值得得到全世界!!我家鱼丸就要将玛丽苏进行到底!!!哼唧(ノ=Д=)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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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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