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骑士唐吉诃德

推门而出的布鲁斯韦恩叹了口气,假装什么也没看见,径直侧身走过,下了楼梯,不知道对谁感慨,“希望今天的下午茶不错。”

这是点明了要请莫里斯喝茶。

莫里斯也自知逃不过,塌下肩膀,垂头丧气地回屋换了衣服。

郁郁葱葱的花园里,矮桌旁一大一小坐了两个人。光滑的白色桌布上,釉内晕彩的瓷器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看着布鲁斯不自觉优雅的动作,莫里斯也下意识挺直了背。但他毕竟是打肿脸充胖子,再怎么模仿也透露着几分生硬。

穿着家居服的布鲁斯韦恩忽然笑了,收到莫里斯疑问的目光,他才从善如流地讲了个笑话。这一打岔,莫里斯也想不起来刚刚要做什么了,只得继续往嘴里塞烟熏肉。只是这回,动作自然多了。

“听说凤凰药剂公司的股价一直在跌?”胡扯了半晌后,莫里斯终于进入正题。

布鲁斯抬头看了他一眼,“你知道,(凤凰药剂公司)和大部分金融危机里的公司一样。”

金融危机后,破产清算的公司比布朗大桥下的鱼都多。至于莫里斯为什么单单拎出来凤凰公司,布鲁斯心里也知道,不外乎是证明自己。

但知道归知道,要说真证明了什么,也不过是消息工坊瘦死骆驼比马大,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布鲁斯韦恩要真信了莫里斯本人有多大的势力,那才怪呢。

但莫里斯不死心,“最近可是有四千多万的散股发生了交易。”

凤凰药剂公司对外发行的股票总数,撑死也只有五千万股。

布鲁斯笑着靠在座椅上,慵懒而又漫不经心,打了个直球,“韦恩企业收购的。毕竟都是搞慈善,我想也可以合作。”

说完,他还嘴角噙笑地斜了莫里斯一眼。

不是,你…你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莫里斯当然知道这是韦恩企业收购的。

但,正确的谈话方式,难道不是话里藏话、你来我往,在莫里斯表明来意后,布鲁斯顺理成章接话,询问他的看法,莫里斯再趁机引出消息工坊,最终两人愉快地达成一致?

结果,你抢我台词?

莫里斯又喝了口茶,压了压惊。这一瞬间,他不由想起了那个让韦恩一战成名的服务生。

“先生,这个水池不允许戏水。您看您的女伴…”

“哦,没关系。从现在开始它允许了。”

“?”

“因为我刚刚买下了它。”

当布鲁斯韦恩不按照常理出牌时,就算你是上帝也拿他没办法。

既然蝙蝠侠都快把“别插手”写在脸上了,莫里斯自然也拉不下脸,再纠缠不放。“杰森的大作业已经临近尾声了。”

闻言,布鲁斯也放松了下来。“是啊,很…”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选择用什么词来形容。

“很奇妙的想法。”说完,他自己就先笑了。

莫里斯也跟着笑了。

当然不是嘲笑,而是一种面对幼稚又成熟的想法时,忍俊不禁的笑容。

说幼稚,是因为杰森,包括帮忙查资料的莫里斯都没那么精通经济学,以致提出了很多在布鲁斯眼里天马行空的想法。说成熟,又是因为他们无师自通地揣摩了纯粹经济人的理性—在哥谭街头长大的孩子们,都对利益交换表现出了一种非同一般的敏感。

“确实很奇妙,”莫里斯也含笑回答,“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想吃变大药让自己符合门的大小,结果反而大得出了奇。”

布鲁斯知道他在隐喻什么。像基金会资助贫困生,有钱佬们都觉得,给钱上学,难道还会有人不上吗?但对一个在泥潭里挣扎的家庭来说,如果把我的孩子送进□□赚得更多,我又为什么要让他上学呢?

当然,这个家庭往往也有一个磕.药的父母。但事实确实就是,爱丽丝们自以为聪慧无双,却奇妙地做了无用功。

“虽然可行性还需要评估,但这些想法都是独具魅力的。”

“你可真浪漫,布鲁斯。”

“谢谢你的夸奖,莫里斯。”

寥寥几句,气氛缓和了不少。虽然莫里斯觉得布鲁斯浪漫得过了头,虽然布鲁斯觉得莫里斯还太过孩子气,但表面上两人都吃吃喝喝,一派欢乐。

“瑟琳娜还好吗?”布鲁斯似是不经意地问。

莫里斯也存了点报复的心思,把球直梆梆踢了回去。“猫女,有猫就好的女人。”

“这倒是。”

“所以,”莫里斯突然压低声音,凑近,“你们真的约会过?”

……

九月份,气温终于降了下来。

莫里斯也坐进了教室,一手托腮,一手转笔,百无聊赖地听讲台上胖墩墩的男人“啰哩啰嗦”。

休斯班主任讲着讲着就背过身去做板书。

趁这时机,一个废纸团也从莫里斯眼前飞过,打中了一个男孩的背,滑落到地上。瘦小的男孩瑟缩了一下,没有回应。

莫里斯也收回目光,轻嗤出了声。

拿捏弱小,欺辱缄默,还特么的洋洋得意?

他可算明白为什么一提到学校,聊到同学,杰森就露出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

在这里,有人高傲到眼睛长在天上,有人卑微到眼里放光,还要讨好韦恩家的孩子。

有人夸夸其谈世界大势,却对哥谭情势变幻一无所知,有人侃侃而谈贵族间的趣闻,却懒地一瞥流浪汉横死街头的新闻。

不过,这也很正常。

几百年财富的积累,让他们一出生,就有了常人难以企及的起点。而他们,也只需安安稳稳利用手中父辈们留下来的资源,就能如愿以偿成为哥谭精英中的一员。

所以,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必要去了解另一群人眼中的哥谭。

而更可悲的是,最有能力改变哥谭的,也是他们。

不是说一个人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爬到哥谭的上层。只是,如果一个人需要想方设法地对抗饥饿,需要方法百出地远离暴力,更有甚的,连活着都已经竭尽全力了,那他又哪来的力气,去成为精英呢?

大概这也是为什么,这几百年的悠悠岁月里,在哥谭,出现,而且仅出现了一位,布鲁斯韦恩。

莫里斯的视线穿过窗子,掠过波光粼粼的湖水,恢宏的哥特式尖塔,一路望到了最为繁华的摩天大楼街区。

他突然明白,在布鲁斯韦恩真正从实质上为哥谭付出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沦为了贵族间的“笑柄”。

所以他必须荒唐,像唐吉诃德一样,举起骑士的长剑,向风车发起冲锋。

只有这样,其他贵族才会带着恰当好处的不屑与尊重,交杯换盏,调笑问道,风车又是怎么招惹他了?

下课铃声响起,莫里斯收拾好了书本,走出教室,顺着人潮下了楼梯,走出大厅。

迈下台阶的一刻,扑面而来的阳光让莫里斯忍不住抬手挡了挡。

放下手后,映入眼帘的,是阳光明媚、欢声笑语的校园。但他没觉得阳光有多么的温暖,只觉得笑声刺耳。

人流涌动中,岁月安稳的嘈杂中,莫里斯伫立在了楼门的中央。其他人绕过他,各自走向了四面八方。

只有他,像是流动的溪流中,一块倔强的礁石。

—哥谭真的有英雄吗?

—没有吧。

—蝙蝠侠是英雄吗?

—他只是个骑士,仅此而已。

补充标注“因为我是小丑”一章中戈登的台词化用电影。

从善如流是我乱用成语。想到合适意思的,就会改。

本章对蝙蝠侠的看法,当然是比较主观的。因为我发现,我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小时候第一次看蝙蝠侠时的那种“感觉”。

那年我才多大,电视上放蝙蝠侠动画。大意是蝙蝠侠针对正联做的备用计划落到了反派手里,正联全军覆没。蝙蝠侠也被自己的计划坑到,被引诱关进了父亲的棺材里。

然后,我至今都忘不掉的一幕是,这个男人在黑暗中经历了极度痛苦的回忆后,冷静地推测出了自己备案的泄露,和正联的现状。然后,他用父亲的骨,和自己的拳头,砸开了被反派加固过的棺材。

父亲的骨,和他自己拳头上流出来的血混到了一起。

我那时太小,除了知道反派是谁以外,看不明白他的痛苦,看不明白正联对他的愤怒。

但这一幕给我的震撼,就像是一把锤子凿进了我心里。

他是英雄吗?当然是,他值得最好的赞誉。

但这一幕也让我总觉得,他只是个痛苦却又不得不拿起了父亲之骨的骑士,在他人眼里做着荒唐而不被理解的事情,又以其强大的意志了坚持下去。

当然,以上内容,仅为个人叭叭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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