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辛维娅·威斯玛是在十岁那年,一个冬春之交的清晨,达克尔叔叔带我拜访他在挪威的朋友。
当时天刚亮不久,森林里积雪未化,弥漫着薄而清凉的雾气。在镇子上租来的马车摇摇晃晃地行着,压过松软的雪面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偶尔陷进泥水里,只稍有滞涩,外面的车夫吆喝几声,那马挣一挣,就又走下去了。
天冷,所以马车的窗子被临时封死,又用厚布掩住缝隙,但依然没暖和到哪去,而我也看不见外面的样子。
“达克尔叔叔,我们为什么不走飞路网,或者移形换影也很方便啊?”一路颠簸,我忍不住问坐在对面的人。
“费西贝利的木屋可没有飞路网,我的小阿莎,那是单纯的麻瓜建筑,”达克尔·沙菲克先生显然也被折腾的不轻,他搓搓手指,挥着魔杖给自己加了个保暖咒,“以及,我也很少来他的猎人小屋,亲爱的。我想着你第一次来,我们可以试试马车。”
达克尔·沙菲克,我父亲的弟弟。我并没有关于我父母的记忆,他们死在了伏地魔和他的追随者最猖獗疯狂的时代,而那时我一岁多。是达克尔叔叔收留了无处可去的我。
他刚说完话,紧接着就是一阵更剧烈的颠簸,他险些咬到自己的舌头:“梅林!我还以为会是很不错的新体验——我开始后悔了。”
等到了地方,我和达克尔叔叔双脚落地,都已经被折腾的浑身酸痛。唯一的安慰,是费西贝利的小屋看起来还不错。
二层木屋静静坐落在林间的空地上,一只白底浓斑的卷毛苏俄猎犬趴在门前,几乎要和雪地融为一体。他看见我们走近,于是站起身抖索掉身上的薄雪,向屋里人象征性叫了两声,踱着步子往马车离开的小路上去了。
“他真漂亮……”我喃喃道。
没人能拒绝这样一只漂亮的大狗。那些光滑浓密的被毛遮不住他发达的肌肉线条,苏俄猎犬标志性的纤细骨骼与深窄的胸部并没有让他失去威慑力,反而使他显得轮廓优美。
达克尔叔叔告诉我,那是威斯玛家养的狗,叫扎克,今年满三岁。说着,木屋里的主人已经出来迎接我们了。
“哦,达克尔,好久不见。”
一个高大英俊的成年男性,面部棱角分明,身材健美,有着水一样的浅灰色眼睛。只是在密林间,他突兀地穿了身西装,脚下却穿着手工制作的马丁靴,看上去穿了很长时间,布满了擦痕和污渍。
“是的、是的,一想,我们有两年多没见面啦!”达克尔叔叔高兴地回应着,似乎坐马车的疲惫一扫而空,他带着我跟进了屋子。
叔叔平时忙着魔法部的事,甚至找不到空闲和朋友小聚,这次见面还是赶着他短暂的两天假期。
“你女儿辛娅呢?怎么不见她?”
“辛娅去镇上了,她去买盐——这就是小阿莎?”
“没错,来,阿莎,和费西叔叔打个招呼。”
“费西叔叔,您好。”
费西贝利先生看起来不苟言笑,打量人时表现出一种敏锐而尖利的专注,不过我并没有感觉到刻薄或者难相处——那眼神内里是柔软的。
“嗯,你好,小阿莎,”他同样和我打了招呼,转头对达克尔叔叔说,“和丽娅很像。”
“唉,有时候我看见阿莎,总恍惚以为看见了丽娅和安德里——一转眼,就是那么多年了。”达克尔叔叔勉强在一把陈旧的小木椅里安身,狭小的空间让他原本还称得上可爱的脂肪显得有些滑稽,万幸他还没胖的走了型,不至于坐不进去,“话说回来,老兄,你怎么不待在牧场的别墅里?天可还没暖呢,你就住这儿?”
费西贝利叹了口气,转身继续照看烤架上的三文鱼。由于空间不大,小屋的客厅和厨房连在一起,角落里摆了张小床充做沙发,主卧则被安置在二楼。也因此,费西贝利在烤三文鱼的同时可以和达克尔叔叔毫无障碍的说话。
客厅里铺着张厚实的羊毛毯,摆了几把木椅和一张餐桌,餐桌上倒扣着《毕顿圣诞年刊》*,封面是熟悉的《血字的研究》的插图。
啊——是费西贝利先生,或者是他的女儿辛维娅?也喜欢福尔摩斯吗?
我看看四周,最后和叔叔一样挑了把椅子坐下。
“……出了点意外,牧场那边的房子暂时住不了了。”说着,他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只能暂时搬过来,可牧场那边事情忙,丽兹在疗养院,我不去看看也不放心,三个地方折腾有一阵了。”
“丽兹身体好些了吗?”
“还是老样子。你也知道,这是她家族的病,应该去你们巫师那治疗,但丽兹不愿意。”
伊丽莎白·威斯玛是费西贝利先生的妻子,听达克尔叔叔说,是个出身于格林格拉斯的美人,身体不好,大部分时间都在疗养院。她是纯血家族的小姐,而费西贝利先生是彻彻底底的麻瓜富商,有个挺大的牧场。
达克尔叔叔理解地点点头:“辛苦你了……实在不行,等辛娅回来了你问一问她,要不要到我家待一段时间,等别墅那边处理好了再回来,你也免得折腾。”
“也是个好办法……等辛娅回来了我问问吧。”费西贝利先生犹豫了一下,赞同了,“快回来了,扎克刚刚出去,应该就是去找她。”
两个人正说话,刚关上不久的门又被人推开,无所事事待在一边的我循声望去,是个穿红棕色紧身猎装的姑娘,拎着杆猎|枪,似乎和我差不多年纪,却高了我不少。
她回头对跟着的扎克说了什么,然后才关门进屋,及腰的鱼骨辫随着她的动作摇晃,呈浅淡的苍金色。她抬头,和我对上视线,没一会儿就移开了:“爸爸,有客人啊。”
“我的老朋友达克尔叔叔,和他家的小阿莎,”费西贝利先生想了想,问自己的朋友,得到了肯定后继续道,“阿莎比辛娅小一个月吧——嗯,是妹妹。”
被称作辛娅的女孩儿同样有着灰眼睛,五官却和费西贝利先生一点也不像。她简单打了招呼:“达克尔叔叔,沙菲克小姐,你们好,我是辛维娅·威斯玛。”
她在笑,可并不热络。
我缓慢地眨眨眼,回应她:“你好,辛维娅。”
辛维娅没有过多表示,顺手将猎|枪立到门边的架子上,把盐给费西贝利先生送过去。
“辛娅真懂事。”达克尔叔叔说。
费西贝利先生沉默一阵,才艰涩地开口:“辛娅确实很帮我的忙……不过也有些、嗯,不让人省心。”
“哈哈哈,孩子嘛,都这样。”
“话是这么说,可估计真没几个能像她那么折腾的。”
达克尔叔叔没多说什么,觉得是老朋友的谦虚。
大人们零零碎碎聊了点家常,最后费西贝利先生提出带达克尔叔叔去牧场看看,达克尔叔叔觉得这主意很好,转过来问我:“阿莎,你去吗?”
行程的疲惫让我一时半会儿不想再奔波,我摇摇头,不好意思地表示想休息一会儿。见旁边的辛维娅也没有动身的意思,费西贝利就让辛维娅留下来陪我,他带着叔叔离开一段时间,并保证天黑前回来。
走前,他把烤好的三文鱼盛到盘子里,贴心地准备了热巧克力一起摆上餐桌,然后拎起猎|枪和叔叔出门了。我看到扎克摇着长尾,精力十足地又跟了上去——他热衷于在林地间奔跑。
“书堆在床上,”见我捧着热巧克力杯无所事事,她开口道,“可以拿一本。”
说完她不再看我,打开桌子上的杂志,继续去看她应该看了很多次的故事。
从童话到大部头史传,从小说到散文集,涉猎广泛,都杂乱无序地堆在绒毛褥子里。能看出主人并不如何注重保养和整理他们,而且每本都被阅读了很多次,不过并没缺页少页。
我选了《猎人笔记》,重新坐回去。
我们谁也没再说话,期间除了辛维娅起身换了本书,只剩下炉火暖洋洋的温度流淌在空气里,混杂着窸窸窣窣的翻页声。
突然觉得这样的早晨很不错。
“太阳不像炎热的大旱天那样火烧火燎,不像暴风雨前那样昏暗火红,而是那样清澈明亮、温煦辉煌,它从一抹狭长的云彩底下冉冉升起,焕发出鲜明的光彩,沉浸在一片淡紫色的雾霭之中。”
看到这一段时,我忍不住小小地出了神,想象着挪威的夏天,或许树林里可以看见驯鹿,又或者和挪威森林猫来一场童话般的偶遇——在冰雪消融后,水气弥漫的花叶间。
再次抬起头,似乎已过了很久了,我隐隐感觉到饥饿。
辛维娅依然窝在炉火边铺了皮子的椅子上,翘着腿读小说,火光将她白皙的脸映成昏黄色。那只高大的苏俄猎犬不知何时回来了,少有的进了屋子,正安静地侧卧在她脚边。
“吃些东西么,我去把三文鱼热一热。”她敏锐地察觉到我的视线。
我一愣,随后点点头。
于是辛维娅放下小说,准备先去储物间拿点巧克力垫垫肚子。扎克在半睡半醒间被声音惊醒,猛地站起来,一头撞上辛维娅的小腿。“淡定点儿,扎克,”辛维娅扒拉了下他的耳朵,“你差点撞桌子腿上了。”
扎克迷迷糊糊地甩了甩脑袋,懵懂地重新坐下去。
我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来,然后在一人一狗看向我时尴尬地转移话题:“他有点可爱——对了,刚刚我看见了一本报刊,你也喜欢福柯南·道尔的那篇小说?”
辛维娅先前一直是不冷不热的状态,听到我蹩脚地转移话题时却隐约改变了态度,兴致不低地主动问道:“怎么,你也喜欢?”
“当然!”我开始为终于找到同好而兴奋,“《血字的研究》虽然只有短短一篇,但真真切切的惊艳。”
“福尔摩斯对RACHE的解读和对案情的分析独特而精准,比那些家伙聪明多了,”女孩儿对此显然很感兴趣,言语间流露出一种可爱的刻薄,“蕾切尔?真是出色的想象——以及文中提到的摩|门|教,他们滑稽的有趣,不是么?”
“啊,没错,柯南?道尔先生的故事很丰满,尤其是福尔摩斯的角色塑造!”
我们再也收不住话头,就着那本刊物侃侃而谈,为对方与自己相似却又不全然相同的观点而惊奇,最后甚至谴责起柯南·道尔写得太少,读起来根本不尽兴。
“为什么不再多些几篇呢?”
“没有人可以拒绝福尔摩斯,没有人。”
最后,辛维娅郑重其事地强调。
我很难不赞同。
没有人可以拒绝福尔摩斯,这是真理。
*柯南·道尔最早的两篇福尔摩斯小说分别是1887年的《血字的研究》,以及1890年的《四个签名》。其中《血字的研究》就在这本刊物上发表。
本质上还是自娱自乐的产物,更新较慢,只想好好写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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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Chapter1 林间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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