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 44 章

天光微亮,除开有些吹风外,算不得冷。沈忘悦穿了件薄薄的红衫正欲出门,陆丰一听见动静,急急忙忙跟了出来,手里还拿了件披肩。

街角卖甜汤圆的老板刚刚出摊,他们是头一批客人。

老板端上两份汤圆,另外还多备了一叠蜜饯。

有阵风吹过来,陆丰便要替他披上衣裳。

沈忘悦抬手挡住,“不用了。”

“可是公子,大人之前嘱咐过我。”

“嘱咐过你什么?”沈忘悦冷冷问,“你也是,果儿亦是,既然是我的人,做什么天天把他挂在嘴边,究竟谁才是你们主子?”

陆丰乘此机会将披肩搭了过去,他虽说眼瞎,但心不盲。

“这不也是公子你自己的原因。”他道。

沈忘悦微微蹙眉,“我?”

陆丰颔首道:“若是我和果儿叫公子喝药添衣,公子是不肯的,也只有大人的话公子肯听一听。”

“胡说!”沈忘悦正欲辩解,可一想要傅裴英那油嘴滑舌各种死皮赖脸的模样,他又半个辩解的字说不出来了,一只手拿住勺子,闷闷吃了口汤圆。

“当真是这样?”他用乞怜的语气问道,希望陆丰能给他一个否定的答复,却不想陆丰想也不想便点了头。

事情不知不觉到了这种变成了这样,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注意到,被人点破之后,他只觉得尴尬。

“陆丰。”他看向日出的方向,天快大亮了,“我与九爷,不过是暂时结盟罢了,大仇一日不报,我便没有心思考虑其他任何东西。”

“公子要做的事,陆丰绝无异议。”

这话堵了他的嘴,沈忘悦说不出别的话来,只能叫来老板付账,可这老板却笑盈盈道:“之前已经有位大人付过账了,这蜜饯也是那位大人留下的。”

大清早的,就连出门用个早餐的事情都被傅裴英料准了,不知这个男人是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要不然又怎么会无时无刻都有这人的影子。

陆丰问:“公子,这剩下的蜜饯要带走么?”

沈忘悦搓了搓后槽牙,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疼,“带着吧。”

陈府一事后,簪花镇便显得冷清多了,那些个洗髓崖出来的人,一听了苏炀的名号,就像是耗子见了猫,几乎是全躲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个小崽子究竟是有多大的威慑力,才让这些人吓得闭门不出。

不过这小子的确不是个善茬,要不然也不会引得隆兴寨的人追杀至此,就连傅裴英也为他负了伤。

沈忘悦进到一家武器行,店家以为来了生意,赶紧送上了一盏茶。

“这把刀可是出自咱们簪花镇最好的锻造师之手,削铁如泥,吹毛断发。”他见沈忘悦没有动心,便又拿出一柄轻巧的匕首出来,“若是公子拿不动那刀,这柄匕首便是最适合不过的武器了,这刀柄镶嵌了七枚宝石,刀身乃是由千年玄铁锻造而成,无坚不摧!公子你意下如何?”

这老板精明得很,清楚他们是外头来的贵客,便全是拿的店里最贵的东西介绍。等他介绍完,沈忘悦这才慢悠悠地喝了口茶。

“我这次来,不为买刀。”

老板的脸色瞬间变了,哼了一声,将他那些刀收了起来,“公子既然不买东西,何不早说,岂不是浪费我一番口舌?”

陆丰从腰间掏出钱袋扔了过去。

老板猛一接住,放在手里掂了掂,那张脸立刻又变得谄媚起来。

“公子要问什么,小人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沈忘悦示意他拿纸笔来,旋即在纸上画了一个类似于三角形的符号,与那日傅裴英背上的伤口一样。

“镇内有什么武器能造成这样的伤?”他问道。

老板摸着下巴想了想,很快便眼睛一亮,拍手道:“有的有的!”

他忙叫了人去库房,取出了一个木盒,木盒里放着一个菱形利器,看样子应当是暗器。

“这是由陈老板买断,供给给隆兴寨的暗器,这种暗器极为阴毒,没入人体后,其每个角都会反转出类似抓手一般的小铁钩,这东西便死死固定在身体里,极难取出。”

沈忘悦抿唇,他想起那日傅裴英的伤,里面没有发现类似这样的暗器,其原因只可能是傅裴英自己提前将其挖出来,或许是实在无法处理伤口,这才不得已找上自己,若非如此,那个男人是不会轻易让自己担心的。

据老板所说,那隆兴寨之所以能战无不胜,这菱刺便有着不小的功劳,听闻其入寨的地方便有无数这样的暗器,令其易守难攻,而他们若是想进入洗髓崖,也必须找出攻克这暗器的方法。

老板暗暗压低声音,“别看这簪花镇的人极度痛恨土匪,但其实,那些个洗髓崖的人全是替他们卖命的。明面上他们是靠手艺赚钱,实际上,他们全都靠陈府养活。”

“可他们之所以逃出来避难,正是因为隆兴寨的缘故,又怎么会替他们卖命?”陆丰问道。

“嘿,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他们世代生活在洗髓崖内,从未有人离开。可惜神机客已经死了,没个主心骨,如今因为匪患而逃来簪花镇的,大部分都没什么真本事,而留在洗髓崖那些生死未卜的人才是真正的有手艺的人。”

他点点那菱刺,“这东西本是洗髓崖最后一道防线,其制作方法只有神机客才知道,是隆兴寨的人抢出图纸,逼着这些人造的。”

看来,若想要找出克制这东西的手段并不容易,想必簪花镇这些人并不会帮助他们。

“公子。”老板小声道:“虽说此事与我无关,但我还是想提醒你一句。苏炀的事,你还是不要参与为好,这隆兴寨势力之大,恐怕不是你能搞得定的。”

沈忘悦谢过老板,将小木盒收起来,准备带回去看看。

这隆兴寨虽说只是个土匪,但莫川山脉是个天然屏障,事先傅裴英以为能轻易攻下,如今看来是过于轻敌了。

剿匪与打仗不同,绝非是凭借训练有素的西北军便可轻易剿灭,他们面临的第一道难关便是这迂回复杂的山脉,一不小心,他们或许就会从猫变成老鼠,被人在山里耗死。

“傅大人要剿匪,公子要去洗髓崖,这都绕不开隆兴寨,要是没个行家带路,此事恐怕难成。”陆丰颇为忧虑。

但沈忘悦脸上却未见一丝愁容。

“这容易,簪花镇有的是熟悉这山脉地形的人,何愁没有行家?”

“可谁会帮我们?”陆丰问。

沈忘悦走回驿馆,看到门口的女人,他笑道:“我们不找,她也会来的。”

刚进驿馆便听见吴果儿在里头吵,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像是永远有用不完的精力,这一点倒是让沈忘悦羡慕。他如今是身体不好了,放在以前,也和吴果儿一样,是个爱折腾的性子。

“公子公子,四不像去哪了?怎么两天没见着他人了?”

沈忘悦淡淡道:“你若是想他,等他回来的时候跟着他便是。”

吴果儿跳起来解释,“哪有!我是担心他死了,他若是死了,公子你怎么办?”

“咦?”他歪着口看向沈忘悦身边,“童老板,您今天怎么想着来了?”

童珠的眼下有一抹淤青,看样子是几天没休息好,她勉强扯了扯唇角,对沈忘悦道:“我是来找公子的,之前答应告诉公子的事情,我不会食言。”

沈忘悦挥了挥手,众人见状,纷纷退了下去。

这个女人不年轻了,若非这段时间连着折腾,沈忘悦还看不出她已到了半百的年纪。这镇上都知道她是土匪出身,只是没人知道她出身哪个寨子,但在看到她面对苏炀时的态度,沈忘悦便猜到她是红萍寨的人。

“你姓沈,想来是没错了。”童珠闭上眼睛,“抓你父亲的人是我,一同被抓的,还有当朝太子。”

沈忘悦的手一松,茶杯险些砸碎。

“你说什么?太子?”他惊讶道。

童珠点点头,“没错。”

沈忘悦拍桌而起,情绪有些激动,“你知道他们的身份你还敢抓,就不怕朝廷……”

童珠打断道:“你错了,我事先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关于他们的身份是你父亲为了自保才说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其实是我救了他们,若不是我们,他们早死了!”

“什么意思?”

“他们当时正在被几个高手追杀,很可惜,我也不知道对方是谁。”童珠深吸了一口气,她看着沈忘悦跌坐下去,这才继续说道:“得知他们的身份后,路大哥,也就是我们的大当家,他主张放他们离开,还要找人送他们下山。”

她顿了顿,“我是不赞同他的。”

大慕在十三域引发的那一场场战乱,对于当时的十三域的很多人来说是灭顶之灾,很多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她是其中之一。

也是在那之后,她才被红萍寨所救,进山当了个土匪。

“仇人在手,哪里有不杀的道理,可路大哥不这么想。他说,皇帝是皇帝,太子是太子,太子不是我的仇人。”童珠无奈地笑了声,她轻轻扶住额头。

“我不明白,虽说皇帝才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可其他人真的就是无辜的吗,就算那个人身为太子是他身不由己,可父债子偿不是自古都有的道理吗?”

沈忘悦没办法回答他,这个问题,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暗暗攥紧了手,“然后呢?我父亲和殿下他们去哪了?”

童珠道:“我与路大哥产生分歧,不久我就下山来了簪花镇。在那之后,我只听说路大哥将他们送去了洗髓崖,之后的事情,我便不知道了。”

又断了……

说来说去,他还是不知道父亲在哪,更不知道父亲是不是还活着。他很清楚,若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父亲又怎么会自报身份,可身份一旦暴露,在十三域内,他真的能平安无事吗?

他一颗心几乎沉到了谷底。

“沈公子,该说的我都说了,此番前来,我其实有一事相求,那苏炀虽说罪恶滔天,但他是我看着长大的,我希望你能带他走,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童珠正要下跪,突然有什么东西从门外飞了进来。

“公子小心!”陆丰刚要从暗处冲过来,然而却来不及了。

不过,那暗器的目标并非是沈忘悦,而是童珠。

此时童珠单膝跪在地上,嘴角流出一抹血,她的肩胛骨处被血浸湿,沈忘悦用匕首划开衣服,露出伤口。

“是菱刺。”

陆丰想要追出去,他却道:“人已经走远了,追不上的。”

他看到菱刺里似乎装了什么东西,于是叫来吴果儿立刻为童珠疗伤。

菱刺的一半深入到肉里,无论用什么方法,都必定会将肉一并带出,当菱刺被取出来的时候,童珠已经痛得快要晕过去了。

“公子,有一张字条。”吴果儿道。

“写的什么?”

吴果儿一字一句道:“三日之内,交出外族人,否则血洗簪花镇。”

他的脸色变得苍白,“公子,是隆兴寨的人。”

“九爷倒是会给我惹麻烦。”沈忘悦表现地并不意外,那日傅裴英杀了隆兴那么多弟兄,这群土匪不找上来才是怪事。

他看了眼床上的童珠,说道:“无妨,我去走一遭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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