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二、玄鳞纹甲
二爷眉心微蹙,心一下子被扎疼了。
他话音一沉,隐隐透出怒意,“九哥,不许说这种话,莫说还没到那一步,就算到了,也不能这样想。”
焉同却说,“我不是危言耸听,你是还不了解被种了‘识纹蝶’的‘蜕’。”
“识纹蝶?”二爷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还记得吗,那些被锈兰香唤醒的‘蜕’,他们是怎么攻击人的。”
二爷回忆起自己两次被“蜕”袭击的经历——第一次是三日前子夜,被我军救回的那八个“稚蜕”中,有一个男孩突然被锈兰香唤醒,密林中他偷袭自己时分明已经失去了神智,却一味只朝自己猛攻,丝毫不去理会旁边的女孩,即便后来被制服,却还要拼命地撕咬上来;(前情:639章)
第二次,是李世温在返军途中遇见的那群主动攻击他的“黑甲蜕”,同样的情形,那些蜕与他不死不休,最后还是躲在暗处的焉同指引他“褪甲”,那些“黑甲蜕”才主动放弃了攻击,最终退离。
经历过这两次,二爷就怀疑,蜕军能锁定目标,问题应是出在被攻击者的铠甲上,但他当时并不十分确定。
“所以,还是我们的战甲出了问题,为什么?”
“不是你们的战甲有问题,”焉同道,“是因为你们的战甲上绣满了玄鳞纹。”
“玄鳞纹……”
二爷低头看向自己身上的雪既甲,胸甲上满布银色甲片,金纹密织,似浅水结冰处散落叠缠的一片片雪箔,起伏有序,形成的纹路被统称为“玄鳞纹”。
“我朝军铠素来以玄鳞甲为主,只在兵种的制式上用纹样稍作区分。”焉同悉心道,“祝家军的铠甲沿袭了当年烈家军的明光铠,以铜铁煅烧,呈金玄两色,因两军交锋时常见枪、矛之类能重创人身脏腑的长兵,战场又多在远疆蛮荒之地,是以制铠时,甲鳞厚织,叠绣‘曦云岫浪纹’,除了能护人身脏腑、御寒之外,意在告慰九龙道一战中身死同袍的在天之灵;”
“而禁军则不然,”焉同话音一转,“他们长年在京直护,近战多是短兵,为了行动敏捷且便于隐藏,会选择锁子铠、革鳞等轻便、声弱的软甲。‘织金饕餮纹’是禁军的标志,原本应该绣于襟里,可这次潜入川渝的穆家禁军,却改绣在了襟口,明显是高凡有意让人在他们出京前做了替换,用来‘招蜂引蝶’的,甚至还故意用烫金密线络红叠织,哪怕是在子夜,蜕军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前情:640章)
“可无论是我军的曦云岫浪,还是禁军的织金饕餮,甲鳞遍布全身,都在‘玄鳞甲’之列,两者波浪一般的纹路却是极相似的。”
说到这里,焉同的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渺然。
——“醍醐破茧化蝶,溺人之眸海。”
他随即发出一声长叹,看似落寞,“蛊蝶会取代人的瞳孔,控制人的意识,代人视物。这时候,若有哪个精通蛊术的大巫操控着蛊蝶辨识纹理,等它们被锈兰香唤醒,灵蝶便会操纵着宿主,主动袭击身上沾有这种纹理的人——所以,‘醍醐蛊’也被称作‘识纹蝶’。”
“这世间万物,皆由纹理构成——大到山川草木、沟壑岩脉,小到衣摆上的一截绣样,虎豹身上的片片纹斑。”
焉同放缓声音,“醍醐化蝶,代替人眸,能清晰地辨别纹路,李世温当晚在林中遭蜕军袭击时,身上穿的是禁军的战甲,骑的是禁军的全铠战马,那批黑甲蜕原本就是冲着禁军山甲上的玄鳞纹去的,所以一经辨认,便锁准了目标,立刻对李世温和那匹战马发起猛攻,与那稚蜕在林间夜袭你是一个道理。”
“难怪……”
二爷蹙眉,即便凭他之前所见,已大致猜出了此蛊识人辨位的手段,可真当听到焉同如此细致的描述时,还是会觉得隐隐发寒。
当时那蜕婴在他怀中突然显蛊,同时,传信的女孩出现在营帐门口,他就觉出不对劲了。正因为他当时察觉出那女孩有问题,为了以防万一,才穿戴好雪既甲,随她出营的。他本想看看对方到底埋的什么路数,却不想,正是因为自己穿戴了玄鳞甲,才引来被锈兰香唤醒的稚蜕的袭击。(前情:639章)
二爷想,如果自己当时没有因为怀疑那女孩的目的而临时决定换甲,林中埋伏的稚蜕就不会因为看见雪既甲上的“玄鳞纹”而骤然冒头,岩下那炉刚刚燃尽的锈兰香就不会被自己发现,他也就不会因为中了那女孩自燃时,衣服里喷出的药烟而陷入昏迷,祝龙也就不会在他病中无力控制局面时,因为西垂岭突然冒起的一缕战烟而紧急出兵。
这些连环发生的“意外”直接导致祝家军如今分散在川渝的群山深处,各军部间消息错滞,增援迟缓,到处充斥着迷惑大军的浓尘,似被一张无形的黑影密不透风地笼罩着他们,时常让正在推进的战况陷入僵局。
而开启这所有“意外”的锁窍竟是自己警觉心起,为以防万一的一次“换甲”,而他换甲的起因,则是那夜林中点燃的第一炉锈兰香。高凡的心思何等缜密,竟连自己每走一步可能生出的警觉都掐准了。
“他实在太了解我了。”二爷下意识一叹。
了解到……就好像是走进了他自己摆下的棋局。
“小二,似乎……”
焉同欲言又止,二爷却并不深追。
少年时无忧无虑的模样已然消远,他偶尔也还是会介意兄长看见他谋局算计的一面,就跟当年幽州深巷的马车上,殿下偏要摊开真心给自己看一眼那样,原来他们早就走上了同一条路,都会因为如今跻身泥潭,而介意昨日种种。
“九哥,这些年我游弋于黑白两岸,无心草种在眼底,已然渐深,惭愧。”
这许多年,他将人心操弄于鼓掌,旁人言他狡猾、心机,与人相睦,又疏人于千里,仿佛天生长了一身圆滑倒生的逆棘,笑时如春风拂面,冷时能扎透人心。亲近他的人却深知,这些“刺”都包裹在柔软的心壤里,多疑和温厚是与生俱来。少时家境富足,烦忧不扰,无人知他掌心利棘还能刺穿所有傀瘴。他像是永夜中微弱闪烁的一簇萤火,皑皑峰岫被时岁侵蚀形成蜿蜒难堪的褶皱,哪怕深陷,这簇萤火还在闪烁,只想为泅渡归来的盲旅点亮行至水穷处仰见的一寸云光。
“你心明明朗朗,未见寸草生。”
焉同历来坦荡,从不怀疑挚友心境上的改变,“我方才是想说,似乎不止他了解你,你也很了解他。这话虽有冒犯,但确实,你们布局的手段太像了,你为了在意的人可以倾尽所有,他既然这般了解你,便也会拼了命地利用这一点。”
“另外,”焉同拿起长兄的架势,口气略有训诫,“乱世先杀伪善——你看那森森白骨遍地都是,却还有人放着能喘气的活人不救,抱着快要僵死的硕鼠哭坟,口中嚷着众生平等,当一视同仁,实则是打着善意的旗号在民间供养伪神,真到把刀架在他们脖子上时,就又都学会说人话了。小二这一身的本事,是你在这乱世活下来的筹码,不能因我,或因任何人徒生忌讳。若有朝一日必得百花杀尽,你有心壤作田,也能再迎春霖。心机也好,狡诈也罢,能活下来就已是有本事的人了,管他用尽什么手段。”
——“总之,望你我于雪中相见时,无负春深。”
二爷笑起来,心田冻壤已随焉同这三两句温言开化,“果然良言一句三冬暖,九哥却还是跟当年一样,最会安慰人。”
他便不再纠结那些没有意义的琐碎,想起关于“蜕”尚有不明,于是道,“说到‘识蚊蝶’,我身边也曾有人精研巫典,这些年耳濡目染,也算了解一些蛊物的特质,我在想,刚刚成蜕的蝴蝶,也算将将入世吧,换比成人的年岁,差不多也就是一群少不经事的黄口小儿,才习得几日的形纹呢,能辨识得清楚这些盔甲的纹理吗?”
“不容易,”焉同同样露出疑惑,“刚刚羽化的蝶蜕,眸水发育不全,尚不能精准地辨识纹理,需要至少半年以上时间的反复驯化,就跟驯养猎犬差不多。等它们完全领悟,再列阵成军,加之锈兰香的唤醒,便能催化蛊蝶控制宿主,让他们做到整齐划一,否则列阵散漫,不受控制,即便上了战场也不能有效对敌。”
“既如此,潜进川渝的禁军分明也是穆府挑拣出的精锐,缘何碰见才刚刚羽化的‘新蜕’就全军覆没了?即便是十哥家造的兵刃,也不至于这么废物吧。”
“这……”焉同还没细想到这一层,试着猜测,“难道是因为他们在遇到‘新蜕’之前就已经被高凡的人煨过毒了?因毒发而不敌,才被新蜕轻易杀死的。”
“唔……”二爷显然并不十分认同,“对了,这种蛊是如何种下的?”
“病从口入。”焉同直言,“以活水混着饭食一同服下,蛊蝶喜食五谷,其活卵与粟米的大小、形状一般无异。”
“服下后有什么症状?”
“服下后的头三天没有任何症状,第四天起,多见发热、头昏,脖颈处起浅状红斑,会痒,这是蝴蝶羽化过程中在宿主身上的病显;第五日斑消,幼蝶破壳出蛹,第六日入侵宿主眸海,七日,蝶形在眸中初显——整个寄生的过程被称作‘头七’。但此时蛊蝶的身形还很虚弱,若要强行唤醒,就必须在香引中添加诸如‘雪芙蓉’之类能压制锈兰药性的草香,正如杀死禁军的那些‘新蜕’一样。”
“那这头七日里,有没有什么办法能阻止它们破茧?”
“辟谷。”焉同直截了当道,“只要宿主在误食后的七日内强行辟谷,得不到五谷滋养,幼蝶无力出蛹,就都被闷死在蛹壳里了,寄生不成,它们会变成一粒粒寻常的粟米,失去药性。说白了,这种蛊是从初蝉冰棺里爬出来的毒胎,培土是那些幼子的脑髓,和人共五行、合阴阳,食粟饮水,与人一般无异。”
“也就是说,成也七日里,败也七日里。”二爷心里总算有了数,“九哥,我大概已猜到,高凡费此功夫把我军拴在川渝郡内,又迟迟不派蜕军来杀,是要干什么了——走,咱们回水崖看看。”
随即,两人翻过一座矮丘,回到了先前发现禁军尸体的那座水崖。
士兵们已将尸体整齐摆好,又从辎重营里挑了个会仵作小士兵,认真查看禁军身上的致命伤。
子夜,下过雪的林子里阴嗖嗖地刮着冷风,推着无数榕树根条轻轻摆荡。满坡血淋淋的残尸多数被乳蛊的毒液侵蚀过,面貌残缺,惨不忍睹。为免暴露位置又不能点火,于是林中更加鬼气森森,胆子小一些的新兵便只能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借以火折取暖。
不一会儿,那临时充当仵作的小兵传来了喊声,“二将军,这边有发现!”
两人循声过去,就见那小士兵指着其中一具尸体胸前的刀伤,结结巴巴地说,“禀、禀二将军,我仔细比对过这些禁军身上的致命伤,发现他们……应是自相残杀而死的,甚至还有几个人,是、是自杀……”
“什么?!”
“这怎么可能……”
众人屏息,似乎都被他这结论吓着了。
焉同面露狐疑,“你确定吗?”
“当然!”那小兵毫无迟疑,指着脚边的几具尸体,又指向远处,“这人,还有半坡上的那几个,是被这边这几人杀的,您脚边那两个……是自杀。”
众人屏息。
林深有草丝纠缠,簌簌不止,仿有恶魂逼近,从耳后吹起股股阴风。
二爷走到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跟前,仔细观察那人颈部的刀口,只见腐皮下刀口利落,绝无拖泥带水,下刀者明显是长年习武的练家子。
那小士兵一抬头,却见焉同脸色难看,以为他还在怀疑自己,赶忙拍着胸脯担保,“这位先生,我师父当年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仵作,临县的官府出了事,都会请他老人家出山,我验尸的水平——”
“欸,行了。”二爷拦住他,“你九爷没有怀疑你能力的意思,你验得很准,此战之后你就离军吧。”
“啊?!!”那小士兵眼泪都快吓出来了,“我、我哪儿做错啦!”
他还道是自己验尸验出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被二将军“流放”了!
二爷从方才开始就一直在心里盘桓战局,脸色有点沉,声音也严肃,没成想竟把这小孩吓得不轻,于是连忙安抚道,“是让你带着我的印信回云州找傅声傅大人,前段时日他还跟殿下抱怨来着,说云州缺人缺钱,连个验尸的仵作都找不到。你过去吧,这辎重兵的活不适合你,听他们说你前段时日扛个粮袋还把手腕扛脱臼了,身子骨这么弱,回云州后好好养养。”
最后两句他故意扬高了声音,足以让兵群中所有人听见。
小士兵这回是真哭了,对二将军感激涕零,他原本就不适应行伍,一听说能去云州给知府大人当仵作,还能月月领俸禄,当即跪下,对二将军磕了几个响头。
“二将军,小的多一句嘴。”小士兵擦干眼泪站起,小声对他说。
二爷若无其事地揽过他的肩,将他带到远一些的地方,待周围兵群消失,彻底安静下来后,这才示意他开口。
小兵浑身止不住地发抖,后怕似的,“二将军,我十分确定,杀死他们的凶器是禁军制式的兵刃,他们死后指骨被人掰开过,那些徐氏刀兵,应是嫁祸用的。”
焉同倒吸一口冷气,无声皱起眉。
二爷认真地看着他,提醒道,“你要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
小兵梗直背脊,义正言辞道,“我可以拿性命担保,若有半句虚言,让二将军剐了我。”
二爷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不必这样赌咒,随即朝不远处抬了抬下巴,“那位是你们粮营的兵长吧,去把他叫过来。”
“是。”
小士兵立马转身叫人,焉同听他背过身去的时候还在抽噎,无奈道,“这小孩很是乖巧,瞧你方才把他吓的,以后说话,别乱停顿。”
二爷好脾气地点了点头,“行,听九哥的。”
片刻,那粮营兵长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战战兢兢道,“二将军,您找我。”
二爷转向他,“知道为什么找你么。”
兵长本想含混其词,可一抬头瞧见这人的眼神,吓得立马坦白,“知、知道!方才您对那小子训的话,末将在旁边都听着了。”
二爷冷冷一笑,带着上将者的威压,故作不明道,“哦?我训他什么了,分明都是关切之语,你这是在无端揣度么。”
“不敢!”兵长低头,“您方才提及那孩子手腕脱臼的事,末将听懂了。”
焉同这才明白,原来小二方才吓唬那小士兵的话是说给他背后的老大听的。如此看来,自己方才对他的叮嘱倒显得多此一举了。他不禁佩服起这人御下的手段,突如其来的吓唬,既让这位心虚的知情者立马察觉风向,读懂了主将的“言外之意”,还没有因为是当众训斥,而让其余士兵听出他的指桑骂槐,给这兵长留足面子的同时,还能对其施压,又不至于在大敌当前之际震荡军心。
这兵长也是个聪明人,他的回答正中二爷下怀。于是,二爷也不再拐弯抹角,直言道,“我瞧那孩子的身长目测才不足六尺,手无缚鸡之力,扛个粮袋都能把自己的手腕扛废,连准兵线都够不着,怎么放进来的?”
兵长瞧自己终究是躲不过,立马双膝一软,跪了下来,“是末将的错,当年当家的招兵买马,要求在限期内必须招够人数,还都要骨骼健朗,年轻力壮的,我们招不来那么多满足条件的新兵,军情又紧,于是就……就在……”
“就在辎粮营的招兵名列上动了手脚。”二爷接道,“招兵册拿给我瞧瞧。”
兵长立马找来了招兵册,交给了他。
二爷大略翻着册子,也没抬头,“这两年祝家军扩充军备,兵马粮辎,尽足尽详,你们倒很鸡贼,将这些不够准兵线的人塞进辎粮营里,做些抬粮食、运伤兵的体力活,不至于影响大局,也没人在意,只要不上前线碍前锋军的眼,你们就可以安安稳稳地躲在后方吃军饷。你们这样做,是觉得战士们在前线搏命后方援给并不重要,还是想以权谋私,单纯使坏呢。”
“不敢!!”兵长大嚷,“我爹十多年前就是少主家的家丁,我是在云州复城时看见了烛山招兵令,第一时间回来的!我绝没使坏,但我也承认,的确在粮营这边给招兵开了后门,让他们把一些不够准兵线的新兵放进了辎粮营……末将甘愿领罚,这就回去领二十军棍,然后自请离军!”
二爷不怒自威,垂眸睨着他,“你倒是拨的一手好算盘,闯了大祸,领下二十棍子一拍屁股走人了,留下这一堆扶不上墙的烂泥,打不得,骂不得,又赶不走,一个个身娇体孱,脆的跟琉璃盏似的,还得好生养着他们,给谁收拾呢,给我么?”
“我……”兵长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仓惶难捱。
“好了,我也不为难你,”二爷眼下并没打算治他的罪,“你且与我说实话,这些人都是打哪儿招来的,我瞧着也不是全无本事,他们中有精研铁器的,有研习草药的,有像那孩子一样跟仵作学过验尸的,还有这个——‘投石问路’,这应当是西沙荒漠里的领沙人,天生的‘活罗盘’,会参天、会找水,还会避沙匪,走马的商队大多会在恒关河延岸雇这么一个脚力,西出阳关,你们这是去西沙走马的地方挑来的人吗?”
“二将军英明,”兵长一个谎字也不敢说,“前两年北疆动荡时,不少燕云一带的百姓放弃了本籍,途径烛山,前往西沙避难,这其中就有不少乡科落考的秀才和武生,还有一些绿林草莽,走暗门的……我、我们就从他们中间筛选了一些,虽然他们大部分在体格上未达准兵线,但好在各有本事。”
二爷冷冷一笑,“你们倒会走捷径,竟敢将军中粮储这么重要的营部交给一群不达准招兵线的西沙流民来管,可真是胆大包天。”
兵长以头抢地,徒劳地解释着,“我们查过的,他们……他们背景干净。”
“背景干净?还真是敢口出狂言。”二爷深压怒火,“近来粮储是谁在管?”
“大闻,哦,我们都叫他‘大闻’,他本名叫……叫‘闻勤’!”
“带我去瞧瞧。”
“是!”
紧接着,两人随那兵长来到水崖下临时搭建的粮储营,因为大军随时可能开拔,所以粮食没有卸车,还都拴在辕马上。炊火兵正在整理将要分发的行军粮,二爷径直走过,来到储备五谷的车马前,四下环顾,转身问那兵长,“人呢?”
兵长一路也在找,可根本没看见大闻的人影,他随手揽住几个炊火兵,问他们,“大闻人呢?!”
那几个炊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摇头,“昨日扎营后就没见过他了,我们去给您找找吧!”
“不必了。”二爷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你们散吧。”
众人退散,只留下那粮营兵长。
焉同意识到事态紧迫,箭步上前,“到底怎么回事!”
二爷脸色难看,“山深水冷,即便挖出来,怕是也只剩骨渣了。”
焉同愕然,“你是说,那大闻死了?!”
“怕是早就已经死了。”二爷隐隐道,“这一回,高凡是冲着我军的粮营来的,想必在我军潜入川渝之前,这大闻就已经被换了。先前水师一战,四哥为了给我和殿下在栎京湾战楼船军争取时间,于剑门关外拼死抵住了康兆朴所率艨艟舰的数轮猛攻,愣是没让他们突破封锁,立下大功。可同时此一战,我军后方补给失衡,粮营空虚初见短板,也是不争的事实。”
“高凡深知我军的用兵路数,悉我御敌的手段,明白从哪处下手最能出其不意。”二爷深吸了一口气,明显怒其不争,“原本粮营后置就容易被忽视,只要前线粮草不绝,兵士衣食充足,中军帐是不会越级亲自来查的,也正因如此,才让你们这些人在招兵买马上钻了空子!”
兵长浑身彻底麻了,双膝一软又要往下栽,被二爷厉声喝止——
“大祸已然闯下,现在跪有什么用!站、好。”
他声音虽低,却明显火冒三丈,“祝家军从募兵重组到捷战水师,区区两载不到,军中有近五成人马都是新兵,各军部之间相互磨合,偶有失利也是常事,毕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哪怕是当年的烈家军,也绝非完璧之师,取长补短即可。但,绝不是像你们这样,以次充好,粉饰太平!”
他指着周围那一张张疏离的面孔,“你看看你带的这些兵,一个粮营副参,走丢了你们都没人知道,就算混进来的人是乔装易容,平日里的行为习惯也跟大闻本人大相径庭,你们就这样任一个冒牌货跟着大军在川渝的群山里大摇大摆地走了整整三天!”
一声声呵斥仿若临阵前敲响的闷雷,直直地炸进深山的褶皱里。
“……”兵长缩起脖子,抖成一团。
“好在如今,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二爷训完了他便罢,不在已然无法挽回的事上浪费时间。他双手撑在粮车的车辕上,盯着这一车车被霜雪打湿的粟谷,眼神微微眯起,“去,把所有正在分发的粮食统统召回来,自今夜起,全军辟谷,先饿两天肚子。大闻的事别声张,胆敢传出去一个字,我真的会砍了你。”
“是!”兵长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转身就去办。
“小二……”焉同意识到什么,握住了二爷微微发颤的手腕。
“九哥,你会号脉吗?”二爷轻轻阖眼。
焉同用动作回应了他,三指即刻掐住他的内腕,在寸、关、尺三个位置上来回点了几下,下一刻,他的尖像是被滚沸的血珠烫了一下,瞬间弹开了!
“你——!”他慌忙抽出小刀,折身划开一袋粟米,抓起一捧粟米凑到鼻尖闻了闻,随即,他的脸色彻底白了……
“看来我猜准了。”二爷心下却定了,“他竟把蝴蝶种在了我身上,就跟十三年前神不知鬼不觉,给我喂下行将一样。”
“第二次了……”
他咬紧牙关,气得浑身发抖。
轰然生出的怒火被理智镇压,顷刻间化作乌有,只剩下棋差一招的闷喘。
两人不敢在粮营这边长时间驻足,怕有深扎粮营的敌探没清干净,于是立刻回到了临时搭建的中军帐。
外面,粮营大动,全军自上而下整肃自查。
帐帘一阖,乱声暂歇。
天降雪耔,窸窣砸在帐顶,如片片棉针扎进心肉里,拔出来时,一片白茫茫。
“二将军,军粮已都征回来了,几个可疑的人也暂时控制了起来,大闻……还是没找到。”
那粮营兵长不敢声张,带着一组可靠的搜寻兵将方圆五里的水林仔仔细细摸查了一遍,然而那名叫“大闻”的仓管就如消散的雪风,好似从没出现过。
“撤了吧,别白费力气。”二爷朝他摆了摆手,“这人应该是在征战水师期间被人埋杀的,当时全军拼死应战艨艟,后方空滞,让敌人趁虚而入了。”
兵长退下后,二爷回头看向站在帐帘边的焉同。
九哥已然僵成一团烂掉的泥塑,恨不得捅自己几刀,双唇咬破,似在滴血。
他忽然想起九哥看不见光,不知道往哪儿坐,于是起身走过去,扶他坐到了能依偎烛火的桌边。焉同却如同一只撕扯受惊的伤鸟,刚一坐下,忽又攥住二爷刚要抽离的手腕,焦迫地说,“我想起来,‘常山’这种草药可以催吐,是军医那的常备药,听九哥的,拿来试一试——”
“来不及了,”二爷却是一如既往的平和,“昨夜被他们逼着喝了半碗米粥,想是那时候种下的,幸亏……幸亏三哥从不食军粮。”
谢冲作为金云使,历来出任务时不吃外食,十数年来已成了他的习惯。况且,他自觉愧对族军,在没能正式重归军籍之前,连军中的一口水他都不愿碰,二爷还曾笑他古板,没想到这一回,竟是他的古板和苛正救了他。
“没关系的九哥,”二爷按住他的手背,反倒安慰起他来,“你不是说了么,只要不食五谷,七日内可自解。”
“可万一——”焉同声音发起抖,“可万一,那是他们编来骗人的呢?”
“那就给殿下捎句话,”二爷柔柔一笑,“让他见我时,别穿玄鳞甲。”
“……”
“若七日后,我不幸也成了蜕,大不了和你一样,这一刀下去,让那两只扑腾着翅膀的小东西溺死在眼中。”
二爷笑意渐柔,烛火闪耀在他眸海间,浸若晚霞。
“反正这世间的姹紫嫣红我已见得够多了,若往后再见不到,也不觉得有憾。”
他释然极了,“人生在世,短短三万六千日,不是每一天都必须看到朝阳,盲听夜雪也是一生。呵,麻烦的是咱们那位小殿下,他若真看到我那样,又该哭了,哄又哄不好,才真是让人头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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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3章 第六五二章 玄鳞纹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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